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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组织部关于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1955.01.00


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于1954年11月8日并始,12月6日结束。到会者有各中央分局、省、市委组织部的干部五十八人,地、县、区委的干部五十二人,乡支部书记二十三人,中央直属单位的干部七十六人,共计二百零九人。

这次会议是在有比较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的。为了准备这次会议,中央组织部于1954年3月发出了关于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调查研究提纲。各地党委均抽调干部,结合中心工作,认真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工作。全国共调查了九百个农村支部,许多省委、地委并做了调查研究的总结。这些调查研究工作,不仅为这次会议作了充分的准备,也直接推动了农村支部工作。

会议开始,先由各地作典型报告,一般说来,这些报告都是好的,有的是很好的,对交流全国各地农村支部工作的经验起了很大作用。之后,由马明方同志作了《发展和巩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为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斗争》的报告,结合讨论这一报告,同时讨论了我们草拟的《中国共产党农村支部工作试行条例》(草案)。会议中请邓于恢同志作了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请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团中央负责同志作了有关问题的报告,还组织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党的问题和怎样做好支部书记等六个座谈会。最后由邓小平同志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就过渡时期农村党的任务,发展党和巩固党、坚持群众路线和县委领导等问题作了重要报告,马明方同志作了总结。一般地说,这次会议开的是成功的,与会者反映会议开得适时,解决了可能解决的问题,收获很大。

会议主要讨论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

一、明确了过渡时期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在这次会议之前,有些干部对农村支部在过渡时期的经常的中心的任务是什么,并不是完全明确的。经过这次会议,大家思想一致了。认识提高了,明确了农村支部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支部工作的好坏,首先要以完成这一任务的结果如何来衡量。这是贯彻于这次会议的中心思想。这次会议所讨论和解决的各项问题,均是从加强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这一点来出发的。邓小平同志在报告中还特别指出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艰巨,号召干部要兢兢业业地工作,安心于农村工作,对到会干部有很大的启发。

二、对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农村发展党与巩固党的工作做了基本的部署,根据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要求,根据目前农村党组织的状况,会议规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今后三年内,在农村中发展二百万到三百万党员。据1954年6月底统计,农村党员为三百五十万,估计到1954年年底为近四百万,那么,到1957年底,农村党员总数将达六百万到七百万。会议认为发展这样一个数量的党员是需要的。否则,要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有困难的,并且认为,完成这个发展计划,是有条件的,可能的,没有危险的。要求各省(市)根据积极慎重的发展党的方针做出具体的计划。

会议讨论了在农村接收新党员的条件问题。近年来,有的地方对接收新党员的条件曾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说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所规定的党员条件错了,不合乎党章;有的说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高了,办不到;有的说“八条”不具体,难以掌握等。会议上反映了这种意见,要求中央作统一的解释。邓小平同志在报告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肯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党员标准八项条件是正确的,与党章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是为了更简单地对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纲党章教育而提出的,因此,在发展新党员时,必须向发展对象进行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教育;至于教育方式,可以灵活。凡要求入党的人,经过教育,必须承认党纲党章,承认“八条”,并表示决心为其实践而奋斗,否则,不能入党。

会议强调了巩固党的重要性。关于老区支部的整党工作,因为在这次会议之前已召开过一次整党座谈会(有山东、山西、河北、安徽、江苏五省参加),所以这次会议没有再详细地讨论这个问题。那次会议规定,凡没有完成整党的地区,仍然按照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总任务的贯彻和各种工作,继续进行农村整党工作。现在各地已在进行。这一任务,除山东外,1955年内可以基本上完成。这次会议指出:老区支部经过整党之后,仍必须经常注意巩固党的工作;新区支部,也必须注章一面发展一面巩固。同时,鉴于目前农村中大约还有百分之五十五左右(各地不等)的落后支部(依此推算,全国约有两万多个),因此,这次会议特别提出了整顿落后支部和加强对落后支部领导的问题。

三、解决了农村支部的组织形式问题。由于农村中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在农村支部的组织形式上己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各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曾规定了一些办法,但是有些办法还不够完善妥当,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例如:有的地方在一个乡的范围内,成立两个支部,即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党员成立一个支部,未参加合作社的党员另成立一个支部,同受区委领导;有些乡互助合作组织已有很大发展,或村庄过于分散,但因党员和候补党员不足五十人,不能设立总支部,工作上产生许多不便,有的则在乡支部下设立分支部,作为临时过渡办法;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只有个别党员,很难进行工作和学习。会议根据各地的经验和意见,对于农村支部的组织形式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这对加强党在农村的工作是很有好处的。

四、研究了农村支部如何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政治工作问题。各地的材料说明:农民从个体的、私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走向集体的、合作制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要产生许多复杂的思想和情绪,农民在参加合作社时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动机,在合作社中处理各种问题时,常常反映着各种不同的观点,如果不加强党的政治工作,要使农业生产合作社巩固和发展是不可能的。政治工作的目的,是不断地从思想上组织上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贯彻党对互助合作的各项政策。因此,政治工作必须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现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有了广大的发展,如何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政治工作,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次会议因为缺乏成熟经验,只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五、强调了发扬党的民主,健全党的生活。会议规定,支部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定期实行选举,要在党内广泛地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重大问题只由支部委员会决定或由支部书记个人或少数人包办的现象,以发扬党员的积极性;强调了农村支部中党的小组生活的作用;批判了压制批评、党的组织不严密,纪律松懈和不团结等党的生活中的不健康现象。提出要建立党支部的民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生活。

为了提高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工作能力,会议提出要加强农村支部的教育工作,并初步地总结了最近一时期内农村支部教育工作中的一些经验,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在农村中的宣传工作的指示,将农村支部的经常教育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同时规定地委和县委利用农闲季节,定期轮训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小组长,争取从现在起到1957年底,普遍地将他们轮训一次到两次。

对农村中的各种非党组织,强调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它们的作用,反对不加强领导和包办代替。目前这两种偏向都是存在的。关于乡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有的地方反映:现在在互助合作运动广泛发展了的地方,许多工作(如征粮、收购、优待军烈属、学习等)都是通过互助合作组织来推动和执行的,认为在这种新的情况下,乡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值得研究。这确是一个新的问题,这次会议因为材料不足,未能做出具体的规定。

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强调了要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进行工作,反对强迫命令。各地材料说明:经过党的不断教育,经过整风整党,农村党员中的强迫命令作风已经大大减少了,但在某些农村干部和党员中还很严重,近来,甚至还有所发展。会议认为,在农村反对强迫命令,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斗争,尤其在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一斗争有其特殊重要性。邓小平同志在报告中再三强调了反对强迫命令的重要,说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必须保持与发扬。他批驳了“上级布置任务重,下面就一定要发生强迫命令”的论调,指出:我们共产党人革命,任务总是繁重的,旧的任务过去,根据新的情况必然要提出新的任务,若承认这种论调是对的,就等于说强迫命令永远不能克服。会议根据各地好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克服强迫命令的一些方法。

六、会议着重讨论了县、区委如何加强对农村支部的领导问题。这几年来,县、区委对农村支部的领导状况已经有了不少进步,积累了—些经验。但许多地方,还只是习惯于一揽子的工作方法,不通过党的基层组织来进行工作的现象仍严重地存在着。关于县区的工作方法和领导作风,根据已有的经验,会议提出了若干注意之点,供各地研究采用。同时,会议上也反映出目前县区组织机构与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完全相称的问题,而且在编制上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现象,还有待于今后一步研究解决。

兹送上《发展和巩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为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奋斗》一文件,请予审查修正,并批发各地。

关于《中国共产党农村支部工作试行条例》(草稿),经我们于会后再三研究,认为还不够成熟,故这次不送审。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