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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区第三期土地改革中反违法斗争的几点经验
1952.03.07
从各地回报材料看,凡反违法斗争开展得好取得了胜利的地方,主要是在以下几方面工作作得好:
(一)干部深入发动了群众,特别是发动了贫雇农及其中的老佃户、老雇工,了解和掌握了地主的违法材料并摸清了地主的“底”,这是保证反违法斗争胜利的关键。渠县泥溪乡在斗争地主雷志恒老婆时,动员教育了她20多年的老佃户,搞出金子2两,金戒指2个,银元1800枚,银子300余两,人民币900万元。铜梁县岚峰乡六村恶霸地主曹金廷在斗争会上认罪认罚,因揭不出他的“底”来,斗争会后又装穷装死,而干部群众情绪低落。领导上发觉后,及时强调了干部要继续深入发动群众,采取一面斗争一面巩固自己的办法,连续斗争了6天6夜,同时动员曹之弟弟报出埋藏的银元二处,迫使曹金廷认罚,共挤出大洋412元,小洋6185枚,毛铁8石。
(二)争取地主狗腿及其子女,把地主完全孤立起来。如:渠县靖边乡三村对大地主寇绍忠一面斗争,一面瓦解其妻子儿女,寇在完全孤立了的情况下,只得低头认罪,交出银元1053枚,银子200多两。奉节新安乡光坪村地主曹耀斌的老婆在斗争会上坚决不承认有东西,经争取教育其儿子(中学学生),当场在斗争会上报出他母亲隐藏的银元270枚、金戒指1个。
(三)掌握分别对待,抓紧斗争胜利的“火候”对中小地主进行了谈判。如:綦江新盛乡斗倒了余克明、苟听松两个恶霸地主后,其他地主即都动摇,领导上即抓紧与之进行谈判,在这次斗争会上,当场即有10余户地主交出金子2两,金戒指20个,金圈子4个,金耳环4对,金簪子1支,银元3,080元,银子78两,人民币37,585,200元及其他物资一部。广安城关区斗垮了恶霸地主张岳钟、苏治康等后,地主纷纷要求谈判,过去曾一贯顽抗的地主安明阳也承认了赔偿人民币1600万元,并当场交出金子3两,银元140多枚,皮箱8口。
(四)根据对地主“摸底”所了解的材料,“量体裁衣”科以适当罚金。罚的少了不能在经济上打垮地主,群众也不满意;罚的过重地主交不出,使斗争形成僵局,也同样影响群众情绪和工作的进行。
但是也有一些乡村在土改中没有认真地进行反违法斗争或者斗争开展后而形成了僵局,综合有以下几种情形与原因:
(一)发动群众不充分,农会组织不纯,干部包办代替。如:渠县城东乡中兴村地主赵云礼因农会中有人给他报信,在斗争会上很快地就承认赔偿60石黄谷,会后却一粒不交。群众问他为什么认了罚不交时,他说:“你们早商量好的,我不承认下不到台。”铜梁南郊乡二村群众未发动起来就急于斗争,斗争前干部包办分工:谁扎牌坊、谁布置会场、谁教育苦主、谁掌握主席团、谁启发群众等都具体规定,但斗争失败了;第二天又组织能说会道的农民(大部不纯)成立“驳理组”代替苦主和群众的斗争。铜梁县岚峰乡王贯成同志见群众斗争不垮地主,便亲自上去斗争说:“我以工作同志身份来斗争,你害死了工作同志,今天我要与他伸冤。”秀山平马乡斗争地主时以呼口号代替了斗理斗法,因而不能斗倒地主。复果乡十村农会委员与大地主沈杰若的老婆通奸,保证农民不斗争她。
(二)正由于干部包办代替,群众发动的不充分,地主顽抗,即发生了少数积极分子对地主的乱打乱吊现象。如:巫溪凤凰乡十、十二两村的4个工作干部工作中不发动群众,培养的“积极分子”多是些不纯分子,因而在斗争会上富农、保甲长、兵痞等成了斗争的主角,工作干部亲自动手打地主,甚至为追逼枪弹和地主分散的资财而打了中农,于是少数农民武装及勇敢分子亦实行吊打,结果地主不低头,使斗争形成僵局;十二村有5个地主自杀,十村有3个地主自杀,且有少数农民因此而同情地主。渠县有个负责干部以打人作为经验说:“在群众情绪低落时吊打可以提高群众的情绪。”铜梁庆隆乡有的干部说:“以整不死地主为原则”,鼓励群众吊打。永川梓橦乡五村斗争小地主苏继昌时,因苏不低头认罪将他打死,第二天该乡召开公审大会审讯地主孙邦其时,又把苏继昌死尸抬来打了3枪,还出了一张未盖印的布告。其他城口尚有“猴儿搬椿”,垫江有“吊鸭儿浮水”、“背石头”、“泼冷水”、“捆指头打签子”,广安有“剥衣服”、“用风车扇风”、“吃狗粪、喝尿”、“摸鱼”等违法用刑现象。政策宣传不深入与违犯政策的结果,不但增多了自杀人数,而且严重地脱离了群众,必然使斗争形成僵局。
(三)不讲策略与单纯经济观点。如:垫江沙桥乡有的村斗争了地主全家,斗争会上呼口号是:“他的金银多得很,不交出来活不成……。”渠县城东乡一个村48个地主全部挨了斗争。渠县北兔乡三村3天换了3个斗争对象,结果一个也没有解决问题。綦江县一区3个乡对地主不分大中小男女老幼全部到会,并且全部跪倒;登法乡不分大、小顽抗与否一律绑起来,有一个地主谈判认罚3000万元也一样跪倒。这样不讲策略,结果放松了对大地主的斗争,更加增加了地主阶级的顽抗,使斗争形成僵局。
(四)孤立地单纯地讲谈判。如:铜梁北郭乡在斗争恶霸地主胡亚伍和大地主李黄氏还未打中要害地主仍不低头的情况下就进行谈判,结果胡亚伍说:“土改斗争是长期的,这样斗姓胡的10天也斗不垮!”渠县岩峰乡由于单纯地动员地主“开明”,群众反映:“这样斗争地主,地主可安逸了。”南川南平乡组织倾向地主的分子作“谈判员”,鱼泉乡组织一些不积极的人成立“谈判组”,这种向敌人说好话的右倾观点,结果都失败。
(五)不分敌我,矛头指向了农民内部。如巫山官渡乡龙溪村在追赔罚及反分散斗争中,将佃贫农杨茂青的手吊脱了皮;城口平坝乡十一村工作干部孙明堂亲自吊打替地主藏东西的农民。这样做正上了地主的当,不但斗不垮地主而且丧失立场严重脱离群众。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下)》,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