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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智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泽东的报告
平原省金乡县 郭有智
1951.06.01
[郭有智:中共平原省金乡县县委书记]
毛主席:
兹将平原省金乡县镇压反革命工作报告于后:
我县共534个村,人口31万余。其中老区250个村,恢复区206个村,新区78个村。县委开始对镇压反革命工作的目的性不够明确,政策观点不完整,依靠群众不够,使运动进展得慢,直到现在仍不平衡不深入。运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三月十号至四月十号)。于三月十号逮捕反革命分子196人后,主要工作是教育骨干,普遍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故先后召开县各界代表常委会、区各界代表会、宣传员代表会、民校教员选模会等,以贯彻政策,并在六个大集镇召开大会,共到群众15,000人,处决反革命罪犯12人。
这时县委的思想:认为群众主要顾虑是仍怕政府宽大,只要一面普遍宣传,一面在大会上杀人,即可发动广大群众。对大张旗鼓进行公审与小型控诉均未认真组织,实际上是围绕着苦主单纯收集材料,发动群众面窄,偏重“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全县346个村管制反革命分子1,200人,部分村庄管制面宽,但管得不严。
各阶层对政府执行镇压反革命政策,表示拥护,感到兴奋,对苦主报仇表示同情。但多数抱旁观态度,行动不够积极,苦主要求诉苦公审,但工作基础差的村,苦主感到孤立,不敢大胆检举和公开申诉。
反革命分子的气焰逐渐下降,捕人后和杀人前,反革命分子的家属积极活动保人,杀人后由活动保人转向认罪,表示愿立功赎罪,但个别地主仍在公开顽抗。危害苦主。
第二段(四月十二日至四月二十七日)。召开代表会发动各阶层,以村为单位举行控诉(210个村),集中成批地杀。四月十五日省委统一布置,捕反动会道头(目)36人,接着召开了县各界代表会,会前将罪犯名单、罪恶事实印发各村,组织讨论,会中报告揭发反革命犯罪恶事实,阐明政策,苦主申诉,代表讨论,通过处决罪犯13人,释放交村管制11人。会后代表回村传达代表会决议,展开控诉检举。
这段发动群众,已从报私仇转向阶级仇恨,和各阶层利害有进一步的联系,苦主感到不孤立,干部感到群众好发动。贫农反映地可保险啦,中农反映办了土匪惯偷过日子更有劲,商人感到路上好走,买卖好做啦。
这段县委对大张旗鼓还只注意了代表会和小型诉苦,组织大会公审控诉仍重视不够。党内阶级教育进行的不够深入,发现13个党员包庇反革命分子,其中包括区书、区长、虽作了处理,但领导上已处于被动,障碍运动的迅速深入开展。
第三段(四月二十八日后),在地委帮助下作了检查,指出大张旗鼓放手发动群众不够后,运动有些加宽加深。
“五一”分三处控诉公审了反革命罪犯4人,与会者37,000人,对各阶层启发教育作用很大。二十号在城里召开全县公审控诉代表大会,公审处决反革命罪犯16人,并通过7个徒刑,三个释放交村管制。到会代表800人,群众20,000人,各界代表都发表了意见,到处听到“该杀”的呼声,对徒刑释放的表示赞成拥护,认(为)我们政策有宽有严。五月十六日又答应群众要求,公审控诉二个在押犯,并当场检举出和逮捕反革命罪犯1人。
这一段的审讯工作,也注意与发动群众相结合,轮流下乡,发动控诉,收集材料,征询处理意见,群众反映很好。
这一段发现村干党员甚至领导集团包庇反革命犯罪事实也多,计镇反以来村党员干部20人,区县党员干部10人。县委对人民检举出的个别包庇反革命行为的党团员村干,进行了适当处分,对积极的则通报表扬。犯错误的同志在群众面前承认错误,群众反映赏罚分明,对监督我们党员村干执行政策的胆子大了。
这段群众发动上进展较快,群众敢于公开揭发反动地主的破坏活动,并当面拒绝他们找保人的活动与私自和解的阴谋。各行各界与不少村庄并修改爱国公约与治安公约。
目前群众发动仍不平衡不深入,我们根据前段经验和省地委五月十七日指示,面向落后,大张旗鼓再继杀一批,藉以发动群众,逐步深入巩固。同时将罪轻的交村管制,杀、关,管全面贯彻政策。通过护麦夏收治河等具体任务,继续订立与实现爱国公约。发动群众审查被管制对象,按照政策分别对待。我们已作了具体计划,全县已确定18片(60个村),抽调54个干部,结合省委批准处决罪恶突出的反革命犯20人,在这些落后地区大张旗鼓的发动群众。目前,干部已深入到村进行发动群众,作好准备工作,处决时间还有待条件成熟和上级批回。
另外,加强县区代表的联系,收集群众意见,准备在六月份召开各界代表会,结合处理一批积案,进一步全面贯彻政策发动群众。
来源:1951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辨公厅编印《华北各省县委书记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主席的报告(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