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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國經濟簡報 · 財政金融
1950.00.00
【作者或撰写单位不清,估计是当时党内为中共中央决策编撰的重要资料】
第六章 財政金融
一、財政 (一)財政收支 (二)財政工作概況 二、金融 (一)建立新民主主義的金融體系 | (二)肅清偽券和管理金銀外幣 (三)管理外匯 (四)國家銀行業務的開展 (五)改造私營金融業 三、物價 | (一)物價上漲狀況 (二)物價上漲因素 (三)物價鬥爭 (四)東北及旅大區物價 四、結語 |
1949這一年,國民黨反動政權被推翻;代表剝削性和買辦性的舊財政金融體系,已由我們有步驟的作了徹底的清洗和改造。一年來我們取消帝國主義控制財政金融的特權。關稅實行獨立自主。外幣嚴禁流通。對於帝國主義銀行的業務,也加以一定限制。以上海言,外商銀行從1949年存款放款各佔20%和25%,衰退至1949年底的各佔2.44%和3.72%。帝國主義保險公司從解放前全國109家減至48家。
其次,肅清國民黨反動政府所發各種剝削人民的偽幣,接收密佈國內的官僚資本銀行,建立並鞏固了新民主主義的金融體系。同時加強金融管理和改造工作,對於反動派培養成的市場投機倒把行為,更毫不容情地加以鎮壓清除。對於反動政府的稅制,已初步予以簡化,廢除其苛雜部分。為了照顧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及國家建設的需要,我們並在稅率上採取新的差別稅率的辦法,以實行合理負擔。
一年來,由於客觀條件的轉變,我們的工作方式也在不斷變化中,財政金融工作已由過去解放區的分散管理,逐漸趨於全國的統一管理。首先是關內的中國人民銀行,已確立了統一的體系,為今後財政經濟的統一奠定了必要基礎。特別自8月上海會議以後,中央開始統一調撥全國重要物資,在對物價鬥爭的統一指揮上大為加強。同時中央也開始掌握人民幣發行,並統一審核各地的財政概算,進行統盤調劑,各地區財政赤字,主要由發行貨幣來彌補。但收入則仍還是由地方掌握着,未規定統一管理的辦法。
就一年來財政收支和金融物價的狀況言,1949年是表現有困難的。例如稅收和公糧還未能全部完成任務,支出則擴增甚大,財政赤字約達財政總支出的46.4%(關內部分赤字約佔支出三分之二),為彌補赤字而發行了巨額通貨,因此使一年來金融物價產生了相當激烈的波動。
一 財政
(一)財政收支
1949年因財政收支管理尚未完全統一,故難以做出精確的收支計算。依粗略計算,全年收支情況如下表:
1949年全國財政收支計算(單位:糧億斤)
地區 | 收入 | 支出 | 赤字 | 赤字佔支出% |
東北 | 172 | 182 | 10 | 5.5 |
華東 | 71 | 192 | 121 | 62.9 |
華北 | 28 | 78 | 50 | 64.7 |
中南 | 22 | 77 | 55 | 71.2 |
西北 | 8 | 31 | 23 | 74.1 |
西南 | 2 | 7 | 5 | 71.4 |
合計 | 303 | 567 | 264 | 46.4 |
由以上數字可以看出,東北因戰爭結束,財政赤字很小。關內各區,由於戰爭規模浩大,財政赤字均在60%以上,單以關內計算,全部收入為131億斤,支出為385億斤,赤字佔支出達65.9%。
財政收入中,主要還是依靠農民繳納的公糧,1949年公糧收入約佔財政總收入的50%,各種稅收與其他收入(包括戰爭繳獲)各佔總收入的25%。
財政支出中,軍費居第一位。直接用於部隊支出者,約佔全部支出的60%,如加上為支援戰爭而支付的運糧等開支,比例還要更大些。其次的支出項目是政費支出和經濟建設投資。經濟建設投資,各區所佔比例不同,東北區因戰爭已結束,投資佔該區總支出的30.6%,關內各區則平均佔關內財政總支出的16%。
1949年財政上所以有巨額的赤字,主要是戰爭的規模浩大與革命勝利形勢的發展異常迅速,軍隊與各級政府工作人員大量增加,擴大了財政支出;而財政收入則因新區工作無基礎,其增加遠落在支出增加速度的後面。以財政收入計算,1948年晉冀魯豫、晉察冀、山東、西北四大解放區財政收入折糧共計54億斤;每個脫離生產人員平均2,850斤。1949年華東、華北、中南、西北、西南五大解放區財政收入折糧131億斤,每個脫離生產人員平均2,216斤,比1948年每人平均少634斤。以財政支出計算,1948年在關內四大解放區財政支出折糧共計68.6億斤,每個脫離生產人員平均3,620斤。1949年關內五大解放區支出共計折糧385億斤,每個脫離生產人員平均6,500斤,比1948年每人平均多出2,880斤。地區擴大了,脫離生產的人員增加了。財政支出擴大了,但財政收入的增加速度跟不上去,這就是造成財政上巨大赤字的主要原因。
(二)財政工作概況
1949年的財政工作,是處在極端困難的情況下,但成績是有的:第一,支援了規模浩大的革命戰爭,使中國大陸(除西藏外)迅速的得到解放。第二,保證了主要工業與交通事業的接管和恢復費用。第三,8月份在上海召開全國財經會議,統一了全國貨幣發行,國家財政預算、主要物資調撥、及貨物稅稅目稅率,給全國的財政經濟工作統一,奠定了必要基礎。自11月底全國稅務會議召開後,在鞏固新稅制方面,又有以下幾點重大決定:(1)全國各地稅種、稅則,稅率決定迅速加以整理,以達到全國稅政的統一。(2)稅種方面,確定了14種稅收項目:貨物稅、工商業稅、關稅、鹽稅、薪給報酬所得稅、存款利息所得稅、印花稅、遺產稅、交易稅、屠宰稅、房產稅、地產稅、特種消費行為稅,使用牌照稅。並確定以貨物稅,工商業稅,鹽稅,關稅四項為全國稅收之重點。(3)全國性稅收條例,法令及施行細則,均由中央統一制訂。(4)公營企業及合作社一律照章納稅。(5)煙酒專賣,已經專賣者繼續進行,未實行專賣地區,逐漸採取重點實施。第四,也是主要的一點,即隨着全國革命的勝利,推翻了舊中國的腐敗的財政體系,並初步的建立起了一套新民主主義的財政體系。我們對舊財政的清洗和改造工作,主要表現於以下各方面:(1)廢除苛捐雜稅,簡化稅制:國民黨反動統治時期的苛捐雜稅,名目繁多,成為人民極大的負擔。例如北京商號過去負擔苛雜多者達正稅85.9%,少者達28.8%,平均為58%。解放後已由24種舊稅種,減為16種,天津於解放後亦廢除苛雜18種。各地亦都採取類似措施。(2)實行合理負擔:在稅率上對工商各業採差別稅率的辦法。原則上是工業輕於商業,必需品工業輕於非必需品工業,有利生產的商業又輕於一般商業。以東北為例,工商業稅稅率是按營業利潤所得:工業徵3-17%,商業徵5-27%,工業中必需品工業減徵20%。而奢侈品迷信品等製造業則須加徵。又如商業中販賣工業原料等減徵20%,而金銀首飾業則加徵30%。為了發展生產,我們在稅率上作不同的照顧是有必要的,本年各地稅制雖不同,但在這一政策上則係一致。(3)採取保護關稅制:對於一切奢侈品及非必需品,禁止入口。以華北為例,海關舊稅則共672號列,經宣佈禁止的共460號列。又如國民黨反動政府對38國所簽訂的關稅減讓稅率,因其有利於帝國主義侵略,亦經宣佈取消。同時華北區曾於6月間對出口業減免各種稅捐規費,共減輕出口商負擔達10%以上。(4)財政支出上剷除了國民黨反動政府貪污浪費的惡劣作風,一年來勵行精簡節約,各項財政開支均經精打細算,反對百廢俱興或鋪張浪費,不僅在財政上貫徹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方針,而且大體上做到了「取之合理,用之得當」的原則。
1949年的財政工作,也還存在着很嚴重的缺點:第一,國家的財政制度還很不健全,預決算制度和財政收支系統未健全建立,各地自收自用的現象普遍存在。第二,在公糧方面,因未能及時的頒布統一的徵收條例,各地徵收中無統一的原則遵循,以致各種不同的征收辦法達30餘種、局部地區發生負擔面過窄,累進率過高及嚴重的畸輕畸重等現象。第三、工商業稅方面,不但各地徵收稅種不統一,征收方法上亦曾發生以攤派代計算,以任務代政策的不良現象。直到11月份的全國稅務會議召開後,才初步的產生了統一的稅法與糾正了各地突出的偏向。
二 金融
(一)建立新民主主義的金融體系
過去解放區,由於長期處於被分割狀況下,所以銀行和貨幣亦各成系統。各解放區過去所設立的地方性銀行,曾達13個。由於當時客觀形勢的需要,大多各自發行貨幣。自1948年後,各解放區漸告統一,因而幣制統一工作也隨之初步展開,一月間陝甘寧邊區銀行貨幣停止發行,西北農民銀行貨幣成為西北解放區統一的貨幣。4月,晉察冀和晉冀魯豫兩大解放區合併為華北解放區,晉察冀邊區銀行及冀南銀行合併為華北銀行,同時由於客觀條件成熟,關內各種貨幣亦陸續固定比價,互相通用。至12月,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合併,成立中國人民銀行,並由人民銀行於12月1日起發行人民幣,首先在華北、山東、西北各解放區流通,再逐漸擴及其他解放區。
1949年來,各大解放區已完全統一,交通恢復,物資交流頻繁,尚繼續存在的地方性銀行及貨幣,客觀上已有全面統一的迫切需要,因此一年來,全國除東北外,各地方性銀行已陸續併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確立了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的新金融體系。8月上海會議以後,貨幣發行更已集中由中央統一掌握。人民幣由於各地方性貨幣的停止發行已成為關內統一貨幣。
在機構的分佈上,中國人民銀行一年來由「重點設立」,進到全國普遍設立,今後還要爭取深入到每一個縣,必要時更將普及到縣以下的重要市鎮。到本年年底止,全國分支機構,初步計算約為1,400處,工作幹部,全行已達5萬人以上。國民黨在國內的官僚資本銀行,一年來也陸續被我們接收,合併於中國人民銀行之內,成為國家銀行發展的有利基礎。
中國人民銀行在組織系統上,採總行、區行、分行和支行四級制,支行按需要再分設營業所。此外,在人民銀行領導下,根據業務的需要,並逐步建立了新的專業銀行;第一是辦理國際清算的外匯銀行,由原中國銀行改組而成;第二是經營工礦交通事業長期投資的實業銀行,由原交通銀行改組而成。此外,合作業務除在各地人民銀行設立合作部負責辦理外,華北在4月間設立了合作銀行,今後我們將根據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再考慮設立儲蓄、農業等專業銀行。
1949年還成立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各重要城市已加強設立分支機構,藉以領導私營保險業,共同開展人民的保險業務,擺脫帝國主義的控制。
(二)肅清偽幣和管理金銀外幣
一年來在鞏固人民幣方面,我們進行了下列工作,第一,肅清偽幣。國民黨反動政府為了支持反革命戰爭與掠奪人民財富,在1948年和1949年,曾先後進行兩次「幣改」,發行「金元券」與「銀元券」,但都迅速貶值,終於崩潰。我們進入城市後,對人民持有的偽幣,是以迅速而負責的態度,短期內予以收兌,將其肅清。自1949年初到6月底,偽金圓券收兌最多地區為上海,計收兌偽金圓券35億9000億元,佔偽金圓券流通總額的53%。國民黨反動政府7月發行的偽銀元券,因發行後不久,反動派即被逐出中國大陸,所以流通量不多,我們亦按其各地區實際價值,規定適當的比率進行收兌,以照顧人民利益,如重慶市規定偽銀元券1元,兌人民幣100元。總之,偽幣的肅清工作,隨着革命戰爭勝利的迅速發展,到1949年底,已在中國大陸上基本完成。
第二,禁止金銀外幣流通。國民黨政府反動統治時期,由於通貨膨脹,物價狂漲,人民對紙幣失去信任,於是金銀外幣便在市場公開流通,成了變相的貨幣。一年來我們管理金銀的方針是「嚴禁流通」與「低價凍結」。京、津、滬、漢、穗等大城市解放後,各地軍管會與人民政府,均頒布管理金銀暫行辦法,禁止金銀的流通與買賣,違者予以處分。同時並廣泛宣傳,動員廣大群眾,協助政府進行查禁工作,嚴重打擊專營搗賣金銀,擾亂金融的投機家。這樣在短時間內,大中城市便禁止了金銀的公開流通,使人民幣佔領了市場。
至於新解放區的廣大農村與小城市,過去普遍流通銀元,我們為了推行人民幣下鄉與逐漸禁止銀元流通,各地金融、貿易、財政等部門,曾密切結合,共同進行這一工作。例如湖南為銀元普遍流通地區,各級財政部門,在財委會統一領導下,組織經濟工作隊(專區)或小組(縣)下鄉工作,曾收到不少成績。
在禁止金銀流通與買賣的過程中,國家銀行曾規定牌價收兌,但因牌價低於黑市價,故收兌數量不多。這並不是說政府不要金銀,主要是因為政府沒有這許多錢來買,故暫時只能採取「低價凍結」的辦法。據估計,全國黃金僅上海一地即約有1000萬兩,天津約200萬兩,銀幣及銀塊全國共約7億6000萬兩,如果我們大量收購,勢必發行許多貨幣,這將引起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對全國人民是不利的。
對於在我國流通的外幣,我們的辦法是嚴禁行使流通,人民必須向國家銀行兌換人民幣或換取外幣存單。但對港幣的處理,則稍不同,由於華南區解放較遲,和內地的物資交流,尚未暢通,同時港幣在華南的流通量很大,(約5億元),流通面也很廣,為了照顧這一特殊情況,我們暫時允許港幣流通,唯人民可以自由拒用。等待條件成熟,我們仍將堅決禁止港幣流通。
一年來,金銀外幣經嚴格管理,是有成就的,黑市雖尚存在,但顯然已處於孤立地位。對物價已不能再起擾亂作用,今後我們將再繼續加強管理,以徹底消滅黑市,澄清市場。
(三)管理外匯
1949年的金融工作中,管理外匯也是重要的一方面。外匯的來源有四:(一)出口貨價款;(二)僑匯及其他國外匯入款項;(三)航業保險業及其他各業商人所得之外匯;(四)國內中外人士持有之外幣。所有上項外匯業務,均在人民銀行領導下由外匯專業銀行——中國銀行——管理與經營,目的在推廣輸出、便利僑匯、與消滅投機,務使可能獲得的外匯頭寸,集中於國家之手作合理使用,以保證生產器材、工業原料與必需品的輸入。為達到此目的,我們採取了「公私兼顧」的政策:一方面管理外匯,要求「外匯歸公」;他方面對於私營大宗的出口商品,則盡可能保證其有適當的利潤,對於若干利潤太低或出口無利的商品,另以國營公司收購、銀行低利貸款、與利用外匯調整機會等帶有津貼性的方式,扶植生產者與出口商人,對於僑民、僑眷、與僑批局等,更訂有各種優待辦法,以保障其利益,在執行此一政策時,我們的主要的工具是機動而合理地調整外匯牌價,一年以來,以天津為例,4月18日開始掛牌,美匯為618元,年底掛至23,000元,英匯4月底為1920元,年底為64,000元,均提高30倍以上;上海由6月底至年底英匯、美匯、港匯牌價也提高了十倍以上,雖然在4月18日至11月29日此一階段內,天津的牌價始終偏低,未能徹底執行有利於「大宗出口貨」的原則,致形成進出口貿易均以易貨為主的情況;但自11月29日以後,在不刺激國內物價的前提下,牌價迅速調整,短期內即達到合理的程度,故12月內出口結匯增加,易貨黑市對美由140%跌至36%,對港由180%跌至15%。
在外匯使用方面,我們對進口的審核,已日趨嚴格,為避免浪費外匯,一年來貿易上的易貨範圍,已一再予以減縮,今後將基本上取消易貨的辦法,這樣使私商出口所得的外匯,可以全部由國家集中掌握,以便統一支配。
(四)國營銀行業務的開展
國家銀行的一般業務,一年來迅速開展,對於扶植生產繁榮經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存款方面,一年來顯著增加,在全國金融業的存款總額中,國家銀行所佔的比例最大。而國家銀行存款中,比重最大的則是公款,以中國人民銀行華北7個分行為例,一年來公款經常佔75-90%,私人存款僅佔6.9-15%,合作存款所佔不超過2%。但在爭取私人存款方面,我們也在不斷加強,主要是以「折實儲蓄」辦法吸收市場遊資。這一辦法先由天津人民銀行推行,一年來各大城市已陸續舉辦。在物價波動時期,折實存款對吸收遊資,平穩物價,有其一定的作用,如11月份物價波動時上海折實存款增達400億元,合當時21支紗萬件以上。這樣就消弱了遊資對商品的衝擊力量。除開辦折實存款外,我們為了大量吸收遊資,更在各大城市開辦各種短期存款,並將利率參照市場情況,機動調整,這樣國家銀行所掌握的短期存款,亦日益增加,例如上海到12月底各種私人儲蓄存款餘額已達162億元,與折儲存款合計為692億元,共佔上海人民銀行全部存款的32%。
放款業務是國家銀行扶植生產的主要手段,放款對象,原則上是壯大國營企業與在一定程度上扶植私營企業,放款的先後與多寡,則視各地經濟的實際情況而定。貸款方式,除一般貨幣貸款外,還採取收購成品、定貨、折實、押匯各種方式。農村的生產貸款,主要是直接貸給農民以生產資料,一年來貸款的發放,以華北7個分行為例,貸款總額中,公營佔52-78%,私營佔19-36%,合作佔2-11%。獲得貸款的行業,例如天津全年貸款中,工礦業和內外貿易行業的貸款達93%,計1,775億元,其中公營事業所獲者為1,292億元。上海貸款的分配,私營企業所佔比重較大,據10月到12月的統計數字,私營佔52-79%,公營佔19-46%,合作佔1-2%,私營企業所獲得的貸款中,大部為上海公用事業,每月都得到大額的貸款扶持,上海公用事業雖然尚有英美法等外資存在,但動力為工業生產源泉,我們是有必要予以照顧的。
內匯業務,國家銀行一年來已由「分散經營、直接清償」,發展到「統一掌握,集中清算」的階段。匯兌地區的擴增情況,以全國匯兌中心上海言,到年底已達372處,匯兌金額則從6月份的匯入2.5億元,匯出4億元,12月份增至匯入2,177.5億元,匯出2,178.9億元。匯兌的擴大開展,對促進物資交流,起了很大作用。內匯匯率,係根據各地物資及頭寸供求情況,靈活運用,主動掌握。並以「廉價多匯」為原則。
東北區的東北銀行,業務的發展也很快,存款額年底達東北幣全部發行額的58%,為年初5倍,放款額年底為年初的24倍,內匯數額年底為年初的25-28倍,而物價僅漲了0.82-1.38倍。
東北銀行在1949年4月已開始實行現金管理制度,吸取了蘇聯的先進經驗,今後將要進一步努力,使東北銀行成為東北區國營企業的結算、信貸和現金中心。並將使這一先進制度推廣到全國範圍。
(五)改造私營金融業
1949年對私營金融業也做了必要的改造工作:
首先是取締和打擊非法經營高利貸的「地下錢莊」。地下錢莊的潛力,以全國金融中心上海為例,據估計其存放款額平時約為私營行莊百分之三、四十,在銀根緊利息高時,則要大於私營行莊2倍到3倍。物價波動時,地下錢莊更是投機資金的調度樞紐。此類活動,是完全違反我們金融政策的,因此我們在各城市均係嚴厲加以取締,例如11月下旬物價波動期間,上海一次查獲了地下錢莊21家,廣州在12月間曾破獲地下錢莊170餘家,對打擊投機與穩定物價,有一定的作用。
對於合法經營的私營行莊,一年來管理和改造工作,主要為以下各點:
(一)取締私營行莊的投機活動,平津解放初期,我們曾對兩市200家以上行莊作了調查,他們大半設置暗賬,實際投向生產的資金,僅佔全部資金1.7-3.4%,其餘資金96.6%以上,是從事於直接或間接的投機。一年來對行莊實行嚴格的管理。行莊違法投機行為如經查獲,即予以停業或永久停業處分,對行莊在票據交換中的差額不能補足等不正常現象,亦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警告、停止交換、停業等處分。一年來所收效果為投機行莊日漸減少,行莊業務亦漸趨正常。上海從6月到12月,私營行莊從211家減至183家,天津從解放後的151家,減至年底的122家。行莊投機活動雖未完全根絕,但與解放前比較,已大大減少。
(二)規定私營行莊增資辦法,並實行驗資:為了加強私營行莊的經營實力,我們在各城市規定了增資辦法,並對他們增資進行查驗,作為對私營行莊一個主要考驗工作。一年來計華東全區共有17個城市,350家行莊辦妥了增資手續,其中上海在完成增資中,有20家實力不足行莊,受到淘汰。天津於4月間驗資,原行莊151家(包括外商銀行)因無力增資而停業的有29家,佔原行莊數五分之一,漢口於7月驗資,完成增資行莊為42家。
(三)領導私營行莊,組織聯合銀團:一年來由於國營銀行領導和私營行莊漸能自覺的改造業務,許多城市如上海、蘇州、杭州、天津、南京、無錫等城市,私營行莊都紛紛有聯合銀團或聯合放款處的組織,以集中資金,對生產事業貸款。其中上海於12月間成立的「上海金融業聯合放款處」,更有人民銀行及中國、交通三國營銀行參加在內,公私行莊共計168家,放款總資金120億元中,國營銀行承擔了20億元。由私營行莊集中資金投入生產來看,雖然數目都不夠大,資金運用尚缺乏計劃,但不失為改造行莊業務的良好方式,應在現有基礎上,使之進一步發展。
私營行莊業務,一年來也有很大發展,上海私營行莊存放款從6月底到12月底,都增加了40倍以上,而物價僅漲了8.9倍。同時在180家行莊中,有130家獲得了共140億元以上的盈餘。
我們對私營行莊的方針,是「嚴格管理」與「積極疏導」,限制其投機活動,組織其資金投入生產,今後將繼續貫徹與執行這一方針。
三 物價
(一)物價上漲狀況
過去解放區的物價,是一直保持穩步上升的。各解放區物價上漲速度,一般是一年上漲3、4倍至5、6倍,在少數戰爭特別緊張的地區亦不過一年上漲十餘倍。茲將1945年至1948年各解放區物價指數表列下:
1945-1948年各解放區物價指數表:
地區 | 1945年 | 1946年 | 1947年 | 1948年 |
西北區(與縣) | 定基指數 | 100 | 1047 | 10154 | 18683 |
環比指數 | 1047 | 970 | 184 |
山東區 | 定基指數 | 100 | 702 | 3126 | 13065 |
環比指數 | 702 | 445 | 418 |
華北區(邯鄲) | 定基指數 | 100 | 375 | 938 | 3019 |
環比指數 | 375 | 250 | 322 |
註:基期1945年12月為100
但本年來的物價波動卻是特別激烈的,全國除東北外自1月劇漲後,接着又有4月、7月、11月3次的漲風,全期物價上漲幅度,根據石家莊、張家口、北京、鄭州、濟南、天津、太原、漢口、南昌、青島、南京、杭州、上海13個城市的批發物價綜合指數,計從1948年12月到1949年12月,上升達73.84倍。個別城市最高如石家莊,上漲達85.4倍,較低如鄭州也上升65.83倍。上海從解放後的6月到12月,物價計上漲8.98倍,天津以3月為基期,則到年底物價亦升漲了35.18倍(全國13大城市批發物價指數表見附頁)。
一年來物價如與戰前比較,則各地主要商品價格指數至12月底,上海為戰前的12.446倍,天津為戰前14.571倍,漢口為戰前11.381倍,濟南為戰前12.457倍。
(一)物價上漲因素
本年物價連續上漲和上漲幅度特別大,是由於以下各種主要因素交織構成的。
(二)基本原因是因解放戰爭的迅速勝利,財政赤字龐大,不能不暫時增加通貨的發行,因而也就不能不造成幣值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長期反動統治以及12年通貨膨脹所培養成的投機倒把風氣,還未消滅,投機商人到處鑽空尋隙,興風作浪,時刻在破壞着物價的平穩。
(三)新解放區的小城市及廣大農村,仍多以銀元或物物交換為交易手段,因此使人民幣流通範圍不能隨解放地區同比例擴大。
(四)由於華東、華北各地災情嚴重,糧產減少,同時我們在新區所掌握的糧食不足,因而使糧價數度激升,成為物價上漲的重要導因。例如11月的物價漲風,便是靱始於華北缺糧地區,繼而波及全國物價。
(三)物價鬥爭
一年來我們對物價的鬥爭,是着重於下列各點:
(一)加強國營生產事業及貿易部門工作,控制生活必需品價格。我們掌握着大量生活必需品。自8月上海會議後,中央統一調撥全國重要物資,開始指揮全國的物價鬥爭。通過掌有的物資,經常作有力的拋售,以打擊投機。我們對拋售物資的時機及拋售數量,根據歷次經驗,已逐漸改善到能作全盤的較精確估計,加以有效運用。例如11月下旬我們估計了物價上漲率,市場遊資數量及我們所掌握的物資數量,認為有把握足以抑平物價,各地即展開全面拋售,收到預期的效果,並使許多背利息借錢囤貨的投機者受到嚴重打擊。
全國十三大城市批發物價指數表
月份 | 濟南 | 石家莊 | 鄭州 | 張家口 | 北京 | 天津 | 太原 | 漢口 | 南昌 | 青島 | 南京 | 上海 | 杭州 | 總指數 | 環比 指數 |
1948 12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 | | | | | | | 100.0 | |
1949 1 | 170.1 | 162.8 | 120.0 | 159.2 | | | | | | | | | | 153.0 | 153.0 |
2 | 242.3 | 197.6 | 207.7 | 173.5 | 100.0 | | | | | | | | | 208.8 | 136.5 |
3 | 254.9 | 198.0 | 186.3 | 227.5 | 134.7 | 100.0 | | | | | | | | 234.3 | 112.2 |
4 | 267.1 | 276.1 | 202.4 | 296.6 | 167.9 | 127.1 | | | | | | | | 287.0 | 122.5 |
5 | 395.1 | 463.5 | 294.2 | 567.6 | 343.3 | 231.8 | 100.0 | | | | | | | 494.8 | 172.4 |
6 | 505.3 | 542.3 | 459.5 | 609.7 | 353.7 | 247.8 | 113.2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587.8 | 118.8 |
7 | 1,116.5 | 885.6 | 936.5 | 967.3 | 590.2 | 461.9 | 147.4 | 147.8 | 130.8 | 235.3 | 226.5 | 191.6 | | 1,059.2 | 180.2 |
8 | 1,773.6 | 1,985.2 | 1,340.2 | 1,963.7 | 1,189.0 | 778.4 | 305.1 | 150.0 | 132.8 | 315.6 | 241.6 | 206.0 | 100.0 | 1,639.9 | 154.8 |
9 | 1,749.0 | 1,952.3 | 1,347.9 | 2,009.0 | 1,201.1 | 822.7 | 342.8 | 158.5 | 124.1 | 277.4 | 255.0 | 220.3 | 103.9 | 1,667.5 | 101.7 |
10 | 2,382.7 | 2,729.5 | 2,008.5 | 2,663.6 | 1,416.5 | 1,028.6 | 437.8 | 213.8 | 133.7 | 359.8 | 329.0 | 302.5 | 137.5 | 2,179.4 | 130.7 |
11 | 5,781.9 | 6,814.6 | 4,889.3 | 6,294.9 | 3,388.7 | 2,730.3 | 1,386.7 | 479.3 | 334.1 | 791.8 | 757.8 | 720.9 | 359.3 | 5,376.6 | 246.7 |
12 | 7,582.6 | 8,640.7 | 6,683.3 | 8,600.6 | 6,024.6 | 3,618.2 | 1,606.4 | 701.3 | 467.1 | 1,223.7 | 1,112.5 | 998.3 | 434.4 | 7,484.2 | 139.2 |
(二)加強管理重要商品市場及金融市場,特別對於工商業大城市如上海、天津、漢口、廣州、重慶等地,因係投機資本的集中所在,管理尤為嚴格。
(二)禁止外幣金銀在市場流通,並通過各地財經部門,推動人民幣流向內地和鄉村,以擴大人民幣的流通範圍。同時厲行節約,加強糧稅徵收工作,以減少財政虧空和貨幣發行數量,使物價漲勢,不致趨於更險峻的發展。
(四)東北區及旅大區物價
本年全國物價劇烈變動中,尚存在兩個例外:一是東北全區物價的平穩,一是旅大區物價的下降。這二地區的物價情況,在我們瞻望今後物價趨勢時,是有加以注意必要的。
東北區一年來物價上漲幅度極微,例如瀋陽在從1948年12月到1949年12月的一年間,25種主要商品綜合指數僅增加了82.6%,零售物價指數僅增加65.2%。哈爾濱25種主要商品綜合指數,一年間亦不過上升了138.4%,零售物價指數上升146.2%。瀋哈二市是南北滿的市場中心,故二地物價變動,已足代表東北全區的物價趨勢,而實際從東北各城市零售物價指數中,亦可看出物價水平是一致的。各城市除瀋哈二市外,最高如吉林,一年內物價上漲135%。最低為錦州,僅上漲36%。
東北各重要城市零售物價指數表
基期:1948年12月=100
地區 月別 | 安東 | 吉林 | 齊齊 哈爾 | 承德 | 錦州 | 營口 | 長春 | 瀋陽 | 哈爾濱 |
1949 1 | 107.3 | 120.7 | 108.4 | 101.5 | 96.3 | 101.5 | 106.2 | 112.3 | 119.1 |
2 | 129.4 | 144.0 | 144.2 | 175.8 | 136.1 | 121.8 | 135.8 | 128.5 | 151.6 |
3 | 175.2 | 184.4 | 190.6 | 255.4 | 179.1 | 139.9 | 168.1 | 165.2 | 188.3 |
4 | 174.8 | 183.5 | 197.0 | 199.6 | 148.6 | 136.9 | 170.3 | 163.1 | 198.7 |
5 | 161.5 | 184.3 | 189.7 | 175.3 | 138.2 | 131.7 | 167.5 | 150.5 | 193.3 |
6 | 144.7 | 182.7 | 182.2 | 163.9 | 119.7 | 126.4 | 158.2 | 134.0 | 190.4 |
7 | 132.7 | 173.9 | 174.3 | 140.1 | 104.8 | 118.4 | 145.6 | 124.6 | 184.1 |
8 | 144.1 | 173.9 | 171.9 | 140.9 | 113.6 | 128.2 | 143.9 | 132.3 | 187.5 |
9 | 155.4 | 183.3 | 179.7 | 140.5 | 121.9 | 135.3 | 149.7 | 140.4 | 196.5 |
10 | 155.1 | 193.3 | 186.2 | 144.8 | 118.0 | 136.8 | 157.2 | 141.1 | 202.0 |
11 | 169.6 | 222.3 | 205.9 | 186.6 | 127.8 | 147.6 | 181.5 | 157.7 | 220.6 |
12 | 180.5 | 235.1 | 229.3 | —— | 136.0 | 156.4 | 197.5 | 165.2 | 246.2 |
旅大行政區一年來物價呈平穩的連續下降,大連全年物價平均約降低了40%,例如批發物價指數1948年12月為100,1949年12月降為53.4,25種主要商品價格指數12月降低為53.6,零售物價指數至12月亦降為53.4。由於物價的不斷降低,旅大區人民的生活水準也跟着日趨提高。
大連物價指數 基期:1948年12月平均=100
類別 月別 | 批發物價指數 | 零售物價指數 | 25種重要 商品指數 |
1949 1 | 95.4 | 93.5 | 92.9 |
2 | 88.0 | 85.9 | 84.0 |
3 | 78.3 | 77.0 | 75.6 |
4 | 68.7 | 69.5 | 68.5 |
5 | 63.4 | 64.2 | 65.1 |
6 | 58.8 | 62.4 | 56.2 |
7 | 53.1 | 57.2 | 49.8 |
8 | 52.9 | 57.1 | 49.1 |
9 | 53.5 | 57.6 | 49.4 |
10 | 52.6 | 55.2 | 51.0 |
11 | 53.2 | 53.2 | 52.0 |
12 | 53.4 | 53.4 | 53.6 |
全年平均 | 61.7 | 64.4 | 60.7 |
東北及旅大1949年物價穩定成績的獲得,是由於戰爭在該區業已結束(仍須大力支持全國解放戰爭),政府財政收支已接近平衡,各種生產事業已大規模的恢復,並開始步入經濟建設的軌道等所產生成果。從東北及旅大的現實資料中,不難了解,1950年後,隨着全國解放戰爭的最後勝利,財政經濟情況的逐漸好轉,關內各區1949年中所遇到的困難,有的將成過去;有的困難的程度,亦將逐漸減輕,因此全國物價全面穩定的局面,我們認為不必經過很長時間,必定可以實現。
四 結語
根據一年來財政金融工作的經驗,我們今後努力的方向,主要的應該在下列各方面:
(一)加速實現財政金融統一管理:1949年由於解放區擴大過程極其迅速,新解放區的財政收入不能不由各地接管機構自行處理,現金的管理自然也談不到,這樣中央對全國的財政和金融便無法作全盤的計劃。明年為了做好國家財政金融工作,我們必須加速促成財政金融統一管理的實現,要求財政上做到收支統一、公糧和稅收的統一,金融上做到現金管理的統一。
(二)切實執行財政概算,爭取收支平衡:1950年財政收支概算草案,已在1949年11月2日通過,對於概算所列收入和支出,我們都須切實保證,特別在財政收入中的城市稅收,經11月底全國稅務會議討論後,已再提高到超過農業稅地位,使原概算中收入有了增加。我們必須完成預定任務,爭取縮小財政赤字至極小的程度。
(三)完成發行公債任務:1949年底已通過於1950年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2億分,將分為兩期銷售。東北則將另發建設公債1,700萬分。公債的發行不僅可彌補部分赤字,特別在吸收社會游資安定金融物價上,亦有很大作用,這一作用,亦是今後需要我們重視的。
来源: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黨史黨建政工教研室編:《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十九冊,1986年内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