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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关于转发华北局常委扩大会议报告的电报
刘少奇
1953.10.08


华北局,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

一九五三年九月七日华北局关于常委扩大会议进行工作检讨的报告[2]阅悉。中央同意这个报告,并发给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参考。


 中共中央
一九五三年十月八日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注释

[1]本篇用仿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

[2]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报告说:全国财经会议结束后,华北局于八月十五日召开了一次常委扩大会议。会议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简报如下:(一)关于领导工作方面所犯错误的初步检查。华北党的工作是有成绩的,对中央的领导是尊重的,但所犯错误也不少。主要有:第一,对城市工作特别是对工业抓得太晚,没有将工业问题摆到经常的议程上进行系统研究,没有引导一切有关组织、部门配合参加。第二,在一九五〇年完成一千五百万人口(绥远除外)的晚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中,政策规定大体正确。但对地主阶级的打击不够,有些地方“宽大无边”偏向很突出。我们当时曾注意接受过去“左”的教训,在入城伊始怕乱、希望“社会秩序安定”,因而对发动群众注意不够。第三,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方面的错误较多。1、土改后集中一定力量纠正单纯的片面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是对的,对于扫清当时发展生产的思想障碍有好处。认识到在农村中引导农民组织起来、互助合作以发展生产,应成为土改后党在农村中的基本任务。但华北局在一九五〇年的一个时期内曾因继续反对单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而过分强调“发展生产,劳动致富”,则助长了下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混乱。2、一九五一年四月间,山西省委提出提高老区互助组。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增强社会主义因素,战胜农民自发趋势,以及对私有基础采取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它等意见。但华北局批评了他们,薄一波同志从上海回来后又写了文章,认为由互助组逐步过渡到农业集体化是一种空想。这种批评是错误的,没有弄清楚在工人阶级与国营经济领导下,可以在农民的私有财产基础上,经过互助合作的道路逐步生长起社会主义因素、从而逐步过渡到集体所有制的道理,把小农的私有基础上的互助合作运动和社会主义集体农场所有制看成是绝对不相关联的东西,机械地把小农私有基础上的互助合作运动固定在一个不能再前进的阶段,使互助合作运动不能及时提高。3.一九五〇年四月二十八日给中央的报告及同日对平原省委的指示中,都说到“对党员劳动生产上升为富农者不加限制,党籍不受影响”,“只有其思想发生蜕化而又教育无效者,才可以令其退党或开除其党籍”。这样做无疑是允许党内可以有剥削分子存在,是错误的。这一错误一九五二年整党时才彻底纠正过来。以上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在我们指导工作中的反映,模糊了农村经济正确发展的方向。另外,对一九五三年的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的要求有急躁冒进倾向,致使去冬今春各地在互助合作工作中发生“左”的错误。这一错误,不久即纠正了。第四,在资产阶级问题上,一九五〇年四月调整工商业时,华北局曾发出对公私关系中“有所不同和一视同仁”问题的指示。这个指示在当时具体形势下,强调不要和资产阶级的关系搞得太紧张,不要四面出击是对的;但提出“根据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的解释,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应该是一视同仁,不分厚薄。”这种解释,是错误的。第五,薄一波同志在一九五二年华北局各机关纪念党的三十一周年大会上作报告时曾讲到:“国内今后没有大的矛盾了,斗争不是阶级斗争了(与资产阶级叫做‘有团结有斗争’),今后惟一的矛盾就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这种显然违背二中全会决议的错误意见,事前未经华北局讨论,事后华北局的有些同志亦表示不同意他的这种说法,但亦未摆到桌面上来进行检讨、批评,因而一度引起若干干部思想的混乱,怀疑二中全会决议是否已经过时了。这表现出我们对错误意见缺乏应有的斗争精神,应该加以深刻检讨。第六,一九五二年,中央批准成立蒙绥分局后,绥远工作是双重领导,各有重点。我们没有明确认识到这是绥远很快统一于内蒙古的过渡办法,因而未将中央这一意图向绥远省的负责同志讲清楚,对内蒙古同志在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困难也体会不深,没有及时向主席反映。这是我们应该作自我批评的。以上列举的这些错误,反映了我们理论政策水平不高,对党的二中全会决议认真研究很差,原则空气不浓厚,在若干问题上犯了原则性的错误。这些错误和我们未能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制度有密切关系。华北局成立五年零三个月之久,全体委员会只开过八次;常委会有一个时期也不健全;有许多会议事先未作充分准备,亦不经过充分讨论即作出决议;有些要事大事也采取传阅、画圈的办法,实际上是个人处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很差。(二)有关今后工作的几项问题。第一,通过传达毛主席关于党的总路线、总任务的指示和全国财经会议集体检查领导的精神及周总理在会议上的结论,有准备有步骤地结合检查本省本市的工作,在党内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特别在地委、专署以上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应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务使党的总路线能够在各项工作中正确贯彻。但在今后工作中必须注意两点:1、在地方工作的同志必须有全局观点,强调拥护中央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财经工作应在加强党的统一的思想、政策领导原则下,实行必要的党政分工,分局、省市委可视情况成立工业部、财经贸易工作部或基本建设部。2、搞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国家资本主义,都应稳步前进。继续反对主观主义,学习重点领导、创造典型经验的办法。第二,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新建二十八个重要厂矿和建设包头工业基地,必须列为华北局、分局及有关党委的重要工作日程,迅速配备干部,并制定出对这些干部进行提拔、训练、培养的五年计划。加强对这些建设项目的监督领导,应作为华北局的领导重心和进一步转向工业的标志,不应再有任何犹豫。第三,取消年终双薪应慎重。拟由分局、各省市委经过调查研究将执行意见报告华北局。华北局拟于九月底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加以研究解决。第四,干部来源狭窄,是干部政策上的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拟提请即将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考虑。第五,必须严格执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重温中央关于加强党委制的指示,以谦虚坚韧的态度,苦钻经济建设和学习理论。结合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学习,首先在我们及地委书记以上的干部中,真正有计划有领导有检查地把联共党史(九章到十二章)的学习搞好等。(三)拟按以下办法,做好全国第二次财经会议的传达工作。第一,毛主席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指示和周总理在全国财经会议上的结论和毛主席在全国财经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在分局、省市委会议上全部传达,但须有中心地分几次传达完,使大家掌握全部精神。然后召集地委书记、专员以上、大城市区委书记会议进行原则精神的传达,并注意思想政策。第二,经过充分酝酿,密切联系实际,着重检查领导思想与领导工作,重点放在地委以上的领导干部,并区分不同对象,如财经系统可多讲、详细讲。第三,传达时首先布置当前紧急工作,如城市工业生产,农村救灾、秋收、购棉等。第四,注意防止检查时可能发生的偏向,如把资产阶级思想扩大化;强调地方,不照顾全局;只注意“块块”,不注意“条条”;把领导同志的错误孤立看待,好像与自己的思想、工作完全无关等。这些可能产生的偏向,由领导同志心中有数适当掌握即可,但不要过早号召“防止”,以免妨碍大家批评与检查领导的积极性。薄一波,当时任华北局第一书记。绥远,原来是一个省,一九五四年撤销,所辖地区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平原,原来是一个省,一九五二年撤销,所辖地区分别划归山东省、河南省。


来源:《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五册(一九五三年一月——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档案馆,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