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夺权斗争,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毛主席教导我们:“凡属将要灭亡的反动势力,总是要向革命势力进行最后挣扎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包括四清运动中下台的那些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为了挽救自己的失败,勾结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疯狂地进行反扑。他们在农村、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刮起一股翻四清案的黑风,妄图推翻四清运动的伟大成果。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必须粉碎这股反革命逆流,坚决保卫四清运动的伟大成果,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党中央指出:“四清运动有伟大的成绩。”这是对四清运动的崇高评价,也是对阶级敌人妄图反攻倒算的迎头痛击。
城乡社会主义教育的四清运动,是我们最敬爱的领袖毛主席提出的,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是一场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十条)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都是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是我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强大思想武器,是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文件。在一九六四年的一个短暂时间里,党内出现了形“左”实右的路线,毛主席亲自领导同这条错误路线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二十三条就是同这条错误路线斗争的产物。它的产生,宣布了形“左”实右路线的破产。二十三条制定了四清运动的正确方针和政策,保证了四清运动在正确的轨道上胜利前进。
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指引下,许多农村、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四清运动,发动了广大群众,揪出了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撤了他们的职,狠狠地打击了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大大提高,生产不断增长。社会主义经济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特别重要的是,经过四清运动,掀起了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促进了人的思想革命化。所有这些,是任何人也抹杀不了的。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都说,四清运动好得很!那种“四清运动搞糟了”的论调,完全是阶级敌人的恶意攻击。
阶级敌人叫嚷,“派四清工作队是错误的”,他们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把一般四清工作队员揪回去斗争,逼着工作队员给他们翻案。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四清运动,根据十条和二十三条的规定,派出工作队是正确的。问题不在于工作队的形式,而在于工作队是否执行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是否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是否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四清工作队员,绝大多数都是根据毛主席的教导和工人、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共同战斗,建立了深厚的阶级感情,对四清运动作出了贡献。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那些牛鬼蛇神,阴谋策划乱斗四清工作队员,转移斗争的大方向。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必须粉碎敌人的这种阴谋诡计,千万不要上当。
还有些人叫嚷“打倒一切当权派”。
打倒一切当权派是完全错误的。应该分清是无产阶级当权派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应该认识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只是一小撮。所谓“打倒一切当权派”,就是故意混淆无产阶级当权派和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界限,故意混淆革命和反革命的界限,其目的就是要打倒无产阶级当权派,打倒在四清运动中成长起来的好的和比较好的干部,破坏四清运动的伟大成果,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对于这种“打倒一切当权派”的谬论,必须痛加驳斥。
农村人民公社、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级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特别是四清运动搞得好的地方,大多数干部立场坚定,工作积极,带头参加劳动。一小撮坏人要打倒他们,就是要对四清运动反攻倒算,打击群众,阴谋实行反革命复辟。一切革命的同志,对四清运动中成长起来的好的和比较好的干部,应当爱护,应该支持。对于他们工作中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我们应该遵照毛主席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打击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是运动的大方向。在这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激烈而又复杂的阶级斗争中,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上阶级敌人的当,牢牢地掌握斗争的大方向。决不允许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兴风作浪,翻四清的案。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果他们胆敢对四清运动进行反攻倒算,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必须立即制裁,坚决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工人阶级、贫下中农、革命群众和革命干部,要联合起来,粉碎阶级敌人任何形式的新反扑,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抓革命,促生产”,坚决保卫四清运动的伟大成果,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原载《红旗》杂志一九六七年三月一日,第四期; 转载《人民日报》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
来源:原载《红旗》杂志一九六七年三月一日,第四期; 转载《人民日报》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