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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发关于正确贯彻处理纪凯夫案件精神的两个文件的批语
毛泽东
1952.03.06


中南局、各中央局:

(一)中央同意湖北省委二月二十七日给中南局的报告和中南局三月三日给湖北省委的答复,认为这两个文件都是正确的;(三)应将这两个文件在党刊上发表。


 中央
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