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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國經濟簡報 · 工業
1950.00.00
【作者或撰写单位不清,估计是当时党内为中共中央决策编撰的重要资料】
第三章 工業
一、重工業 1.煤炭工業 2.電力工業 3.石油工業 4.冶煉工業 (1)鋼鐵工業 (2)鎢銻及其他有色金屬 5.機器工業 6.化學工業 | 硫酸 硝酸 鹽酸 燒堿 純堿 硫酸铔 水泥 二、輕工業 1.紡織工業 (1)棉紡織業 (2)毛、蔴、絲織業 2.造紙工業 3.火柴工業 | 4.橡膠工業 5.製革工業 6.捲煙工業 7.麵粉工業 8.榨油工業 9.製糖工業 10.食鹽工業 |
中國近代化的工業,曾長期被帝國主義控制及官僚資本壟斷,加之封建勢力的阻撓,造成先天的薄弱落後與殖民地性。工業中心偏在東北、上海和台灣,各地和各業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繫和適當的配合,許多工業面向外國,而非面向中國人民,所需機器、原料、銷場過去不少依賴美英等資本主義國家。如重工業中鋼鐵工業缺少軋鋼設備,致有限的鋼鐵產品也不能全部利用;鐵礦砂和煤的產量又超過冶鐵和煉鋼的能力,只能部分外銷;煤礦多為臨時性的小斜井,壽命短促;機器工業的生產力極小,但仍缺乏定貨;此外電力、石油、酸堿、肥料等都不夠用。輕工業在全國工業中所佔比重極大,其中紡織一業又最為重要。各種輕工業產品的產量因人民生活程度很低,購買力薄弱,大部分尚可供應國內需要;有一部分(如紙煙火柴等)且感生產過剩。同時經營分散,機械缺乏,原料如原棉、羊毛、木漿、橡膠、赤磷、氯酸鉀等須賴入口;而紗、布、火柴的一部分銷場,亦須仰賴南洋。
1949年大陸基本上解放,打碎了束縛我工業發展的帝國主義及官僚資本的枷鎖,一年來在全國勞動人民的積極努力下,戰爭期中被敵偽蔣匪破壞的工業(如鋼鐵工業破壞90%,電力工業50%,東北一般工業破壞程度達50%到70%)都獲得了有步驟有重點的恢復。
一年來我們接管了敵偽及蔣匪遺留下來的「公營」企業。最初是以不打散原機構,迅速恢復生產為原則,將原來不合理的官僚主義的制度及作風,予以適當改造,然後積極組織並教育職工,逐步調整機構,實行民主化管理與企業化經營。解放後各公營廠礦相繼成立管理委員會,工人積極的參加了生產管理。普遍發起合理化建議,組織勞動競賽,創造了驚人的新紀錄,打破了不能超過舊的生產效率的保守觀念,其中以東北為最有成效。東北工業經一年恢復,產值已達東北國民經濟生產總值的35%(內公營佔30.6%,私營4.4%)。同時解放後工人不僅政治地位空前提高,生活與工作條件也部分得到改善。東北1949年職工工薪,較1947年增加了75%,技術人員工薪則增加了110%。華北工業在1949年也逐步恢復,如天津電業發電容量年底較年初,約增加10%。
長江以南各大城市解放較遲,歷史上阻撓我工業發展的帝國主義與官僚資本的反動勢力基本上是被打倒了,但是私營工業一時還存在着資金缺乏,銷路不暢與勞資關係等問題。在解放前有些民族資本家,對新民主主義的經濟政策沒有了解,輕信反動派的造謠,將大量資金逃往香港、台灣、南洋,並有遠至美洲的;同時,由於他們十餘年來習慣於囤積、投機,對企業本身合理經營,反而不加注意,如12月物價回跌,許多工廠資金因囤購原料而告擱淺;這是除企業本身腐蝕以外,造成資金短絀的兩個重要原因。新區尚未實行土地改革,廣大農民的購買力還沒有成長起來,而解放後社會風氣崇尚節約(尤為公教人員)這些都使工業成品銷售困難。今年由於物價繼續上漲,這種困難仍被通貨膨脹所引起的虛假的購買力所掩蓋着。但真實的購買力則因此繼續削弱,預伏着今後一個時期的更嚴重的困難,恐怕需要經過政府和人民二三年的努力,才能使我工業根本好轉。
1949年在工業生產戰綫上是獲得了部分成績的,不管十餘年戰爭的破壞,以及美蔣匪幫的罪惡的封鎖與瘋狂的轟炸,人民在掌握了自己的工業後,已在逐漸恢復,這在國營工業更為明顯。今後二三年內跟着(1)土改完成,農民的購買力迅速上升,(2)現有工商業本身的合理調整,(3)國家機構所需經費的大量節減以及生產投資的增加,民族工業即有可能蓬勃發展。
一、重工業
1. 煤炭工業
我國煤礦儲量,估計達445,111百萬公噸,大部集中華北和西北,全國主要煤田分佈情形如下:
省區別 | 估計儲藏量(百萬公噸) | 百分比 |
總計 | 445,111 | 100.00 |
山西 | 295,600 | 66.4 |
陝西 | 71,950 | 16.1 |
新疆 | 31,980 | 7.2 |
東北 | 12,413 | 2.8 |
其他 | 33,168 | 7.5 |
註:(一)山西包括大同煤礦(二)東北為可採量。
全國歷年煤產情況:戰前(1935-37年)全國平均年產3,700萬公噸,最高年產量(1936年)為3,900萬公噸。抗戰期間(1938-43年)平均年產4,800萬公噸(內後方各省約500萬公噸),1942年最高產量達6,600萬公噸,東北佔2,500萬公噸,約當全國總產量38%,河北產量亦達1200萬公噸。1946年全國產量減至1,800萬公噸,不及最高年產量的三分之一。
全國煤礦在帝國主義者和官僚資本的長期掠奪下,造成嚴重危機:(1)大部是臨時性的小斜井,日產500公噸的礦井極少,如不改建立井,將逐年減產,如東北估計至1956年將減產60%。(2)設備簡陋,笨重工作全用人力,很難提高產量,生產效率極低,全東北平均每人每日僅產0.3公噸,關內也只有0.4公噸。(3)安全設備太差,平均出兩萬公噸煤即犧牲一個工人。(四)煤礦技術工人缺乏,礦工待遇過低。
解放以來各地區煤礦生產上已有顯著進步。東北解放較早,成績較大,3年來恢復礦井174個,佔東北全部礦井82%。華北恢復22個,占其全部礦井的一半。華東恢復了44個,佔其全部礦井的60.2%。職工人數全國合計達260,000人。1949年全國煤礦共生產了2,600萬公噸,為以前最高年產量6,600萬公噸的40%,保證了各種工業和運輸的供應,並剩餘了約120萬公噸。1949年全國各區產煤數量如下:
地區 | 產量(萬公噸) | 佔全國總產量百分比 |
總計 | 2,621 | 100 |
東北 | 1,120 | 43 |
華北 | 850 | 32 |
華東 | 385 | 14 |
華中 | 96 | 4 |
西南 | 100 | 4 |
西北 | 70 | 3 |
其次,各煤礦在領導上已獲得了相當成績,同時也存在着若干缺點:成績方面:1.某些礦區領導思想上已樹立團結職工,搞好生產的群眾觀點,使生產效率在部分礦區提高了一倍,一般礦山提高70%。2.在職工中培養和選拔了大批幹部,東北已有4000多人,擔負着礦上的重要崗位。3.初步執行了新民主主義的企業管理方針和經濟核算制。缺點方面:1.對技術改進一般不夠重視,普遍存在效率低,質量差的現象,礦山機器效率,最高僅發揮了46%。2.民主作風不夠徹底,工人還未能到處表現主人翁的勞動態度。3.保安注意不夠,有的礦區工人傷亡雖已減少,但東北1949年1至9月就有4000多人受傷,200多人死亡,華北華東亦死傷不少。4.工人待遇尚未合理解決,礦山偏僻,日用品價格比較高,實際影響工資。平均主義的計時工資仍佔65%,計件工資差額也不大。
2.電力工業
戰前(1936年)全國有電廠460家,發電容量共計631,165瓩,(東北,台灣不包括在內),其中公營計28,352瓩,私營計327,518瓩,外資(僅有10個廠)計275,295瓩,佔全國發電總容量43.5%。以發電度數言,外商所佔比重更大,為55.2%。(美商上海電力一家,即有發電容量183,500瓩,發電度數812,507千度。)
東北在「八·一五」前,共有水力發電廠3廠,發電容量616千瓩,加上火力發電廠59處,總計發電容量達1,671千瓩。台灣共有水力發電所大小26處,發電容量27萬瓩,以日月潭第一發電所為最大,達10萬瓩,火力發電所8處,發電容量5萬瓩。總計台灣已裝置竣工的發電容量為321,769瓩,未裝成者為284,350瓩,共計606,119瓩。
全國電氣事業現況如下表:
全國電氣事業發電容量統計表(瓩)
地區 | 合計 | 國營 | 公營 | 私營 |
總計 | 1,748,074 | 1,192,744 | 83,718 | 471,612 |
華北 | 325,522 | 251,721 | 10,701 | 63,100 |
東北 | 619,745 | 592,040 | 27,705 | |
華東 | 563,644 | 199,596 | 17,510 | 346,538 |
中南西南 | 221,747 | 147,162 | 21,080 | 53,505 |
西北 | 17,416 | 2,225 | 6,722 | 8,469 |
百分比 | 100.00 | 68.3 | 4.7 | 27 |
註:(一)台灣發電容量約312,769瓩未列入。(二)自用電包括在內。
1949年全國電力工業基本情況:(1)設備陳舊,且遭破壞,發電出力與設備容量間的差額仍很大,東北、華北、華東三大地區全部設備的最大出力僅佔總設備容量的65%。全國公營主要電廠發電量僅2,163,500千度,而1944年東北一地發電量即達4,481,090千度。(2)機械效率低,管理不善,事故經常發生。原有設備的平均利用率僅達24.8%,平均煤耗每度為0.99公斤,平均厂用電及綫路損失,更高達31.4%。東北、華北、華東三大地區,1949年共發生事故3,268次,停電的損失,據不完全統計達8000萬斤小米。(3)經營分散,各地經常發生餘電、缺電現象,尚待調整。但就1949年下半年與上半年比較,已有若干進步。如煤耗華北各廠,每度電平均減少19.1%,東北火力發電廠減少19.2%。在綫路與自用電損失率方面,東北減少18.6%,華北減少16%。其次華東、中南火電廠燃料供應,解放前一部分須賴進口,如上海1949年1-5月,78%的燃料係進口,解放後北煤南運,困難逐漸克服。
3.石油工業
全國石油主要儲產地為西北諸省,儲量尚無精確統計,油田分佈雖廣,無集中產地。僅甘肅玉門,偽資委會於1938年後,進行較大規模開採。東北頁岩油儲產尚豐富,含油量約達558,627千公噸,敵偽曾大規模經營撫順頁岩油煉廠。總計全國歷年石油產量3,066,640公噸,撫順2,362,612公噸,佔77%,玉門527,645公噸,佔17%,台灣169,919公噸,佔5.5%。全國石油戰前(1935-37年)平均年產量為175,321公噸,全國各煉油廠煉油原設備每日容量共計為8,046公秉,東北為4,236公秉,佔52.6%,台灣為2,845公秉,佔25.2%,玉門為558公秉,佔6.9%,其中東北設備被毀甚烈。1949年全國石油產量為120,421公噸,計玉門69,635公噸,佔57%,撫順50,053公噸,佔42%。石油供應,關內向賴進口,戰前(1935-37年)平均每年進口809,000公噸,抗戰期中輸入減少,1938-41年平均每年尚達479,000公噸,戰後(1946-48年)每年進口平均更高達1,254,000公噸。輸入國別,戰前美帝約佔四分之一,戰後石油市場幾全為美帝壟斷。
4. 冶煉工業
(1)鋼鐵工業
全國鐵礦儲量尚稱豐富,其分佈狀況如下:
全國鐵礦儲量分佈表 (單位:千公噸) |
省區別 | 估計儲量 | 百分比 | 確定儲量 | 百分比 |
總計 | 6,778,708 | 100.00 | 2,676,980 | 100.00 |
東 北 | 小計 | 5,642,607 | 83.2 | 1,593,376 | 59.5 |
鞍 山 | 富礦 | 53,925 | —— | 28,155 | —— |
貧礦 | 4,271,490 | —— | 1,134,100 | —— |
本 溪 | 富礦 | 13,600 | —— | 6,403 | —— |
貧礦 | 1,064,083 | —— | 409,516 | —— |
東邊道 | 富礦 | 63,933 | —— | 15,050 | —— |
貧礦 | 175,576 | —— | 152 | —— |
察哈爾(龍煙) | 421,000 | 6.2 | 421,000 | 15.7 |
山西 | 114,000 | 1.7 | 114,000 | 4.3 |
海南島 | 102,500 | 1.5 | 102,500 | 3.8 |
其他 | 498,601 | 7.4 | 446,104 | 16.7 |
估計全國鐵礦儲量,約68億公噸,80%以上集中東北。確定儲量亦約達27億公噸,東北佔59.5%。然東北多為含鐵成份在40%以下的貧礦。海南島鐵礦含鐵成分最高,在60%以上,其次察哈爾鐵礦含鐵成份亦在50%左右。就鐵與煤的儲量分佈看,我國今後鋼鐵工業發展重心,首為東北的遼東、遼西,次為華北的察哈爾和山西。
中國鐵礦儲量雖尚豐富,但解放前鋼鐵工業基本上極為薄弱與落後。
(一)是作為帝國主義的原料供給地和附屬的粗製工場。我國鐵礦使用機器開採者,過去僅限於東北、華北及長江流域的幾處地方。因為敵寇侵略我國,執行「原料中國、工業日本」政策,全國採掘鐵礦砂能力高於煉鐵能力,煉鐵能力高於煉鋼能力,煉鋼能力又高過軋鋼能力,所以過去每年要輸出大量的鐵礦砂、生鐵和鋼錠到日本,在日本熔煉與加工後,再把大量的鋼品輸進我國,這種畸形的狀態至日寇投降前並未改善。1943年全國鐵礦砂產量達5,614,886公噸,鐵產量達1,805,445公噸,而鋼產量僅約90萬公噸。當時敵寇為減低運費,採礦能力與煉鐵能力已逐漸配合,而煉鋼、軋鋼能力則仍與煉鐵能力相去甚遠。如佔全國鋼鐵產量三分之二以上的東北,1943年生鐵產量達1,702千公噸,而鋼產量僅869千公噸,鋼材生產更少至519千公噸。(按該年為東北鋼鐵生產量最高的一年)。
(二)是生產技術普遍落後,生產效率低下。如「鞍鋼」為我國最大的鋼鐵事業,其操作迄未全部機械化。全國軋鋼工場的設備,多為中小型的軋鋼機,整個鋼鐵工業的機械及煉爐都沒有發揮到應有的效率。下表「八·一五」前東北的鋼鐵生產數字可以表明:
| 年產能力(公噸) | 年產量(公噸) | 生產率百分比 |
生鉄 | 2,524,000 | 1,176,000 | 46.6 |
鋼 | 1,443,000 | 474,000 | 32.8 |
特殊鋼 | 66,320 | 13,833 | 20.9 |
(三)是技術人員多為日人,解放後因日寇技術人員遣送回國,全國鋼鐵工業重心的東北的技術人員,佔工作總人數的比率,降至0.24%。淪陷期中,日技術人員對我工人階級壓迫摧殘,比較重要的技術,嚴守秘密,不許探問。
(四)是工資低微,保安設備太差,毫無工人福利可言。東北鋼鐵工業工人工資低微,據敵偽統計,一般金屬工業工人,每日工資平均為0.16元,而日籍工人工資則高達0.43元。鞍山在日寇統治時期,12萬工人中,每日死亡及重傷者,有時竟高達15人,其他龍煙、大冶、陽泉等鐵礦,火災事故亦時常發生,構成可怕的死亡數字。關於工人福利,更是漠不關心。
以上種種,國民黨劫持時期,毫無改善,加上貪污腐化,生產幾全部陷於停頓,1946年,全國鐵砂生產量僅31萬公噸。迄解放時且變本加厲,掠奪破壞,各廠礦均已奄奄一息。
我們接管各地廠礦後,積極恢復生產,逐漸實行民主管理,加強勞動組織,提高工人政治地位,改善工人生活,逐步推行超額計件工資及勞動保險制度,使職工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有的地區,實行了合理化建議及經濟核算制。東北自10月份起,更展開新紀錄運動,鞍山、本溪、安東、瀋陽各鋼鐵廠礦,都不斷地創造了新紀錄,煉焦、煉鐵、煉鋼的生產效率已比日寇時代提高。同時石景山、太原、天津各地鋼鐵廠,也有顯著的成績。全國從業人員,已增至7萬人。
1949年鋼鐵工業生產情況:全國原有煉鐵設備年產能力300萬公噸,東北佔其中的71%,煉鋼設備年產能力1,476千公噸,東北佔91%,軋鋼設備年產能力,只有70萬噸,東北佔50%。其餘鋼鐵工業設備,分佈於太原、石景山、唐山、天津、上海、大冶、重慶、廣州等地。全國煉鋼設備,只及煉鐵設備49.2%,軋鋼設備又只當煉鋼設備47.4%。這些設備一部分被破壞,沒有修復。1949年煉鐵開工873千公噸,佔原設備29%,產量210千公噸,佔原設備7%;煉鋼開工658千公噸,佔原設備45%,產量110千公噸,佔原設備7%;軋鋼開工494千公噸,佔原設備71%。
(2)鎢銻及其他有色金屬
我國鎢礦儲量,合計達鎢砂5,210,168公噸,計廣西2,549,406公噸,佔48.9%,江西2,403,705公噸,佔46.1%,其餘分佈於廣東、湖南。我國鎢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期,始大量生產。1918年全國產量達9,596公噸。戰後一度蕭條。抗戰前(1935-37年)平均年產量復達9,528公噸。抗戰期中(1938-43年)全國年產量,平均高達11,458.3公噸。1944年國民黨放棄湘贛,鎢、銻均告停產,勝利後稍為恢復。1946-48年平均年產鎢砂6,294公噸。中國鎢砂在1919-48年間平均年產量約佔世界產量的37.8%。1936-49年4月江西鎢砂產量平均佔全國產量78.19%。1946-49年4月,全國鎢砂產量公營佔12.29%,私營佔87.71%。1936-48年我國鎢砂出口共96,026公噸,其中輸至蘇聯計43,619公噸,佔45.43%,輸至美國計25,827公噸,佔26.89%。江西鎢礦,在9月解放後,11月產量恢復戰前最高產量的三分之一。1949年全國鎢砂產量共計2,766.58公噸。
全國銻礦產量,估計純銻為5,733,033公噸,計湖南2,137,143公噸,佔37%,廣東1,684,655公噸,佔29%,廣西1,311,264公噸,佔23%,貴州586,471公噸,佔8%。1914-18年平均純銻年產量達23,780公噸。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曾蕭條一個時期。1929年產量復達22,401公噸。戰前(1935-37年)平均年產量為15,441公噸。抗戰期中,因日寇封鎖我國海口,1938-44年,平均純銻年產量降至6,139公噸,1944-45年,銻礦多告停產。1914-48年中國純銻年產量平均約佔世界產量49.02%。1936-49年4月湖南純銻產量佔全國產量96.82%。1946-49年4月,純銻產量公營佔19.76%,私營佔80.24%。1937-47年我國共輸出銻品49.640公噸,其中輸至蘇聯計14,805公噸,佔29.82%,美國計9,007公噸,佔18.14%。中南區解放後,銻礦已由國家領導經營,1949年純銻產量共計1,204.77公噸。
全國錫礦儲量估計含純錫約為590,171公噸,計雲南367,000公噸,佔62%,廣西147,519公噸,佔23%,其餘分佈於江西、湖南。戰前(1935-37年)全國年產量平均計10,587公噸,抗戰期中(1938-42年)平均年產11,710公噸,1943-45年平均年產減至2,733公噸,戰後(1946-48年)平均年產4,276公噸。1935-48年我國錫年產量,平均佔世界產量4.87%。1936-49年4月純錫產量,雲南佔全國產量71.58%,廣西佔22.11%。1939-48年我國錫品出口37,871公噸,其中66.6%運至美國,29.47%運至蘇聯。1949年全國純錫產量估計為3,500公噸。
汞主要儲產地為黔東、湘西,儲量尚無精確統計,過去年產數十公噸至200公噸不等,以外銷為主。
銅礦全國儲量估計含銅量約200餘萬公噸。雲南東川最為著名,過去儲產均居全國第一。1939年雲南銅礦產量最高達483公噸。1941年後,東北產量超過關內,1944年最高產量為2,290公噸(包括再製銅)。台灣自1936-44年期間所產上銅礦及銅精砂等,運送至日本佐賀關煉廠煉出精銅達5萬2000公噸,精銅年產量最高達7000公噸。1949年估計全國銅產量約2000公噸,不敷國內需要。
鉛鋅礦分佈極廣,東北、中南、西南、華東均有發現,以遼東鳳城、湖南水口山為最著。東北鉛最高年產量(1944年)達7,749公噸,鋅最高年產量(1943年)達6,746公噸,自給之外,尚可輸出。關內1935-37年平均每年產鉛3000公噸,鋅750公噸。
金銀分佈雖廣,沒有集中產地,東北純金(包括山金、砂金)最高年產量達2,797,629公分(1942年),台灣金瓜石,山東招遠及西南的金礦砂金,敵偽與國民黨均曾進行開採。
全國鋁礬土、黏土、頁岩,分佈於山東、遼東、福建、貴州等省。儲量約計含鋁量7000萬公噸。東北、山東鋁礦,日寇曾大量掠奪。製鋁工廠,東北有撫順偽滿洲輕金屬公司(1943年最高產量為鋁錠8,556公噸)及安東製鋁公司,台灣有日本鋁業株式會社所屬高雄工場(1941年產鋁氧3萬5000公噸,鋁錠1萬2000公噸)及花蓮港工場(1941年產鋁錠3000餘公噸),戰後偽資委會併為台灣鋁業公司,高雄廠已復工,年產能力4000公噸。
全國錳礦主要分佈於東北、中南。東北1943年產量最高達37,043公噸。中南儲量估計佔全國三分之二以上,以湖南湘潭、江西樂平為最著。全國產量不敷需要。
我國有色金屬,主要者計有以上數種,除所產銅、鉛、鋅、錳全供自用,鋁大部自用外,其餘鎢、銻、錫、汞,幾全部運銷國外易取外匯,自1936至1948年,我國關內礦產品輸出收入外匯,總計達189,668,758美元,最高年收入達24,028,067美元,最低年收入為1,293,000美元,平均年收入為14,589,904美元。
5.機器工業
我國機器工業的發展,因受帝國主義侵略的影響,關內部分畸形集中上海、天津、青島、廣州等沿海城市,基礎脆弱,據估計1933年其產值僅佔工業總產值的0.9%。東北日寇是殖民地式經營,其基礎也極不穩固。1940年,東北機器工業的產值,僅佔工業總產值的13.5%。1943年,東北的機器生產,只能供給需要量的40.2%,其中工作母機的自給能力,僅及需要量的8.3%,蒸氣機等機械上所需的機器,僅能自給二一。精密機械的自給率,也只達15.9%。台灣的機器工業「八·一五」前共有工具機約2100部,製品極為零星。總之,全國機器工業工廠,一般規模都很小,5部機器,15人以下的佔多數,設備新式的較少。過去造船廠多只能從事修理,車輛、蒸氣鍋爐可以自製,電動機、工具機、柴油機僅能製造中小型的,紡織機能製造全套,東北敵偽時期,可以製造飛機與汽車,但戰後因設備被敵、偽、蔣匪破壞,已不能生產。
1949年,全國機器工廠初步統計約5000家;工作母機約計6萬台,其中公營約佔一半;職工人數約達21萬。生產方面,除一部分因解放戰爭尚在進行,須繼續為兵工服務外,大部分積極生產電工器材與工具機,特別是小型馬達、煤礦、鐵道、輪船及輕工業、農業等所需的機器與設備。如東北、華北、華東的機器製造工廠,多製造原動機、農具及交通、電工器材。上海解放前只有百餘家機器廠開工;解放後由於政府的大力扶植,9月底開工的機器廠已達70%,其中工作母機製造廠、機械工具製造廠、紡織機器製造廠開工70%,原動機製造廠60%,農作機器製造廠50%。
機器工業所需鋼材,華東、華北向賴進口,今後東北可部分供給,尚需輸入相當數量。
6. 化學工業
硫酸:解放前(1947年)全國最高年需量,估計為10萬9000公噸,最低5萬公噸,上海最高年需量為5萬4000公噸,最低2萬公噸。1947年全國僅產3萬餘公噸,不敷需要。東北最高年產量曾達224,402公噸(1942年),當時足以自給。現估計全國硫酸廠原設備年產能力可達483,600公噸,1949年產量為4萬8000公噸,僅當原設備12%。
硝酸:解放前(1947年)全國最高年需量,估計為2萬1000公噸,最低6300公噸,上海最高年需量為1萬5000公噸,最低4500公噸。上海天利淡氣廠,1947年每月可產四十度波美硝酸120公噸,當時預計每月可出四十度美波硝酸330公噸,四十九度波美硝酸210公噸。東北1944年產量最高計濃硝酸3,122公噸,稀硝酸22,313公噸。現估計全國各廠原設備年產能力為47,000公噸,開工部分為5,250公噸。1949年產量為1,800公噸,僅佔開工部分34%。
鹽酸:解放前(1947年)全國最高年需量,估計為4萬5000公噸,最低1萬7000公噸,上海最高年需量為2萬2000公噸,最低8000公噸。1947年上海天原,天中兩廠可產1,404公噸。東北1941年,最高產量亦僅2,847公噸。台灣1943-44年,平均日產4.58公噸。總計與全國需要量相去甚遠。現估計全國鹽酸原設備年產量為11,900公噸。1949年產量為2,800公噸,佔原設備23.5%。
燒堿:解放前(1947年)全國最高年需量,估計為1萬7000公噸,最低8000公噸,上海最高年需量為9000公噸,最低2000公噸。1947年,上海各廠月產燒堿320公噸,華北永利堿廠年可產5,250公噸。東北1943年產量最高,計7,973公噸,同年消費量為10,453公噸。台灣1943-44年平均日產達37.06公噸。現估計全國燒堿原設備年產能力為31,500公噸。1949年生產量為19,320公噸,佔原設備61%,其中華北永利堿廠產量已超過解放以前。
純堿:1935、37、39,3年平均每年入口25,100公噸。解放前數年,我國每年純堿消費量約為76,000公噸。塘沽永利堿廠1947年每月實產3000公噸。大連堿廠1940年產量最高達64,811公噸,1941年產61,517公噸,佔東北自給率129%。兩廠均採用蘇爾未法,在國內各種工業設備中,算是比較新式的。現估計全國純堿原設備年產能力為146千公噸,東北、華北各佔二分之一。1949年產量為9萬公噸,佔原設備61%。華北恢復迅速,產量已達原設備生產能力85%。
硫酸铔:東北年產能力1944年估計達325,840公噸,產量以1940年為最高,計190,591公噸,同年消費76,886公噸。關內浦口永利硫酸铔廠1937年開工,不久即因抗戰停頓,解放前雖已恢復,迄未能大量生產。硫酸南方需要量大,估計台灣一地,1947年需要量即達221,617公噸,同年產量僅12,000公噸。現估計全國各廠原設備年產能力可達358,840公噸,開工部分約5萬公噸。1949年產量為50,800公噸。
水泥:我國水泥品質優良,1936年關內水泥產量為957千公噸,一部推銷國外。戰後外貨充斥,我國水泥工業大受打擊,1947年全國產量僅及設備能力的24%。1945年估計東北十四大水泥廠年產能力為220萬公噸,1943年最高產量達150萬公噸,佔設備能力的68.2%。戰後東北設備被敵偽及蔣匪破壞甚烈,損失大半。現占計全國水泥原設備的年產能力為3,438,193公噸。1949年產量為41萬公噸,當原設備能力的12%。
二、輕工業
1.紡織工業
(1)棉紡織業
戰前我國棉紡織業也很落後,與亞洲各國的比較如下:
| 紡錠(千枚)(1937年1月底) | 布機(台)(1933年12月底) |
日本 | 11,853 | 277,343 |
印度 | 9,877 | 189,678 |
中國 | 5,071 | 45,354 |
戰前我國棉紡織業不唯落後,且因受外資侵略,半數為日英壟斷,1937年3月情況如後:
| 國別 | 紡錠(枚) | % | 綫錠(枚) | % | 布機(台) | % |
外 商 | 總計 | 5,102,796 | 100 | 532270 | 100 | 58439 | 100 |
合計 | 2,356,404 | 46.2 | 358954 | 67.4 | 32936 | 56.4 |
日商 | 2,135,068 | | 350284 | | 28915 | |
英商 | 221,336 | | 8670 | | 4021 | |
| 華商 | 2,746,392 | 53.8 | 173316 | 32.6 | 25503 | 43.6 |
戰後國內日商所有紗廠為國民黨劫持,組織龐大的官僚機械「中紡公司」。1947年9月蔣區開工紗錠為3,849,440枚,綫錠為350,132枚,布機為47,228台。
全國棉紡織業歷年產銷情況:戰前(1927年至1936年)平均年產量在220、230萬件左右,其中輸出數量,以1933年為最高,達總產量12.79%,其餘各年,恆在8%以上,戰後1946、47兩年棉紗的產量,雖由130餘萬件增至190餘萬件,輸出不多,1948年產量為180餘萬件,輸出量增至8.45%。棉布的生產1932至36年每年均在2000萬匹以上,1937年最高產量達30,479千匹,輸出為1,045千匹,佔產量4.03%。戰後1946年生產1300萬匹,輸出僅59,471匹,1948年產量增至22,440千匹,輸出7,069千匹,佔產量31.5%,為1936年以來輸出最多的一年,價值佔全國出口總值38.56%,多銷南洋一帶。但是歷年花、紗布入口數量亦不小,戰前(1933-36年)平均每年花、紗布入口價值,佔全國入口總值的12%以上。戰後棉花入口大增,紗、布入口減少,1946年外棉進口計6,892千市擔,達同年全國總產量的92.8%,佔入口總值22.33%,而紗、布入口價值,僅各佔入口總值的0.06%與3.17%,1947、48兩年各入口棉花300餘萬市擔,各佔入口總值18.52%與12.62%。
上海解放後,統計全國可運轉紗錠數中,上海約佔47%,加上青島、天津錠數,三地合計佔全國錠數三分之二。據1949年10月統計,全國棉紡工業設備共計紡錠5,173,522枚,可運轉的4,988,726枚,布機為68,155台,可運轉的60,073台。綫錠1948年統計為530,100枚。以上設備年產能力為紗3,554,465件,布40,800,000匹。
全國各地區機器棉紡織工業設備及生產情況表
區別 | 設備總數 |
紡錠數 | 織機數 |
數量(枚) | % | 數量(枚) | % |
總計 | 5,173,522 | 100.0 | 68,155 | 100.0 |
華東 | 3,720,194 | 72.0 | 45,338 | 66.5 |
華北 | 463,472 | 9.0 | 10,380 | 15.3 |
華中 | 230,648 | 4.4 | 1,893 | 2.8 |
西北 | 101,496 | 1.9 | 1,531 | 2.2 |
西南 | 311,688 | 6.1 | 2,236 | 3.3 |
東北 | 346,024 | 6.6 | 6,777 | 9.9 |
區別 | 可能轉動錠數 | 棉花充足的 條件下產量(件) | 1949年產量 |
紗(件) | 布(匹) |
總計 | 4,988,726 | 3,554,465 | 2,093,605 | 15,063,560 |
華東 | 3,574,534 | 2,546,855 | 1,488,594 | 2,782,680 |
華北 | 459,836 | 327,633 | 230,987 | 411,040 |
華中 | 220,248 | 156,926 | 86,088 | 222,700 |
西北 | 96,468 | 68,733 | 48,836 | 660,000 |
西南 | 291,616 | 207,776 | 128,532 | 565,360 |
東北 | 346,024 | 246,543 | 110,568 | 1,421,780 |
接管後國營中紡設備:計有紡錠180萬枚,佔全國總紗錠數35%,綫錠33萬枚,佔全國61%,織機3萬6000台,佔全國53%,加上公營紡織廠紗錠8萬枚,綫錠1000枚,織機1,900台,國營比重,是相當高的。江西各大城市解放後,私營各廠初持觀望態度,9、10月後多已開工,綜觀1949年產紗計2,093,605件,已達1948年的93%,布計15,063,560匹,已達1948年的83%,從業人員達211,000人。一年來棉紡織業在反封鎖鬥爭中已獲得輝煌的勝利,其所發生的問題與今後的任務總結如次:
(一)原料問題。我國原棉產量以1936年為最高,達16,976千市擔,12年來因戰爭影響,年有減少,1945年產量降至5,008千市擔,故1946年外棉進口達600餘萬市擔,其中美帝佔50%。戰後3年,華東、華北棉紡業一半的原棉依賴進口。1949年全國棉產量為908萬市擔,只有1936年棉產量的53.4%。除民用300萬市擔外,可有609萬市擔供棉紡業應用。如果全國能轉動的紗錠498萬枚全部轉動起來,約需原棉1,450萬市擔,因此1950年可運轉紗錠全部開足恐不可能。如以1949年實際運轉紗錠數408萬枚每月開工21日,每日開工20小時計算,全年亦需原棉約863萬市擔,尚差254萬市擔,需進口外棉一部分。
(二)銷路問題。過去多銷國內城市及南洋,1949年生產方面已開始轉向農村,紡織堅實耐用的平布與粗紗,城鄉交通恢復,廣大農民群眾土改後生活改善,今後棉紗與棉布內銷市場,絕無問題。如果南洋交通恢復,亦可酌量出口,易取外匯。
(2)毛、蔴、絲織業
A 毛紡工業,全國現有紡錠153,534枚,上海約12萬枚,佔80%。其餘分佈青島、天津、西北等地。過去羊毛十分之八、九依賴澳洲供應。1949年,全國實開錠數為37,247枚。織機為2,249台,實開620台。上海毛織業,解放前開工率一般為百分之七、八十,解放後開工率約維持30-50%。
B 蔴紡工業,全國現有設備錠數為17,830枚,1949年實開錠數為9,145枚,織機為1,055台,實開463台。
C 全國絲織業多為手工織造,機器織造多集中上海。全國現有繅絲車12,652台,絹紡錠22,884枚,織綢機13,612台。上海共有377家工廠,共有織機6,124台,最高月產9萬匹,1948年月產約3萬匹。解放後10月份開工織機3,526台,佔總數58%,11月至12月物價波動,銷路轉滯,開工率減低。
全國棉、毛、蔴、絲織工業工人達36萬,女工佔70%以上。
2.造紙工業
我國機器造紙工業設備落後,經營分散,產量不敷需要,品質亦甚低劣。全國現有造紙工廠221家,其中公營計58家。分佈於東北84廠,華北36廠,華東53廠,中南5廠,西南20廠,西北6廠,台灣17廠。生產情況:東北造紙工業的年生產力,1945年統計為122,828公噸,1942年生產量最高達76,668公噸,1949年產量為21,879公噸。東北方面原料木漿及代用木漿,1945年生產能力合計為129,428公噸,1942年產量最高為93,338公噸,其中人造絲漿計3,184公噸,紙漿90,154公噸。1949年東北木漿產量為18,000公噸。華北主要公營紙廠集中天津,有造漿設備,月產能力為1000公噸,解放後逐漸恢復,年底月產已達800公噸。華東造紙工廠多集中上海,共37家,均只能造紙不能造漿,解放前原料依賴進口,解放後極感困難,現只能以破布稻草勉強維持,以後須籌設漿廠解決原料問題。台灣原料豐富,現有紙廠規模不小,可以發展。中南區廣州紙廠設備極佳,淪陷時日寇竊去,戰後運回,已非原物,解放後尚未復工。西南以重慶、宜賓為造紙中心,解放後積極復工中。總計全國造紙原設備年產能力為337,000公噸,1949年全國約產110,097公噸。我國年需各種機制紙20餘萬公噸,不能全部自給,加上木漿進口,為國家一筆很大漏卮,今後增加生產,應力求木漿自給,並注意改良紙質,培養人材。
3.火柴工業
戰前全國火柴工廠共計136家,最高年產量百萬箱,自用60萬箱,其餘出口,多銷南洋一帶,1933年後,受日本火柴排擠,出口量減少。東北火柴工業年產能力1944年計306,300箱,1943年產量為140,300箱(折成關內720包大箱)。全國現有火柴工廠計393家。華東區火柴工廠集中於上海者36家。全國平均每廠員工百人左右,多用手搖機器,年產能力可達120萬到150萬箱,自給之外,可以出口。1949年產60萬箱,足敷國內需要。今後增產應有計劃的配合原料銷場。我國火柴工業所需原料,解放前依賴進口,1946年進口磷242,630公斤,可製火柴80萬箱,氯酸鉀2,728,400公斤,可製火柴50萬箱。現應積極謀氯酸鉀、硫化磷及黃磷的自製自給,其餘木材、蠟油、硫化銻、松香等國內均有生產。
4.橡膠工業
1947年上海各廠有混合車369部,廣州112部,天津99部,台灣141部,瀋陽97部,與其他全國主要城市地區共計約有混合車千部之譜。就解放前全國需要量言,按上海一處之生產能力計算,即可供應十分之七、八。東北各輪胎工廠1941年估計年產能力24萬條,1943年最高產量3萬2000條。全國現有橡膠工廠,初步統計共420家,公營約佔十分之一。分佈於東北87廠,華北89廠,華東107廠,中南83廠,西南6廠,台灣52廠。如全部開工,月需橡膠5000餘公噸,年可製外胎10萬至12萬只,內胎6萬至7萬只,現實際用膠量為3500公噸,年產汽車外胎約3萬5000只,不到生產能力的二分之一。其他工業用皮帶、腳踏車、三輪車內胎已勉可自給。今後應增加汽車外胎生產,停止不必要的生產(如上海工廠所製的橡膠地板)。橡膠暫時仍需進口,宜在海南島設法種植,解決原料長期供應問題。
5.製革工業
我國製革工廠大都規模很小,採用機器者甚少。解放前(1947年)上海市每月可產面子牛皮262,070方尺,面子羊皮178,500方尺,底皮573,150磅,烤羊皮86,290張,估計當時全國皮革產量約10倍至20倍於上海。全國現有較大製革廠2,808廠,分佈於東北646廠,華北1,194廠,華東467廠,中南213廠,西南209廠,西北80廠。全國年產能力重革約為5000餘公噸,輕革約16,000,000方尺。原料以黃牛皮、山羊皮為大宗,黃牛皮(包括水牛皮)每年約需170餘萬張。中國製革工業,一向不以豬皮為原料,係一大損失,按全國豬生產量年為7000萬頭至1億頭,每年大量豬皮連肉消費了,如能利用,製革成本可以減輕。製革所需化學原料如烤膠,過去入口年達200萬美元,應謀自製,其他原料五倍子、橡椀、檞斗等西南區均有生產。
6.捲煙工業
捲煙工業戰前全國年產量約200萬箱,上海占大部分,而外商經營部分在上海又佔了極重要的位置。按解放前上海一地直接參加捲煙工廠的職工計4萬2000餘人,其中「頤中」公司的工人就有1萬2000人。1947年上半年產量為663,781箱中,「頤中」佔109,399箱,下半年「頤中」月產且增至3萬箱,佔上海月產量三分之一。東北捲煙工廠,1943年統計年產能力合61萬2000箱,1941年最高產量為48萬2000箱。1949年全國產量估計約200萬箱(包括台灣),上海約佔二分之一。綜計我國捲煙工業設備和產量,足供全國需要。原料方面,煙葉種植按供給年產300萬箱計,約需土地2,800千畝,僅佔全國耕地面積1,475百萬畝的0.2%。山東、河南、安徽、四川、東北均宜種植。唯盤紙缺乏,全國月需300千盤,上海民豐紙廠有長網車4部,每月產140千盤,應設法增產。
7.麵粉工業
戰前1932年,全國共有麵粉廠157家,東北64家佔41%,江蘇40家佔26%。江蘇工廠多集中上海,東北亦近半數集中哈爾濱。東北1941年麵粉工業生產能力計3600萬袋。1940-43年平均每年產量為1,505萬袋。全國現有面工粉廠,初步統計為314家,月產量約1200萬袋,集中各大城市。全國麵粉年需要量,戰前估計在12萬萬袋左右,現在全國機製麵粉年產量不無需要甚巨,多靠舊法磨粉解決。
8.榨油工業
全國榨油工業,第一當推東北以大豆為原料的豆油工業,1944年東北豆油生產能力計254,190公噸,1942年產量最高達140,331公噸。一般工廠規模不大。關內1947年調查,計榨油工廠31家,多集中上海、漢口、天津、青島、濟南等地,有各式機器1,180部,多為水壓機及螺旋機,每天可榨籽281.1公噸。上海1947年開工11廠,月產4萬至5萬市擔。1949年,關內月產約5萬市擔,上海月產約3萬5000市擔。東北哈市月產約2萬市擔。全國榨油十分之七、八仍靠人力與畜力。桐油為我國大宗出口貨品之一,其提煉設備以漢口為中心,次為上海。戰前全國70%的桐油在漢口出口,全市貯油池總容量達1萬2000餘公噸。兩地設備抗戰時期被毀甚烈。1949年產油區四川、湖南解放稍遲,現正力謀恢復中。
9.製糖工業
機器製糖工業以台灣為最發達,台糖馳名遠東。日寇經營台灣設糖廠42所,分轄於日商四大株式會社,每日壓蔗能力達6萬5000公噸,最高年產量為1938-39年期達140萬公噸,通常年產量為百萬公噸。國民黨「劫收」,組台糖公司,合併為36廠,分轄於4個區分公司,日壓蔗能力計為63,950公噸,預計1949-50年期產糖55萬公噸至66萬公噸。東北製糖年產能力1941年統計達54,600公噸,同年產量最高為25,611公噸。此外,山東溥益糖廠,在戰時被日寇改為酒精廠。廣東1936年糖產量最高達189,280公噸,省營糖廠7處,曾被日寇破壞,解放前僅恢復一、二廠。解放後順德、東莞兩廠,日壓蔗量已各超過1000公噸,預計1949-50年期,可產2萬公噸。我國砂糖每年消費量約80萬到100萬公噸,戰前1929年洋糖最高進口量達90萬公噸,1934-36年每年進口量,平均達251,211公噸(當時走私數量,未計在內)。台灣解放後,妥為整頓,自給之外,尚可爭取出口。
10.食鹽工業
我國為世界著名產鹽區之一。全國主要產區計有:東北、長蘆、兩淮、兩浙、魯、晉、閩、兩廣、川、滇、陝、甘等處。在匪幫統治時期,鹽區依產銷劃分,計產區14,銷區8,注重直綫領導,缺乏統一辦法。解放後將產銷合一,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西南、西北、內蒙等七區。各區經政府扶植生產,組織鹽工,改革陋規並提高鹽民生活與政治水平的結果,鹽產的量與質大為提高。如東北區公私鹽灘合計,1948年產量為40萬噸,1949年即增至80萬噸,比去年增產一倍,且超過原訂計劃10萬噸;品質亦同時提高,一等鹽已佔多數。又如長蘆區,1948年產量為700萬擔,1949年預計為950萬擔,實產1,490萬擔,較1948年增加112.86%,超過原計劃56.89%;且成本減低,1948年每擔成本小米7斤,1949年減至4斤12兩,計減低47.37%。1949年的增產還是在缺少冬春準備工作又遭秋雨影響下進行的,不然產量當更提高。至於1949年全國總產量,除淮南、福建、台灣、兩廣、川北等地所屬各廠因解放較遲尚無統計外,共為48,629,727擔。
估計我國鹽的生產量超過消費量甚多,因此,如何增加鹽的輸出,並擴大對內銷路,與鹽在國內加工的用途,乃是一個重要問題。我國製鹽技術一般落後,全國僅東北、長蘆及自流井三區有機器設備。東北鹽區現有動力提水機449台,驢車246台,風車560台,水車220架,機器生產佔產量70%,人力生產佔30%。長蘆區機器生產佔31%,人力生產佔69%。自流井各鹽井生產亦已部分機械化,其餘各區鹽場尚沿用比較落後的生產工具完全由人力操作。因此,將來逐步地改良生產技術是必要的。我國鹽產經營有公營、私營、公私合營三種形式。公營鹽灘各地共有6,699副,私營鹽灘共有1,636,016副,合營鹽灘計34副。
除新式工業外,各種手工業過去亦頗重要,其產品在我國人民生活及出口貿易上佔有相當位置,唯今後工業建設以現代化工業為主,故本章對手工業不予詳敘。
来源: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黨史黨建政工教研室編:《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十九冊,1986年内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