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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转发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天津专区逮捕反革命分子情况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
1951.03.25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大中市委,地委:

此件请一直转至地委,希望各地捉反革命都照天津专区(天津市不在内)的办法办理,以防滥捕。


 毛泽东
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