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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法庭布告
1951.06.28
在本市郊区进行土地改革期间,本庭受理了本市公安警备机关於本年四月廿七日逮捕起诉的九十三名郊区反革命罪犯。对於此项案件得到各界人民的协助、控诉、作证及提供材料,已经反覆审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及“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各按犯罪情节分别提出判刑意见。上项意见又於本月廿七日送经本市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兹特将各犯姓名、年籍、犯罪事实与判决,正式宣判於後,并立即执行!其中凡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之反革命罪犯,其财产除酌留其家属生活费外,馀均没收。
计开
(一)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者:
李富生(又名李云章),男,三三岁,上海市人,住本市真如区陈渡乡李家弄四一号。汉奸、恶霸。曾充汉奸游击队队员,倚仗日寇势力,敲诈勒索。毒打王才林,诈取钱财,纠合匪徒将韩阿荣家抢刦一光後,复将韩绑在床上用火烧死。日寇投降後,复勾结匪“警察局”,组织“六股党”,继续作恶,并强奸女性。解放後,散布谣言,进行反革命活动。
郑阿三 男,四八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新泾区华漕乡郑更浪一号。恶霸。日汪统治时期,充游匪代理大队长,横行华漕乡一带强征田赋,设卡敛税,敲诈勒索,强奸妇女。曾绑架农妇朱雪珍,关押贫农谢君康,怂恿匪徒强奸农妇,并逼该妇与夫离异,勒索其夫离婚费後,又将该妇扔入华漕旧监狱内之枯井中,并投巨石,以毁尸灭迹。残杀爱国志士沈话林等五人。
沈德高男,四二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新泾区宝北乡北沈巷四号。恶霸、特务。匪“忠救军”外勤勤务员,日汪“和平军”勤务员。曾先後带领日寇,夥同匪徒枪杀革命志士杨国才及无辜人民沈毛弟等四人。解放後,私藏子弹两箱。
沙锡九 男,四九岁,江苏宿迁人,住本市吴淞长春弄一九号。曾充日汪“港口司令部”侦缉队队长,残害爱国人民。霸占人妻。日寇投降後,投入匪首“张阿六匪部”充当上尉队长,继续作恶。解放後,妄图贿赂我公职人员,隐饰罪行。
仇明根(别名毛胡子),男,三九岁,江苏扬州人,住本市吴淞外马路四一七号。汉奸、恶霸。曾充“日寇侦缉”队员、蒋匪“警备部”水上查缉所便衣。勒诈往来船商,如有不遂,即诬加捕害。解放後,唆使徒众窃盗机场物件,破坏军事设施。
王和尚男,四八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江湾区联合乡丁刘村刘家浜十五号。恶霸。专事敲诈勒索。曾霸占同村居民王妙祥田地。逼死王敏桃及王张弟之母。解放後贩卖枪弹,策谋进行反革命活动。
陆文彬 男,五○岁,江苏南通人,住本市新市区新民乡顾家窪村。惯匪、恶霸。日寇统治时期谋杀蔡子清之父,洗刦蔡家财物。带领日寇,焚毁顾家窪、蔗家桥、狄家滨等处民房三百十八间。抢刦民财,霸占民田,并杀害唐洪生等多人。挖掉徐荣之眼珠,沉尸曲家浜内。土地改革期间,分散财物,破坏土地改革。
张若奎 男,三八岁,上海市人,住浦东张家楼三七号。恶霸、特务。匪“三青团”区分部委员,“议警”第三中队附,曾凶殴金美生致残废,逼死董金宝母亲及其嫂。又先後打伤刘秀根等四人。本市解放前後,又出版反动刊物,隐藏枪枝,散布谣言,破坏土地改革。
金友莲(又名金阿狗),男,三七岁,上海市人,住本市虹桥路南垄家宅八号。汉奸、恶霸。历充匪“忠救军”班长、日寇“宪兵队”密探、匪“工人忠救军”分队长、“青年军二○九师沪西谍报组”副主任。勾结日寇,捕杀孙家宅孙小弟。又纠同匪徒绑架张家塔张秋根,将张之祖父殴击致死。强奸妇女多人。本市解放之际,带领特务刺探人民解放军消息。解放後,威胁群众不许检举其罪行,私藏枪枝,并破坏土地改革。
张咸良 男,三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古北路王安楼五九号。恶霸、特务。曾充匪“中统局”情报员。先後杀害卖糖小贩阿二等三人。强奸妇女,及贩卖其至女张美珍。解放後,造谣惑众,破坏土地改革。
顾宝根 男,四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虹桥路程家桥二三四○号。惯匪,曾参加匪“忠救军”。勾结匪徒专事杀人越货。曾霸占有夫之妇,唆使王兴发将该妇之夫枪杀,事後为灭口计,又将王兴发杀害。并虐待其妻杨翠全致死。又私设关卡,拦刦客商。解放後,威胁群众,不许检举其罪恶。
黄锦川 男,五六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江桥乡庄家宅一六号。汉奸、惯匪、恶霸。一贯嗾聚匪徒进行抢劫绑架,私刑拷打。贩卖妇女,并私设关卡,强迫民船、客商交纳“买路费”。日寇投降後,充匪甲长,专事抽丁勒索。解放後,侵吞解放军之柴草费与居民财产。
张阿三(又名张福基),男,三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大场区新华乡大张家宅一号。惯匪。曾纠集匪徒十馀人,抢劫孟江港孟顺堂家时,将孟顺堂烧伤,孟子被倒灌冷水,後再用脚踏致死。在抢劫孟保荣家时,火烧孟妻下身。解放後,散布谣言,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
范福堂男,六四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浦东梅园宅七号。汉奸、恶霸。历充汉奸“维持会”会长、十八间镇镇长、汪伪区队总指挥官、“自警团”团长、“绥靖队”队长。依仗日寇势力,残害人民。曾唆使日寇捕害杨珠全、王和生等七人,杨珠全旋遭杀害。解放後不知悔改,仍与匪徒为伍。
王春全男,六○岁,上海市人,住大场生建乡和溪行政村。恶霸。纠集惯匪,专事敲诈、勒索、抢劫、贩毒。曾带引日寇到处烧杀,吊打乡民张和尚,洗劫顾阿根等十四家,并烧毁张小弟住屋,贩卖妇女。解放後,勾结不法地主,破坏土地改革。
罗阿蔡 男,三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浦东白连泾小何家宅四号。汉奸、特务。匪“游击队”队员、日寇密探。曾带领日寇将焦张根、姚根林二人杀害。解放後混入工厂,蓄意破坏生产,致使国家人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奚耀川男,六八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杨思区杨思桥北塘荡里九号。恶霸。专事贩卖人口,从中渔利。曾将十四岁女孩周秀英强奸後卖於北蔡。又将张阿叙之妻宋小妹出卖,致张气愤而死。此外尚有李全南、周富英、周如英等多人遭其拐骗贩卖。解放後,继续作恶,胆敢捣乱农民集会,恐吓乡村干部。
周锡麟 男,四三岁,上海市人,住杨思区杨思乡新兴村四七号。特务。匪“中统”组长及“劳工协进会”筹备委员。专事破坏工人爱国运动。曾逮捕爱国志士三人,其中杨振松,被其严刑拷打,致受重伤不治身死。解放後,仍造谣恫吓农民。
王金川男,四七岁,上海市人,住本市龙华区华邨乡王家巷二一号。惯匪、恶霸。充匪“范明队”大队附。率领匪众,专行抢劫、勒索,先后杀害人命七条。在洗劫李凤祥家时,用火烧伤李凤祥胸部,李姐被吓而死。
黄标(又名秋馀、曲馀),男,三八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梅陇乡复兴村北春华堂八号。惯匪、汉奸。充蒋匪“忠救军”大队附,日汪“和平军教练官”中队长。曾率领匪徒八十馀人,将华村乡阿子桥居民朱根生等家,洗劫一空,并烧死朱根生。先後抢劫梅陇乡金行村四次,并将金仲华烧伤致死。
张国棠 男,二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张家楼镇十四号。恶霸、特务。历充匪“义警”分队长、“公青会”副会长等匪职。与恶霸张若奎勾结,私设刑堂,残害人民。曾逼死董金宝之兄及其母;非刑拷打农民刘秀根、金美生,致身受重伤。本市解放时,又负隅挣扎。解放後,匿藏枪支,加入匪暗杀小组,进行反革命活动;并造谣惑众,破坏土地改革。
徐振华男,四六岁,江苏上海人,住本市张桥乡吕师村小徐家宅一号。惯匪。日汪统治时期,加入许志飞匪部游击队充分队长。在西沟外档抢劫货船时,残杀船主及职工七人。此外,霸占人妻,强夺徐贵发田产。解放後,仍造谣破坏。
高金保男,五五岁,浙江宁波人,住浦东老白渡荣记路十八号。汉奸。浑名“恶老虎”,日汪浦东老白渡碉头“警卫”头目,曾先後无故毒打工人户兆德等多人,复唆使日寇施以狗咬等酷刑。又夥同日寇凶殴某工友後抛入江中淹死。
姚金祥男,五四岁,上海市人,住浦东其昌栈北姚家宅三七号。汉奸。历充日汪“浦东维持会”副会长,“上海青少年团”副团长及副指挥官,日寇“宪兵队”情报组长。拜日海军陆战队司令官野田为“干爷”,曾带领日寇捕害爱国志士杨珠泉等三人。又私设公堂,敲诈勒索,解放後,仍造谣破坏。
王芳桂男,五○岁,江苏淮安人,住浦东胜利镇永安街七号。日汪统治时期,充汉奸保长,私设“公堂”。遭其非刑拷讯者,仅浦东凌家弄,即有孙祥林等五十馀人,曾打死倪根生,殴伤孕妇靳招弟,并强奸妇女、抢劫、勒索。
罗少卿 男,四一岁,江苏南京人,住本市陆家渡三二三弄五七号。特务。充日汪“和平军”营附,勾结惯匪,枪杀杨守仁等三人。上海解放战役中,胁迫匪徒持械在浦东北蔡与人民解放军顽抗。解放後,藏匿枪支,并拉拢匪众,进行反革命活动。又策谋夺取纠察队枪械。
沈秋良男,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泾南乡沈家宅八号。恶霸、惯匪。曾绑架勒索马金法、盛阿妙等多人。且以火汕将盛阿妙烧成残废,打死沈根英等多人,纵火烧毁沈贵荣住屋。
陈松耀 男,五二岁,浙江绍兴人,住浦东冰厂田一三七弄四号。匪“国民党卅一区分部”委员。曾密报匪“警备部”,破坏工人爱国运动,捕去爱国工人冯长寿等六人,惨遭杀害者三人,其馀迄今下落不明。又侵吞千馀工人养老金,隐瞒罪行,登记不诚。
王田高(即王久寿),男,五二岁,江苏东台人,住本市陆家渡高木桥一二六号。汉奸。曾为日寇强拉民夫数百名,亲自押往外埠砍伐民树资敌。又曾克扣工人福利金白米一千二百石,欺压工人,并杀死工人张根宝。
徐平生男,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浦东金家巷新民村四八号。恶霸、惯匪。曾勾结日寇宪兵队,开设烟馆贩毒。杀死金菊华、金嘉明、金胜其、金郎林四人。
杨宝生 男,四八岁,上海市人,住大场区彭浦乡杨家楼村。恶霸、惯匪。曾洗劫杨家楼一带民家,非刑吊打杨林弟等多人。勾结蒋匪警局,拘捕菜贩王进生毒打致死。霸占妇女五人。奸污王生发之姊後,并逼其堕胎致死。解放後,仍敢继续勒诈欺压居民。
夏世康(又名侯章法),男,三六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大场区侯家宅九号。汉奸。曾充日伪大场镇镇长,匪游击队长等职,纠集匪众,敲诈勒索,结夥抢劫,烧死李岳堂,吓死夏仁生之母,逼疯周根发等多人。
黄杏生(又名海江),男,四七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大场区生建乡何里宅。惯匪。纠集匪徒,抢劫、绑架,私刑拷打,谋害人命,先後达五人之多。
沈明盘(又名沈金涛),男,四八岁,江苏上海人,住大场区生建乡坦石桥三九号。恶霸。历充匪国民党区分部执委,及匪大场区区长。一贯横行乡里,残害人民。一九三七年,烧死万宝根,万之兄亦被枪击。解放後,造谣破坏,并策谋投匪,进行反革命活动。
翟林桃(化名狄阿乱),男,三二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大场区生建乡桂花村朱家宅。日汪“和平军”及密探。杀害我新四军战士四人。曾用火烧朱桃香下身致死。并霸占塔头村王某之妻。解放後,破坏土地改革。
陈阿章(化名陈长生),男,三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大场生建乡南大村姚家桥五号。汉奸、惯匪。日汪统治时期,勾结日寇,供给情报,破坏人民抗日活动。又连续结夥抢刦,北章村章永根因遭其火烧下身,伤重惨死,章母亦因受惊过度而亡。解放後,继续进行抢刦,破坏革命秩序。
杨荣标男,四五岁,上海市人,住大场新华乡萧场杨木桥三号。惯匪。曾勾结惯匪徐林其等,抢刦杀人。朱家桥周仁兰、唐桥赵阿炳及赵金根之父,均遭其酷刑杀害。解放後,仍造谣破坏,进行反革命活动。
金进生(又名金志凡),男,四八岁,上海市人,住大场区场北乡杨焕桥三号。恶霸、惯匪、“一贯道”头子。曾充匪游击队长。因敲诈未遂,打死曹阿三父子。又将杨连生打死埋尸灭迹。抢刦张进岐家时,用火烧张父之下身致死。另有胡家庄李敖堂等八人,先後遭其毒手,死於非命。解放後,仍利用“一贯道”造谣惑众。
朱秋亭男,五七岁,上海市人,住大场区新华乡萧场胡家宅。恶霸、惯匪。纠集匪徒抢刦烧杀。赵金根父子遭其反复灌冷水数次,赵父因重伤不治惨死。周六妹之夫被其用火焚烧下身,致成残废。此外受害者尚有王银堂等多人。解放後,造谣惑众,并图暗杀我工作干部。
盛宏民(又名盛阿三),男,五二岁,上海人,住本市大场镇西街五一六号。恶霸。蒋匪“保长”。曾强奸妇女贩卖妇女多人。强拆民房七间。毒打丁李氏,後又将其逮捕羁押。解放後,破坏土地改革。
吴阿贵 男,三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真如区杨桥乡许家巷四号。惯匪。“六股党”匪首之一,纠集匪徒二百馀人,专事烧杀抢剑,勒索财物。曾结夥洗剑朱家弄村,遭其杀害者即达六人。又在金家花园,枪杀周金兴。
周秉忠男,三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真如区杨桥乡许家兜十三号。惯匪。抗战时期,纠众组织匪“游击队”。专事抢刦,奸淫烧杀。曾吊打胡桂卿、胡松涛,重伤致死。火烧葛留福下身致死。枪杀孕妇葛倪氏,活埋陈家楼居民张士富。率匪众轮奸妇女。
顾江生 男,四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真如区交通乡小洋桥二二八一号。汉奸、惯匪。日寇“自卫团”班长,敲诈勒索抢剑殴打商人。遭其杀害者,前後有十三人之多。解放後,藏匿枪支,策谋进行武装叛乱。
金维根(又名金爱根、金友根、金和尚、金维良)男,四四岁,上海市人,住真如江桥乡金家宅八号。加入蒋匪游击队。一贯抢剑烧杀,残害人民。曾先後用火烧死贺云生、朱顺堂等多人。吊打朱妙珍之父。结夥抢剑江桥乡沙河居民张友忠家时,将张妻重殴致死。
胡弟弟 男,三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真如区陈渡乡蔡家桥一二二号。汉奸、惯匪、特务。曾充日寇“密探”,蒋匪情报员。专事刺探情报,进行反革命活动。并抢剑绑架,曾先後酷刑拷打周德祥等十人,周因伤重致死。抢剑葛永舟等家时,殴死葛妹。拆毁民房多间。
曹云熙男,四一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新泾区宝北乡张家宅一号。土匪、兵痞。历充游匪排长,匪“忠义救国军”队员。勾结匪徒,结伙勒索敲诈,绑架宝北乡农民唐龙生,私刑吊打,吐血身死。诱占他人之妻。解放後,继续行施诈骗,贩卖毒品并破坏土地改革。
宗文信(又名宗阿弟),男,四一岁,上海市人,住本市虹桥路宗家巷五九号。土匪,兵痞。匪“忠义救国军”队员、“保卫团”团员。结夥路劫人力车,打死该车工友赵竟成,策谋夥劫南垄家宅陈雨泉家,饬其匪徒,将陈氏夫妇连砍七刀。勾结歹徒,开设“花会筒”诈欺敛财。私刑吊打俞进泉。解放後,私藏枪支,图谋不轨。
姚友莲男,五七岁,住本市虹桥路程家桥二三五一号。历充匪“忠救军”大队长、总队长及青浦县大队长等匪职。曾先后杀死爱国志士及其家属杨国才等五人。唆使爪牙,捕杀乡民郁根毕父子。又私设关卡,鱼肉人民;贩卖毒品,强占土地。解放後,隐瞒身份,伪装登记。土地改革期间,偷运财物,破坏政府法令。
陈鸿钧男,三○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新泾区吴家巷六九号。恶霸。纠集匪众,武装抢劫,曾协助匪“警备司令部”杀害爱国志士吴白生等二人。酷刑殴伤村民多人。并开设烟馆贩毒。解放後,与恶霸陈其昌夥同进行反革命活动。
朱毛郎(又名朱顺达),男,四○岁,上海市人,住本市程家桥路龙船棺三号。惯匪。勾结恶霸惯匪姚友莲等,加入匪“游击队”,横行乡里,欺压居民,曾先後殴打绍兴阿三等多人,内中重伤致死者五人。又强奸妇女多人。一贯抢劫敲诈勒索。解放後,经常与匪徒秘密集会,图谋不轨。
徐彩如男,三四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北翟路屈家桥二号。汉奸、惯匪。充日汪“警察局”密探、情报组长,拜日寇“宪兵队”队长武田为“干爹”,杀害爱国志士李伯川,贩卖人妻。霸占他人田产。抢劫居民徐根权、银元茂米号等多处。
顾雪生 男,四二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新泾区虹梅北路石家浪五十号。恶霸地主。吸毒聚赌,先後强奸妇女五人,其中周氏且被强奸致死。解放後,匿藏蒋匪散兵并资助潜逃。私行变卖房产,破坏土地改革。
金杏生男,三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诸翟乡金家巷十号。惯匪、恶霸。加入匪“忠救军”、“义警队”,仗势抢劫、勒索,曾杀害徐纪祥等六人。其中陈白妹、韦阿毛二人被其身绑石头投掷池塘中淹死。又强奸妇女,霸占人妻。解放後,仍继续抢劫,并造谣破坏。
曹亦岐男,五七岁,上海市人,住新泾华漕乡陶家角一号,勾结日寇横行乡里。贩卖妇女,霸占人妻。欺压张金舟,逼使张妻自缢身死。此外又侵吞公款,酷刑拷打居民多人。
季鸿贵 男,五八岁,江苏监城人,住本市中山西路小安桥五二号。恶霸。蒋匪“招兵站”军需官,依仗恶势力,敲诈勒索,酷刑拷打王贵如、徐倪氏等多人,霸占某商民女批货物后,反逼其“赔偿损失”。资助蒋匪“还乡团”枪械。解放后造谣惑众。
王子顺男,三○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宝北乡王家巷一四号。恶霸、惯匪、特务。匪“忠勇军”特务长、中队长。曾以利斧砍死王苏国等十二人,连续在韩家塘抢劫达数十次之多。火烧吴宝林下身。
龚志良 男,四二岁,上海市人,住高桥江心沙老圩四七号。充匪保卫队排长,区公所调解委员会主任。横行江心沙一带。强抽壮丁,敲诈勒索。 解放後,包庇反革命分子潜逃。造谣破坏,并藏匿枪枝。逮捕後,复策谋杀害公安人员,暴动越狱。
黄增祥 男,五七岁,上海市人,住高桥黄家牌楼一八号。日汪统治时期,充汉奸警察及汉奸保长。勾结匪首三麻子,杀人抢劫。一九四三年八月,主使黄匪全庆等,将张林金拉到海塘外杀死,其家属收尸,还勒索七百万元。一九四四年九月,夥同三麻子,杀死监贩五人,并劫走自行车五辆。某年夏,黄犯复指使匪众,抢劫花衣船一只,并将船上五十馀人,推入江中淹毙。
黄新全 男,五九岁,江苏上海人,住本市高桥区黄家牌楼二三号。惯匪。曾受黄匪增祥指使,用铁钯打死居民张林金多人。又夥同匪众,将监贩五人打死,抢去自行车五辆,并将死者头部劈开,挖出脑髓,煮汤而食。
黄全庆 男,四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高桥区黄家牌楼一五号。曾参加匪“游击队”。勾结匪首三麻子,专事作恶杀人。曾因与其弟黄富庆争夺房产,一脚踢中其弟媳腹部,致流产身死;其弟续娶後,又强奸新弟媳成孕,後逼令堕胎致死。其八十岁之老祖母,亦遭其虐待而死。此外为其杀害尚有张林金、张民根兄弟等多人。解放後,破坏土地改革。
凌德明男,三八岁,上海市人,住浦东高桥高东乡田图宅五号。恶霸,张匪惠芳部情报员,加入一贯道。酷刑拷打乡民金富林,致使伤重身死。後霸占凌木泉、黄红南土地。杀害乡民顾大毛,并勒索收尸费一千元。此外又图霸占他人之妻及其财产,竟将事主绑走杀害。
王炳生(又名毛毛),男,二九岁,江苏上海人,住本市吴淞淞南乡西新桥十一号。特务。曾参加日汪匪军,後又充蒋匪“别动队”及“五十二军”谍报员。曾在松江杀害爱国志士二十馀人。上海解放战役中,又於胡家庄西北,惨杀革命志士六人。并在西黄等地,进行抢劫。解放後,造谣惑众,破坏自卫队枪枝弹药。
沈定芳男,四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淞北乡北蔡宅一号。恶霸。曾充汉奸乡长。霸占沈连生女儿未成,当场将沈打死。日寇“清乡”时,曾强行毁桥断路,致米贩曹保杯、钱小宝落河淹死。连续向居民朱银福、沈福全、张根郎等抢劫、敲诈。强奸妇女。解放後胁众抗缴公粮。
陈见生男,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吴淞区淞南乡桂巷宅八号。惯匪、恶霸。东周巷、桂巷两村居民十之八、九,均曾遭其洗劫。曾将在病之陈郭氏於雪中拖跑,吊打沈马氏,火烧刘母等的下身。强奸他人之妻多人。
张扣华 男,四一岁,江苏宝应人,住本市吴淞区淞兴西路三二号。特务。匪陆京士系“技术研究班”组长,夥同匪徒殴打工人,搜查工人住处,并逮捕工人潘阿云。解放后,投入匪“东南反共救国军”,拉拢人枪。被我逮捕,经教育释放後,仍造谣惑众,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
王士杰(又名王才元),男,三三岁,江苏武进人,住本市吴淞区永安三厂工房九四号。汉奸。日寇“宪兵队”密探长,匪“游击队”、日汪“和平军”、“保安团”特务长。蒋匪“工人福利会”三级干部。曾杀害抗日志士,严刑拷打王和庆。破坏工人爱国运动。解放後,仍不悔悟,组织歹徒偷铁,并破坏纠察队。
(二)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改造,以观後效者:
何阿炳男,四七岁,江苏淮阴人,住本市永安厂工房二○八号。特务。匪“工人福利会”三级干部,”中统”情报员。破坏工人爱国运动。曾用大棍凶殴萧得胜。解放後,破坏生产,造谣惑众,串同反动分子抗拒登记。
沈玉田男,三五岁,上海市人,住吴淞淞南乡周家桥二二号。特务。伪“联谊会”常务监事,曾在匪“社工训练班”受训,匪“护工队”二级干部。仗势勒索、殴打,甚而以老虎钳、香烟火虐待工人,并破坏工人爱国运动。解放後,勾结特务,收集情报资敌,并策谋投匪,资助匪徒逃跑。造谣破坏。
(三)判决无期徒刑者:
朱孝忠(又名杨东泉)男,三四岁,住本市真如区江桥乡季家巷一四号。恶霸。为图谋刘云江财物,诬害刘为窃盗,滥施拷打伤重身死,劫取其财。经常殴打农民,季家巷居民大半受其毒害。解放後,污蔑政府,胁迫农民不许开会,妄图破坏土地改革。
周本芳男,三九岁,安徽合肥人,住浦东凌家木桥九二号。汉奸、特务。日汪“水上查缉队洋泾港分组”副组长,蒋匪“浦东政治保卫局”情报员,“宪兵特高组”组员,“工人福利会”一级干部。解放后,焚毁文件;私抛枪枝,登记不诚。
赵学斌(又名赵翼德),男,三七岁,江苏江阴人,住本市吴淞区外马路私营永安二厂工房二五七号。匪“工人祸利会”一级干部。“特别区党部”执委,“护工队”分队长。本市解放前夕,接受匪命混入工协策谋破坏。解放后窃取厂中物资,破坏生产。
顾妙余(即顾大士),男,二七岁,上海人,住本市虹桥镇路二三号。汉奸、特务。曾加入匪“忠勇军”、“交警”等反动武装组织。曾带领日寇抢米,开枪射击,纵放军用大残害居民,致使米贩何金妹等跌入河浜淹死。又曾抢劫虹桥米业联营所。绑架姚国勇。一九四九年八月在舟山加入匪“国防部敌后小组”特务组织。潜入上海活动。抵沪后向我悔过,立功赎罪。
谭颂动男,六四岁,上海人,住吴淞淞北乡新民村一六号。汉奸、特务。迭充反动地保、保长达三十五年之久。日本投降后,充匪“义警”指导员。一贯敲诈勒索,横徵暴敛。解放后,威胁利诱,并策谋贿赂我公职人员。破坏土改,抗拒登记。
朱欣然(又名朱阿兴),男,二六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大场西街四九八号。曾充匪“代理保干事”。专事敲诈勒索,其叔即为其持枪逼租,受惊过度而死。解放后,勾结蔡匪复兴共同潜往香港,图谋煽惑他人投匪。
高黄茄宝 女,六三岁,江苏上海人,住江湾新市路一三七五——七号。日汪统治时期,依仗汉奸势力,敲诈勒索。欺压无辜人民。曾唆使其子高枢石(已捕)打死柴贩葛茄弟。解放后,散布谣言。
冯纪寅男,三七岁,江苏嘉定人,住本市吴淞区外马路永安工厂工房二○六号。特务。匪“忠救军”连长、副官,加入“中统”特务组织,匪“工人福利会”一级干部。曾逮捕爱国工人徐梅芳等多人。解放后,仍不悔改,煽动歹徒盗卖物资,挑拨劳资关系,并策谋进行反革命活动。
吴坤山 男,三八岁,湖北黄陂人,住浦东十八间一○七号。“中统”特务,码头恶霸。匪“中统局第六站”通讯员,一贯欺压码头工人,破坏爱国工人活动,指使爪牙殴死工人吴德才。
邱国玺(又名邱阿七),男,卅七岁,江苏监城人,住浦东桃园宅十一号。特务。先后加入匪“中统局”,“劳工协进社”。又参加匪“护工队”充区队附。曾勾结洪匪梅全,抄列黑名单,迫害爱国志士。解放后,造谣惑众,抗拒并破坏登记。
赵守常 男,三九岁,江苏宝山人,住吴淞中新路二八——三○号。蒋匪“保长”“区民代表”。勾结伪区长,侵吞“合作社”股金;自供曾贪污壮丁米八千余斤。解放后,又图侵吞钜量户口米被捕;经教育释放后,仍不悔悟,竟勾结匪徒投敌。
(四)判决有期徒刑者:
吴其麟 男,二七岁,江苏镇江人,住本市虹桥路铁路口五一九号。恶霸。日汪统治时期,依仗日寇势力,残害人民。曾无理殴辱金褚氏、金洪坤等数十人。
王阿毛男,三五岁,江苏泰州人,住本市吴淞培基路六八弄九号。特务。匪“福利会”二级干部、“护工队”分队附。仗势压榨工人,霸占人妻。解放后恐吓群众,阻挠游行。
郭震华男,三四岁,上海市人,住本市高桥东街七一号。历充匪“淞沪警备司令部”义务稽查队高桥区队长、“戡乱建国大队”组长、“大上海青年服务总队”中队长等伪职。隐瞒罪行,登记不诚。
张承基 男,二七岁,上海市人,住本市龙华区七宝镇北西街八七号。恶霸。七宝“十七弟兄”之一。曾充匪首陆京士之“工人忠义救国军”特务。解放后,迭经教育释放,仍不悔改,并继续吸食毒品。
许正铨 男,四七岁,上海市人,住本市新市区虬江乡虬江新镇六十号。惯匪。结伙抢刦商人王刘顺。敲诈勒索居民沈德和等多人。解放后,贩卖假黄金,扰乱金融市场。
朱惠恩男,三五岁,上海市人,住本市吴淞区淞北乡曹胡村朱家宅五号。历充匪“保卫团”及“义警”分队长,仗势欺压群众,强拉壮丁。解放后,隐藏枪枝。
金宝根 男,二九岁,上海市人,住本市真如区电台乡凌家巷四号。恶霸、惯匪。与其父金匪介山狼狈为奸,履行抢刦,又因拐卖女子管翠英不遂,加以毒打后,勾结匪警局将管抓去。并率同歹徒毒打邱阿毛。
邢更生 男,四二岁,江苏监城人,住本市交通路地梨港五号。恶霸。匪“国民党区分部”执行委员,依仗反动势力,勾结惯匪,敲诈勒索,强拉民伕,为匪建筑工事。解放后,仍不悔改,登记时隐瞒罪行。
刘金生 男,六一岁,浙江余姚人,住本市新疆路德兴里三号。恶霸。“六股党”首要分子之一。参加匪“民社党”,敲诈人民,贪污公款。解放后,仍造谣恫吓群众。
江村农男,三六岁,江苏镇江人,住本市山海关路一六六号后楼。匪“义警”分队长,曾受匪“中央训练团”及“上海武力干部讲习班”训练。勾结特务,破坏大新公司职工爱国运动。并主谋逮捕前职工会领袖。解放后,继续造谣惑众,破坏工人团结。
高光大男,二七岁,安徽凤阳人,住本市交通大学宿舍。特务。匪“三青团”直属分队长、“青年军”训导员。日寇投降後,派至上海交通大学,进行反革命活动,主持“青年军联谊会”特务组织,开列黑名单,布置打手,破坏护校运动。解放後,伪装登记,并阻挠其妻登记。
沈松其(又名沈小弟),男,五一岁,江苏无锡人,住本市大通路斯文里二二五号。特务、恶霸。匪“中统”情报员,匪“革新社”分队长,三十余年来专以敲昨、勒索、抢劫为生。登记时毫不坦白,隐瞒罪行。
赵光运 男,五二岁,浙江上虞人,住本市新疆路德兴里一号。恶霸。与俞匪瑞夫等组织“六股党”,专事敲昨勒索、欺压人民。勾结日寇“宪兵队”,将陆金荣逮捕非刑拷打,诬指居民黄志荣之子偷窃木柴,将其关押,并勒索钱财。解放后,造谣惑众。
雷一鸣男,四二岁,广东中山人,住本市新闸路六六弄五四号。特务。匪“工人福利会”二级干部,劫收“三区百货业工会”,逮捕爱国职工糜仁。解放后,继续造谣感众,诋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