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河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批语毛泽东1955.09.04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河南省委八月二十八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一件,发给你们参考。中央认为河南省委的方针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