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决议的通知和毛泽东对决议稿的修改毛泽东1953.10.16
一
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地委,县委,并告中央各部委和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
兹将《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发给你们,请予认真执行。除迅速发至县委和城市区委外,可登党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