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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文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泽东的报告
河北省滦县 王子文
1951.07.03


[王子文:中共河北省滦县县委书记]


毛主席:

兹将我县镇压反革命工作报告如下,有不适当处,敬希指示。

滦县全县四○八、五○六人(老区一八五、七四○人,新区二二二、七六六人)。自今年二月加强镇压反革命工作以来,一共抓捕了反革命分子三百零三名,先后已杀掉三十八名(内有旧押的二十四名,这次捕的十四名)判了死刑尚未执行的一五○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十七名,判徒刑的八十名,已释放的四名,准备释放的二十一名,解转外县的五名,建立特情的二名,未结案的十名。这就大大鼓舞了群众情绪,伸长了人民的正气,打击了反动气焰。

三区两尖坨村由于我们过去未及时镇压反革命分子,干部群众都不满意,支部党员有两年不积极工作,抓捕了作恶多端的伙会头子刘洪章以后,并召开公审大会,经省府批准将该犯处决以后,支部党员在当天晚上就召开会议,检讨个人思想问题和不作工作的错误,村主任林义说:“过去怕这群坏家伙反攻,这回政府给人民作主,镇压了他还怕啥?”党员干部积极工作起来了。把拖下一年未发的一百三十户地照很快发下去,十二户贫雇农也搬到自己分得的新房里去住了(过去怕地主反攻,不敢搬入),和邻村开展生产竞赛,两天完成种棉任务。郝家院头村干部带领公安干部到绥中抓捕伙会队长宝连祥;黄各庄农民商从容卖了花生当路费去天津寻找该村伙会头子,以协助政府缉拿到案。群众联名给政府写信检举和控告反革命分子,三个月即收到了控诉信四百八十件,检举二百九十七名反革命分子。经过这一运动紧密团结了各界人民,除积极向政府检举了反革命分子外,并向县公安局、法院、武装部各送了锦旗,称颂政府镇压反革命为民除害有功,省立滦县师范的学生和教员开展了一封信运动,向自己亲友作宣传,商人对镇压反革命积极拥护,他们说:“匪特少了,买卖也得作了。”

镇压反革命虽收到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缺点:某些区村干部和群众存在“左”的观点,逮捕时想把凡是干过伪事的都抓起来,判处时不论罪恶大小要求全部杀掉,嫌政府杀的少,对政府不满。另外是宣传工作不够普遍和深入,群众未彻底全部发动起来,一部分人尚存在模糊认识,所以有百分之四十的反革命分子缺乏群众控诉材料,匿名控诉信尚未杜绝。个别干部滋长着强迫命令作风,以镇压反革命作为推动工作的手段,说:“你不种棉,就按二十一条治你。”

为进一步贯彻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工作,特于六月九日召开镇压反革命代表会议,大会除肯定镇压反革命成绩外,并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一)解决了不少代表对镇压反革命的模糊认识,如认为“朝鲜战争加紧,便要镇压反革命,西藏解放,便要天下大赦了”。经过大会报告和讨论,认识到镇压反革命是共同纲领所规定,不能因形势转变而变更政策,什么时候对反革命分子都要坚决镇压。(二)认识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意义。起初有的代表对缓期执行,发生不少怀疑,说是“政策变了,过去二十一条,现在二十二条了”,认为“该杀不杀,是奖励坏人”,“让他们活着是白糟塌小米”,“反革命分子笑在面上,恼在心里,没有个改造的好”,有的代表顾虑,“如果缓期执行,便发动不起群众来了”。听了报告和讨论后,才认识到这样作是为了分化和孤立敌人,取得各阶层人士同情,使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贯彻执行更完整更深入了,打击敌人更有力。有的代表说:“以前我认为政策变了,这回咱心里可有了底,缓期执行是多了一个镇压和分化敌人的办法,这一条好,回村保证能把所有群众发动起来”。(三)通过审查案件,加强代表主人翁思想,更进一步了解政府处理案件问题。共审查案件十五件,死刑六名,缓期执行二名,徒刑四名,释放三名,经过代表认真审查,基本同意政府处理意见,只对两名徒刑提出增加徒刑年限,审查时代表逐条分析,逐句研究,对照惩治反革命条例审查。五区代表团提出:“人民政府处理的案件,都符合人民要求,过去我们着急,政府不赶快把反革命分子完全杀掉,这次才明白处理反革命分子要详细调查研究,分别处理,绝不能大意了草”。代表审查了潜逃绥中而又缉拿到案的伙会头子宝连祥的案件时,都说:“这是人民的天下,反动家伙们,跑到那里也逃不了人民的法网。”审查十五岁即曾诱捕我革命干部的反革命罪犯李文昌时,代表激愤地说:“这个小杂种,就这样坏,咱们可不能麻痹大意,回村得好好发动群众,挖坏分子的根。”

今后我们将继续普遍深入发动群众,贯彻政策,造成群众性镇压反革命活动,恢复与建立村治安保卫委员会,严密监视匪徒特务活动。

此致

布礼


 一九五一年七月三日

来源:《华北各省县委书记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给毛主席的报告(第一辑)》,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编印·195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