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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广州市五反工作的指示
毛泽东
1952.04.05


罗瑞卿同志,华南分局,并告中南局:

瑞卿同志四月三日关于广州五反的报告收到,中央认为这个报告所提出的意见是正确的。上海五反的十条经验已发你们谅已收到,请加研究仿行,特别注意五反中继续维持生产和经营。广州五反必须注意给香港澳门的中国工商户以好的影响,你们注意了这一点是完全对的。广州五反中我们掌握的真实材料甚少,是很大缺点,必须在斗争过程中从争取高级职员去解决这个问题,在这点上上海的经验也是很有用的。上海还有一条经验是先搞大户以利经济,此条在你处是否适用请加研究。又五反时间不宜拖得太长,这就需要严格控制和训练工作队,以十天为一期,先作充分准备,限期完成任务。


 中央
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