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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土产收购工作中的缺点
1951.03.29


【西北总分社29日讯】新疆最近召开财经会议,检查了该省贸易分支公司去年收购土产的工作。认为过去一年来土产经营获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缺点:

(一)收购土产不合规格,运送保管不妥善。焉耆分公司运至迪化的两批土产,发现有300张羊皮不合规格,800多根羊肠被损坏,结果只好将羊肠半价出售。伊犁分公司至今尚积压不合规格的羊皮3千余张。伊犁运往塔城出口的牛,因沿途拖延时间和管理不善,倒毙及病瘦400余头。阿克苏运送喀什出口的羊毛里面掺有大量土渣,因而影响出口。

(二)签订合同不择对象,被投机商人欺骗。迪化分公司去年秋天订购冬炭,很多是和投机商人订立合同,至今尚有已付款的18万斤炭未收回。焉耆分公司和商人所订300余个收购土产合同中,有30%过期很久尚未完成。库尔勒贸易支公司和没有足够土产的地主订合同,使该地主利用照合同所付的款项去投机倒把。

(三)某些地区因没有很好掌握土产地区间差价,致发生土产倒流现象。如去年3月至8月间,出口地伊犁每根羊肠8元(新币),迪化每根12元,当时伊犁分公司仍然认为伊犁价高而不收购,致使伊犁羊肠流入迪化,以后又由迪化皮毛公司运回伊犁出口。至今迪化伊犁间差价尚未完全合理,间或仍有倒流现象。其他如焉耆与库车间也曾发生过牛皮倒流现象。

发生上述缺点原因,是由于部分贸易领导干部缺乏政策观点与全面观点,单纯强调任务,工作忙乱而无计划。在部分留用人员中仍存在雇佣思想,认为“赔赚是公家的事”,对收购土产简单草率。同时省公司领导上还存在官僚主义,缺乏健全的检查制度,如伊犁羊肠倒流几个月后才发现,但又没有及时的设法解决。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