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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检查贪污浪费严惩贪污分子的训令
1950.04.04;赣税字第2号
赣西南行署主任、南昌市市长、各专员、县(市)长、各级税务局局长:
关于税工人员贪污问题,自去年12月二届税务会议提出后,经过两个月检查的结果,已有48个县查出贪污分子177人,其中16人判处徒刑,30人已送法院依法惩办,51人追回贪污物款撤职开除,还有罚苦工的3人,送受训的3人,经过斗争大会彻底坦白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留职改造的49人。现在正在清查尚未作最后处理的还有33件。总计贪污公款什物折米约30万斤,银元1,178元,等于我全省两个月的税务事业费开支。贪污的花样:用税款作生意、收税不开票、造假税票、受贿、买卖银元、敲诈等,无奇不有。最严重的如南昌县××所主任魏国珊(曾任吉水临川伪田粮处会计)动用税款1,755万余元,折合米37,750斤。此人已判徒刑2年。再如九江姑塘税所副主任王铁魂(曾任国民党党部委员伪稽征处主任)串通全所以量木排少收税不裁票之方式,贪污128万元(现判徒刑6个月),大庾县徐致炎(伪浙赣路材料员解放后混入八一大学毕业后分配下去)不但自己贪污公款(折米1,226斤),并且还告诉别人舞弊方法,以传授贪污经验,从中取利,油印伪造屠宰税票,曾企图组织人员逃跑(此人现已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省局训练班学员徐吉生还未毕业藉帮助市局调查房产税敲诈群众26万余元(现已开除)九江县的王正华介绍土匪来税局工作,替土匪改名换姓等严重事情发生。
大家应认识到在我们财经部门发生这样严重之贪污现象,若不从速设法杜绝,则将大大影向/响我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使我们与群众关系脱离,并直接影响工作之推进,造成极坏的恶果,给国家收入以严重的损失,故特将现有材料,随令附发,要求各级领导加以深刻研究,把贪污的思想根源,对国家人民的危害性及贪污分子的可耻黑暗前途,及如何养成保持廉洁奉公的新作风等,向全体税收人员进行深入传达,展开反贪污浪费运动(应该指出的,直到现在仍有些部门还未报来应迅速清查上报)今后应把这一工作当成经常工作制度之一,除了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改造思想外,应及时检查贪污浪费行为,及时揭发,及时处理,把处理经过情形,向上级报告,向党报写稿,严重者应依法严惩。勇于揭发他人者,应给予奖励,贪污分子本人自动坦白并交出全部赃物,愿真心改过者,可给予自新机会。以上几点,系各地税收机关研究,切实执行为要!
此令。
附贪污统计材料两种。
九江县税务局姑塘税务所贪污经过情形如下:
姑塘税务所于1949年10月14日成立的,该所成立时,先有4人,由县局派去2人,张寿松、王铁魂在姑塘本镇,又吸收两个人,高政嵩、黄祥信,在10月与11月份,姑塘重点税收主要是查补偷漏货物税,姑塘镇紧沿着长江与鄱阳湖的西岸,但在去年涨水时,姑塘镇的四外都被水围,对查船收税上大有妨碍,因此又雇了两个划夫曹明福叶长发,找木船1只,配合在水面收税,一共是6个人。张寿松为主任、王铁魂为副主任。在11月县局缺人,把张寿松调回县局工作,由南昌八一大学介绍九江县一名干部郭橒。此人过去曾在九江税务稽征处搞过税收工作,因他在解放后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就把他派到姑塘税务所为主任,他到姑塘后,当时工作还算积极,把姑塘各种税都管理起来了,只有一种木税,郭橒不会量,王铁魂会量,也不熟练,只有高政嵩一人会量较熟练(因他过去在姑塘海关税局专量木排)但此人历史不纯,参加过土匪苏成三的帮会,关系还未断绝。县局了解后,应即把他撤职。高离职后,由王铁魂负责量排计算。这时候由吴城来的木排很多,就给了他们贪污的机会。
第一次、在12月上旬由吴城来一个木排,拖排的管理员是和王铁魂认识,同时王的族姪是在排上工作。他族姪向王说:这木排未上足税,当时王就去量,量完就算,因王技术不强没算出来补税。后由王就把撤职的高政嵩请来计算,高用一八见码的方法一算,应该补税180万元(是夜晚算的)。但木排第二天一早就开动了,当时由黄祥信坐着小划子去追,结果把他追回来了,就叫他补税。木商问多少钱,王说180万元。这时木商要求少补。王的族姪说,少补一点,不裁票也行。并说现在船上只有32万元,你们拿去吧。当时就把这32万元没给裁票就收下了。当天晚上,到黄家把钱分了,黄祥信与王铁魂2人共得14万元,王、黄以高政嵩算排有功,就分给高、曹、叶3人18万元。
第二次不几天又来一个木排,是黄祥信去量的,除补税款3万元外,又额外索木商34万元。王、黄两人各得8万元,其余高、曹、叶各得6万元。
第三次、又同样的由黄弄到30万元,这次是5股平分,王、黄、高、曹、叶各得6万元。
第四次、黄又弄到21万元,王一看不能只这几个人分,也应该分给郭一点,这时正赶上县局召集各所长会议,王说:不分,等着郭回来再处理吧。因此,这次没分。
第五次、又来了一个木排,黄去接洽,并带回了70万元,叫王铁魂裁给27万余元的票。其余的40多万元,王还要等着郭橒回来一起分。大家说:分了吧,给郭留10万元。王、黄2人各得7万元,高、曹、叶各得6万元。
第六次、郭橒从县开会回来,王把第四次21万元,第五次留的10万元叫郭处理,正在处理这钱的时候,凑巧又来了一个木排,仍由黄去查,带回40万元,除应补13万的税票外,还多余27万元。与上两次31万元共计58万元,交给郭。王并问郭,你对黄说过什么。郭说木排上的钱不好搞,不如做小生意贴补贴补。王说大家都主张把这钱分了,你看行不行。郭说黄把一个分配单子给我看啦,我不同意分。郭不负责的说,你们分你们就分,我不敢负责任。王看郭不敢负责,并说我也不敢负责。郭又说把钱每人做一套制服穿吧。大家说不行,将来穿上衣服,县局问怎么办,我们的每月薪俸都从县局发,县局都知道我们这几个钱,这样做不妙。七说八说,最后没办法。郭、黄等提出裁假票,就把这58万的款子全开成补木税的票,把第二联在大家面前用火烧掉。
以上姑塘税务所贪污经过情形。
根据其每个人贪污行为,交政府依法处理。
附
贪污表一份
贪污款项统计表
次数 | 贪污总数 | 分配数量 | 备考 |
王铁魂 | 黄祥信 | 曹明福 | 叶长发 | 高政嵩 |
第一次 | 320,000元 | 70,000元 | 7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这笔款子是在黄祥信家 |
第二次 | 340,000元 | 80,000元 | 8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分家的这款子由黄分的 |
第三次 | 30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 |
第五次 | 320,000元 | 70,000元 | 7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60,000元 | -- |
合计 | 1280,000元 | 280,000元 | 280,000元 | 240,000元 | 240,000元 | 240,000元 | -- |
说明:第四次弄得的21万元没分等郭所长由县开会回来再分暂由王铁魂保存。
第五次弄到的42万元可等到分32万元给郭云/橒留10万也由王保存等郭回来处理。
第六次又弄到27万元合计一起58万元完全等着郭云/橒回来处理这58万元结果没分成裁造的假票子报在税收一起。
对于王铁魂黄祥信胡稚儒等6人贪污行为处理决定:
王铁魂现年43岁,九江人,在反动政府时,历充县党部委员,救济署九江办事处处员,九江县稽征处姑塘分处主任。在职时,以贪污称著。及至县人民政府成立时,因税收缺人,暂时留用,因为姑塘税收建立,派其为姑塘税务所副主任。到职后,工作不到一两个月,贪污成性照常并主使该所原税务人员进行集体贪污。有黄祥信、高政嵩、曹明福、叶长发等5人,计贪污4次,共128万元。
黄祥信现年39岁,九江姑塘人,曾在伪政府江西上饶营业税局充当征收员,与九江镇公所警察局警长。在反动政府时,卖过壮丁。九江解放后,于10月到姑塘税所工作,与王计划集体贪污。每次贪污均由其先出头去搞,并勾结被撤职的高政嵩与曹叶2人进行贪污。
胡稚儒又名胡克臣,现年51岁,九江沙河东林乡人,在反动政府田粮处充当柜书管拨粮与负责管湖泊鱼税银子,曾因贪污被撤过职,人民政府成立后,建立税局开辟鱼税,用其负征收鱼税,派其到乡下调查,每个鱼湖长年产量时并便利他的贪污机会,作起了旧勾当。在乡下调查产量时,向群众多估产量,向政府少报产量,勒索中饱共勒4个湖,计勒贪银洋24、5块。
郭橒现为姑塘税所主任,眼见王铁魂等贪污行为,也不制止不向上级报告,两面混,不负责态度,疏忽职务。
根据这些材料,王、黄、胡、叶、高、曹等6人撤职,缴回贪勒款项外,判王铁魂处6个月,黄祥信、高政嵩、叶长发、曹明福等4人各处3个月,胡稚儒5个月的徒刑。
并在徒刑期间,限两个月内,允许群众告发。其未发现贪污事实的郭橒,给以警告处分。附表二:(略)
来源:根据档案材料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