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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商业部一九五三年工作的基本总结与一九五四年的任务》的报告给各级党委的指示
1954.05.10


一、中央批准中央商业部一九五三年工作的基本总结与一九五四年的任务的报告,同意中央商业部对一九五三年工作的检查和对一九五四年工作任务的部署。

二、一九五三年开始出现的许多商品供不应求的市场特点,今后还要继续发展,人民购买力增长的速度,超过消费品生产增长速度,特别是农产品中主要副食品增长速度的趋势是长期的。应当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讲清楚:这种趋势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一种表现,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但是必须指出,过去在市场问题上出现的那些毛病,不少是由于我们主观上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加强商业部门的工作,随时注意发现和改正错误,把市场组织和领导得更好一些,乃是各级党委必须经常注意和关怀的事情。商业部门则必须积极地正确地组织货源,必须积极组织供应,加强供应工作的计划性,对于供不应求的商品,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计划供应和价格调节的办法;有些商品在供不应求时,发生一时的脱销,也是难免的。

三、一九五三年下半年起,国营与合作社商业批发与零售比重的迅速增长是必要的。但由于前进的步骤快了一些,对于若干被代替了的私商,未能及时适当安排,也使目前城乡交流的某些方面,发生了一些阻滞现象,应引起注意。中央商业部提出的今年上半年国营与合作社商业批发零售总的比重应暂停前进,就地踏步,到下半年看情况再定前进步骤的意见是正确的,所提对被代替私商要妥善安排转业或负责接收的措施是必要的,应坚决贯彻。

四、稳定市场物价,对于保障国家计划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市场问题又是那样极端复杂,经常出现新问题,如果我们对于随时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发现得不及时或处理得不郑重,就会使市场出现不利的情况,发生或左或右的错误。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商业工作的领导,必须长期地经常地注意对市场的领导。中央商业部及各级商业部门,不仅要做好国营商业的工作,还要领导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负担起指挥全国商业的任务。责成各级党委注意充实各级国营商业行政领导机构,加强食品公司、油脂公司、花纱布公司的机构并充实其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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