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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对中宣部关于传达中央宣布高饶反党罪行报告提纲的批语
刘少奇 (1)
1954.09.00
没有全看,同意发出。请陈云〔2〕同志看一下,即退尚昆〔3〕发。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中共中央宣传部一九五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将《关于传达中央宣布高岗、饶漱石反党罪行的报告提纲》及转发该报告提纲的通知送刘少奇和中共中央秘书长邓小平审阅。该报告提纲共四部分:(一)高岗、饶漱石的反党、反中央、阴谋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罪恶行为;(二)高岗、饶漱石反党、反中央的阴谋活动,反映了在过渡时期资产阶级破坏党、分裂党和瓦解党的要求;(三)揭穿高岗、饶漱石反党阴谋是我们党的胜利;(四)全党同志必须从高岗、饶漱石事件中吸取政治教训。转发通知的内容是:“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西藏工委宣传部,军委总政治部,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根据中共中央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七日关于传达高、饶问题的指示,现在发给你们《关于传达中央宣布高岗、饶漱石反党罪行的报告提纲》,以供应用和参考。这个提纲只印发给做报告的同志,不要登党刊。并且要告诉做报告的同志,在对党团员做报告时,除了提纲中所举的事实外,不要另举其他不适当的事实。”邓小平同年九月二日在该通知上批示:“少奇同志速阅发(此件宜快发,因下面传达已有些混乱。我看内容虽不完全,但无重大毛病)。”
〔2〕陈云,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副总理。
〔3〕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