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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决议
1951.04.19


代表会议听取并讨论了陈市长、潘副市长及杨帆局长的报告之后,更清楚地认识了反革命分子对人民事业的严重危害和罪恶,并引起了高度的警惕。会议中不断接到各界人民的建议,听到许多代表的有力控诉,一致要求政府严厉镇压反革命。

代表会议认为:一年来本市公安司法工作,是有成绩的。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宽大无边的偏向,因而反革命分子气焰嚣张,人民深表不满。代表会议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迅速纠正这种情况,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及华东军政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决定”,对一切反革命分子加以严厉的镇压,保卫人民革命胜利果实,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严厉镇压反革命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人民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全市人民每一个人的责任。全市人民应该迅速克服麻痹思想,分清敌我界限,积极参加这一严重的斗争,拥护并支持人民政府,完成镇压反革命的任务。

代表会议认为: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必须执行毛主席指示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两者不可偏废;依靠广大人民,调查研究,实事求事,分别是非,分别轻重,依法处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纵一个反革命分子。代表会议号召:全上海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协助政府进行这一工作,把反革命残余势力肃清,取得镇压反革命斗争的重大胜利!


来源:《解放日报》195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