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电力局“文革”大事记

编者按:

我局是1980年新组建的单位。原水电厅电业局、原南宁电业公司分别在1970年、1980年解散。有关“文革”的文件和原始资料,绝大部份已在1983年“处遗”以前被清理销毁。因此,本《大事记》,只能根据“处遗”工作中的调查和一些同志座谈回忆,简要地记录原南宁电业公司、原水电厅电业局和设计院在“文革”中发生的主要事情。

 南宁电业公司

1966年

(一)中央《5·16通知》下达后,公司机关成立“文革领导小组”,成员有张振清(经理)、王静峰(副书记)、庞文广、邢志强、刘万山、容树椅、杨肇珊、高全新等人。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学习,批判反动学术权威时,副总工程师刘去非、工程师冯大千被批判。批判反动路线时,王醒民(书记)、王伟(副经理)被批判。破四旧时,陈为祯、黄贵堂被抄家。

(二)9月,送变电工程处工人徐焕德等人带领工人到公司抓“牛鬼蛇神”,将周浩溥、王守训、韦振华抓去游斗,游斗后,他们被关了20余天。

(三)11月,公司成立“赤卫队”。队员有高全新、章毓楷、李守仁、刘万山、庞文广等人。

1967年

(一)1月25日,公司“电业工总”群众组织夺公司的权。夺权行动委员会成员是欧学廉、陆云安、周翠英、吴华郎、钟明海等人。夺权后,由夺委主持在红星电影院召开南宁电业系统批斗当权派会,被批斗的有王醒民、张振清、王静峰、王伟,被拉去陪斗的有杨肇珊、庞承斌、陈枫、邢志强、徐品根(土建班班长)。后又在文化大院演练厅、电业公司饭堂多次批斗公司领导。“电业工总”还与水电厅电业局的“红翼战斗团”,设计院的“火种”联合在设计院礼堂揪斗水电厅领导,并拉一些党团积极分子去陪斗、示众。

(二)4月,公司形成对立两派。“红全球”为“联指”派,服务员有高全新、肖祖荣、赵甫勤、苏国聪、庞文广等。“电业工总”为“4·22”派,服务员有吴华郎、汤友杰、欧学廉、王叔霖、陆云安、钟明海、陈镇西、周翠英、曲惠弟、凌云等。

(三)5月,“红全球”占领电业公司办公楼为据点;“电业工总”占领中试所大楼为据点,并引外单位人员进驻。

(四)6月25日,“广西联指指挥部”组织农民、工人围攻设计院“火种”和“电业工总”中试所大楼。以高全新为首的“红全球”参加围攻。兰展(设计院工人)在逃跑过程中,被“联指”人员用钢叉打死。“电业工总”据点投降出来的人,一部份被“红全球”的人捆绑送到红卫片“联指指挥部”(在区物资局)遭毒打,其余的由高全新集中训话后释放。

1968年

(一)5月4日,高全新组织“红全球”群众到长岗岭军械库抢枪,抢得反坦克枪、轻机枪、几支冲锋枪、几支步枪和几箱子弹。

(二)6月1日上午9时左右,“电业工总”和“火种”派人到中试所大楼取广播器材,当来人抬着广播器材返回“火种”途中,被“红全球”的人截住,来人即丢下广播器材跑回“火种”楼。9时30分,“红全球”的成员兰胜禄持7·62步骑枪在电业公司水塔旁边站岗,发着在距离50米左右的树丛里,“青年先锋军”杨慧心等数人持枪向电业公司办公楼方向跑来,并听到远处有枪声。兰胜禄即开枪射击,打死了杨慧心(“处遗”中,兰胜禄被记大过处分,免调82年一级工资)。

(三)6月19日,“广西联指”副总指挥李家海派何唯钦、甘世棣等人到文化大院红卫片“联指指挥部”,在京剧团二楼会议室召开攻打“火种”大楼的战前动员和作战部署会议,“红全球”头头高全新参加了这次会议。高全新在会上表态同意攻打,并接受了配合攻打的任务。高全新回来后立即向本派组织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本派组织任务是:利用所占领中试所据点,封锁园湖路和民主路交叉路口,堵截展览馆对立派的增援,切断“火种”突围或逃跑退路。“广西联指”打下“火种”楼后,为了毁灭罪证,21日晚,把“火种”被杀害的62具尸体抛入邕江。高全新、庞文广参与了毁尸灭迹的行动。(“处遗”中,高全新定为犯严重错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桂林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分配做技术工作;庞文广定为犯严重错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南宁供电公司经理职务,分配做技术工作)。

(四)7月5日清晨,官桥大队“联指”派成员唐起进等2人,持枪将对立派一人押送红卫片“联指”据点,从人民公园沿园湖路走来,途中被押人员逃跑,唐等2人即鸣枪警告。被押人继续向前逃跑,唐等2人紧追在被押人后面,至民主路与园湖路交叉路口时,正值电业公司“红全球”的高鸣岐在围墙内持枪站岗,高闻声即令他们站住,无效,高便开枪射击,唐起进中弹身亡(“处遗”中,高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调82年一级工资)。

(五)《“七·三”布告》前后被以高全新为首的“红全球”批斗或捆绑、殴打的职工有张振清、刘去非、冯大千、章济滨、何德基、黄财麟、周绳斌、周昌晨、周浩溥、凌云、吴华郎、陆云安、罗奕雍、陶荣麟等多人。

(六)8月,公司革委会成立。主任智洪(军代表),副主任王静峰,委员有杨肇珊、庞文广、高全新、刘万山、王叔霖。

1970年

公司机关留下少部份人外,如经理张振清、副经理王伟,中层干部张炎、周炽珩、潘世炯、李也林等,知识分子刘去非、冯大千等以及少数派的群众均被下放。

附:

水电厅电业局“文革”大事记

1966年

(一)电业局在水电厅“文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文化大革命。

(二)批判反动学术权威时,电业局总工程师室的工程师刘初之和工程师曹善铭被批判。

(三)11月,水电厅成立“赤卫队”,全昭毅、张树本为总指挥。电业局参加“赤卫队”的有何伟、肖德华、孙玉英、韦文峰、陆荣安、李永才。

1967年

(一)“红翼战斗队”丘仲凡等人决定在元月25日下午夺水电厅副厅长兼电业局长曹志真的权,并拉黄卓玲一起参加夺权。黄卓玲透露了丘仲凡等人要夺权的消息。“无产者战斗队”的李永才、“东风战斗队”的谭寿琪获悉后,共同采取对策,也拉黄卓玲参加夺权。由李永才、陆荣安、钟桂和3人成立夺权委员会,抢先在24日下午夺了曹志真的权。

(二)1月,电业局以丘仲凡为首的“红翼战斗队”联合电业公司的“电业工总”、设计院的“火种”抄党团积极分子的家,在设计院礼堂揪斗水电厅某些领导,并拉了一些党团积极分子去陪斗、戴高帽示众,开除电业局肖德华的党籍。

(三)4月25日,水电厅副厅长柯德夫、曹志真公开发表声明支持伍晋南。电业局随之形成对立两派。“无产者战斗队”和“东风战斗队”合并为“东风战斗兵团”,属“联指”派,服务员是李永才(已故)、谭寿琪、周业华、杨新志、陆荣安、韦文峰等人;“红翼战斗队”改称“红翼战斗兵团”,属“4·22”派,服务员是张伟铮、丘仲凡(在解放路被打死)、农润华、崔吉明等人。全局职工42人,参加“东风战斗兵团”21人,参加“红翼战斗兵团”8人,不参加群众组织13人。

(四)5、6月,在柯德夫、曹志真的支持下,“4·22”派通过共和路中国人民银行分理处同观点的职工将电业局更新改造资金55000元转给“4·22”派使用。人们称这件事为“五万五事件”。

1968年

《“七·三”布告》公布后,“东风战斗兵团”召开了多次批斗会,副局长恭敬儒以及工程师刘初之、财务科长金培业、工程师曹善铭、副总工程师易伯华等多人被批斗。刘初之(因所谓“文革”期间在京活动问题和历史问题)、简丽卿和储宜(因所谓历史和出身问题)、张伟铮和农润华、崔吉明9因“五万五事件”和“文革”问题)被隔离审查,写检查交代。储宜母亲于8月上吊身亡。刘初之于10月25日给妻子、女儿写了遗书后,上吊身亡。

1969年

11月,电业局职工除谭寿琪、周业华、杨新志、钟桂和、姚文魁等人参加区革委生产指挥组水电服务站“抓促”班外,其余人员被下放。

1970年

春节后,电业局解散。

附:

水电勘测设计院“文革”大事记

一、破四旧、立四新,三个横扫时期(1966年6月~11月)

1、“文革”开始时,领导院“文革”运动主要是韦志龙(党委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为首的院党委。66年初,水电厅党组布置:设计院以文化革命为主,结合四清的遗留问题开展批判,搞3个大字报高潮,先把问题统统揭出来,最后对重点人物专题鸣放。

2、7月7日,院领导根据厅的布置,在全院作《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动员报告》。13日韦志龙召开部份党、团员、“四清”运动积极分子会议,布置掀起大字报高潮,批判牛鬼蛇神。各队、科、室领导把群众排成了左、中、右和划“类”,对属“四类”的干部,写大字报公布他们的履历和现实表现,戴上“反动权威”、“三反分子”、“历史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三家村”的帽子。院党委确定要揭发和批判的对象,主要是技术干部,即“两条黑线”,代表人物是王伊复(当时已调离)、叶耀东、梁永治、翟嘉麟、刘逸群、王宗源、吴胜光、卢庐、陈顺天、荣棋城;曾讲过一些错话或历史上有问题因此被批判的有:欧家忠、齐光远、莫昌盈、张业英、陈祖坪、邓泽民、钟季清、余万程、陈元嘉。

3、7月初,莫昌盈被大字报说成是“反对学习毛主席著作”、“攻击三面红旗”、“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与李宏、欧家忠是院的“三家村”。7月30日上午,队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张猷按事先布置好的计划,迫使莫交待问题。发言时拍了桌子。当天下午3时左右,莫昌盈上吊自杀。翌日晚,蔡勇为厅长在稳定设计院全体情绪的大会上说:莫昌盈自杀是自绝于人民,没有什么可惋惜的。

4、地勘队指导员王忠智等人联名写大字报,说荣棋城为“坏人”、“迫害共产党员”等。8月13日荣在宿舍用地质锤、剪刀自杀(经抢救,已成终身残疾)。

5、9月7日,设计院选举产生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李景亭(党委书记,外出搞四清,挂名),副主任:张明坤、梁继宁。委员:王忠智、黄晶瑜、王英、卢文义、吴永春、杨玉峰、李锡兴、张福起。

6、科研所的邓泽民,被贴大字报点名批判,先后在大小会上作检查,9月27日下午,邓在8人小组会上作检查时,副所长舒成兰从外面把女儿拉进会场,大骂邓泽民是流氓,污辱她的女儿叶鸣放(9岁)。顿时,会场秩序大乱,群众将邓拉出室外进行斗争,叫邓跪下,王贵来给邓戴上装垃圾的泥箕。当晚,将邓单独隔离,派人值班监视。10月10日,邓在自己的房间上吊自杀。

7、至10月底,全院有387人被贴了大字报,占参加运动人数的76%,155人被摘录了大字报材料,55人被打成“反党”、“反革命”(整材料),12人被批判斗争,挨整的群众被用大会轰、小会斗、罚跪、弯腰、戴高帽、强迫劳动、夫妻分居、限制人身自由、不准参加运动、剥夺政治权利。

8、抄家,11月19日,红卫兵以破“四旧”为由,到副总工程师叶耀东家查抄,抄走了叶的存折、公债券、现款、衣物、手表、金银首饰、照相机等钱物。到工程师陈元嘉家抄走金键条、金戒指、金耳环(共重32.50克)、存折、现款、玉石、玉狗等钱物。

二、批判反动路线、夺权(1966年11月~1967年2月)

1、1966年11月,由于群众对前一阶段院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造成两死一残的后果非常痛恨,纷纷成立战斗组织,如“鬼见怒”、“鬼见愁”、“星火”、“燎原”、“永红”、“长征”、“东方红”、“井岗山”等。贴出大字报揭发院党委、院“文革”领导小组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事实。

2、11月下旬,“清华井岗山”焦泽元、刘朋奎等4人来邕串联,到设计院认识龙智铭、马秀英等人。11月底,龙智铭、林宝辉、马秀英等人到二中开会,由焦泽元主持,焦支持龙等人造反,并决定到设计院开誓师大会,确定主席团及司仪等名单。12月2日下午,院18个战斗组织联合发起召开“坚决捍卫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誓师大会,邀请水电厅、“清华井岗山”红卫兵及外单位的十几个群众组织代表参加。把蔡勇为(厅长)、张树本(厅政治部主任)等领导也叫来。蔡勇为在会上表示前阶段运动水电厅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愿意接受批判,并表态支持群众组织。12月3日下午,韦志龙代表院党委、张明坤代表院文革检查,承认斗批错了一些群众,出现了3起自杀事件,犯了方向路线错误。宣布向梁永治、陈顺天等46位同志赔礼道歉。

以龙智铭为首的“火种”战斗队、地勘队的“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等联合组织材料组、平反组、宣传组,开展批判、揭发、平反。1967年1月中“火种”战斗队成立“火种”兵团,人数约390人,占院总人数50%,主要常委有龙智铭、纪烈、林宝辉、曾喜球等。

3、1967年元月11日至2月15日,以龙智铭为首的“火种”兵团,召开院、队、室的批判会、平反会,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同时,也将矛头指向中层干及曾经执行过反动路线的群众。在会上勒令有关领导到会,用轰、压的方法,迫令当权派对执行过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的处理表态或签字。张猷、舒成兰、赵俊、曹正猷等14名干部、群众被降级、撤职,开除党籍、取销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团籍等。黄维清、吴士烈等5名一般群众因拒绝抄定,反对乱开除党籍被上台示众批斗。67年2月3日,“火种”以龙智铭、纪烈、于贤富为首组织查抄“黑”材料,抄了水电厅政治部所有办公室、机要室,并查抄了98名领导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家。

4、1967年1月24日,“火种”兵团的龙智铭、纪烈、林宝辉、曾喜球等人,宣布夺院党政大权,封管档案室,宣布院党委所属各支部要在“火种”兵团的监督下工作,提出“一切权力归‘火种’”,拒绝与其他组织联合夺权的要求。

5、1967年1月30日,由龙智铭等指挥,将蔡勇为、张树本、韦志龙、张明坤、梁继宁、舒成兰等拉上汽车,在全市进行游斗。

三、两派群众组织的形成,介入社会斗争,第一次大武斗(1967年2月~1967年6月)

1、1967年2月“火种”兵团整风。同月,以张均学、宾恩锦、万余新等为一方与“火种”兵团龙智铭、马秀英、程亨键为一方,对“火种”兵团夺院党政大权的合法性和“火种”大方向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全院性辩论。

与此同时,不同意“火种”兵团做法的禹益生等人为首组成“红色革命联合战斗大队”(即“红革联”)。院绝大部分中层干部如张大廷、沈友群、赵俊、章阿友、张明坤等当即表示支持,并申请加入“红革联”。

2、1967年4月8日,“火种”兵团在龙智铭主持下,召开“坚决粉碎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的反逆流誓师大会。通过讨论,4月10日发表“参战声明”,“杀”向社会。

1967年4月22日,红卫兵在广西日报门前静坐,龙智铭到报社门口,插上“火种”大旗,表示支持。下午,发表了静坐《参战声明》,连日来动员院内群众捐钱731.4元,粮票1000多斤。

196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火种”兵团由于贤富带队,参加在广西日报社后门“维持秩序”,以保证“4·22”夺广西日报社的权。同时,“红革联”也派人到广西日报社维持广西日报正常出版秩序,阻止“4·22”夺权。

3、1967年5月26日晚,在广西日报社后门,温登真与欲缴“5·25联合指挥部”宣传车喇叭的“4·22”红卫兵发生殴斗。27日“青先军”要温登真承认错误,写出检讨,印成传单散发。下午,唐国庆、杨慧沁、李立义、黎顺弟、王秋生等人,闯入“红革联”办公室,将在场的温登真、俸杰打伤(后住院)。

6月10日,“火种”由罗福灌带50多人,到人印厂参与武斗。13日蔡玉华、张星等人,参与指挥一中“6·13”事件的武斗。

4、6月中,南宁武斗加剧。17日,“火种”、“青先军”抢占大楼,搬运钢管、粮食、砖头修据点。17日、19日发布两号通令,宣布19日7时半起,“我院老保不得进入办公大楼”,18日“青先军”抓了蔡勇为厅长和院党委书记李景亭做人质。6月21日蔡厅长被“红旗团”、“天翻地覆”、“红革联”救出。6月24日“5·25”火线指挥部调动人员及郊区农民包围“火种”大楼,25日清晨开始攻打。当晚,“火种”党委侯立民带领20余名工人“投降”。26日清晨,大楼被攻下,被点名叫出纪烈、于贤富、马秀英、罗福灌、朱锡根等6人被关押挨打外,另40余人全部释放。大楼上“火种”的广播器材,探照灯及“文革”资料被洗劫一空。“火种”成员龚华键被汽枪击瞎一眼。

5、7月3日,侯立民发表退出“火种”声明,8日与郭光勋等成立“毛泽东思想‘火种’独立大队”。

6、8月10日上午10时,文化大院附近两派发生冲突,“青先军”在设计院交叉路口处铺设路障,检查来往人员及车辆,“红革联”的黎锦能带领外单位“联指”人员攻打旧院宿舍,梁榕芬、芮士积等十余名被抓至桂剧院礼堂,下午5时全部放回。

同期修配车间青年工人谭东良,在解放路一带因武斗死亡,死因不明。至此,大批人员相继外逃,院内生产陷于停顿。

四、大联合谈判,第二次大武斗(1967·9~1968·6)

1、9月24日,“红革联”、“4·28”、“7·17”、“七一联队”、“火种独立大队”联合成立“广西联指红色水电院革命战斗兵团”(即“红水院”)。主要领导成员有宾恩锦、温登真、胡鸿义、张均学等。

2、9月30日下午4时,“火种”以纪烈、于贤富等4人为一方,“红水院”以宾恩锦、胡鸿义等4人为一方谈判实现大联合,双方各摆观点、做法。但因积怨甚深,猜疑较多,未起任何作用。

3、10月27日,“青先军”在大楼门口贴出标语《强烈要求“红水院”归还抢去的一切财物》,12时由曾喜球、周芝永等20余人砸碎“红水院”牌子,进入广播室内,拿走照相机一架、电话机一台及电子管、探照灯等。12月20日“青先军”打了“红水院”温登真。12月22日晚7时,杨慧沁、李立义等人在宿舍打了于忠民,并打坏于的手表一只。“红水院”群众以人身无安全保障为由,集体到军区要求解决问题,并住于军区大院。12月30日下午,纪烈带“火种”、“青先军”40余人到“红水院”临时住所(军区政治部会议室)揪张明坤回院批斗,发生冲突,打伤“红水院”5人。

4、1967年年底,蔡玉华、吴景松等人参与“12·26指挥部”支持各专区、县“反迫害”静坐。

1968年初,6984部队调防,元月10日至2月下旬,梁赞权、吴景松、陈杰强等人参与组织“广西‘4·22’要求6984部队继续留邕‘支左’联络站”的活动。

1968年2月29日~3月6日,“火种”纪烈、蔡玉华、罗福灌等十余人参与第一次航运形势座谈会。3月29日~4月2日“火种”纪烈、蔡玉华、于贤富、林宝辉等20余人参与第二次航运形势座谈会。

5、5月3日,朱锡根、蔡玉华、于贤富到展览馆参加了研究抢6936部队枪支会议,下午,在蔡玉华的带领下,纪烈、于贤富、吴景松、莫八桂等20余人,参与抢抢,得冲锋枪5支,短枪1支。

6、5月29日上午、晚上,朱锡根两次参加“4·22”指挥部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由蒋世恭(作战部长)提出攻打“联指”据点林业厅,要“火种”配合封锁民主路、建政路,不许“联指”增援的方案。

5月30日,“4·22”攻打林业厅,“火种”派出4名武装人员到文化大院封锁路口。下午2时多,一辆“联指”装载伤员的摩托车驶经“火种”大楼,据点内的陈刚开枪射击未中,车上人员受惊翻车,摔伤3人(一妇女事后流产)。

7、1968年6月,“广西联指”打“火种”大楼,月初,宾恩锦到“广西联指指挥部”找颜景堂。何唯钦反映,说“火种”大楼来了不少外地人住在里面,这些人都是从各地被清理的“牛鬼蛇神”,他们不时向过路群众开枪射击,对周围的安全威胁很大,要指挥部组织力量尽快拿下这个据点。“联指”常委在区政府大楼会议室开会研究红卫片提出的要求,收复林业厅和抢回尸体等问题,李青和宾恩锦也参加了会,会上李青和宾恩锦都要求指挥部攻打“火种”。

“火种”纪烈与蔡玉华、罗福贯等人分析“5·30”事件以后,“联指”必然进行报复,因而命“火种”组织抢修、加固“火种”楼工事。6月1日“青先军”杨慧沁被“红全球”兰胜禄开枪打死。

6月上旬住展览馆“4·22”常委朱锡根派从陆川来的28名青年到“火种”大楼,加强防守力量。此时,大楼有轻机枪一挺,自动步枪3支,手枪3支,几支自造火药枪,手榴弹十余枚。

设计院军代表李玉山知道要打“火种”的消息,1968年6月13~15日3次去“联指”指挥部,找李家海、刘同华劝说不能打,打要死很多人。又到团校打电话给“火种”纪烈,叫他们快撤。

6月中旬黄芸生写了几篇小文章指责“火种”开枪打死打伤路过群众,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

6月11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发布《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案件》公告,与此同时,“广西联指”召开兵团、片负责人会议,发布《关于彻底摧毁“蒋匪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总攻击令》。宾恩锦在会上再次要求指挥部拔掉“火种”这个据点。

6月中旬至6月18日前驻水电厅及设计院军代表全部撤离。

1968年6月19日上午8时,李家海派何唯钦、甘世棣等到文化大院京剧团二楼会议室召开攻打“火种”的战斗动员和作战布署会议,“红水院”宾恩锦、“红旗团”李明孙、孙庆新、“红全球”高全新参加会议,何唯钦讲了攻打“火种”的意义,要大家表态和介绍情况。宾恩锦在会上发言,表示“拥护攻打”,介绍了“火种”大楼的各层房间布置,并与高全新、李明孙介绍了大楼的武器装备情况。最后何唯钦作了具体部署,宣布上午10时以前整个红卫片实行戒严,封锁所有道路,切断“火种”大楼的水、电及电话线(三断任务交给“红旗团”,由孙庆新负责完成)。12点以前完成包围、先开展政治攻势、敦促投降。如果拒绝投降,下午2时整播放“百万雄师过大江”歌曲,发射信号弹,开始进攻。

宾恩锦返回“红水院”据点——院幼儿园后,立即召开了头头及有关人员会议,传达了京剧团二楼会议精神及水电大院各“联指”组织的分工,研究了本组织的部署和分工,会议决定宾恩锦与张振阁留守幼儿园的电话,温登真负责对外联络,胡鸿义、俸杰组织当过兵的或能干的人参加战斗,温登真、张大廷等负责家属转移。

“红全球”高全新返回中试所据点也召集会议,明确本组织任务是利用所占的据点阻击展览馆对立派的增援,防止“火种”大楼人员突围或逃跑。他和庞文广在会上也作了布置和分工。

“红旗团”李明孙返回后,先找何锡全作了汇报,何锡全立即在水电厅办公楼农电处大办公室召集会议,到会20~30人,首先让李明孙传达了京剧团二楼会议精神,后通知大家迅速撤出办公大楼,还明确水管局的撤到白楼,基建处的撤到水电厅幼儿园,办公室的撤到招待所,腾出地方作战场,好让外单位武斗人员占据有利地形向“火种”大楼进攻,并安排了后勤保证工作。

孙庆新接受断水,断电及断电话线的任务后,将断电话线的任务交给了设计院的谭本裕、袁进稻,电业公司的工人在电杆上切断电源,还有人关了水阀。

上午10时许,十四中“联指”据点向“火种”大楼打了机枪,接着十四中“后备军”,交通学校“联指”红卫兵,“红全球”三广播站发起政治攻势,强烈抗议《“火种”一小撮反共救国团开枪打死打伤我联指战士》,声称“火种”大楼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据点,连续播送由“联指”红卫片宣传组蒙民宏、黄昭民、曹正酉等事先拟写好的《敦促“火种”一小撮反共救国团投降书》。

中午时分,“联指”各武装队伍陆续集结在预定位置,“联指”保卫处和“沥血兵”在水电厅大楼底,“小八”红卫兵,“后备军”在“火种”大楼后侧北面。崇左民兵连、冶金局武装排在“火种”大楼正面,其余为:西侧——十四中“后备军”,东侧——“红水院”武装排及水电学校“联指”红卫兵。

下午近1时,何唯钦叫孙庆新到设计院宿舍检查,如准备好则发信号弹,孙持信号枪至设计院宿舍见到温登真,俸杰回答说已准备好了。孙检查完毕则到大门口发射3颗白色信号弹,顿时枪炮声大作,齐向“火种”大楼开火。

战斗打响后,温登真(手持长枪),张大廷、胡德诚带领院的职工家属往水电学校转移,同时宣布陈元嘉、叶耀东(均为老工程师)不得离开。老工程师翁凯明翻过围墙走出一百多公尺后,被常松科勒令叫回。

战斗进行了一下午,大楼久攻未下。晚10时水电学校“联指”红卫兵审讯了14日从“火种”大楼出来的陈秀,了解人员装备情况。深夜,在“火种”大楼的后院某房由李家海、何唯钦召集刘盛华、黄庆才、姜占德及水电大院的若干人,研究如何攻下大楼,最后决定用爆破的方法炸毁大楼。

6月20日凌晨,何唯钦组织参战人员爆破。在“沥血兵”拉回炸药后,组织火力掩护在东头由“三毛”(易瑾翰)两次送各重10、20公斤的炸药包,炸开一个缺口,六中“后备军”头头王沈宾与“三毛”(易瑾翰)持枪从缺口往上冲,因中弹负伤撤回。

为了解大楼的布置,温登真等人审讯了陈元嘉、翁凯明与杨曾道。

“联指”见硬攻不行,上午把19日深夜从大楼跑出被抓获的司机陈卓铭押来,强令从后楼前往“火种”楼走去劝降,离大楼墙边一米左右,被人在后面用手枪击毙。

住在六中的红卫兵陈高峰到各校找了50多公斤的炸药,下午2时多送到战场。组织进攻的重心,转至大楼的西侧,刘盛华建议拉“俘虏”送炸药包,“六中”保卫处带来了原从别处抓到的“俘虏”刘仲华、滕振尚,逼着他们接连从西边送了几次炸药,最后一次是50公斤,将大楼的山墙全部炸毁。下午4时,大楼打出白旗,表示投降。由“联指保卫处”、“沥血兵”、“后备军”18人组成的敢死队,押着两个送炸药包的“俘虏”打头阵,向大楼发起冲锋,在“俘虏”失去作用的时候,被“沥血兵”和“保卫处”的人打死于二楼。

至此,在战场上双方对打时,死去10人(“联指”3人“4·22”7人)。

5时左右,第一批5、6个俘虏由几名红卫兵从大楼东边押出,向北行走至两排平房宿舍之间,被用冲锋枪杀死,第二批十多个“俘虏”从大楼的西南角被“沥血兵”、“后备军”及崇左民兵杀死。第三批“俘虏”从大楼正门押出时,当即被打死3人。其余被押进水电厅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将南宁的和外地(陆川)的分开,进行问话和审讯后,把南宁的拉到办公楼后面枪杀;陆川被俘人员拉到厅办公楼南面的空地枪杀,其中,陈文清、李文理、张六高见势不妙,趁机分头逃跑,得以幸免。原给“火种”大楼送过食品的红卫路杂货店员申秀琼,被抓去枪杀于大楼右侧草地。

在成批杀“俘”的同时,“联指”保卫处的刘盛华、黄庆才等人准备打电话要车子把蔡玉华、纪烈等人押回保卫处审讯,水电大院的人却要将“俘虏”留下,而在大楼西侧的马路上争了起来,经何唯钦等指挥部的人调解,把蔡、纪等人留下,被押至水电厅招待所,由温登真、俸杰看管他们,并给他们吃了面条。晚上,蔡玉华、纪烈被拉到“火种”大楼的西侧靠水沟边枪杀。

翟嘉麟当“俘虏”后,被枪击中腹部昏死,深夜醒来,爬至人印厂。潘士巽被枪击中阴部未死,晚上爬到电影机械厂,均被抓回送往“联指”红卫片指挥部,后来均死亡。

守大楼的十一中严朝阳、甘熙雄、张学锋被“俘”后,因是“三毛”的同学被救获。由十一中的“后备军”押送回学校。

以上合计,“火种”大楼被打下后,有55名“俘虏”(包括申秀琼)惨遭杀害。其中设计院纪烈、蔡玉华、黄克兰、周芝勇等19人,电业公司欧学廉、彭柏生2人。

20日晚,宾恩锦害怕罪证暴露于“联指”不利,到水电厅医务室碰到李青、孙庆新,要求向指挥部要车派人拉走尸体,因天很晚,后仅由大院“红旗团”、“红全球”、“红水院”共来了18个人,将尸体草草地集中在几个大范围便散了。

21日晚,“联指”指挥部派来4辆车,由任树人,何唯钦等人带队,水电大院3个组织派了16人参加装尸,装好后,于深夜开至凌水铁厂邕江边,将尸体一一抛入邕江,任树人在旁边点数,一共62具。

23日,“联指”红卫片广播站广播了“6月天兵惩腐恶”文章,称:“火种”大楼是“蒋匪反共救国团的重要据点”、“美蒋特务情报站”、“国民党残渣余孽和牛鬼蛇神的大本营”、“屠杀无产阶级革命派和革命群众的匪巢”,蔡玉华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头目”,纪烈是参加过“一贯道”反动组织的漏网右派,何威廉、段夏清、吕国燊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成员,设计院的老工程师陈元嘉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四·二二野战军”和“火种”的幕后策划者之一,陆川的刘恒、刘增华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骨干,其他群众是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的孝子贤孙。6月28日广西《联指报》及《邕江怒吼》(“红水院”光耀华主编)分别以对开一版多的篇幅登载了该文。

打下大楼以后,“红水院”少数人以搜查武器之名,到一些家中翻箱倒柜,私人财物损失无法统计,如翟嘉麟夫妇被劫洗一空,俸杰抄走马秀英的800元存折,到银行冒领(未遂),杨曾道被拿走一串珍珠、翁恺明家3次被抄。

五、斗批改阶段(1968年7月~1969年底)

1、1968年7月张大廷、卢文义二人调查所谓孙玉如“特务”案,8月由张、卢写出逮捕报告,8月31日区公检法军管会批准拘留、隔离审查,9月初军代表李玉山和张大廷、卢文义前往无锡逮捕孙玉如,押回南宁,先关在公安厅,后押回院隔离审查,直至70年6月13日解除审查,并予平反。

2、1968年8月初成立以军宣队李玉山为首的揪斗小组,成员有张均学、魏书鲤、黄源等,任务是揪斗外出返院“有问题”的人员。8月底“红水院”常委几次研究揪斗“坏人”问题。各队、科、室拟出揪斗名单。8月,区革委会成立,外出人员相继返院,回来的人员中,有30余人被采取捆绑、罚跪、批斗、毒打、剪阴阳头等不同形式的残酷手段进行迫害。

1968年9月5日,全厅批斗“坏头头”、“现行反革命”朱锡根、林宝辉、曾喜球、于贤富等。

3、9月8日由军宣队主持,选出院革筹小组,成员是韦志龙、沈友群、宾恩锦、龙智铭、聂凤山、卢文义、钟树球。下设治安组(由温登真负责),专案组(由张大廷负责,“处遗”中定为犯严重错误,党内警告处分)等。

治安组负责继续揪斗外出返院被认为有问题的人员。9月下旬柳钢工宣队进驻,加强斗批改,打人、绑人、罚跪等现象有所减少。

10月中旬,将吴胜光、于贤富、陈永新、黄玉虎等40余人集中于院木工房(牛棚),由治安组负责看管,开办第一期学习班、写交待、检查、揭发材料。11月初,解放了吴胜光、陈顺天、叶耀东、周山等22人。余下于贤富、梁永治、陈永新、黄玉虎等人继续交待、揭发、接受批判。与此同时,马秀英等人回院,被关进牛棚。关牛棚的人全被令至解放路等地参加重体力劳动。

11月,全院批判马秀英,各科室批判刘越、陈永新、卢庐、曾秩卿等人。

住“牛棚”的人均被扣工资,每月发15~30元的生活费(后均予补发)。

4、1968年12月29日成立院革委会,主任:温玉田(军代表),副主任:张宪文(军代表),韦志龙(领导干部),朱庄玲(妇女代表),委员:张明坤(中层干部),温登真、宾恩锦、卢文义、陈庆福、魏镜平(“4·22”代表,工人)、李秀敏(“4·22”代表,工人),继续领导斗批改。

(1)1969年春全院批斗“国民党残渣余孽”,先后被批斗的有陈元嘉、苏为典、王凤易、段夏清、朱芳忠、王书云。同时,治安组温登真等人将工人莫八挂从牛棚抓来吊打、审讯,逼他承认参与“5·3”抢枪时,打死解放军,最后莫精神失常。

(2)1969年3月、4月全院批判“二月逆流黑干将”、“王关戚黑手”龙智铭。

(3)4月批判“现行反革命杀人犯”陈刚。

(4)1968年12月院军、工宣队宣布追查“反共救国团”,月底,住牛棚的罗福灌被隔离审查,在张大廷、温登真、李富章等人的逼供下,于1969年1月10日交待出参加“反团”的过程,和14个“反团”的名单。军宣队、工宣队立即在全院掀起揪“反团”的高潮,陈朝康、段夏清、张传曾等10余人被审查,69年3月19日全院召开罗福灌交待参加“反团”的坦白大会。

5、审查、落实政策、定案处理。

专案组负责人张大廷组织人员对50余名受审人员进行调查,69年4月后,提出定性处理意见,至11月解放了30余名。有18人受到各种处分,其中开除公职遣送回家2人,开除留用2人,降级4人,留党察看2人,记大过5人,取消干部资格1人,留党察看2人(除张传曾犯男女关系错误外,其余均为冤假错案,已平反)。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定案,送至武鸣农场或“五·七”干校继续受审8人,部分直至75年才予以处理。

六、“二·五”运动,查反标

1、1969年11月上旬,工程师梁永治被麦里(5岁多)、李庆华(12岁)先后检举唆使他们喊反动口号。梁即被温登真搜身,俸杰、李兆廉找来小孩对证,并把梁关在临时搭的油毛毡房数天。11月9日,梁永治之女梁晓燕(13岁),经过办“学习班”后供认她于1967年4月在院写了打倒×××的3条反标,后又说他是她父亲所指使,此后又多次推翻,最后,在一定的“压力”下又承认原交待。梁永治因此被长期关押(两易其地)、审查、批斗,并令参加南宁市宽严大会。70年9月设计院解散时,才让搬回家,未作结论,便下放至田东“5·7”干校,经长期折磨,使原患的风湿性脊椎炎严重加剧。

2、1970年×月,因怀疑1965年10月19日在电力房旁边厕所门板上的“反标”是王根成所写,进行面对面审查,用大小会进行批判斗争,未作结论,便要下放南丹,王被迫于73年退职(已平反,恢复职务)。

七、清查“5·16”

1、1970年5月下旬,水电局组织人员清查“5·16”,负责人有刘伟新、曹国和、李明枝、林友发(以上为军代表)、张大廷。6月3日林友发在专案人员中传达刘重桂关于清查“5·16”的报告,11月底专案人员增至30人。

1970年6月~71年7月底,仅对7个重点对象清查,严格对外保密,7月在局直属机构面上铺开。

2、1970年6月开始清查的对象是马秀英、陈祖坪,11月增加曾秩卿、于贤富。

在1967年6月26日“广西联指”第一次攻下“火种”大楼时,从资料室缴获的登记卡片第八行中写有“林杰同志的来信”的字(系孙玉如手笔),便确认与王关戚黑线上的人物有联系,以此为引子,1970年底至1971年2月初将孙玉如、黄玉虎、郭光勋、卢庐从有关单位要回隔离审查。上述人员,被剥夺了通讯、行动、人身的自由权利。令受审人员学习“南京政府往何处去?”、“敦促杜聿明投降书”和对敌专政的语录。几名专案人员在一起对对象进行追问、审讯、攻心、批判、逼令交代“5·16”罪行。这些被审查人员,最短的关押一年(除死者外),长者达两年半,各人的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

3、负责敦光勋专案组组长朱为鹤,1971年2月17日找敦谈话,1971年3月上旬写字条给敦。说,“你不交待同样判你的罪”等等,敦在3月份连续写了11份绝笔信,1971年3月28日下午自杀身亡。

4、1971年8月初,区党委清查“5·16”领导小组,确定对龙智铭隔离审查。8月5日由周尚文、覃祖坤、李锡兴将龙从融水麻石电厂押回南宁,关在天桃路区保育院。专案组对龙进行逼供、审讯。龙智铭被迫于1971年10月5日在茅桥附近铁路卧轨身亡。

八、设计院撤销

1970年9月,设计院宣布撤销,除留50余人到水电服务站组成水电规划队,或在服务站本部工作外,90%的人员下放到水电工程局、地、县及“五·七”干校。

 广西电力工业局1987年1月

附表一:

“4·22‘火种’兵团”主要头头情况表(一)

序号 姓名 选为头头时期 分工 “文革”期间至处遗前所在单位及任最高职务 现工作单位 “文革”中的主要问题,审查情况 处遗中定性、处理 附注 1 尤智铭 1967·1 ~ 1968·8 常委、总负责、赴京代表 区革委副主任 - - - 71年8月区三办审查、71·10·5被迫卧轨自杀 2 纪烈 1967·1 ~ 1968.6 常委、总负责 - - - - 68·6·20于“火种”大楼被枪杀 3 蔡玉华 1968·春 ~ 1968·8 常委、负责宣传、作战 - - - - 同上 4 朱锡根 1968·春 ~ 1968·8 常委、“4·22”常委、负责组织 田东火电厂生技科科长 江苏江阴县火电厂工程师 参与68·5·29决定打林业厅会议,68·8起关押7年75·7留党察看一年(80年撤销) 严重错误。不重新处理 - 5 林宝辉 1967·1 ~ 1968·8 常委、负责武卫 工人 柳州某服装厂 “文革”中在解放路参与武斗,68·8起关押5年多宽大释放后送回原籍劳动(落实政策后收后) 不重新作定性处理 -

序号 姓名 选为头头时期 分工 “文革”期间至处遗前所在单位及任最高职务 现工作单位 “文革”中的主要问题,审查情况 处遗中定性、处理 附注 6 曾喜球 1967·1 ~ 1968 常委、负责武卫 工人 工人 68·8解放军攻展览馆收缴武器,对打中打死解放军68·8后关押近7年,75·7留团察看一年(80年撤销) 不重新作定性处理 - 7 于贤富 1967·1 ~ 1968·8 常委区直革联常委 技术员 院科研所助理工程师 72年向于传达林彪事件时,因长期审查思想禁锢,说过一些表示紧跟林×的错话被错判无期徒刑 同上 82年3月撤销判刑 8 罗福灌 1967·1 ~ 1968·8 常委、负责办公室 梧州地区电业公司科长 梧州地区电业公司工程师 “文革”中积极参加派性活动,75年记大过落实政策撤销 同上 - 9 李臣义 1967·1 ~ 1968·8 常委、工人代表 院工人 70年调回辽宁 参加一般派性活动,不立案审查 不作结论处理 - 10 候立民 1967·1 ~ 1967·6 常委、422常委负责后勤 水电工程局工人 同左 同上 同上 -

序号 姓名 选为头头时期 分工 “文革”期间至处遗前所在单位及任最高职务 现工作单位 “文革”中的主要问题,审查情况 处遗中定性、处理 附注 11 余荣富 1968·春 ~ 1968.8 常委、工人代表 工人 设计院送变电室工人 同上 同上 - 12 古锦芳 1967·1 ~ 1967·× 常委、负责外调 工人 院地勘队干部 同上 同上 - 13 胡世嘉 1967·1 ~ 1968·春 常委、负责宣传外调 工人 工人 同上 同上 - 14 李富增 1967·1 ~ 1968·春 常委、工人代表 工人 已退休 同上 同上 -

附表二:

“联指‘红水院’兵团”主要头头情况表(二)

序号 姓名 选为头头时期 分工 “文革”期间至处遗前所在单位及任最高职务 现工作单位 “文革”中的主要问题,审查情况 处遗中定性、处理 附注 1 宾恩锦 1967·× ~ 1968·9 常委、总负责 设计院机电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设计院工程师 68年6月多次向“联指”指挥部要求攻打“火种”,参与围攻“火种”及焚尸灭迹 严重错误清除出党 审查时撤销副县级及支部书记职务 2 温登真 1967·× ~ 1968·9 常委、负责办公室、作战 黎塘五处常委副书记 黎塘五处工程师 派性严重,迫害干部和群众,参与围攻“火种”及毁尸灭迹 严重错误,清除出党,撤销副处级 - 3 胡鸿义 1967·11 ~ 1968.9 常委、负责斗批改 设计院地勘队队长 设计院地勘队队长 68年6月参与攻打“火种”大楼 一般错误 - 4 张均学 1967·× ~ 1968.9 常委、负责斗批改 水电厅基建局科长 同左 参与一般派性活动,不立案 不作结论处理 - 5 张振阁 1967·× ~ 1967·11 常委、总负责 设计院系统室副主任 同左 清查“5·16”时,对郭光勋的自杀,应负一定责任 错误、免处分 -

序号 姓名 选为头头时期 分工 “文革”期间至处遗前所在单位及任最高职务 现工作单位 “文革”中的主要问题,审查情况 处遗中定性、处理 附注 6 黄芸生 1967·11 ~ 1968.9 常委、负责宣传 设计院系统室副主任 设计院水工室副主任、岩滩电站副设总 一般派性活动,不立案 不作结论处理 - 7 魏书鲤 1967·11 ~ 1968·9 常委、负责斗批改 设计院火电室工程师 调往广州 同上 同上 - 8 李锡兴 1967·× ~ 1968·9 常委、负责宣传 设计院计划科副科长 出国至布隆迪工作 清查“5·16”时,对尤智铭的自杀,应负一定责任 错误、免处分 - 9 聂风山 1967·× ~ 1968·9 常委、负责斗批改 设计院工人 设计院工人 参与一般派性活动,不立案 不作结论处理 - 10 候立民 1967·× ~ 1968·9 常委、负责办公室 水电工程局工人 工程局工人 参与一般判刑活动,不立案 不作结论处理 - 11 胡德诚 1967·× ~ 1968·9 常委、负责政治宣传 柳州供电局副经理 柳州电业局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 同上 同上 -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