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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转发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禹县四区张砦村初中毕业生杨敬贤自杀事件的通报
1955.08.00
现将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禹县四区张砦村初中毕业生杨敬贤自杀事件的通报略加修改,转发给你们。
杨敬贤自杀事件的发生,说明我们某些乡村干部,在执行对待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的政策上,还存在着严重问题。他们不仅把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和地主、富农分子混同看待,甚至有的对积极参加劳动、表现尚好的也加以歧视,或使其无路可走,终于自杀。河南禹县张砦村干部对待杨敬贤,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今后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毕业学生回农村参加生产的将日益增多,各地党委应结合这一事件或其他类似事件,适当地向区乡干部进行有关的党的政策的教育。使之不再发生同样事件。但也应当经常教育干部,提高革命警惕性,防止地主、富农子弟中怀有报复情绪和仇恨心理的坏分子的不法行为。
附:
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禹县四区张砦村初中毕业生杨敬贤自杀事件的通报
1955年7月
禹县四区张砦村初中毕业生杨敬贤自杀事件的发生,说明当前在组织安置初中高小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工作中,对待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学生,在政策上,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注意。兹根据许昌地委关于青年团地工委“关于禹县四区张砦村初中毕业生杨敬贤自杀事件的检查报告”向省委的报告,摘要整理通报如下:
杨敬贤,男,现年19岁,禹县四区张砦村人,家庭地主成份,本人系学生出身,1954年7月毕业于禹县第一中学,因未考上高中回家生产。在初中三年级学习时,曾对学校进行劳动教育不满,表示抵触,经学校领导、团支部、班主任耐心教育后,即转变过来,表现很好。回乡后在工作和劳动方面很积极,村团支部、乡长经常鼓励并教育他,因而他就下决心积极劳动,争取入社。
张砦村干部,由于政策水平低,把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同地主、富农分子一样看待。杨敬贤回家后,村干部就叫他参加地主会,派去送信。他受刺激很大,觉得在村里受委屈,想到外边工作。今年元月村里动员治淮民工时,杨被批准到白沙工地去做工;在工地上劳动积极,经常被评为十分;在休息时间,又能主动地给民工说评词、讲笑话、唱歌等,活跃民工情绪,和民工团结得很好。而工地代理分队长杨保富(原乡公安员)政治水平不高,作风粗暴。有一次,他把张砦村的工分扣的多了,该村团员惠建业不服,两人发生争吵,最后他说不过惠,就让惠建业当队长。惠建业怕报复,领着民工干了一天就跑回家去了。因惠建业与杨敬贤关系较好,杨保富即认为是杨敬贤出的点子,怀恨在心,企图报复。有一天晚上,杨敬贤引逗两个已睡的人吵闹起来,第二天被杨保富知道了,杨保富就要把杨敬贤捆绑,往劳改队里送。同队民工出来给他证明、说情,让他作了坦白,才算了事。从此,他因受了打击。情绪低落了。
白沙工做完了,工地转移,杨敬贤本不想去。但回村后受到一伙青年热情的影响,就又和青年们拿着篮球一同上工地。做工仍然很卖力,但不到5天,杨保富来找他,要他承认在白沙工地弄坏房东的木隔栅,并逼他赔偿房东损失。杨敬贤不承认(实际上并不是杨敬贤弄坏的),杨保富就斥骂他:“地主还不老实,不承认只管扣你工资。”团支书张文干虽据实提出反驳,但杨保富仍不肯罢休,硬照扣了杨敬贤的工资,从此以后,杨敬贤觉得自己干啥也没前途,情绪低落。开头几天,还勉强上工,但休息时就蒙头大睡,以后发展为夜梦大哭,白天里腰栓背包到处乱跑,想找地方上吊。后来就病了,由中队长介绍去医院看病,去了三次没有找到医生,大队长批准他回家,他不愿回去,结果由分队派党员张长明送他回村,回村后病没有看成,遂于4月22日太阳快落时,上吊而死。
从以上情况看,杨敬贤的自杀是遭到一连串的打击所造成的。由于杨敬贤是地主家庭子弟,毕业后回村未能参加互助合作,报名服兵役又没被批准,常被村干部派差送信,强令参加地主会,他感觉在村里难受,便积极准备在治淮工地上立功,不料在工地上竟又遭到杨保富几次无理打击,因此感到前途暗淡,忧思成病,最后就上吊自杀了。
省委宣传部认为杨敬贤的上吊自杀事件,该乡公安员杨保富应负主要责任。这一事件,说明我们基层的某些乡村干部,对待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在政治上,还存在着严重问题。不少区乡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上还不能把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和其他家庭区别看待,对他们抱着歧视态度。各地党委宣传部应从这一事件接受教训,认真向区、乡、村基层干部进行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划清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中、小学生毕业生和地主、富农阶级分子的区别,对前者不应歧视打击,也不应以生硬粗暴态度对待。但也应教育干部提高警惕,对于不好的地主、富农子弟,加以注意。总之,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能否参加互助合作组织问题的指示”的政策精神和方法,纠正偏向,以免发生意外。今后如再有类似此种严重违犯政策事件发生,对犯错误的干部,应给以适当教育。
来源:河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