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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乐松生主张处刘元敬极刑 对自动坦白的刘绍臣主罚款不判徒刑
1952.02.11


【内部参考讯】为了审慎处理大奸商刘元敬案,北京市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刘仁特於九日邀请两位“老北京”老舍和乐松生谈话,倾听他们对於这个案件以及其他奸商处理的意见。老舍和乐松生的主要意见是:(一)不杀刘元敬很难平民愤;(二)对自动坦白盗窃国家资财五十亿元的刘绍臣,如果判处徒刑再行缓刑,不如不判徒刑处以罚款。因为前者老百姓不懂,后者老百姓容易了解,收效大。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