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峰在广西区党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一峰

同志们:

刚才黄云同志代表区党委对这次会议作了总结,很好,我很赞成。区党委要我讲话,我想就这次会议和会后工作这两个问题讲点意见:

第一,对这次会议的基本估价。这次会议开得适时,开得很成功。会议充分发扬了民主,绝大多数同志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联系“文革”以来广西的实际,讲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到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是广西自“文革”以来少有的会风,真正打破了“家长制”、“一言堂”所造成的万马齐喑的局面,大家以大量事实揭露了“文化大革命”中给广西党和人民所造成的深重灾难,衷心赞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心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处理好“文革”中的遗留问题。这次会议正如同志们所说的,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议。尽管这次会议还有些不足的地方,但它确实成了广西历史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为使广西达到真正的安定团结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广西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在这次会议上,晓光同志作了检查,我们认为这个检查是有进步的,对广西拨乱反正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我们表示欢迎。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这个检查还不够深刻,愿意继续听取同志们意见。同志们对晓光同志的检查,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我们希望晓光同志认真考虑,并在行动上继续有所改进。

会上,有些同志对过去自治区的负责同志也提出了一些意见,我们一定把大家的意见如实地向中央反映。

这次会取得了很多成绩,我想主要讲以下两点:

首先,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并按照《决议》的精神,起草和深入讨论了《关于广西“文化大革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讨论提纲》,分清了广西“文化大革命”中的大是大非。大家一致认为,“文化大革命”在广西也是一场深重的灾难,广西与全国一样,也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左的那一套,在许多方面也受到了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其中在某些问题上比全国其他地方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杀人问题和“三种人”掌权问题,就比全国其他地方都严重。广西没有也不可能存在一条什么“正确路线”。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二年,又执行了华国锋同志的左倾错误和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前广西自治区党委还坚持这种错误观点,这就妨碍了广西的拨乱反正,脱离了人民群众,把自己处在与人民对立的地位,引起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不满,造成了严重后果。会议上的许多发言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长期以来指导思想上的错误是左。对于左,只是轻、重之分,觉悟的先后之分,没有有无之分。这种左到“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广西在“文革”期间根本木存在一条所谓的“正确路线”。如果不正视这一事实,还有一大危害,那就是必然看不到广西在“文革”中,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上所受到的损失和灾难,就不会感到是“一场浩劫”,就会沾沾自喜、骄傲自满,看不到自己的落后与差距。广西处在亚热带地区,得天独厚,资源非常丰富,正像人们所讲的广西有八大优势。我们看一看广西的经济,三十多年了,虽然有一定发展,但是比较缓慢。人民的生活虽然有一定提高,但有些地区,特别是偏僻山区和老革命根据地,人民的生活还很苦,我们应该感到痛心,感到对不起人民。我们再看一看其他省份一些长期贫困落后的地区,如山东的聊城、山西的雁北、安徽的凤阳……,他们坚持改革,放入搞农业生产责任制,处理好统与包的关系,实行“双包”以后,两、三年就面貌大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证明,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正确的,而“文化大革命”中的严重左倾和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两个凡是”,不仅是错误的,也是灾难性的。因此,我们对这些左倾错误批得越彻底,抛弃得越干净,就越能轻装前进。《决议》指出:“忽视错误、掩盖错误是不允许的,这本身就是错误,而且将招致更多更大的错误”。我们必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其次,到会同志在学习讨论中,以大量事实说明广西确实存在严重的派性。并且有些同志在发言中指出:现在的派性,已非“文革”初期两派群众组织相对立的派性,而是那些在台上的人长期坚持左倾错误与党性相对立的派性。并且揭露了这种派性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就使对派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也更加提高了对增强党性、根除派性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党性与派性本质上是互相对立、水火不容的。有派性就没党性,有党性就没派性。派性多,党性就少,这是一条定理。

我们党的十二大制定的新党章规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派性,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我们认为评定每个党员党性强弱和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具体说来,就是看他是不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我们坚决遵照邓小平同志在一九八○年十二月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的:“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在现在特别重要。谁违反这一点,谁就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对于过去违反过这些规定,犯过这样那样错误,只要不属于“三种人”的同志,都要自觉地汲取教训,认真改变过来,决不能再“以人划线,以派划线”。如果再坚持派性,危害党的事业,就一定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第二、关于处理好“文化大革命”中的遗留问题。纯束同志在会议开幕时的讲话和黄云同志刚才的总结讲话中,都已讲到要按照中央指示,高质量地完成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还讲了在今年内完成这项任务的标准和措施。至于完成任务的时间,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是一刀切,要做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速度。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我们一定要坚决克服过去左倾的错误,发扬党性,消除派性,下最大决心,很好地完成这项任务。在工作中,我们还必须掌握好政策,讲究方法步骤。区党委已经确定,把这项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一定要认真抓紧,但是也不能急躁、轻率从事。对于这个问题我再补充一些意见。

(1)一定要思想先行,政策要和广大干部、群众见面。同志们回去以后,要按照黄云同志讲的传达教育内容有步骤地、迅速地贯彻到群众中去,这是做好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一切工作的基础。对群众宣传教育及政策和群众见面的问题,还要由区党委制定一个适合群众的宣传教育提纲。照文件本本宣读,效果不会好,同时还应考虑到内外有别。

(2)还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前区党委在派性思想指导下制定的一些政策,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及个别案件的处理,不同程度地不符合中央规定的政策。鉴于有的地方对大案、要案还没认真进行过调查研究,甚至盖子还没有揭开。所以对犯错误的人,一般不要急于处理。根据有些地区的经验证明,只有克服派性,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通过调查研究,把大案要案的全貌基本弄清楚,才能分清主次,弄清错误或罪行的轻重,才能避免“宽大不宽小”和防止扩大处理面。总之,要正确贯彻中央规定的政策,做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处理得当,宽严相济,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对要给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定要讲究步骤。在未向群众进行传达教育和政策未向群众见面之前,除了少数罪行严重、证据确凿、民愤很大的,特别其中可能挺而走险的要及时逮捕以外,一般不要急于逮捕或处理。因为一开始就过多的捕人和处理,很难做到准确,还可能引起一部分犯有一些错误人的惶恐不安,可能引起受害者家属纷纷起来揪凶手。为了防止工作上的被动,一定要在上面讲的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这两项工作做好了以后,再有领导、有秩序地依照政策法律规定,分别处理。

(4)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中央55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审慎地掌握好政策。对于“三种人”和与杀人有关的人的处理,区党委已经依照中央指示精神,结合广西的情况制定了若干具体的政策规定(草稿),同志们在讨论中提了不少好的意见,区党委将在会后研究修改印发各地。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广西的“三种人”和与杀人有关的人,情况很复杂,如何分别对待,确实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具体分析,不可掉以轻心。各地在执行政策中发现新的问题,要随时向区党委请示。广西的“三种人”数量较多,但是不能降低中央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凡是在领导班子中的必须坚决清理出去,一个也不能留,也不能吸收进新的班子。对他们的处理,都要按中央55号文件第五节的精神,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安排。对有争议的人,要按中央55号文件第六节的精神,认真分析,掌握好分寸。

处理遗留问题中要密切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领导班子问题,毛铎同志和黄云同志已经讲了,我就不重复了。

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按中央指示把这项工作搞好。最近,有那么几个不肯悔改、别有用心的人在暗中活动,说什么“退一步,进两步”,妄图东山再起;有的在造谣生事,挑拨离间,诬陷诽谤他人,等等。我在这里要奉告这些人,只有老老实实认错或认罪;才会取得党和人民的宽恕。党中央对广西的问题情况明、决心大,一定会一抓到底,决不会半途而废。我们坚信,在新的区党委的集体领导下,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加之有一批久经考验、坚决拥护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老同志,投入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工作,一定能胜利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我就讲这些。讲得有错误的地方,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一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