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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区党委关於镇压反革命活动的补充意见
1950.11.13


这一时期,各地匪特活动日益嚣张,反革命谣言甚为猖獗,破坏交通、电线、仓库、杀害农民积极份子案件,已多次发生;抢劫案件,亦有增加,被劫者且多为农民积极份子。据盐亭、岳池破获之反革命案件及其他材料证明:反革命份子正积极策划暗害破坏,组织武装暴乱。随着美帝疯狂扩大侵略战争,与农村反封建斗争的进一步展开,反革命活动将愈加紧、愈露骨。各级领导,必须将镇压反革命活动列为中心工作之一,进行深入的教育动员,提高干部政治警惕性。根据中央及西南局指示,采取有效办法,动员全党、全军,结合农村减租、反恶霸斗争,予反革命活动以坚决的镇压。除月初全区群众工作会议所布置诸项外,特再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务须大力展开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宣传目前形势,宣传世界和中国人民民主力量的强大,宣传我党各项社会改革政策,用具体事实,及时公开的揭露匪特的阴谋诡计,肃清亲美、崇美、恐美思想,树立仇视、蔑视、鄙视美国的观点,使我党各项政策深入人心,使群众认识一切反革命份子的面目,使一切中间分子在思想上与反动份子划清界线;缩小谣言市场,堵塞反革命活动空隙。并号召与组织群众性的检举匪特监视坏蛋。宣传方式除发动各机关、学校、团体进行宣传外,主要应抓紧县、区、乡各种代表会议,进行报告讨论,通过代表向各阶层人民进行宣传动员。农村社会改革的每一步骤,均须随时注意对农民的宣传教育,使减租反恶霸斗争,更提高一步。

(二)必须及时公开的打击谣言,除加强宣传、正面驳斥外,更须深追谣根,及时公开打击,对被欺骗、愚弄、传播谣言之劳动人民及其他民主阶层人民,应公开予以教育;对有意散布谣言之地主、富农、兵痞、流氓、旧乡保人员要令其当众坦白、悔过、具结,情节严重者,应予以应得之惩处。对造作谣言,遂行破坏之反革命份子,要发动群众斗争,并经人民法庭公审严厉惩处。目前不少干部将打击谣言与其他工作任务对立起来,拖延等待,不予及时打击。或将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对立起来,深恐警惕了敌人,泄露了秘密,畏首畏尾,不敢予造谣破坏份子以公开的打击。这种片面的小手小脚的腐朽的作法与想法,其结果使基本群众与我隔离,中间份子更为动摇观望,封建势力气焰高涨,匪特份子在谣言掩盖下更便於进行反革命活动。

(三)对一切现行反革命罪犯,必须坚决及时镇压。凡制造谣言、放火、放毒、阴谋暗害,破坏交通、电线,抢劫仓库,组织土匪,密谋暴乱之案件,要不惜一切力量,迅速侦察破案,务求捕获其组织者及罪恶重大者,经人民法庭公审惩处。对其一股份子(缺行)众对敌斗争的积极性与勇气,敌人将视我为软弱可欺,放肆进行反革命活动。对密报与提拏重大反革命罪犯之群众,应重重的公开的奖励,绝不要怕花一点钱,这些钱是值得的,可报销的。

(四)各地镇压反革命活动情形,望随时报来,并作为综合报告主要内容之一。


来源:《川北工作》1950年11月15日第二十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