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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有些农业社社员要求退社
陈蓬生
1956.09.01


新华社南宁1日讯:自夏收分配开始以来,广西省各地农业社闹退社的社员继续增多。到8月末止,据容县专区和桂西僮族自治州的二十六个县不完全统计,在四千三百一十二个农业社中,闹退社的社员有一万一千多户,其中已退出的有一百多户,占这些社农户总数的千分之七强。

闹退社的大多数是夏收分配中的减收户。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社,在三十三户减少收入的社员中,就有三十户要求退社。罗城县龙斗社社员韦善初去年单干时,夏收稻谷三千六百斤,最近社里分配只得七百九十斤。他说“我死也不愿在社里了”。

闹退社的原因还有:对社干部的强迫命令作风不满,处理非生产性工分不恰当等。罗城县部分地区发现坏分子乘机煽惑社员退社。

各地、县委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不够主动,缺乏及时而有效的措施。有的过分强调是建社时思想发动不充分,有的强调是坏人破坏,因则感到无法对付,甚至采取强迫命令等不正确的处理办法,如提出给退社的社员退坏地、不退入社时交的肥料,减少分红等办法来威胁闹退社的社员。平南县河口社社员陈习裕通知生产队不要在他原有的田里插秧,党支书就对乡长说,“把他绑起来”。石龙县东乡区那试社有个别社员要求退社,区委组织委员就派四个人到这个乡去宣传镇反政策,并携带两枝枪随便乱放,找人训话,结果要求退社的反而增多。

 (陈蓬生)

来源:根据1956年9月4日新华社《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