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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讲话
刘少奇
1951.05.11


同志们! 我们这次公安回忆,毛主席有很多指示。罗瑞卿同志已经向你们报告了。

这个会议很有必要,因为我们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已经开展起来了,各方面已经取得很大成绩,有些抓、杀不够的地方,也已经搞起来了。现在镇压反革命的劲头是够了,以前对反革命麻木不仁的现象,杀不下去的现象,宽大无边的现象,也就是一些右倾的现象,现在已经纠正了。全国已杀了大量的反革命分子,很多地方已经杀到人口的千分之一,有些地方超过了,有些地方还不够,但总数已经到了全国人口的千分之一。同时,没有土改的地方还要杀一点,一些镇压不够的地方,还要杀一批或几批。以后停止大杀,也还要零零碎碎地小杀,数目字就不会少,估计要超过千分之一。

这次杀的好,杀的很好,很稳当,没有杀错。各方面都加强了我们,政治上加强了我们,经济上加强了我们,军事上也有好处,巩固了我们的政权,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政府的威信提高了,人民对党的信仰提高了。全国人民讲这次镇压了反革命,是真正翻身了,真正解放了,真正站起来了。我们公安人员得到很大的信仰,有些方地喊公安人员万岁,派出所长万岁,喊得派出所长都觉得有点不大好意思,这在公安机关是件破天荒的大事情!老百姓拥护你们,大家都给你们鼓掌。老百姓请你们吃饺子,或者请到家去吃茶。因为你们抓了反革命,杀了反革命,替老百姓报了仇。过去打很多官司,花很多钱,都报不了仇,现在也不用打官司,也不用花钱,你们就替他报了仇,他怎么能不拥护你们不感谢你们呢!

过去,有些同志不大安心做公安工作,罗瑞卿同志曾经要我讲过一次话,我说公安工作很好做,做好了人民是拥护的。历史上有个包文正,老百姓叫他青天大老爷,很得人民拥护。他并没有别的,就是搞点侦察工作,会判案子。你们每一个人的本事都比包文正大,而且,过去的包文正是拥护皇帝,巩固封建制度的,不是代表人民的,但是他解决了很多弄不清的案子,皇亲国戚也办了几个,就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可是他那里有你们办的这么多!你们每个人都比包文正功劳要大,这个问题,我过去讲的时候,有些同志还是要通不通的,今天,思想上应该是彻底通了。公安人员从来是不大容易让人喊万岁的,因为你要捕人,要杀人,人家看到你就害怕,请你到家里去坐就怕出是非,那还有人敢请你吃饺子呢?!现在不同了,人民和你密切了,喊你们万岁了。这里有个经验,就是我们的公安工作,镇压反革命的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一举一动都要密切联系群众,一举一动都不能脱离群众,公安工作一方面有高度的机密性,同时又有广泛的群众性。这两方面构成公安工作的特点……。同志们,做公安工作要懂得群众,革命而不懂得群众的人,就不会那么彻底,革命就不那么厉害,彻底革命的人他总是懂得群众的人!要懂得群众,要懂得群众的情绪,懂得群众要办什么事,又站在群众前面不断的领导群众前进,就差不多了,不管你马列主义的书读了多少,话说的怎么多,怎么漂亮,可是不懂得群众,就是假马克思主义!

公安工作是革命工作,公安机关是直接镇压反革命的机关,是镇压反革命的工具。一定要懂得群众,要抓住这一点,研究这一点,掌握这一点。

镇压反革命是广大的群众运动,是大张旗鼓的运动,这是中国历史上没有的。我们要从这里打开我们的公安工作,建立起我们经常工作,切不要把这个机会放过。很多群众中间的防奸肃特的积极分子,要把他们组织起来,建立起经常组织,人民的仇已经报了,很高兴,要请你们吃饺子,你们就要请他们留留心,看到那里有什么反革命,要来报告这就行了。要同人民讲清楚,如果不杀这些反革命他们还会起来造反的,把这些防奸肃特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建立经常的防奸组织,这次建立起的防奸组织是可靠的,是有觉悟的,是纯洁的,比你们过去建立的有些不同,是改造和提高了一步的,要广泛得多,纯洁得多,积极性也高得多!

公安工作要和群众见面,罗瑞卿同志,许建国同志都向群众作过报告,许多同志也给群众作了报告,一见面就出了头了,而且连派出所长都出头了,出的好,要出头,公安工作不是不能出头的,但是出头得好,什么叫出的好呢?就是要正确的联系群众,鼓励群众,提高群众!就是要密切地联系群众,鼓励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能够引导群众前进。不能在群众面前出头,就不那么革命,但是要出好头,相反的,出不好,引向群众落后,引向群众倒退,增加群众很多错误的落后的影响,增加群众很多倒退的、恶劣的影响,这就不好。反而搞乱了,这样的头就要少出点。

这次镇压反革命工作是毛主席亲自领导之下做的,镇压反革命这样大的成绩的直接的结果是造成了各种工作的顺利条件,造成了经济建设的顺利条件,统一战线的顺利条件,公安工作的顺利条件。因此,已得的成绩要保护起来,不要把他破坏了,这是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以前搞得很好,搞了很多成绩,结果犯了错误,将功折罪,将成绩变成错误,这是有可能的。现在公安工作的地位提高了,群众拥护你们喊你们万岁,这种成绩要保护起来,如果不保护起来,到明天犯个错误,群众就不再喊你们万岁了,不再请你们到家里吃饺子了!所以要保护这个好名誉。因此我们现在的方针是把它收一下,要逐渐收紧,再不能这样继续地杀,当然,有些还没有杀够的地方还是要杀够,这个大体上已经有了保证,也不必着急了。问题是可能有很多地方一下收不起来,说千分之一解决不了问题,要杀千分之二、三,甚至要千分之五,如果这样下去就没有底了,就可能杀多杀错,就要犯错误,群众不同意,统一战线各方面就要说闲话,要批评我们,到那个时候,逼得我们不得不承认错误。而公安工作杀错人那是很难承认错误的,历史上杀AB团,杀对的也有,杀错的也有,结果承认错误是多难!所以公安工作特别不要在杀人问题上将来承认错误。因此,我们要谨慎,从现在起我们要收缩一下。

毛主席规定有民愤的,罪大恶极的要杀,你们不杀,群众情绪不高,他就不拥护你,不喊你万岁,你一杀,大家喊万岁,大家鼓掌,因为他解了恨,解了恨之后,他们各方面就积极起来了,生产也好了,种地也好了,也拥护人民政府了,各方面都好了。这种人就要杀!以后有这种人还是要抓要杀!标准就是杀了可以平民愤,对各方面都有好处,名誉也好。但是那些没有民愤的,民愤不那么深的,但他是反革命,也犯了死罪,如象给反革命作了些情报的,因为他对老百姓没有血债,老百姓看不大清楚,这些人,老百姓说:“杀了也好,反正你们不会错杀人的”,这就是群众不积极要求杀的人,我们要懂群众讲话的这种语气,你要杀,他是真的拥护,但不是那么积极地要求杀,那么这些人就是可杀可不杀的了。不过其中又要分有无最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如背叛祖国,把我们的预算,把我们的军事计划送给敌人的,虽然他没有血债,但是间接有很大血债。因为把军事计划送给敌人结果使我们打了败仗要死好多人,但是因为间接了一层,群众不容易看到。这就要向老百姓说明,要向老百姓做宣传,说这个人犯了什么罪,这种罪是什么性质,这种罪是怎么样损害了国家的利益,由于这种损害,引起多少人牺牲了生命。这些不那么直接的事情的说明,都不是那末好做的,工作要深入一些。但是现在我们同志们在工作紧张的时候,工作要求深入是不那么容易,这个解释的事情总是很难作好!因为直接与群众有利的事情要解释还不容易做好,如土地改革吧,是直接对群众有利益的事,还说不清楚,工作还要犯强迫命令,那么隔了一层的,间接的事情要说清楚,不犯强迫命令就更难,强迫命令就可能很多了,我杀反革命你还那么不赞成啊!你还不请我吃饺子啊!还不喊万岁啊!嗯!这大概有问题!因此除非最严重的危害国家利益应该杀,同时也要向群众讲清楚,其他那些没有血债的,又不是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的,虽是反革命就应该不杀。

毛主席决定的方针:党内、政府系统内、军队系统内、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界、宗教界、教育界,这些机关里面,组织里面的反革命分子,没有严重的血债,没有民愤的这种分子清查出来,其中应当杀的要判处死刑,但判刑以后可以不杀,缓刑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如果两年不好还可以杀,两年好了有的就可以不杀。这就掌握了主动。如果最严重的可以杀十之一、二,十之八、九要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这样就可以避免多杀人。那些没有民愤的人,可以假释。这样保持了群众对我们的拥护,成绩保护了,名誉保护了,错误避免了。这是谨慎的政策。这种谨慎是不是过分了呢?没有了原则呢?不是的。你说该杀不该杀?该杀就判死刑吧,这不是原则性?但是不马上杀这就是特别宽大吧!也就是灵活性。你一定不好,我就一定杀!这是有原则,所以这个政策保持了原则性、严肃性,也保持了灵活性。缓刑两年以观后效的人中,可能有很多人会转变以求不死,但还会有那么一些人一定情愿死的,但是很少数!多数人是求其不死的。表现得好,两年之后可以改判无期徒刑,将来社会主义建成的时候还可以释放。

这个问题同志们回去之后要向所有同志们讲清楚,慢慢的要收紧,杀人的批准权要提到省,逮捕权要收到专署。这样收一下可以避免犯错误,保护了成绩,搞得更好,稳得很!

但是以后是不是就没有了办法呢?再有反革命是不是可以杀?还是可以杀的,个别地方实在需要再杀一点也是可以的。所以我们应该坚决拥护这个方针。

如果现在不开这个会议,不这样收,再搞下去时间也不要好久,再有一两个月,错误就可能犯下来。杀人没有杀开的时候,几个月几年都杀不了人;一杀开了呢,几天就几千人头落地。川东听说杀人权要在4月15日开始到区党委之前,几天就杀了六千。杀开了要收,有时就连电话都打不及了。

这种错误是不好犯的,犯了就不好纠正,很难纠正。只要不杀,就容易纠正,本来应判5年的,你判了10年,判重了还可以减刑,可以纠正,杀了人就不能纠正了,人头落地了。因此杀人不要杀错,杀错之后就会脱离群众的。群众不积极拥护杀的就不要杀,该杀的要对群众说明,等群众拥护之后再杀也可以。这样就可以避免错误。我们这次会议是个关键!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抓了90万,估计大体可能到100万,这些人大概有一少部分是要杀的,还有一部分可以放的,中间大部分是判徒刑的,90万中恐怕有50万以上要判徒刑。徒刑有长短,有些判几个月,有些判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十年八年,还有的判无期徒刑。要判短期徒刑的,两三年以下的,恐怕有不少的-部分,要判长期徒刑的,估计也不在少数。因为一般民事刑事案子也要判几年,如果反革命案子判得那么轻轻的这也不大好。因此,现在90万如何处理如何判?判决后如何办?这是大问题,须要动员所有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和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全要为他们服务,为反革命服务咧!?你要清理积案,你要判刑,而且不能判错,没有房子住,你要给他盖房子,他没有饭吃,你要给他饭吃;他要劳动,你要给他工作。这是很大的事情,要抓紧在最近几个月赶快解决;这90万不解决就不要再逮捕了。除非现行犯,不逮捕就不得了的,还是要逮捕之外,一般就不逮捕了。因为再抓就不得了,没有地方放了,90万已经都没有地方占了。

集中力量清理积案,把90万清理好,对群众也有好处。群众尽看到我们杀人,没有看到我们判刑。我们要判一批三年五年的,一判XX,报纸上把他登出来,这样群众的观感就变了。因为群众中间还有人担心我们,特别是民主人士怕我们杀错了,尽看我们杀头,没有看见我们判刑,以为我们要么杀,要么放,以为我们还不懂判刑,不懂得办“集中营”。所以现在要判徒刑,判他一大批,大张旗鼓公布一下,老百姓就放心了。这就是杀人不是无底的,一判徒刑连那些反革命也可以安心一步。

全国判徒刑的恐怕有50万到70万,再加上普通案子起码一百万人算,人民政府就要背起一百万犯人的包袱,而且是经常的。特别是判长期徒刑的,判10年就要招呼他10年,你要为他服务,搞不好还可能出问题。这是一个严重的大问题,我们必须下决心搞好。搞好这一批犯人比搞好一百万大军不见得容易。这里的制度、劳动、工作、生活、教育、卫生等一大套是有很大的困难的,需要研究。要研究如何管理犯人,如何组织犯人劳动,如何改造他们,如果表现不好如何惩罚他们等。

要搞好这件事,主要负责的机关恐怕还是公安部门,你们要花费很大的力量,要派干部,特别是反革命的案子要你们看。反革命跑了一个还是你们的事。这套经验要好好研究,完全靠看守是不可能的。要是专靠看守能看得住,不跑掉、不暴动,那是不可能的,因此要看守同时再加上其他的办法才行。把犯人里面的积极分子,好点的分子用起来,再加上社会秩序的安定,跑也跑不出去,跑出去还会把他抓回来。中国是个无组织的国家,现在我们要把他组织好,各方面工作搞好,叫他跑不掉。中国古代有“划地为牢”,其实并不是什么划地为牢,意义就是说他跑不掉。所以我们要使他跑不掉,不想跑,这样可以减少看守的责任。在生活上要搞得适当,制度上要搞得适当,要他劳动生产,而且要有奖有罚。劳动好的给他点奖励,或者很少的给一点工资。一支香烟,一两肉,一块肥皂,多多少少给这么一点,以提高他的积极性。生活上不是那么太坏,不是虐待他,但是犯了规矩要处分,关他特别监牢。办法很多,这一整套办法希望同志们很好的研究一下,这件事要搞好,不然可能经常会出问题。

将来劳动的地方容易找,可以修铁路,盖房子。表现好的可以分开;特别挑皮的,要跑的,可以分一队;那些不大挑皮的不想跑的可以另分一队待遇好一点;那些挑皮的叫他特别劳动。开始劳动的时候,可以少劳动些,劳动得慢一些,习惯了以后,可以增加一些,所有这套道理,这套经验,公安部的同志们要好好研究,有好经验介绍出来,可以互相通报。

管制的也要提出几条来,老百姓负什么责任,干什么?政府负什么责任,干什么?规定好。

此外还要搞些监狱,就让犯人他们自己盖吧!

这些事情搞好是有好处的。这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劳动力,等于全劳动力,不要劳动保险,也不要工资,可以做很多的工作,可以建设很大的事业。苏联就是利用犯人开了几条运河的。所以搞好了经济上有利益,政治上也很好。因为我们没有把他杀掉,这些人劳动了,将来也许可能变成好人。

当然这是一件麻烦事。毛主席讲过,既要革命就不要怕麻烦。凡是一件事对人民有利,我们必须一定要那样办,麻烦就麻烦一点,今天做不好,慢慢的搞是可以搞好的。

劳动有各种各样的劳动,那些好的,不想跑的可以分散一点,几十个几百个人一队,甚至可以搞一些能调动的。短期徒刑的可以交地方掌握,长期的可以放在省、大行政区或中央,但是主要还是放在省负责组织、管理起来,不能靠中央解决。

其他还有清理中层内层的问题。你们草案我已看了。公安系统有不纯现象,特别是吸收了很多新的人参加,这里面也有反革命分子,罪大恶极分子。

这次公安会议就是总结过去工作,要收一下。有些地方如上海刚开始的还要杀,有些已杀够了的就不要大杀,而是要收。

杀反革命是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搞了几十年搞过好几次。这次搞的最成功最好,惩办反革命,在世界上很成功的经验还不多!不杀不对,不杀犯了错误,该杀的要杀掉,不该杀的不要杀,要恰如其分。我们这次做到了这样就最好。

时局问题(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