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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卿同志关于第一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向中央的报告
1952.07.00


主席并中央:

公安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已经结束。会议在总理、彭真同志和一波、富春等同志密切指导下,经过反复讨论,解决了今后劳改生产须逐步走向集中的方针问题;必须加速清理在押案犯问题;5年内中央从中南区调出犯人,拨发新疆、华北、东北问题;和目前的劳改生产须有计划地逐步地进行调整,以适应今后劳改工作发展和密切结合国家建设的需要等主要问题。会议还讨论了成立中央、大行政区、省、专四级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组织方面、业务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综合上述各项问题,会议草拟和通过了一个决议,现在随报告送呈审阅,请求中央批准,以便下达各级遵照实行。会议中我们曾和各大区同志研究了劳改工作的五年计划,因还不够成熟,已要各大区同志回去再作研究报来,现在不详报,待以后汇综审定后另报中央。谨报告,请指示。


 罗瑞卿
195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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