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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已基本上实现了高级合作化
李普人
1956.02.17


【辽宁分社17日讯】辽宁省已基本上实现了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化。截至2月7日,全省已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五千八百七十二个,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百分之七十以上。这些高级社大体上是一村一社,平均每个社为三百四十五户。现在,个体的小农经济在辽宁省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

辽宁省从去年12月初进入合作化高潮后,在建社、并社、转高级社过程中,就注意到巩固工作。在中共辽宁省委员会发布了“全力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后,康平、法库、义县、营口、盖平等县,都数次轮训了大批高级社的骨干分子,并派出大批县、区干部协助这些高级社搞好财产处理、劳动组织等工作。因此,在初级社转高级社的过程中,不但一般都较迅速、顺利,而且都结合冬季生产来办社。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