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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子恢在中南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关于土地改革运动部分)
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 邓子恢
1951.11.13


关于土地改革运动


这是共产党与人民政府将旧中国改造成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工作。我们在这方面曾经做了重大的努力,做了许多工作。到现在为止,统计全区有八千万人口地区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包括河南全部,湖北、河南、江西大部,两广一部分地区),其中有二千万人口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复查工作;另外,在约五千万人口的地区内进行了清匪、反霸和退租、退押的农民运动。这些运动的胜利,使我们获得极其伟大的成绩,主要是:

一、消灭了二千年来长期存在的封建制度。这个封建制度,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经在湘、鄂、赣、粤、豫广大地区被削弱过;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在各省老革命根据地被消灭掉。但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又把它恢复了,并且加深了这个万恶制度。帝国主义、官僚资本、地主阶级曾经依靠这个制度建立他们的长期反动统治,就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依附这个制度为生的地主阶级,还不断同蒋美匪帮派遣潜伏在中南内地的反革命分子发生联系。现在这个反革命的社会基础,在一半以上人口地区被消灭了,其余地区也大大削弱了。这就从基本上铲除了蒋美反动匪帮在中南所依靠的社会基础,并从而巩固了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

二、广泛的发动了农民群众。使长期被人欺凌、被人压迫的广大雇贫中农,真正翻了身,做了国家的主人。去年十一、二月间,有些地区曾经出现了不敢发动阶级斗争的“和平分田”偏向,但随即予以纠正。今年上半年,便在全区贯彻了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切实执行了中央人民政府依靠雇贫,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封建的基本路线。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广大农民群众在阶级斗争的实践中,明白了贫穷困苦的来源,认识了地主阶级的罪恶,认识了自己团结的力量,从而大大提高了他们的阶级觉悟和政府觉悟。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农民群众在土地改革中得到土地六千九百万亩(秋间进行土地改革的一千二百万人口地区所得土地未计算在内),粮食五十二亿斤,耕畜七十八万头,农具一千二百余万件,房屋九百余万间。这些生产资料和生产资料,在过去都为地主阶级所占有,无论满清政府、北洋军阀政府或蒋介石政府时代都是如此。但是现在却从地主手里转移到农民自己手里了。过去压迫残害过他们的恶霸、特务、匪首,现在一个个被他们打倒了、惩办了。这个天翻地覆的变化,自然就在他们的意识中发生了极深刻的影响。他们想想过去,比比今天,就会得出一个自然的结论,就是时代变了,过去是国民党而今天是共产党;过去是国民党政府,今天是人民政府;过去是国民党军队,今天是人民解放军;过去是蒋介石统治,今天是毛主席领导;过去是地主的世界,今天是人民的天下。这样,他们就自然地将自己个人的命运同党和国家的利益联系起来了。由于生产的分散性和地主阶级的挑拨离间,农民中曾存在着地方主义、宗派主义等缺点,经过土地改革,这种历史上的不团结现象基本上消失了,而且开始在“天下农民是一家”的口号下,形成了农民大团结与强大的组织力量,譬如农民协会、下层人民政权、民兵、青年团、劳动互助、合作社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组织都会逐步显示出雄大的力量,这就是我们赖以打倒敌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实基础。翻了身的农民群众这样说:“只要毛主席号召一声,要钱就有钱,要人就有人,要啥就有啥”。这就是新中国农民的伟大气概。

三、迅速恢复了农业生产力。中南农民人口达一亿四千万人以上,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劳动力。但这些人过去大部分缺少土地或没有土地,缺少农具牲口,缺少房屋口粮,因而重租高利,贱卖贵买,年年受人剥削,贫穷困苦,广种薄收 ,这就是过去农业衰落,工商业调零,教育不振,国家被侵凌的根本原因。一年来广大农民在退租退押和土地改革中,从地主手里收回了大量土地,取得了大量食粮、耕牛、农具与房屋,从此中南农民再不受重租高利的剥削,广大的劳动力都用在自己的土地上,从而进行深耕细作,加工施肥,兴修水利,选种除虫,再加政府帮助和领导,这样中南农业生产力就自然要逐步发展起来。今年中南农产的全面丰收,各地工商业的提早繁荣,就有一个明证。这个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与农民购买力的提高,也就为将来的国家工业化所需要的原料、劳动力与市场准备了广泛的基础。离开了农业的发展是谈不到什么国家工业化的。

四、推动了各种工作,使我们全部工作取得了主动。我们中南的经济状况,工业只占百分之十左右,其余全是农业经济。农业经济有了改进,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发动起来,生活有了改善,政治觉悟提高,其他各项工作如征粮、税收、兴修水利、民主建政、组训民兵,消灭土匪、镇压反革命、发展文化教育等就都容易进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也就因此巩固与扩大。更重要的是在农民问题解决以后才可以使我们赢得时间,抽出力量,来加强城市和工矿工作。半年来工矿企业中民主改革运动之所以展开也是在农民问题已经大部解决的条件下进行的。

以上这些就是我们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主要成就。这些事实应该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土地改革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当地土地改革未完成、农民群众未发动以前,一切工作应该服从于土地改革,各部门工作也必须服从并通过这一基础工作去进行,只强调自己部门工作的重要,来与土地改革对抗,来分散土地改革力量,这是错误的。丢开土地改革,放松农民运动,去零零星星地应付临时任务,会使我们工作永远陷于被动。两年来的事实完全证明了这一点,不这些做,就要犯原则的错误。


限期完成土地改革与复查运动


这个工作,中南土地改革委员会将有专门报告,我在这里只着重说明以下四点:

一、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必须集中精力,加强领导,决不能松懈自满。原因就是今冬明春有五千万人口地区要进行土地改革,同时还有六千万人口地区进行土地改革复查工作,两者合计达一亿一千万人口,比之去冬今春土地改革人口增加了一倍,这是一项非常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另一方面,地主阶级的情况,比去年也有了变化。他们正在普遍分散财产,软化农民;而一般干部与农民群众又易认为地主阶级已经屈服,土匪恶霸业已打倒,于是思想麻痹,产生轻敌思想。这就是今冬明春土地改革所面临的复杂情况,应为各阶级领导机关所充分认识,力求集中力量,限期完成,不能粗心大意,致功亏一篑。

二、对地主政策上必须彻底打垮与区别对待并重。各地如尚有恶霸、匪首、反动帮会头子未打倒,不法地主和反功倒算分子未受到应有惩处,就必须首先贯彻镇压运动,放手发动群众斗争,该抓的要抓,该杀的要杀,该斗的要斗,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减退的要减退,一律依法处理。如过早强调照顾地主,而不强调照顾农民,又会产生去年“和平土改”的毛病。但如果农民群众已经起来,地主威风业已打倒,地主业已向农民屈服之后,就应该强调区别对待。对中小地主要与大地主区别开来,守法地主要与不法地主区别开来,对民主人士、开明士绅,都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照顾,达到分化地主,争取群众的目的。此外,还须坚决保存富农经济(其半封建性的经济应依法征收),保护工商业,照顾小土地出租者,对于工商业兼地主又确实有困难者,也要适当予以照顾。清算余粮与退租退押,应有一定限度。

三、在工作作法上仍然要由点到面,力求深入。所谓深入:(一)就工作基础来说,必须把工作基础建立在雇贫农身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依靠雇贫的基础上去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封建;(二)就工作地区来说,要做到每一个乡、每一个村、每一个屋,都能确立雇贫中农的绝对优势,建立革命的巩固阵地;(三)就工作深度来说,要做到团结雇贫中农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大多数,而不是少数;要做到依靠先进、团结中间、争取落后,而不是只团结少数先进分子,要使大多数雇贫中农不仅在形式上组织到农民协会中来,建立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别服从组织的制度,而且要在经过艰苦工作与长期斗争中,物色与培养雇贫中农可靠的优秀分子作为农民协会的核心骨干人物。这些人要具备着成份纯洁、斗争坚决、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四个条件,而又真有群众信仰。只有在农民运动中培养了这样的优秀骨干,才能使农民协会内部具备了自信、互信、共信三个条件,而使广大农民牢固的团结在这些优秀的骨干人物周围,永远跟着共产党走,永远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巩固的工农联盟,并随着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一步一步地走上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

四、要使我们的农村工作达到上面所说的那种深入程度,就必须在下列六个问题上解决两条道路的斗争:

第一、在整个工作布置上,是零零星星应付临时任务,因而妨碍群众发动,致全部工作永远陷于被动呢,还是先集中力量发动群众;打好工作基础,在群众发动中联系解决其他必需与可能解决的临时任务,俟群众充分发动后,再从根本上推进全盘工作?明显的,这里正确的道路是后者而不能前者。

第二、在工作发展过程上,是和平发展,还是在斗争中逐步发展呢?中国几个革命时期内农民运动的历史经验均证明:和平发展起来的组织,不论农会也好,党也好,民兵也好,政府也好,干部也好,都是经不起风浪的,无战斗力的,因而是靠不住的。只有在斗争中在农民与地主面对面的阶级斗争中,逐渐发展起来的,经过斗争考验的党、农会、民兵与干部,才是有战斗力的,才经得起风浪,才是靠得住的,因而才是正确的路线。

第三、在农民组织上,是满足于报名造册的形式主义,还是经过访贫诉苦、思想发动、个别串连、逐步发展的组织路线呢?历史上无数次经验均证明干部速成图快,想在开过一、二次群众大会就推举筹备人,经过报名造册成立农会的企图是作不通的。这样的农会,不仅经不起风浪,而且常常为地主、富农或流氓、狗腿所把持操纵,结果更加障碍群众发动,这是极其危险的路线。只有耐心地进行访贫诉苦,思想启发,找到真正雇贫积极分子,再通过他去个别串连其他雇贫农,经过多次谈话会、小组会、诉苦会,由小到大,由少到多,这样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农会组织,才能真正成为以雇贫农为基础、团结中农的农民组织,才真正培养起雇贫农积极分子的领导核心,也才能真正养成民主作风,只有这样的组织才是具有战斗力、经得起风浪的组织,因此这才是最正确的组织路线。凡未照此路线进行者,必须重新补课、以求深入。正因为组织农民要采取访贫、诉苦、扎根、串连的组织路线,所以农运工作者必须善于找机会接近群众,善于识别雇贫农,善于与雇贫农交朋友,必须善于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问题,必须善于宣传教育,从思想上说服农民、启发农民,而绝不应主观主义,强迫命令。

第四、在宣传教育工作上,是采取先生讲学生听的喂鸭子式的注入方式,还是采取讨论、研究、商谈、诉苦的启发方式呢?是空谈大道理讨论些抽象问题,来教育群众,还是从分析与讨论当地具体事例来诱导群众自己觉悟呢?是拟定几个题目,先肯定一个框子,要群众照我们预定的一套来诉苦、追根、讨论,还是就事论事,有什么说什么,放手让群众谈家常,说历史,然后因势利导,逐渐诱导群众集中在几个最突出的问题来追讨呢?无疑地前者是错误的,后者才是正确的思想发动的群众路线。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把自己要说的话说出来,要诉的苦诉出来,才能帮助我们知道群众脑子里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便于针对这些问题以解决。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用脑子,开动机器,使每一个问题,每一个主意都在群众脑子里转一转,这样吸引人人来想问题出主意,然后领导者才好把这些主意集中起来,加以分析,加以去取,做出适合群众大多数的正确意见。也只有这样从当地群众亲身经验过的痛苦历史,让群众把它想一想,诉一诉,再与今天人民政府的政策与设施比一比,这样才能从思想上真正启发了群众的阶级觉悟与政治觉悟。使他们真正了解自己贫穷困苦的来源不是命生坏、八字不好、运气差、风水坏,而是长期受地主剥削的结果。使他们真正分清了敌我界限,认识了党、政府、军队、农会、民兵的阶级性及它在专政中的作用。只有这样的宣传教育工作才能对群众起思想启发作用,而使我们的工作真正能够深入。当然这不是说不要开大会,不要公开演讲,不要作有系统的报告了,而是说不要把宣教工作限于这些方式,不要以此为主要方式。

第五、在一切工作一切斗争上,是干部或少数积极分子的包办代替,还是依靠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自动?毫无疑问,一切胜利的斗争,一切成功的事情,都必须依靠大多数群众自己动手,因而必须依靠群众的自觉与自愿。如果只是外来干部包办代替,则斗争就不可能胜利,事情也很难办好。即使采取行政压力,暂时把地主打下去,把事情办通,也容易造成群众的依赖心理;干部一走,地主就可能反功,群众便无法应付。如果只是当地的少数积极分子包办代替,还可能因为群众不能监督而使积极分子脱离群众,甚至形成“新贵”,仍为地主所利用;或者地主利用群众的不满情绪,进行挑拨离间,制造新事故。总而言之,任何人的包办代替,是打不倒地主,办不了事情的,显然这是错误的路线。

第六、在运动发展规律上,是一轰而起,无阵地的大轰大嗡,还是由点到面,点面结合,有阵地的稳步发展?正确的路线是由点到面,稳步发展。否则无阵地的盲目冒进,一轰而起,结果定然是一轰而散,以后又得从头做起,因此时间上好像前者很快,实际是欲速反慢。

此外,我要谈一谈在土地改革完成地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问题,中南区到明年四月底,就有一亿三千万人口地区完成土地改革,因此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是迫切需要的。

土地改革后,我们在农村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显然不是别的,而是发展农业生产。只有发展农业生产,才能继续改善农民生活,巩固工农联盟,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也只有发展农业生产,才能配合国家工业化伟大建设的进行。如果农业生产不发展,或者发展得很慢,结果不仅影响工业化,而且会使我们的社会经济发生混乱。如今年因棉花不够全国纱厂停工一个半月就是一例。所以大大发展农业生产是土地改革后农村工作的总任务,这点是确定的。现在要研究的,只是如何去发展的问题。大家知道,在土地改革以前,大多数农民在封建制度束缚下,受地主剥削,缺乏土地,缺乏土地资料,因而降低了农业生产力。我们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打倒地主、消灭封建,改变旧的社会制度,就是扫除农业生产发展的人为障碍。不这样做,发展农业生产,就无从谈起。但到了土地改革已经完成,农民已经得到了大量土地与生产资料时,应该如何来发展农业生产呢?此时主要的问题,是农民生产仍然受着自然灾害的障碍,如水灾、旱灾、虫灾、风灾以及土质硗薄、畜力不足、农具不良不够、耕作方法落后等等,这些都对农业生产发展有极大障碍。因此在土地改革之后我们要发展农业生产,就必须领导农民用集体的力量来与自然灾害作斗争。首先就是兴修水利、护林、造林,扑灭害虫,以求避免或减少水、旱、风、虫的灾害;其次, 要领导与帮助农民深耕细作,加工施肥、选种、除虫、繁殖牲畜、积肥造肥、添置与改善农具、改进耕作技术等。这就是我们在土地改革后减少自然障碍、发展农村生产的两个主要方面。为了把生产搞好,还必需加强农村民主建政与文化教育工作。生产、民主、教育,这就是土地改革后农民的三大要求,也就成为土地改革农村工作三个不可分离的环节。

最后,关于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朝那个方向发展?要弄清这个问题,先要看目前农村中存在几种生产方式。就中南土地改革后的农村情况来看,已有四种经济形态同时并存:

(一)是国营经济,即社会主义经济。如河南黄泛区的国营农场,就有地六万三千多亩,新式拖拉机四十八台,康拜因机八台。以今年试办情况来看,生产力是很大的,根据该农场材料:其中斯大林式拖拉机耕作力,每台每天以十小时计算,可犁地一百六十亩至二百四十亩,比牲畜耕地效率要大四十倍到六十倍;耙地每天可耙二百四十亩,比牲畜效率大二十五倍。斯大林式康拜因机,每台每天可收割麦田三百亩至五百亩,比人工割麦要大八十倍至一百倍。今年播种小麦八千四百五十亩,平均每亩收小麦二百零七斤,而当地群众麦地每亩只收获一百二十斤左右,增加了百分之七十二。这些比例数字还只是初办的成绩,该场今冬已播种小麦四万六千亩,建设果园五千亩,准备明春种棉田三千至五千亩、麻二千亩、杂粮五千亩、苜宿三千亩。生产资本(包括汽油、折旧、人工、种子、肥料等)预计为每亩十六万元,收入以平均每亩收麦二百斤计算,可获纯利润三万四千元,一九五二年计划可盈余利润二十一亿多元,而该场全部职工共五百七十人,就是每人除一切开支外,平均可为国家生产利润三百七十万元,这比之一个农民所交纳的公粮就要大得无比。而这还是初年办理,以后还可逐年增加。从此就可以看出用机器耕种的集体农场的生产力如何之大,这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比之其他任何经济优越的地方,也就是我们将来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方面。但因我们工业不大,不能大量制造拖拉机,因此目前还不能大量发展。但各省在可能条件下应试办一、二个国营农场,各县农场应有计划地扩大与增加(保证不与民争地),逐步试用新式农具,这种国营农场之开办,可以达到积累经验、培养干部、扩大影响,为将来之农业集体化开辟道路。

(二)是富农经济,即雇工经营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在土地改革中是被保存下来了,土地改革后还有一部分中贫农上升为新式富农,或者成份未变兼营富农经济,这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中是允许存在的,并允许其发展,因为这是一般中农所希望发展的方向,同时雇用雇工来经营农业生产,比之个体经济在生产力上是要大一些。但在中国的具体情况下,如果走富农经济发展的道路,仍须经过极其痛苦的过程,因为富农经济的发展是建筑在农民个体经济破产的条件之下的,没有大批中贫农的破产,劳动力就不可能低廉,剩余劳动的剥削,就不可能很大,因而富农经济的发展也就不大。因此我们今天的政策,虽然允许富农经济存在与发展,但我们并不希望走富农经济发展的道路。

(三)是个体经济。即自耕自给的私人农家经济,这是土地改革后农村中最大量存在的,一般雇贫中农及一部分富农都属于这种经济范畴,就农村人口比例来说,它要占百分九十以上。目前我们要发展农业生产,主要依靠这种方式经营,如果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农产就丰收,生产力就发展;如果他们不安心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力就下降。因此人民政府目前农业增产政策的重心,就在于用各种办法,安定这些人的生产情绪,提高其生产积极性,并给予多方帮助,使他们愿意而且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积极进行农业生产。今年春间,我们颁布的春耕生产十大政策,就起了这种作用。我们之所以保存富农经济,其重要作用也就是为了保持和提高这些人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应该知道个体经济存在着不可否认的弱点,这就是因为他们是分散的小生产者,又是用落后的旧农具,用手工与畜力经营农业生产,生产力很小,无法抵抗自然灾害。另一方面他们是私有制度,而各人所有的劳动力、畜力与生产资料极不平稳,又不能有无相通,有时由于自己畜力不足、生产资料不够,要向人租借,其中就不可免要发生剥削与被剥削情形。如果土地改革之后我们不设法逐渐改变这种弱点,那么过了三、五年或者十年八年,农村中必然又要产生贫富悬殊的景象,特别那些原来是雇贫农及劳动力不足者,这些人虽然在土地改革中分得同样田地,但由于他们生产资料不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旱、天灾、疾病、死亡等),仍然会使他们陷于破产困穷的境地,最后只有贱卖贵买,借人家的高利贷,帮人家做工,甚至出卖田地,忍受地租剥削。这样在土地改革中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力必然又要慢慢衰落下去,中国历史上历次的农民暴动,都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旧的土地所有状态,但是由于农民小生产者存在这种弱点不可能克服,所以过了数十年百把年之后,又恢复到原来的阶级悬殊与农产衰落的状态。这种历史上的悲惨道路我们不要重走,我们要领导农民在土地改革之后,继续前进,最后走上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黄泛区用拖拉机耕种的集体农场的道路。但是这需要有大量的拖拉机,大量的汽油与大量的肥田粉,并有大量会使用拖拉机的熟练工人,这就需要国家工业化。这些条件,我们现在是没有的,因此社会主义道路只能作为我们发展农业生产的远景,而不能作为今天立即实行的现实政策。那么我们今天可能而且必须大量提倡的是什么道路呢?这就是毛主席在延安时期所早已提倡的“组织起来”的道路,也就是现在河南、湖北已土地改革区农民所实行的。

(四)“互助合作”的道路。这种劳动互助组有三种形态:一种是农民在农忙时,彼此间的人工互换或人牛换工,这是一种纯农业的、季节性的、不定型的初级互助组织,农忙过后互助就停止。一种是长年不散的定型的劳动互助,把大家的人力、牲口都是统一调配使用,剩余下来的劳动又共同去经营副业生产,但各人的土地牲口与收获物,仍归各人所有,而实行按工计值办法,副业所得利润则按各人所付劳动力分配。另一种是比较高级的生产合作社组织,不仅人力、畜力集体劳动,且有一定数量的公共财产,各人把自己的土地、农具、牲口都加入合作社作为入股,劳动计工,收获按个人入股多少分配。这种生产合作社中南现在还没有,但仅就前两种的劳动互助,照河南现有材料来看,就有四种好处:(甲)可以人牛换工,互通有无,充分发展生产力,而避免或减少私人剥削;(乙)可以按各人特长,合理分工(犁田的,刈草的,播种的,送粪的,送饭的),减少个人独干的困难,减少劳动力浪费;(丙)可以提高劳动效率,大家集体劳动,有说有笑,互相推动、竞赛,交流技术经验,其劳动效率比之个人独干当然强得多,据河南数十个村的调查,这种互助劳动的效果比之个人独干要增加三分之一;(丁)可以养成农民集体劳动的习惯,减少自私自利心理,为将来的集体农场准备思想条件。上述四点就是劳动互助的好处,这还只是根据河南初级与中级互助所得材料研究的结果,如果将来发展到生产合作社那样较高级形态,那好处当然就更大,如再加上使用新式农具,施用肥田粉,改良品种,科学除虫,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更可想而知。这就是毛主席所提倡的“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的道路,就是我们今天已经存在、今后要着重提倡的合作社经济,也叫半社会主义经济。通过这种互助合作经济,来解决农民生产资料困难,减少私人剥削,增强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以逐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以后在国家工业化的条件下逐渐转入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前途,这就是我们中国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道路。但要发展这种互助合作经济也不能操之过急,而必须根据下列原则有步骤、有计划的逐步前进,这就是:(甲)要坚决保护私有财产,要站在农民私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互助合作,而不是侵犯农民私有财产。(乙)要严格根据“自愿”与“互利”原则来进行互助合作,一切强迫命令、勉强及只顾一方的行为与决定,都会破坏合作并妨害生产。(丙)组织形式必须由低级到高级,一步一步地顺其自然发展;同时,必须典型示范,用实际经验教育农民,逐步推广,不可简单团结。(丁)在没有新式农具与机器帮助的目前条件下,一般适宜于小型互助,不适宜于大型互助,这要根据生产工具的进步而逐渐推移,不要因发展顺利而冲昏头脑。


来源:《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内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