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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部分地区干部在收公粮尾欠等工作中发生违法乱纪现象
1953.10.03


【湖南分社讯】湖南省醴陵县有些区区乡干部,在收公粮尾欠和收各种贷款等项工作中,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现象。

该县九区均楚乡采取了下面三个办法进行收公粮尾欠和收贷款工作:一、“滚单”通知。“滚单”本是乡下请客用的单子。现在他们把欠户名字列在“滚单”上,挨户通知。均楚乡有20多个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到欠户家催还尾欠、贷款,有的连续通知三、四次。二、坐催,干部坐在欠户家,不交不出门。湘潭专署有一干部,他在均楚乡坐催,农民听不懂他的话。他就简单的说一句话:“我就是要谷。”因此后来农民看得他就说是要谷的人来了,有些怕他。三、扣人。他们的口号是:打击最顽固的!顽固人的标准就是有谷不还,讲怪话的人。马兰乡乡长唐生财(党员)关了一个农民,农会主席赵子云(党员)把他放了,区上开会时,把赵子云作为典型加以批评,说他有“右倾思想”,并把赵子云调到区里“反省”。

有些干部认为对农民不必进行教育,他们说教育了三年多,还要教育什么呢?有的说任务紧,没有时间对农民慢慢教育。十二区青年干部彭厉冰说:“犯了错误只要检讨,完不成任务要处分。”三区区委委员黄培久在马脑潭布置收尾欠、收贷的会上说:“一次不交教育,二次不交警告,三次不交带到乡政府来”。他要区乡干部照他的话办事,结果到处抓人到乡政府来,他自己就坐在乡政府当了三天“审判官”,责令“抗交尾欠、贷款”的农民写反省书。现在乡政府墙壁上,贴满了农民的“反省书”。

第三、四两区把清理尾欠称为“扫尾”,并成立了“扫尾工作队”,请各乡积极分子下去展开“扫尾”工作。十二区也抽调了一部分农民积极分子,互相交换地区,进行收尾工作。四区猿木岭乡银行干部收水利、副业等贷款,合作社干部收肥料贷款,区财粮室收公粮尾欠,差不多都是同时间问农民要谷子,影响农民的生产情绪。

有部分干部把扣人当着向农民要粮食的法宝。如十二区油川乡乡长、小岭乡中队长都这样说:“扣人就是有效,一扣车子就滚滚送来粮食。”一区黄甲垅乡农会主席黄声云,带着绳子挨户催粮,他对欠户说:“你送不送这个(指绳子)就是政府法令。”据说第十区生产助理,还用变相肉刑的办法,威逼农民还贷。十二区龙田乡干部把一个欠贷的妇女,罚跪在一尺多深的污水里。十三区玉皇阁乡农民李培年欠190公斤田租谷,干部把他的家仓也封了。群众反映:“这些干部简直是国民党作风!”

有的干部为了完成任务,曾不择手段威逼农民卖新谷、卖家具来偿还贷款。八区双涝乡的一个农民被逼得出卖5石2禾新谷抵还贷款。三区石湾乡农民李人斌因被乡政府迫交夏借粮,逼得跳塘自杀,当时乡干部余光敬不仅见死不救,还说:“你死吧,死了也要还谷。”后因塘糖水不深,自杀未遂。

产生以上情况主要是由于粮食收购任务的压力所造成。区乡干部企图以收贷款时要农民交粮来抵交收购任务,他们认为农民不出卖粮食,国家不能强卖,也不能拦卡。但农民欠国家的粮食,国家向其追回名正言顺,农民如果拖欠、反抗,就是犯法,国家对他们就可采取法律制裁的措施。

最近,醴陵县召开了扩大干部会议。会上县委书记着重批评了部分干部在收贷收尾欠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大部分干部初步的认识了错误,并准备在群众中作出检讨,以挽回党的威信。(据新湖南报情况简报)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