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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康复医院关于“张克敬生蛆死亡事件”的错误的检讨
1953.02.26


病员张克敬同志生蛆死亡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我院领导上存在着严重官僚主义,对人民生命极端不负责任所造成的恶果。张克敬同志于一九五一年六月由原山东第八医院转来我院一分院休养,入院之初,患者一般情况尚好,但由于我们对病员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入院后未给予适当的营养、治疗,致使患者病情逐渐恶化,以至死亡,由于我们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缺乏深入检查,因之对张克敬同志病情加重,下肢活动不灵,大小便失禁,没有察觉,更没有派专人护理,直到病人生褥疮生蛆死亡后,我们竟不知褥疮生在何处,这说明我们官僚主义的严重,已达到令人难以容忍的程度。张克敬同志生蛆死亡惨痛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我们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官僚主义和缺乏政治责任感及阶级同情心。具体表现在我们工作布置多,督促检查少,而是坐在机关听汇报、听喜不听忧,工作计划不从具体情况出发,对群众的意见也不是采取虚心听取的态度,而错误地认为是找麻烦。如郭其宾同志提出控告我院三反运动中的问题及医疗事故等,我们不但没有虚心考虑正确的一面,积极采纳改正,反而在党员大会上说郭其宾同志“胡扯”,这说明了我们的民主作风是很差的,以致我院正气不能伸张。在医疗护理上我们本应根据康复医院的性质和上级指示采取“予防为主”的方针,但由于我们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交待任务简单化,特别缺乏具体指导和亲自动手检查,因此下面在进行工作时敷衍塞责,我们也不了解与漠不关心。

二、我们对各分院工作人员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很差,而是单纯的使用观点。对某些工作人员思想上存在着单纯技术观点不问政治的倾向,以及违法乱纪的行为未作及时严肃的处理和进行教育,甚至是放任纵容,造成病员不应有的痛苦,以至死亡,给党造成了极不良的影响。同时对干部的使用上没有依照干部政策去办,而是从印象出发,对干部缺乏教育,赏罚不明,所以更助长了某些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由于领导上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造成渎职犯罪的行为。这一惨痛的死亡事件,事前未有察觉,事后又没有作严肃认真的处理。对此问题只敷衍潦草的处理,在处理中我们竟连检讨都没有作。错误地认为张克敬同志惨痛死亡事件是医务护理人员的责任,领导上只负有教育管理不够的责任;更错误地认为领导上不可能深入到下层了解情况。特别错误的是当王炳东同志发现此问题,向领导上提出控诉揭发时,由于我们的阶级觉悟不高,仍未严肃认真地组织专人调查处理,即交给秘书室办理后便转交分院,分院接到后又交一护士整理这一材料,虽然承认了张克敬同志生蛆致死的责任,但尽量推卸责任和掩饰错误,对王炳东同志的揭发不但不表示竭成的欢迎,反而污蔑控告人有问题,要求医管局调查处理。正由于我们平时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对工作人员缺乏思想教育,在工作中失却控制,故分院将推卸责任的答复报告交本院后,我们即将分院整理的材料原封未动的转交医管局。尤其严重的是在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及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派检查组到我院重新调查处理张克敬等死亡事件时,我们由于缺乏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为“此案件已处理完,只是处理尚不完善,工作组来帮助我们再将情况全面的整理一下就可以结束了。”因此在思想上没能引起重视及积极的参与检查,而是被动的,直到召开代表会,对张克敬死亡事件,仍然不能积极的从领导本身去检查。认为叫医务主任检讨下就可以了,我们已处理完啦,医管局对我们不支持和不重视,因此我们处理的不全面,以这种错误的思想推卸残害伤病员的犯罪行为。

以上错误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我们领导上存在着高高在上不关心伤病员疾苦,漠视人民生命,自以为是,不深入群众的恶劣作风所造成的。我们除作此检讨之外,并愿接受领导上给予我们的应得处分。我们有决心以此惨痛事件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上级指示,克服官僚主义,深入下层,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改进工作,树立牢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作好党与人民所交给的光荣任务。


来源:1953年2月26日《大众日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