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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农业部党组关于四年来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后方针任务报告的批复
1954.07.02


中央农业部党组:


同意你们《关于四年来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后方针任务的报告》,其中个别地方略有修改,兹将修改后的报告发还你们,请将这个报告稍加改动,作为农业部向中央人民政府的报告,提交政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开发表。


 中央
1954年7月2日

附:

农业部党组关于四年来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后方针任务的报告


1954.05.07


主席并中央:


遵照主席批示和邓子恢同志的报告,在1953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将中央农业部党组所拟关于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后方针任务向中央的报告,作了讨论和增改。兹将修改后的报告送请审查批示。


一、过去农业生产工作的基本估计


四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工作,在中央、毛主席和各级党委与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干部的努力和广大农民辛勤劳动,获得了如下的成绩:

第一,普遍地促进了农业增产。1952年全国粮食、棉花及工业原料,多数特产作物、畜牧、水产的生产量,都已超过抗日战争前的最高水平。1953年若干地区遭受灾害,粮食产量仍达3300亿斤,略多于1952年;棉花产2353万担,超过战前38.6%;大家畜增达7978万头;猪9300余万头;绵羊、山羊7256万头;水产增达189万3000吨,都超过了战前水平。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于我国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抗美援朝的胜利及支援国家的工业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巩固工农联盟,都起了重大作用,并为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是由于:全国解放,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消灭了封建的土地制度,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互助合作运动发展,克服了个体农民生产上的困难,提高了农业生产;国家的大力扶持,如兴修水利、生产救灾、发放贷款、改进农业技术、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及奖励农业增产的政策,加以苏联专家的指导等。

第二,促进了互助合作。各级农业部门一般都积极参加了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的工作,并通过各项增产措施,促进了互助合作的发展。各地互助合作组织,克服了生产上的困难,改进了生产技术,增强了农民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地提高了产量。各地依靠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又带动了广大农民,发动爱国增产运动,组织增产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克服了生产到顶的保守思想,鼓励了农民的增产积极性。

第三,逐步改进了农业技术。领导并帮助农民保护和繁殖耕畜,增补和改进农具,改进耕作技术,战胜自然灾害。农民的畜力和农具,在战争中所遭受的损失,一般均已恢复。在平原旱作地区,推广新式步犁、马拉农具及其他新式农具和水车,试办了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抽水机站、马拉农具站。在改进耕作技术方面,从一般地提倡精耕细作、学习苏联先进技术,进而与当地的生产条件和群众的生产经验相结合,许多地区找出当地不同作物的增产关键,如深耕保墒、适当密植、合理灌溉、推广良种、增施肥料、改良土壤等,就地取材,就地推广,都收到了一定的增产效果。本防重于治的方针,领导农民抗旱、防涝、防治畜疫、防治病虫害,有效地遏止和减轻了灾害,保证了农业增产。互助合作组织推动了农业技术的改进,技术改进工作又使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得到巩固与提高。群众在技术上互教互学的评比运动的开展,提高了农民改进技术的兴趣和信心。全国已建立起农业科学研究所和省、专、县农场2281处,经过几年来的整顿,办得好的已成为推广先进技术的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3600多个,畜牧兽医工作站1600多个,凡是骨干较强领导抓紧的地方,经过深入群众因地制宜的工作,就能获得增产成绩。这是联系群众,推广先进耕作技术的良好组织形式。

第四,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农业企业。机械化的大面积耕作的国营农场,初步学习了苏联的先进经验,改进了农业技术,积累了一些经验,培养了一批干部,为国家生产了部分商品粮食,产量一般高于当地农民。特别是经过1953年整顿后,明确了经济核算制度和依靠职工办好农场的思想,大多数农场的经营情况有了改善,近半数农场已做到生产有利,获得了办好国营农场的初步经验。目前全国共有59个国营机耕农场,耕地面积210余万亩;国营牧场85处,各种牲畜12万3000余头,牧地1600余万亩;国营水产公司11处,有渔轮248艘。这些企业已成为引导农民、牧民、渔民向社会主义前进的据点,并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国营农业企业准备了条件。

第五,逐步建立了各级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机构及事业机构,协同教育部门整顿和创办了高等和中等的农业院校一百数十所,培养了大批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

几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在各级党委与人民政府领导下所进行的工作,基本上是遵循着党的路线前进的,但在工作中仍有不少缺点和错误:

(一)在领导群众生产的工作中,由于不了解小农经济的特点及如何改造小农经济,忽视了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农业生产的地域性,因而产生过急躁冒进和一般化的偏向。具体表现在对个体农民干涉过多,按主观热情办事,有些是个体农民办不到的事,也强迫他们去办,例如普遍号召个体农民订计划,部分地区在农村进行项目繁杂的普查。农业部门表报之多,是农村“五多”的突出表现之一。有些工作本身是应当做的,也是群众所需要的,例如推广新式农具、优良品种、农药农械、商品肥料等,但不少地方在实际工作中,不注意研究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而采取一般化的步骤和方法,如过早过急地要求五年普及良种,机械摊派步犁、水车、化肥,机械规定农作物的密植株数等等,致在若干地方发生强迫命令,引起群众不满。又如过早地制定全国劳模奖励办法,组织全国规模的竞赛,奖励偏重于小面积的丰产,实物奖励标准定得过高,从而助长了部分干部的锦标主义。同时,在另外一些地区,在改进农业技术和供应生产资料等工作中,也发生过放任自流的偏向。

(二)对社会主义的农业企业重视不够,对办好这些国营农场引导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些干部不了解国营农业企业目前在整个农业经济中所占比重虽小,但它是最进步的、最有前途的、对广大农民具有引导作用的一种经济。不少农场在建场前,缺乏充分确实的调查研究和周密慎重的勘测设计,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供给制思想,缺乏经济核算观念,多数农场机构大、冗员多,基本建设缺乏计划,要求过高,存在着摆大摊子的冒进倾向;加以在试办初期,缺乏经验,也确有若干困难,从而发生成本高、产量低、浪费大的带普遍性的现象,有些农场产量虽高,但成本高,浪费大,劳动效率低,多数赔本。不少国营牧场、国营水产企业,也有类似情况。

(三)对农业科学研究工作抓得不紧,具体指导很差,帮助和鼓励技术人员认真地学习群众生产实际经验和系统地学习苏联先进科学并使二者结合起来做得不够,不少农事试验研究机关的工作,存在着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和各搞一套的做法。在农业教育工作上,没有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办好农业院校,中等农业学校划归农业部门后,未能抓紧领导和贯彻正确的教学方针,对充实和提高师资、改进教材做得不够,在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和农业院校中,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仍未能有效地克服纠正。

(四)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主观主义、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表现出思想性和政治性不强,对农村中及国营农业企业和农业建设事业中的基本情况,缺乏深入的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往往按主观愿望办事,只看需要,不顾可能,或片面强调现状,缺乏预见,因而在若干工作中,就不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加以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的危害,缺乏经常深入的检查工作,以致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1953年春季,中央号召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并颁布了指导农村工作的三大文件,各级农业部门在认真学习后,认识到领导农业生产必须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同时检查和揭发了过去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纠正了工作中的急躁冒进和一般化的偏向。不少领导干部深入农村,抓住基点,了解情况,推动生产。但有的又只注意了适应小农经济现状,而忽视了对小农经济的改造工作,把对农民生产必要的领导也当成不应有的干涉而任其自流,结果就减弱了农村工作的力量。若干农业部门对新式农具的推广,药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供应,发展国营农场的准备,及许多必须做的技术措施,也一度束手束脚,未能积极解决。经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中央颁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干部的阶级觉悟大大提高,进一步地明确认识了领导农业生产既要照顾小农经济的特点又要逐步改造小农经济,放任自流的偏向从而得到纠正。


二、今后农业生产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我国业已进入国民经济有计划建设的新时期。随着国家工业化的进展,城市人口逐年增加,人民生活不断提高,需要增产更多的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及其他工业原料、特产、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但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农经济还占绝对优势,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低,不能满足国家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农业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坚决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农业生产,努力增产粮食、棉花、油料作物,相应地发展其他工业原料、特产与城市郊区蔬菜的生产,积极发展畜牧业、水产业,以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需要,巩固工农联盟,并在社会主义工业的领导之下,随着工业的发展,进而取得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彻底的完全的胜利。

(一)根据上述方针,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农业生产的具体任务是:

1.增产粮食和棉花,是农业生产战线上的首要任务。

在粮食生产中,应粗粮细粮并重,并视各地情况提倡种植高产量的粮食作物。抓紧各主要粮区的增产关键,进行增产,切实恢复灾区生产,并大力提高低产区的产量。粮食总产量要求1954年达到3600亿斤左右,较1953年预计产量增产9.4%。1957年达到4千亿斤到4200亿斤,较1952年增产25%左右。

增产棉花应以普遍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主,并在宜棉地区扩大植棉面积。要求1954年棉田面积达到8264万亩,总产量2754万担左右,较1953年预计产量增加17.8%。1957年棉田面积达到9840万亩,总产量3740万担左右,较1952年增加约45%左右。

2.油料作物,除东北等适宜地区增产大豆外,其他各地花生、油菜、芝麻等也必须增产。1954年油料(花生、油菜、芝麻3种)总产量9465万担,较1953年增加42.6%。1957年达到1亿1600万担,较1952年增加53.7%。在不影响粮食增产的前提下,适当地扩大花生、菜籽、芝麻、向日葵、胡麻、苎麻、蓖麻等油料作物的种植面积。在山地要长期地有计划地奖励大量栽种油茶、核桃等。对麻、茶叶、烤烟、糖料等工业原料,则应根据工业、民用、外销的需要和增产的可能,积极发展。

3.大量繁殖牲畜,增加畜产品,并逐步改良牲畜品种。繁殖役畜,应成为畜牧工作的重点。全国大家畜1954年要求达到8385万头,较1953年增加5.5%。1957年达到9397万头,较1952年增加27%。大力发展养猪业,1957年达到1亿3000万头。积极改良羊种,提倡增产半细毛羊和细毛羊。大力增殖家禽。加强畜牧兽医工作的领导,办好国营牧场,在牧区继续贯彻中央既定政策,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4.积极提高海洋水产,发展淡水养殖。1954年水产品要求达到208万吨,较1953年增加11%。1957年达到270万吨到300万吨,较1952年增加56%到73.5%。在海洋渔业中应扶持组织起来的渔民和贫苦渔民增添船网,改善捕捞、养殖、加工技术,严格执行繁殖保护政策,颁布保护法令。加强海上安全设备,逐步实行常年作业和扩大海洋捕鱼,并掌握合理鱼价,以提高渔民生产积极性。在淡水渔业中,应发展养殖,防治病害。

5.各地山区应继续贯彻农、林、牧及其他副业相结合的方针,开展护林、育林、扎山沟、修梯田、保持水土等工作,加强经济扶持和物资交流,加强技术指导和防治灾害等。积极发展适宜山区栽培的油茶、蚕桑、茶叶、果品等,以改善山区人民生活。

积极增产茶叶,加强现有茶园的管理,增补新株,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倡老树更新,垦复旧茶园,并在主要茶区有计划地集中开辟新茶园,基本稳定现有茶区。1954年要求生产毛茶180万担,较1953年增加9.6%。1957年生产毛茶230万担,较1952年增加38.5%。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争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内恢复战前340万担的水平。

有计划地发展蚕桑、水果,根据其多年生的特点与内外销的需要,提倡在山区荒地大量种植,尽量避免与粮棉争地。家蚕茧1954年生产137万7千担,较1953年增加13.1%。1957年达到190万担,较1952年增加47.9%。

6.大城市郊区及工矿区附近农村的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是有计划地提高蔬菜生产,保证供应,同时适当地发展肉类、乳类、水果的生产。大力发展蔬菜互助组,积极地举办蔬菜生产合作社,根据可能条件,建立国营蔬菜农场。郊区国营农场应以蔬菜为主,并培养果木,发展乳牛、养猪、养鸡等。

(二)在目前条件下,增加农作物产量的方法,应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主,同时在可能条件下适当扩大耕地面积。我国自然条件优厚,人口众多,生产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在现有耕地上,通过发展互助合作,改进耕作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还是很有可能的。

扩大耕地面积,开辟新的农业基地,是今后长时期内安置人多地少地区剩余劳动力及增产粮食和其他农业品的重要办法。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主要是组织力量调查可耕荒地,收集必要资料,并根据国家财力有计划地在部分地区进行重点垦殖。

为了适当解决粮食种植面积和增加技术作物种植面积的矛盾,除按照国家需要,规定各种技术作物的种植面积和发展比例外,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土壤、气候、作物、种植习惯、技术及交通条件,逐步地大体划定技术作物区,划定后不要随便改变。

(三)提高农业生产的根本办法,是“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经济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并随着国家工业化事业的进展,在国家工业援助下改革农业技术,逐步采用新式农具、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器,采用化学肥料和先进耕作法。但在第一个以至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内,我国拖拉机生产和化学肥料生产的年产量还是有限的,农业增产的主要依靠是促进农民的合作化,发挥组织起来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带动广大农民,开展群众的技术改革运动以及适当发展国营农场及其他国营农业企业等。因此:

第一,应积极地稳步地发展互助合作组织。这是使农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也是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主要保证。各级农业干部应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及《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大力发展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积极发展和提高各种类型的互助组,以便实现大面积增产并带动个体农民走向合作化。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应该设置专人和适当的机构,切实负责研究改进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的经营管理、改进技术等事项,有计划地为农业生产合作社训练农业技术人员和会计人员。各级农业部门应善于通过农业生产中各项增产措施,国家对农民的经济援助以及国营农场的示范作用,以促进和扶持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农业生产中各项工作,均须与改造小农经济这个总任务紧密地联系起来。在牧业和渔业中也应积极稳步地发展互助合作。

第二,个体农民在今天还是多数,还有一定的增产潜在力量,必须正确地和适当地运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以提高生产。各级农业部门在组织群众力量和运用国家经济援助贯彻各项增产措施时,均应关心和照顾而不是歧视单干农民,要善于通过互助合作组织的示范行动和具体帮助,耐心教育和吸引单干农民走向互助合作。

第三,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发展国营农场、国营牧场、国营水产公司等,这是引导农、牧、渔业生产前进推动社会主义改造的据点。所有国营农业企业均负有为国家增加生产、积累资金、积累经验、培养干部和向群众示范的任务。

目前工作重点是办好现有国营农业企业,其基本环节是加强领导,依靠职工,改善经营管理,克服供给制思想,坚决贯彻经济核算制。所有单位均应无例外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实行计划、定额、成本、技术管理,建立专责制,实行按件计工,提高劳动纪律,发动生产竞赛,实行超额奖励,争取超额完成国家的生产任务。以本身的社会主义积累去扩大再生产,以实际的增产成绩向群众示范,联系群众,帮助和推动群众组织起来,改进技术,提高生产。

国营农场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和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发挥机具效能。为了改良土壤,可根据具体条件实行当地群众行之有效的调茬轮作,有条件的农场亦可试行苏联先进的作物、牧草轮种制。一般农场均应以农业为主,同时应当因地制宜地分别发展畜牧、水产、林木等副业,实行多种经营。新办国营农场必须按照投资少、收效快、收获大、不与民争地的方针,慎重选择自然条件较好的场址,经过周密的勘查设计,始得建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国营机耕农场的耕地面积扩大到630万亩。

国营牧场应努力增殖牲畜和增加畜产品,经营上亦须与农业结合,做到草料、食粮、蔬菜的自给。

国营水产公司必须大力改善渔捞技术,提高捕鱼量,并成为团结组织渔民的核心。

稳步发展合作经济,正确发挥个体农民积极性,有计划地发展国营社会主义农业企业,三者必须紧密联系,互相配合。互助合作组织要向国营农场学习先进经验,同时要关心和帮助单干农民,国营农场要以本身的增产示范推动互助合作组织,并教育单干农民,以达到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农业生产的目的。

(四)农业部门保证实现增产任务并促进农业合作化的各项措施:

第一,推广新式农具,增补和改良旧农具,继续试办机器拖拉机站、抽水机站、新式农具站、打草机站,促进互助合作,提高农业生产力。农业部门应根据各地条件和农民需要,提出生产和推广新式农具的计划,教会农民使用,并帮助农民解决畜力困难。在推广新式农具的地区,应视需要在技术推广站中配备修理员,并组织乡村铁匠学会修理新式农具,组成农具修理站。建议工业部门努力提高农具质量,降低成本。南方各大区、省应积极研究适宜水田使用的新式农具。

在土地平坦、互助合作基础较好,增产商品粮棉收效较快的地区,有重点地试办机器拖拉机站,在水稻地区试办抽水机站,以机械耕作和机械灌溉的优越性向农民示范,促进农业生产的合作化,并从中积累经验,培养干部。

旧式农具在目前生产上仍占有重要地位,应配合供销合作部门,帮助农民增补旧式农具,并切实降低农具价格,农民所需运输工具亦应注意适当添补。

协助商业、合作部门做好农具、肥料、耕畜及药械等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料的困难,有意识地引导农民余资投入扩大再生产,是提高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环节。

第二,逐步改进农业技术。切实整顿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工作,使科学技术与群众增产经验相结合,找出当地增产关键,就地取材、就地推广。技术推广站应充分运用当地农场的先进经验和示范作用,首先做好互助合作中的技术改进工作。在互助组及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成立农业技术研究会或研究小组,培养农民技术干部,并依靠他们去带动广大农民及时耕作,改进耕作和栽培技术。

切实组织广大群众的选种留种工作,选择当地优良品种,就地推广。各级农场、互助合作组织的留种地,应根据可能积极繁殖产量高、品质好和抗逆力强的品种。各地指导推广良种的工作机构应予恢复或加强。

在商品肥料不足的条件下,应切实贯彻以农家肥料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现有肥源,推行合理施肥方法。鼓励农民养猪积肥,增加厩肥,按照各地条件,适当扩大绿肥面积,发展其他人造肥料,充分利用城粪,并试行利用磷肥及泥炭等矿质肥料。

为了适应推广新式农具后增强畜力的需要,必须大力增殖耕畜,并逐步改良畜种。所有国营农场、牧场、互助合作组织均应繁殖牲畜并奖励农民繁殖。根据各地条件切实解决饲料问题。提倡选留种畜,改进配种工作,减少母畜空怀现象。加强防治畜疫工作,保障牲畜安全。

有计划地改进农田基本建设。协同水利部门组织群众有计划地因地制宜地兴修小型农田水利,修塘、筑坝、开渠、打井、增补汲水工具,扩大灌溉面积,提倡合理用水,改进灌溉方法。协同林业部门营造防沙、防洪、防风林,提倡改良土壤、保持水土、防旱保墒和排水防涝的耕作技术。

加强对病虫害预测预报,结合改进耕作技术,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重点试办植物检疫,防止危险病虫的传播。各地应研究当地自然灾害发生的规律,确定防治重点,但对其他灾害,亦应积极防治。

第三,加强农业(包括畜牧、水产)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贯彻科学技术与群众生产经验相结合的方针,针对当地生产上普遍存在急待解决的问题,有计划地有组织地进行综合性的试验研究,提高作物栽培、品种改良、牲畜饲养、水产养殖等技术。一切新的科学成就及外国外地的经验、良种等,均须先行试验,在试验示范成功后再逐步推广。各地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应从长期的农业建设着眼,对各该区域土壤、气候、作物、病虫害、耕作制度等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以指导当前的农业生产,并为合作化、机械化的大田耕作准备条件。在机耕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拖拉机站、新式农具站所在地区,应有计划地选择基点,研究相适应的技术措施。省农事试验场(分场)、专业试验场(包括指定有试验研究任务的专、县农场),应以试验研究为主要任务,同时做好大田生产示范和良种繁殖工作。一般专、县农场,应坚决贯彻增产示范的方针,繁殖良种,帮助农民改进技术,根据当地需要和上级计划进行简单试验。

第四,改进农业计划工作。在国家有计划的建设中,由于互助合作组织的开展,粮食、油料统购统销政策及主要农产品的预购政策的实行,我们必须也可能加强农业工作的计划性,因此,应根据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贯彻正确的价格政策及进行必要与可行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逐步引导农民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生产。国家规定的各项农业生产指标应下达到县,由区乡干部根据县所分配的控制数字,配合宣传价格政策和预购农产品等工作,与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的代表,按照当地可能条件,商量各乡村实际的种植计划与增产任务,并进行宣传以推动个体农民。下面议定的数字应报县综合作为指导生产掌握价格政策的大体依据。各级农业部门应依据国家要求和各地具体条件,逐步进行系统的有关农业经济的重点调查,继续研究农业生产发展的合理规划,保证农业经济中农业、畜牧、水产等各个部门相适应地发展。

第五,认真办好农业部门直接管理的高等院校及中等农业学校,大力培养农业建设人才。除按规定招收青年学生外,应有计划地吸收当地有农业生产经验的农村干部及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骨干、劳动模范、农场工人入学。教育的方针应当是:学用一致,就地培养、就地使用、适当调剂,同时还应有步骤地适当地调整农业学校内专业的设置,积极培养和提高师资,有计划地编译适用教材,加强试验和实习,稳步地进行教学改革。

加强在职干部的学习,抽调干部轮训,不断地提高现有干部的政治水平与业务水平。使农业干部应认真学习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学习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政策,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和农业科学技术,学会指导国营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的本领,善于联系农民群众,总结群众生产经验,深入钻研,逐步精通业务。

从政治上、思想上和技术上进一步团结、教育、培养和提高技术人员,加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帮助他们积极学习群众经验,学习苏联的农业科学。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在广大农民中,大力传播农业科学知识,有意识地发现与培养农业专家。

第六,继续开展爱国增产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其主要形式应当是在一个乡、一个区或一个县的范围内,组织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之间及组员和组员、社员和社员、生产队和生产队之间的增产竞赛。增产奖励及评选劳动模范的对象,主要是大面积增产的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其优秀骨干和领导生产的模范干部以及在农业技术改进上有特殊创造和贡献的人。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数量不应过大。

第七,有计划地扶助少数民族地区的牧业、农业和副业生产。首应逐渐减轻自然灾害,配合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部门,有计划地供应适合当地条件的生产工具,发放贷款,帮助推销土、特产品,加强物资交流,解决农民、牧民的具体困难。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和防治畜疫工作,达到人畜两旺。培养当地农、牧业工作的民族干部,传播先进的农、牧技术,逐步改进生产方法,提高产量,改善生活,巩固民族团结。


三、加强农业生产的领导


为完成上述任务,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改进和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

(一)坚决贯彻积极建设、稳步前进的方针,提高工作的计划性。领导农民完成当前的增产任务必须与长期的农业建设任务相结合,放松当前工作或不积极为将来发展做准备这两种偏向都须防止。一方面要反对安于小农经济现状,而不能预见将来,不积极从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右的思想;另方面也要防止超过群众觉悟和可能条件,要求过高、过猛,盲目冒进的“左”的偏向。一切工作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分别轻重缓急,逐步进行。没有经验的事,均须经过试办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

(二)各级农业部门应善于将下述各个方面的活动组织起来,并按照情况,加强对农业生产的具体指导。依靠互助合作组织贯彻各项增产措施,并从改善经营管理、改进技术、加强经济援助以及训练骨干等方面给予帮助,从而促进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办好国营农场(牧场、水产企业),充分发挥增产节约的示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以实例引导农民前进;技术推广站与新式农具站是农业部门直接指导群众生产的基层组织,应加强领导,深入群众,在提高产量、增加收入方面,真正给群众以具体帮助;农业科学试验研究机关应及时了解与研究互助合作组织及国营农场在生产中提出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农业院校应根据农业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上述企业和专业机关培养干部,毕业学生应首先派到场、站去工作。各场、站应有计划地运用展览会、座谈会、组织参观、结合评比竞赛等方式,教育群众。

(三)应在调整编制精简人员的原则下,加强各级农业机构。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的地域性,必须适当加强各省的农业机构。专区、县两级政府的建设科,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地改为专业的农林水利(牧)科或局,并适当充实县级农业部门和各农业企业与事业单位的领导骨干。

(四)加强农业部门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农业部门必须在各级党委与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努力工作,防止分散主义。提倡和发扬虚心学习、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大胆创造的作风,力戒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与一般化、公式化的作风,领导工作必须深入下层,做好基点工作,推动全盘。改进和加强检查工作,正确地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的经验,发现缺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正确解决,克服文牍主义与事务主义。加强农业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团结,建立密切联系,从全局出发,主动地配合工作。

 195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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