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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刚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泽东的报告
河北省大城县 李建刚
1951.06.01
[李建刚:中共河北省大城县委书记]
毛主席:
兹将河北省大城县镇反工作简要报告如下:
从三月初开始行动,已完成了两批捕杀任务,共捕到各种反革命犯一百五十四名,枪决了二十四名,预计再杀七名(待省批准),判死缓刑五、判徒刑四十二、释放管制三十三。尚未结案者四十三。我县是老区,人口廿一万人。由于长期和平环境的影响,过去在干部中严重地存在着麻痺思想与乐观情绪,以及对反革命分子“重刑轻判”“熟视无睹”的偏向,群众埋怨我们“宽大无边”。自一月省党代表会贯彻镇压反革命后,我们首先在扩大的县委会议上(区委书记列席),通过检讨过去,统一了认识,制订了抓捕计划。随即连续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村支书、公安员大会,讨论镇压反革命的意义和政策。通过典型报告,揭发反革命分子罪恶,对与会者启发很大。如北蔡村公安员报告了他们协助政府由天津市捕回恶霸地主刘柱元的经过。在未捕前农民不敢种分得的土地,捕后送粪的送粪,耕种的耕种,并控诉该恶霸勾结日寇杀我区干部、抢公粮、逼众纳差种种罪状,与会者极为振奋。会议上共检举出四十多个反革命分子。会后从县到村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学习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村,庄严的书写在墙上,并有不少村庄利用民校、黑板报、广播台宣讲。前边各庄张大雨对他父亲解释镇反精神后,立即写控诉书检举了两个汉奸犯。他父亲说:“想不到受了七十多年的气,还有翻身的这一天!”。大尚屯三百多群众联名控诉反革命分子曹景户、毕义恩。在群众初步发动的基础上,为作到稳、准,在县、区干部中强调掌握宁慢勿乱又不误时机的原则,明确抓捕对象,责任分明,实行包捕,捕前将犯人名单一一列表登记,发回本区与检举控诉者对照,由区委书记亲自向县委口头报告,共同研究,至少经三次审查,才作决定(原报应捕一八八个,研究后该抓的只九九个)。捕抓时充分地依靠组织力量,如西王祥支书、村长,郭李王尺堡公安员带领县、区干部武装亲自堵捕。捕后除立即向群众公布其罪状,交代政策,并由政府将犯人名单罪恶一一通告各村。有十七户被难家属亲自到县伸冤控诉。娘家庄六十多岁的张老太太走了四十余里到政府控诉,要求替儿报仇。各界人民代表会常委会讨论研究政策和对反革命犯的处理时,开明人士刘继章说:“这有什么讨论的,早该杀!”教员苏一新说:“应杀!应杀!死有余辜”。杀时根据犯罪地区,藉集日集中公布,分散执行的办法,事前共印发宣传单八○六○份。两次镇反大会参加群众达三万五千人(妇女约占四千人左右)。从此更解除了干部、群众的怀疑,一般反映是:“杀的对,痛快,便宜他们。”于家务被汉奸毒打过多次的贫农冯九感动地向我们磕头说:“感谢政府”。卞庄子六十多岁的卞老太太说:“我可信服了毛主席!真有办法,作出事来,正可人心”。北关特务李保全被枪决后,其同族不让入坟,并说:“不叫他给祖先丢人!”结果埋在地头上。村干部反映:“可扫除了障碍,好好的工作吧!只要政府给作主,工作一定能搞好。”康各庄干部自己追出了造谣的富农刘金台敌焰大降,如:特务李春芝向公安局长磕头求饶。一些顽伪人员、道首、道徒自首登记的达四九九名。西曹村大佛教小坛主郝东立摔了香炉,并控告了他的介绍人:“入了道,什么东西也不叫弄死,吃斋行善,我去年病死两个孩子,庄稼被黏虫吃光了,人财两空,非找他算账不可。”
在审讯方面,首先着重处理罪恶明显,材料充实以及应释放、管制的罪犯根据干部能力、案情性质,分工包审,免走弯路。更重要的是侦察与群众检举、密告相结合。当中有十余名罪犯罪恶不实,经发动群众控诉才解决了审讯困难。但也发现了有的密报与实情不符,如:文香村王芝耀原报为地主反攻,结果是贫农(懒汉)拆房(已立即纠正)。作好监狱工作,号召“自白认罪决心改悔者,适当处理”,效用也很大。例如汉奸李元和供出子弹二一五粒,国民党证一件。地主毕耀文自供橹子两枝,子弹二三粒。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镇压反革命的精神,在偏僻小村宣传的不足;二是目前只抓捕了明显的反革命分子,对破获隐蔽的敌特还重视不够;三是量刑有些左的情绪,对可杀可不杀分子,愿意杀掉。现上级已回五件改判了徒刑,因有上级正确领导未出偏差。
根据当前情况,今后中心是:贯彻中央及省公安会议决议精神,巩固胜利,保卫成果。我们通过夏季工作的各种会议,继续深入贯彻政策,检查问题弥补缺陷,并抓紧清理积案,六月中旬全部结束。上述计划已列为夏季工作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各界人民代表会和抗美援朝代表会进行布置与制定具体措施。
来源:《华北各省县委书记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主席的报告(第一辑)》,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编印·195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