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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除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刘秀山出党的案件中应该得到的教训
《党的监察工作》评论
1956.12.00


在伟大的肃反斗争中,安徽省党的组织查出了前治淮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刘秀山原来是一个混进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刘秀山在1930年3月曾参加过湖北省英山县我党领导的农民暴动,但是同年7月他就投降了国民党,叛变了革命,进行了一系列的反革命活动。1937年8月他加入了反革命组织“忠义救国会”,随后又参加了反革命组织“蓝衣社”。1938年冬他隐瞒历史,混进革命阵营,1939年5月混进党内。他混进革命阵营和党内以后,就采取了两面派的手段:表面上伪装积极,奉承上级,吹嘘自己;背地里一贯违背党的政策,反党反领导,维护地主富农利益,包庇反革命分子,甚至屠杀人民。在肃反斗争中,我们党能够把钻得很深、爬得很高的反革命分子刘秀山揭露出来,给予应得的法律制裁,这是党和人民的胜利。

过去,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为什么没有发现反革命分子刘秀山的真面目呢?我们应该从刘秀山案件中得到什么教训呢?

某些有关的领导者没有到干部和群众中去了解刘秀山的实际行动和历史,只凭片面的印象,就轻易地付予信任,认为刘秀山“工作积极,勇敢,没有政治问题”。其实,广大干部早就认为刘秀山“胆大妄为、品质恶劣、一贯走地主路线”,英山县的群众中早就有人知道他是反革命分子。于是,就形成一种反常现象:刘秀山一面干着反革命的勾当;官僚主义者和右倾麻痹的人们却一面对他“大胆”地提拔使用,使他担任了专员、行署民政处长和治淮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在党中央英明的领导下,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展开以后,全党反对了右倾麻痹思想,安徽省委才对刘秀山发生了怀疑,一经调查,就查明了他的来历,查清了他的左右关系,了解了他一贯的罪恶行为,彻底地揭破了这个反革命分子的真面目。这件事说明:右倾麻痹和官僚主义乃是反革命分子的“藏身之穴”;只有提高警惕,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群众,了解下情,才能不为假象所迷惑,彻底地揭露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这是我们从刘秀山的案件中应该得到的第一点教训。

某些有关的党的组织没有对党员实行严格的、经常的、有系统的、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监督,也是刘秀山的反革命面目没有及时地被揭露的一个原因。刘秀山在定远二区任区长的时候,他不经区委讨论,独断专行地胡乱杀人,区委和上级党委既没有加以干涉,更没有追查责任。他在潜山游击区工作的时候,私自任用许多叛徒,潜山党的组织和上级党委也没有给予应有的批评和处理。如果有关党的组织能够对党员实行严格的、经常的、有系统的、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监督,那末,我们就可以及早地从刘秀山一贯进行的破坏活动中揭露这个反革命分子。这就是我们从刘秀山案件中应该得到的第二点教训。

刘秀山十余年来引进了几十名特务、叛徒、反革命分子和其他政治历史不清楚的分子到革命队伍中来,这几十个人被介绍到几十个单位,没有遭到任何一个机关的拒绝,这些反革命分子又各自介绍了不少反革命分子,也没有遭到拒绝,这说明我们的人事制度松弛,乃是反革命分子得以混入革命队伍的“缺口”;反革命分子就是煞费苦心地利用我们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不严密的缺点,采取打进来的办法,从革命队伍内部扩大反革命的力量。但是,在肃反斗争开展以后,安徽省委发现刘秀山和反革命分子曹野有密切的联系,顺蔓摸瓜,就查清了刘秀山的反革命面目,发现了刘秀山包庇了几十名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这就说明:只要我们严密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彻底追查清楚每个反革命分子混入革命阵营的引荐人,那末,我们就可以堵塞反革命分子混入革命队伍的“缺口”,甚至可以发现暗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这是我们从刘秀山案件中应该得到的第三点教训。

在刘秀山混入党内十多年的过程中,我们党也曾经发现过他一贯维护地主阶级和富农的利益,发现过他有反党反领导的行为,但是,因为有关党的组织纪律松弛,没有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将案件查深查透,所以没有及时地揭露刘秀山的真面目。例如1947年他借口反“左”反对土改,当时皖西区党委曾停止他参加土改工作,责令他反省3个月,并没有给予处分,更没有将他的历史追查清楚。1953年刘秀山在治淮委员会疯狂地反党反领导,当时某些党的组织没有用阶级观点观察他的行为,因而就没有历史地全面地审查他的历史,识破他反革命的本质,只以为他的错误是思想问题,是党内性质的错误。在肃反斗争开展以后,全党政治警惕性提高了,安徽党组织深入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工作,就查清了刘秀山的反革命的历史和他的一贯表现。就把刘秀山查得现了原形。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加强党的纪律,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把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查深查透,才能够正确地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组织的纯洁性。这是我们从刘秀山的案件中应该得到的第四点教训。


 (原载“党的监察工作”第24期)

来源:《党的监察工作论文集(第三辑)》,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195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