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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官僚主义造成的“反共血军”事件
1953.02.26


【福建分社电】去年2月“三反”期中福建省闽清县发生的一件所谓“反共血军”事件,至最近才基本上调查清楚。这事件使18个群众被非法拘押,4人死于非命,有10多个家庭数十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950年8月闽清县第五区(现在为第六区)农会主任高振华(后任中共第五区区委副书记现任闽清县总工会主任)带领区公安干事刘向梅(后任工作组长)等到该区坂茶乡工作,刘向梅利用高振华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和不懂当地语言等弱点,与该乡乡长林家天(原为乡代表后被刘向梅提拔为乡长)、副乡长詹友纯、乡农村副主任黄志回等欺上压下,大吃大喝,乱搞女人,一年中贪污受贿谷子700多斤,黄金1两3钱,放走地主惯匪和反革命分子共3人,林家天还挪用抗美援朝捐献100多万元。在土地改革中刘向梅包庇林家天等多分和分好田好房,打骂捆绑敢向刘向梅等提意见的人。该乡船工林钟龙被他们开会斗争,且捆绑扣押两次,官僚主义分子高振华则长期受他们蒙蔽,对坏干部的违法行动不闻不问。去年1、2月间该乡民主建设时刘向梅林家天等害怕群众检举,密议包办选举,并将群众选出的代表陈阿鉴认为坏分子将其扣押,他们“歃血为盟”,决心镇压对他们有意见的人。2月13日晚上诬告林钟龙“破坏民兵普训”,骗取区人民政府将其扣押了起来。以后又胁迫林钟龙的堂表兄苏裕礼捏造林钟龙、陈昭康(因病复员的革命军人)等13人秘密开会,阴谋暴动。林家天等又在苏裕礼捏造的名单上增加了两个管制分子和8个曾参加过反动党团或青帮的人,以骗取中共区委会的信任。区委会接到报告后派刘向梅与苏裕礼对证,苏裕礼又在他们的威胁诱骗下伪造了一封林钟龙与一匪首相勾结的信件,由刘向梅带回区委会作证。此案报告县委后,县委认为“三反”期中反动分子乘机活动的很多,对案情确信不疑,经报专署公安处批准后,就命令区委按名单逮捕,因有些人外出当时只捉到了18人。林家天等见阴谋实现,到处恐吓群众说“谁敢再刁就叫他像林钟龙一样”。

区委把已逮捕的“人犯”,由区委副书记高振华以捆绑吊打手段逼问口供,刘向梅又将“人犯”的口供改为组织“反共血军”,准备暴动。于2月20日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处理后,县公安局将“人犯”下狱两星期后,经侦查对案情有疑,但仍根据原捏造的案情,决定判处徒刑。林钟龙徒刑3年,复原军人陈绍康在下狱21天后因旧病复发,在狱中上吊自杀。其余人犯则分批教育释放。闽清县人民法院也依公安局的起诉书照抄照判,连宗卷和案情都未翻看一下。

中共闽清县委员会对此案也表现了严重的官僚主义,当公安局侦讯审问并经人民来信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与有关部门调查,证明案情不确后,仍未引起重视,直至最近在地委催促下,于2月上旬方弄清此案。现在闽清县委有关部门正进行检讨和处理中。(陈启桐)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