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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湖北省委关于认真做好粮食计划供应工作的指示
1954.01.24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


兹将湖北省委关于认真做好粮食计划供应工作的指示转发各地,希望各地做好集镇和农村的粮食统销工作,并将经验报告中央。


 中央
1954年1月24日

湖北省委指示


分局,各省委、区党委并报中央:


兹将湖北省委关于认真做好粮食计划供应工作的指示转发各地参考。

针对“收购虚假现象”提出的几点措施,是在购粮工作的胜利基础上,进一步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把粮食供应工作做好的重要关键,应引起各地注意。


 中南局
1954年1月11日

认真做好粮食计划供应工作的指示


各地、市、县委,并报中南局、中央:


我省跨年度粮食销售计划指标为18亿斤,到12月20日止已销售8亿6948万斤,预计到12月底止销售将达9亿2746万斤,占计划51.25%,较去年同期实绩增加48%。据历史情况,明年上半年是销售季节,销售较今下半年为多。这样全省算大账,即使将省专掌握的机动粮加上去,也有突破的危险。而且从购粮工作结束地区的情况看,收购有虚假现象。一方面,因不敢宣传和交代政策不清,农民误解以当供应户为荣,卖谷买米,相当普遍。不少的乡收购面70%到80%,供应面则达40%以上。另一方面,干部满足于已完成任务,对存粮余粮较多的富农和富裕中农,摸底不够,教育不够,还有相当数量的粮食未收购出来,这种收购的虚假现象,形式上完成了任务,实际上有的将不该收购的收购了,该收购的未收购出来;且背上供应包袱(收购了不该收购的农户,其缺粮必须负责供应),如把这一情况估计进去,则下半年供应数字势必还要大大增加。以浠水县城关镇销售情况看,统购前日销8000斤,统购后日销增加到16000斤。又如麻城县宋埠镇统购前日销1万斤,统购后日销24000斤。此外,因忙于收购,销售未加控制,或控制不严(不少地方乡政府乱开证明信),以致发生奸商和不法富农套购囤积现象。另一些地区、市镇实行了统销,但对附近农村未作统一安排,形成漏洞。也有收购期间停止供应,或机械按行政区供应,使农民顾虑怕买不到口粮,和感到购粮不便而引起农民不满等现象。上述情况,特别是粮食收购有虚假收少销多的情况,应引起各级党委严重注意。

为了完整地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统购统销是一个完整的政策,决不可偏废任何一方面),既保证收购任务的实际完成(克服收购虚假现象),又保证城乡人民的粮食足量供应:为了在购粮工作的胜利基础上,进一步把粮食供应工作做好,省委认为必须把粮食供应工作当一个群众运动来领导,切忌麻痹松劲,急性图快,潦草了事。省委已决定召开紧急的粮食供应会议,由各地委管统销工作的地委委员或副专员参加(宜昌、恩施不参加,以后派人去传达),具体研究布置。并派负责干部去鄂城、应城、广水、皂市等地了解情况,摸索粮食供应经验。希各地委一方面就全区粮食供应情况摸一下底,算一个账,一方面派负责干部到已完成购粮的乡去具体掌握领导统销工作,先行一步取得经验,以便在购粮工作全面结束时,有准备地做好统销工作。

在做法上,尚缺乏具体经验,只能从原则上提几点意见,供各地研究:


一、粮食计划供应是一个群众运动,切忌急性图快、潦草从事。在购粮工作结束后,应继续贯彻粮食政策和总路线的宣传教育,解除购粮阶段遗留下来的群众顾虑与误解,进一步提高群众认识。然后在群众发动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把真正缺粮户、缺多少粮,评议出来,经过乡粮食计划收购供应委员会认真负责审查核定其供应数字,发给购粮证,实行凭证购粮。卖出口粮的农民,未送粮的不要他送粮,已送粮的在计划供应时足量供应之。

在未评供应之前,农村粮食销售,暂时加以适当控制限销。以免奸商及不法富农乘隙套购囤积。而且做到真正的个别缺粮户得到粮食供应。


二、粮食统销工作应联系生产来进行,不应机械分阶段(不要机械地搞好了供应,再搞生产)。只有在购粮工作结束后,抓紧冬季生产,才能更好地发动群众,把粮食供应工作切实做好;同时,只有切实解决了粮食供应问题,保证缺粮户(包括卖了口粮的农户)口粮足量供应,才能使农民安心,以全力来搞生产。结合的方法,可以采取白天生产,晚上抽出一定时间(不可通宵开会)以小组会或片村会形式讨论粮食供应工作。


三、购粮工作结束的乡,应结合评议供应,摸一下余粮底。如发现有富农或富裕中农还有余粮未卖,应具体弄清这些农户的余粮情况与思想情况,进行艰苦的思想教育,除留下足够口粮外,仍应把余粮卖给国家。各级党委应视各地收购情况有重点地布置这一工作,并派得力干部去掌握。这一部分余粮买出来是十分必要的,不仅是为了克服虚假现象,增加购粮数字和供应力量,而且是因为这部分余粮如存在富农或富裕中农手中,明年粮食供应紧张时,仍有冲击粮食市场,引起粮价波动的危险。所以地、县委对收购这部分余粮工作,决不可忽视。


四、农村副业如养猪、养鸭、制粉所需之粮食,在粮食富足的地区,应经过评议核定其需要,使经营副业的农民留下这项粮食。在粮食缺乏地区,应动员农民少用主粮,多用杂粮,或酌情供应。


五、(略)[1]


六、市镇的粮食计划供应工作,已取得初步成绩,销量减少,趋于正常,但各县辖镇采用粗糙的供应办法,停滞不前,第二步均未开始。省辖市虽已开始第二步进行粮食登记工作,以收购粮商和投机商人的囤粮,但深入发动群众不够,登记面过宽,以致引起群众恐慌不安,个别地区并发生逼死粮商事件,说明在掌握政策和工作方法上出了偏差。因此,市镇的粮食计划供应工作,应即通过总结前一段工作的方法,肯定成绩与经验,找出缺点,迅即进入第二步粮食登记与收购工作,不要停滞不前。据各地经验,为了在市镇中登记与收购粮食,并进一步做好粮食定量供应工作,必须一方面针对当前群众的顾虑与误解,大张旗鼓宣传粮食登记,并结合宣传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揭破谣言,安定人心。一方面依靠干部与工人,层层深入发动,使工人、学生、市民都了解和拥护党的粮食政策,使大家认识到粮食奸商投机囤积,势必引起粮价与物价波动,使各阶层人民蒙受巨大损失,而仇恨粮食奸商。只要工人与市民群众都发动起来了,粮商及粮食投机者就会孤立起来,容易分化争取。其中少数顽固不化的,有投机囤积而不坦白,有囤粮而不卖,则可进行适当的斗争,采取评议说理办法,不要开斗争大会,不要牵连问题过多,这样做法既能打击粮食投机奸商,买/卖出他的囤粮,又能提高群众,团结多数。一切扩大存粮登记面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下略)[2]

 湖北省委
1953年12月28日

注释

[1][2]此处为原件省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