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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发河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
1955.09.04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河南省委八月二十八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一件,发给你们参考。中央认为河南省委的方针是正确的。


 中央
一九五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