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动群众讨论一批公判案例的通知

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军民贯彻落实英明领袖华主席和党中央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精神振奋,斗志昂扬,革命和生产不断取得新胜利,加强了对阶级敌人的专政,社会治安秩序日益好转,形势大好。但阶级敌人并不甘心失败,仍在采用各种手段进行破坏和捣乱,作垂死挣扎。我们决不能放松警惕,一定要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坚决镇压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严厉惩办现行反革命犯、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打砸抢者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坏分子,狠狠打击城乡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保卫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保卫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治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广大群众的要求,经过市委、市革命委员会的批准,决定最近大张旗鼓地公判处理一批现行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

现将吴德元等35个案例52名罪犯的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认真讨论,对所列罪犯提出处刑意见。在讨论中要联系阶级斗争实际,揭批“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检举揭发反坏分子的破坏活动,宣传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开展猛烈进攻。

请各区、县、局将讨论情况和对罪犯的处刑意见汇总后,于9月23日前告诉我们。

 1977年9月17日

(本通知和案例材料供内部宣读、讨论用,对外不要张贴)

一、现行反革命犯吴德元

现行反革命犯吴德元,男,36岁,江苏省盐城县人,本市新海农场职工子弟学校教员。

吴犯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时刻妄想资本主义复辟。自1975年以来长期偷听敌台广播,记录敌特通讯地点14处,准备挂勾联络;并经常书写反动笔记、诗词和剧本,恶毒攻击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为叛徒、卖国贼刘少奇、林彪鸣冤叫屈。1976年夏,吴犯阴谋拼凑“中国统一阵线”反革命组织,制订反革命纲领和特务活动方法等,伺机进行反革命活动。在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取得了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的时刻,吴犯竟在1976年11月的一天内向蒋匪特务机关投寄5封反革命挂勾信,为蒋匪出谋献策,妄想里应外合,颠覆我无产阶级专政。1977年1月,吴犯又刻印了反革命传单470余张,妄图到市区散发,疯狂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拘捕后,吴犯继续破坏捣乱,向同监犯提供抢劫对象和情况,唆使其获释后进行抢劫杀人。

此外,吴犯还盗窃上海博物馆藏书、藏画60余本(幅)。

二、反革命、流氓教唆犯王志文

反革命、流氓教唆犯王志文,男,44岁,江苏省江都县人,原本市沪西中学校革委会副主任。

王犯思想极为反动,散布了大量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党中央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言论,还在一些学生中攻击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一社会主义新生事物,诬蔑插队落户“和劳改差不多”等,煽动红卫兵骨干不要带头报名插队落户干革命,直接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同时,王犯还利用窃据的党支部委员、校革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以“关心”、“帮助”学生进步,组织学生“学习”等为幌子,骗取一些学生的信任,并用茶、糖、点心等引诱一些学生到其宿舍去,向他们散布封、资、修的思想毒素,讲淫秽故事,毒害青年学生。随后,即以种种卑劣手法,对男学生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并加以教唆。被王犯毒害、摧残的男学生达51名之多,其中10名受害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现行反革命犯丁财银

现行反革命犯丁财银,男,48岁,浙江省宁海县人,上海第五化纤厂被监督改造的反革命分子。

丁犯解放前夕曾参加蒋匪“反共救国军”特务组织,解放后长期隐瞒,1960年清查出来后,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丁犯在监督改造期间拒不悔改,从1972年起纠合曹XX、林XX两犯(另案处理)一起散布反动言论,妄想蒋匪复辟。在粉碎林彪反党集团以及尼克松访华以后,丁犯又与曹、林两犯一起恶毒攻击、污蔑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攻击毛主席的革命外交路线。尤其严重的是,当全国人民沉痛悼念敬爱的周总理、朱德委员长、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相继逝世的期间,丁犯却在曹、林两犯面前,丧心病狂地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对毛主席、周总理、朱德委员长进行咒骂和攻击。甚至在全国人民哀悼毛主席逝世的日子里,丁犯竟杀鸡喝酒,发泄其对伟大领袖的刻骨仇恨,反动气焰极为嚣张。案发后,尚能坦白认罪。

四、反革命报复杀人犯陈自强

反革命报复杀人犯陈自强,男,36岁,上海市人,原上海化工机械厂工会副主任。

陈犯原来流氓习气严重,文化大革命初期,混入厂内一个群众组织当了头头。1972年曾利用赤脚医生职务之便侮辱女工,还偷窃抄家物资中的黄色照片,为此受到组织上的审查和教育。以后,在“四人帮”大搞“突击提干”、“突击入党”中,陈犯篡得了厂工会副主任职务,混入党内,并利用职权奸污女工。1976年12月,陈犯的罪行被揭露后,气焰嚣张,扬言要对批评他的人进行报复,并要挟该女工同他一道自杀。为了防止严重事故的发生,该厂经上级同意,决定把陈犯留厂检查。但陈犯坚持反动立场,拒不改悔,蓄谋反革命报复杀人。同年12月24日深夜,陈犯趁与他同睡一室值班的总支副书记陈XX和科室支部书记刘XX熟睡之际,用2斤6两重的不锈钢笔筒猛击刘、陈两人的头部,欲置之于死地,疯狂进行反革命报复杀人。两位被害人虽身负重伤,仍奋起与陈犯搏斗。夜班工人闻声赶来,将陈犯当场擒获。

五、拦路行凶抢劫犯周东林、袁扣弟、袁红扣

拦路行凶抢劫犯周东林,男,23岁,江苏省金坛县人,卢湾区清洁管理站职工,曾因行凶打架等罪,经公安机关多次教育并强制劳动。

拦路行凶抢劫犯袁扣弟,男,23岁,江苏省盐城县人,安徽培新汽车修配厂艺徒,曾因偷窃、污辱妇女等罪,经公安机关多次教育。

拦路行凶抢劫犯袁红扣,男,25岁,江苏省盐城县人,因一贯偷窃经公安机关多次拘留,并于1973年收容劳动教养2年。

上述三犯原来就是一伙屡教不改、作恶多端的流氓、惯窃。从1976年11月至今年3月间,他们纠合一起,有时2人、有时3人结伙携带三角刮刀等凶器,深夜流窜于卢湾、南市、徐汇等区,对夜间上下班的职工进行拦路抢劫和拦路污辱妇女,犯罪手段十分恶劣。1976年12月5日深夜,他们见一个工人正在公共厕所内,袁犯红扣在外望风,周犯和袁犯扣弟用刀对这个工人进行威胁,劫去手表1只。今年3月17日凌晨,袁犯扣弟和袁犯红扣遇到一个上早班的女营业员,袁犯扣弟窜上去挟住她的脖子,袁犯红扣用手捂住她的嘴,恣意污辱。当这个女营业员奋力反抗和呼喊时,两犯用拳猛击其脸部后逃窜。尤为恶劣的是,这伙罪犯对夜间去医院看急诊的病人也不放过。1976年12月8日深夜,周犯和袁犯扣弟遇到赴医院急诊的沈XX,即持刀拦路抢劫,并威胁说“你动就戳死你”。沈严词斥责,周犯竟用刀猛戳,致使被害人的棉大衣和绒线衫等被戳穿,劫去人民币15元和粮票15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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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拦路行凶抢劫犯刘关雄

拦路行凶抢劫犯刘关雄,男,24岁,浙江省镇海县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职工。

刘犯一贯赌博。1976年刘犯从农场回沪探亲期间,又伙同奚犯熊飞(另案处理)等人赌博。刘犯赌输后,起抢劫歹念,同奚犯密谋乘某商店营业员夏XX晚上去银行解营业款时,在途中进行拦路行凶抢劫。今年3月,刘犯曾多次同奚犯手持凶器在路上守候夏XX,因故未能得逞。4月3日晚上8时许,刘犯又携带假手枪作凶器伙同奚犯在路上等候,当夏携款路过时,刘犯突然窜上去,用凶器猛击他的头部,抢劫拎包(内有营业款731元)。被害人为了保护公家财产,紧紧抓住拎包不放,刘犯凶狠地拉断拎攀,把包抢走。过路群众把仓惶逃窜的刘犯当场擒获。

九、拦路行凶抢劫犯刘德康

拦路行凶抢劫犯刘德康,男,19岁,江苏省盐城县人,本市五七○三厂装卸工。

刘犯在1974年至1975年间因偷窃、盯梢侮辱妇女等曾被教育和处分。1976年进厂后仍劣性不改,继续进行偷窃和赌博等犯罪活动。今年3月19日,刘犯为主勾结龚犯夏阳(另案处理),策划拦路抢劫。3月21日晚,刘犯事先把铁棒交给龚犯,共同在大洋桥附近跟踪一个妇女,企图行凶抢劫未成;后又窜到华阴路,见一个下班回家的青年女工赵XX,即尾随至宜川三村,刘犯突然上前用臂膀挟住赵的头颈,龚犯用铁棒朝赵的头部连击三下,被害人奋力反抗和呼救,过路群众闻声赶来把刘犯捕获。被害人由于头部大量出血,虽经及时抢救脱险,仍留有后遗症。

十、拦路抢劫犯杨永明

拦路抢劫犯杨永明,男,18岁,山东省莱阳县人,本市粹文中学七六届学生,已分配至农场工作尚未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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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进行偷窃,被蔡抓住,在扭送大队途中,张犯疯狂反扑,杀人灭口,将蔡掐昏,拖到路边的田里,用砖头猛击被害人头部,致使大量出血,而后将其推入水中溺死,并抢去蔡的钻石牌手表1只。张犯杀人后,又返回蔡的宿舍盗窃财物。

十四、盗窃杀人犯董连成、赵玉荣

盗窃杀人犯董连成,男,24岁,江苏省盐城县人,因盗窃罪曾被公安机关拘留2次。

盗窃杀人犯赵玉荣,男,24岁,江苏省建湖县人,系被监督改造的坏分子。

董、赵两犯从1971年就倒流来沪,以盗窃为生,是屡教不改的惯窃犯。1974年起他们的犯罪活动更加猖獗,结伙撬窃10余次,窃得自行车、收音机、衣物等;并且盗窃工厂内和马路上堆放的铜500余斤、铝2000余斤、铅2700余斤、钢筋1000斤等工业原料,销赃后非法所得赃款1900余元,挥霍殆尽。

尤为严重的是,董、赵两犯勾结赵犯玉明(另案处理),于1975年7月17日凌晨偷得三轮拖车1辆,到徐汇区某合作烟杂店进行撬窃。这时,路过该店门口的工人郑如庆(聋哑、腿有残疾),发现他们正在作案,即上前抓住董犯。董犯凶狠地拔出三角刮刀向郑的头、背和腰部猛戳5刀,进行疯狂反扑。郑如庆同志虽然身负重伤、大量流血,仍奋不顾身地与董犯搏斗。此时,赵犯玉荣又用拳猛击被害人,并帮助董犯挣脱后一道逃窜。被害人重伤昏倒在地,经群众急送医院抢救后脱险,但仍有头晕、腰痛等后遗症。

十五、盗窃行凶犯安建伟

盗窃行凶犯安建伟,男,22岁,浙江省定海县人,本市红旗市政工程队工人。

安犯从1975年起就犯有盗窃、窝赃等犯罪活动。今年4月8日晚,安犯骑着自行车携带锯条刀等犯罪工具,窜至上海家具厂进行盗窃,在作案时被该厂值勤人员发现,即翻墙逃跑。社员谈XX、张XX见安犯形迹可疑加以盘问。安犯做贼心虚企图溜走,被张、谈揪住。在扭送派出所途中,安犯拔出锯条刀,穷凶极恶地朝张、谈两人身上猛戳,张XX因流血过多当场昏倒,经医院抢救后脱险,但已造成头部和肩部受伤,5个多月不能劳动。

十六、抢劫杀人犯谈建利

抢劫杀人犯谈建利,男,24岁,上海市宝山县人,本市闸北区青云街道电器抛光组工作。

谈犯曾因偷窃、拦路抢劫,经公安机关教育6次和强制劳动1年,仍拒不悔改,继续犯罪,进而发展到蓄谋抢劫杀人。今年6月7日上午,谈犯携带凶器闯入退休职工刘三元家中,见只有刘独自在家,就将刘摔倒,用棉被捂住其头部,用刀戳刘的手,又猛掐刘的颈部,残暴地将刘掐死;谈犯唯恐刘未死,又用绳子紧勒被害人颈部,并缚其双手,再用毛巾塞住刘的嘴巴,从其身上搜去2元钱和1斤多粮票。随后又翻箱倒柜,抢得粮票100余斤后逃窜。

十七、抢劫杀人犯胡宏胤

抢劫杀人犯胡宏胤,男,20岁,江苏省建湖县人,劳教分子。

胡犯自1970年以来,因偷窃等罪先后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4次和强制劳动。1976年1月又因偷窃和流氓行凶被送劳动教养3年。1977年4月21日胡犯外逃后,诈骗了他人东风牌手表1只、人民币60元。6月16日胡犯以寻友为名,闯入石泉新村居民周秀英家中,得知白天仅周一人在家,即蓄谋抢劫杀人。次日上午9时许,胡犯携带钢钎一把再次去周家,趁周秀英不备,突然用钢钎猛击周的头部,被害人倒地呼喊,胡犯即用左手紧掐她的喉咙,右手用钢钎连续猛戳乱击她的头部,将周杀死后,翻箱倒柜抢走大量衣服、衣料等。

十八、盗窃集团首犯李介民、盗窃犯潘荣根、销赃犯吴树仁、徐锦林

盗窃集团首犯李介民,男,33岁,江苏省盐城县人,系反革命子弟,因一贯偷窃曾被公安机关拘留5次、收容劳教2年;1971年又因盗窃工业用铜被判处徒刑5年,刑满后留劳改农场就业。

盗窃犯潘荣根,男,23岁,江苏省宝应县人,本市东风农场职工,曾因偷窃、奸污女学生、持刀打群架等流氓活动,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过。

销赃犯吴树仁,男,41岁,江苏省建湖县人,原是临时工,曾因偷窃、敲诈被公安机关二次拘留教育,后又唆使青少年4人偷铜。

销赃犯徐锦林,男,44岁,江苏省兴化县人,原是兴化县红星公社梅家大队社员,长期流窜在外,以换糖为名从事收赃犯罪活动。

1976年7月,李犯介民从劳改农场外逃后,就从事盗窃活动。同年10月,李犯与行凶打人而潜逃在外的潘犯荣根、张犯兴(另案处理)结识,即带领潘、张两犯深夜潜入工厂盗窃铜、锡等工业原料。在半年内,作案18次,先后共盗窃铜5150斤、锡150斤,通过吴犯树仁、徐犯锦林将铜、锡运往江苏江都、浙江温州等地销赃,获得赃款8000余元,使国家损失达24000元,严重破坏工业生产。

十九、窃车抢劫撬窃犯徐矣梁、孙信勇、窃车撬窃犯马增华

窃车抢劫撬窃犯徐矣梁,男,20岁,江苏省滨海县人,在本市东风农场考察劳动。曾因打架、赌博先后被公安机关2次教育过。

窃车抢劫撬窃犯孙信勇,男,21岁,江苏省建湖县人,上海电梯厂艺徒。曾因打架、赌博经公安机关多次教育。

窃车撬窃犯马增华,男,21岁,江苏省淮安县人,闸北区汽车运输二队装卸工。曾因行凶打人、盗窃,经公安机关多次教育并强制劳动。

徐犯自1976年11月至1977年1月,为首结伙携带三角刮刀、牛角刀等凶器,于深夜先后盗窃停放在路旁的卡车共达11辆,驾车高速乱窜于市区和郊区作案,撬开居民的房门盗窃衣物共3次;还3次进行拦路抢劫,其中特别严重的是,1976年12月13日凌晨,徐、孙两犯窃车后,在驾车伺机抢劫的途中,见一女青年路过,孙犯叫徐犯停车后,即猛力挟住这个女青年的颈部往卡车上拖,被害人反抗呼救 ,群众闻声赶来救援,两犯仓惶上车逃跑。今年3月,徐犯案发被拘留后,竟又逃跑继续犯罪,窃得卡车1辆,深夜对一住户进行撬窃。

孙犯在徐犯纠合下参与窃车5辆,驾车进行撬窃2次、拦路抢劫3次。此外,孙犯还单独携带凶器对一女工拦路抢劫,劫得手表1只。

马犯因行凶打架被拘后潜逃,在与徐犯结伙后首先提出窃车作案,并将窃车和非法驾驶的伎俩传授给徐犯,先后伙同徐犯盗窃卡车6辆,并2次进行撬窃犯罪。

二十、流氓杀人主犯顾章华流氓杀人犯鲍咸宜

流氓杀人主犯顾章华,男,21岁,江苏省扬中县人,上海第二机床修理厂艺徒。

流氓杀人犯鲍咸宜,男,19岁,浙江省鄞县人,在卢湾区顺昌路菜场工作。

顾犯自1973年以来,经常有聚众赌博、殴斗、盯梢女青年等流氓犯罪活动,虽经公安机关拘留教育和强制劳动,但仍不悔改。1976年10月11日晚,顾犯为首伙同鲍犯等9人,在西藏路南京路一带盯梢女青年。当他们行至南京西路红都百货商店附近时,与迎面而来的另一伙流氓吴国良、鲍麟康等人相撞,挑起事端,双方发生殴斗。顾犯用皮带抽打吴、鲍二人,吴见顾犯一伙人多势众,即向西逃跑,当逃至鲍犯咸宜面前时,鲍犯拔出牛角刀朝吴右胸部猛戳一刀,顾犯又凶狠地用皮带抽打吴,其他罪犯也围住吴乱打,吴当场死亡。案发后,顾犯与同伙订立攻守同盟,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二十一、流氓杀人犯陆国胜、陈根林,流氓行凶肇事犯陈汉杰

流氓杀人犯陆国胜,男,20岁,浙江省宁波市人,本市临川中学七六届学生。曾多次打群架。

流氓杀人犯陈根林,男,20岁,江苏省泰县人,本市临川中学七五届学生。曾因流氓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

流氓行凶肇事犯陈汉杰,男,21岁,本市川沙县人,在吴泾砖瓦厂工作。

1975年11月30日晚,陆犯国胜、陈犯根林等6人在去洋泾电影院的路上,迎面碰到陈犯汉杰等另一帮流氓。陈犯汉杰和戎炳茂首先挑起事端,两次冲上去殴打了陆犯等3人。为此,陆犯指使陈犯根林分头去纠集同伙。陈犯在纠集同伙时,又从家里拿了二根木棍作为凶器,与陆犯会合,前往洋泾镇行凶报复。当见到戎炳茂后,陈犯根林先冲上去殴打,陆犯用砖头猛击戎的头部,把戎击昏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十二、流氓杀人犯陶志干

流氓杀人犯陶志干,男,25岁,江苏省建湖县人,在上海县龙华公社东湾大队插队。

陶犯流氓成性,经常无故行凶打人。1975年8月陶犯因殴打插队知识青年朱XX受到群众批斗,即对朱怀恨在心,自制尖刀一把,两次持刀行凶报复未成。1976年8月1日下午,青年刘学忠在看邻居打牌时无意碰着陶犯,陶犯即猛击刘一拳,随即又拿铁叉企图刺刘,被群众制止。但陶犯仍不罢休,蓄意伺机杀人。当晚10时许,陶犯乘刘与几个青年在黄浦江边乘凉时,窜到刘的背后,用尖刀在刘背部猛刺一刀,陶犯唯恐刘不死,又回家拿三角铁企图继续行凶,被群众当场扭获。被害人经医院抢救虽未死亡,但已造成严重瘫痪,终生残废。

二十三、流氓杀人犯沈建民

流氓杀人犯沈建民,男,28岁,浙江省镇海县人,上钢一厂工人。

沈犯曾因偷窃被收容少年教养2年。解教后,又因偷窃、聚众闹事、行凶打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3次,但劣性不改。1977年1月31日晚,沈犯邀原在新疆农场一道工作的金XX等人在家喝酒,被害人王志勇(在新疆工作)去沈犯家中寻找金,沈犯也留他一起喝酒。在闲谈中,王志勇谈及沈犯过去恋爱不成的事,沈犯十分反感,认为“失了面子”,即耍流氓腔与王吵闹并要殴斗。虽经在场的人再三劝解,沈犯仍不罢休,盯住被害人不放。当王志勇行至永寿路金陵东路口,沈犯乘其不备,拔出匕首将王戳死。沈犯于2月1日逃往新疆,并蓄谋去杀害王的妻子,途中被查获归案。

二十四、报复杀人犯沈根臣

报复杀人犯沈根臣,男,28岁,江苏省宝应县人,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加工厂工人。

沈犯曾犯有结伙偷窃。今年4月12日深夜,沈犯又伙同陈如根、徐XX两人,偷窃上棉一厂工地木材,因被群众发现,狼狈逃跑。在公安部门的追查下,沈犯害怕自己的罪行败露,即指使陈、徐两人去投案自首,但胁迫他们不准供出沈。后来,沈犯找陈谈话摸底,了解到陈揭发了他的罪行,故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4月20日凌晨,沈犯携带菜刀向正在熟睡的陈如根头部、臂部等处猛砍30余刀,陈母闻声赶来将沈犯扭获。被害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十五、报复行凶犯朱兴来

报复行凶犯朱兴来,男,24岁,江苏省泗阳县人,上海缝纫机烘漆厂工人。

朱犯平时有偷窃、侮辱妇女等流氓行为。1976年7月16日上午,朱犯在地段医院看病时,强要提前就诊,遭到医生拒绝后大耍流氓手段,用下流语言辱骂女医生,并砸碎桌上的玻璃板,故意制造事端。这时在旁看病的工人孙XX挺身而出,严肃批评了朱犯的流氓行为,但朱犯拒不接受教育,转向孙无理取闹。当孙离开医院后,朱犯竟纠集其弟朱犯学义和陈犯强(另案处理)赶到孙所在工地蓄意行凶报复。朱犯首先拳击孙的左眼。将孙摔倒,抢夺他手中的锉刀,朝他头部猛击。与此同时,陈犯强、朱犯学义也用三角刮刀猛戳孙腿部7刀。被害人大量流血,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仍留有后遗症。

二十六、杀人犯徐永波

杀人犯徐永波,男,22岁,山东省牟平县人,本市吴淞化工厂工人。

徐犯在与同厂女青工吴萍谈恋爱期间,发生两性关系致使怀孕。徐犯私自为吴堕胎未成后,为掩盖其罪责,即蓄谋杀人灭口。1977年4月14日凌晨,徐犯携带12吋活络板头,把正在做夜班的吴骗至无人处,将其击昏后抛入碱槽内,被碱液窒息死亡。

二十七、杀人犯项建平

杀人犯项建平,男,26岁,上海市奉贤县人,奉贤县工业局供销经理部驾驶员。

项犯道德败坏,1975年11月起与一女青年通奸,为了达到同该女结婚的目的,蓄谋杀害妻子王凤珍。1977年4月25日凌晨,项犯乘其妻王凤珍熟睡之际,用布带将王活活勒死。案发后,项犯还伪造王凤珍上吊自杀的现场,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二十八、杀人犯李文祥

杀人犯李文祥,男,29岁,上海市嘉定县人,嘉定县■■公社向阳大队监督劳动的坏分子。

李犯品质恶劣,1977年5月因奸污少女和女知识青年罪,被戴上坏分子帽子,交群众监督劳动。其妻陶美珍(共产党员)为了与李犯划清界限,坚决要求离婚。李犯怀恨在心,竟于5月18日晚,乘陶去邻队叔父家的途中,将陶打昏,再将其推入积肥潭内溺死。

二十九、杀人犯冯宝根、何文英

杀人犯冯宝根,男,33岁,江苏省江阴县人,沪东造船厂装卸工。

杀人犯何文英,女,31岁,上海市川沙县人,家务。

冯、何两犯系夫妻,与邻居陈杏仙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积怨甚深。1977年5月4日上午,冯、何两犯又与陈发生顶撞,双方语言尖刻,冯、何两犯即密谋将陈杀死。当日下午2时许,冯犯手持双刃尖刀,何犯手持菜刀,当陈经过走廊时,冯犯即冲上前向陈猛戳,何犯也向陈狠砍一刀。冯犯因对陈背部一刀戳得过深而拔不出来,又拿何犯手中的菜刀继续向陈猛砍,陈负伤逃下楼去,冯犯持刀紧追,何犯又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追上。被害人陈杏仙先后被戳、砍12刀,倒在楼梯下当场死亡。当周围群众闻声前来营救时,冯犯竟向群众徐某胸部砍了一刀。

三十、行凶打人致死犯朱洪达

行凶打人致死犯朱洪达,男,25岁,江苏省靖江县人,在云南省河口农场南溪分场工作。

朱犯洪达与邵益铭两家是邻居。1972年以来,由于朱犯的外祖父死亡后家属之间发生遗产纠纷,朱家无根据地怀疑邻居邵家从中挑拨,因而常为生活琐事争吵打架,互有损伤。经街道里委和派出所会同双方所在工作单位屡次调解,矛盾仍未解决。1976年9月29日,朱、邵两家又发生打架,朱犯之父在殴打中,跌跤受伤,朱犯之母即挑唆子女伺机报复。次日,朱犯一家数人无理寻衅,手持斧头冲进邵家砸坏家具。经派出所批评教育,朱犯仍不罢休,蓄谋行凶打人。10月1日上午,朱犯见邵益铭回家,乘其不备,用木棍向邵的头部连续猛击,被害人当即昏倒,经医院急救无效死亡。

三十一、流氓轮奸主犯丁积庆、流氓轮奸犯魏家林

流氓轮奸主犯丁积庆,男,25岁,江苏省盐城县人。从1969年起就进行侮辱女青年、扒窃以及打架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被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教育20多次,并强制劳动。

流氓轮奸犯魏家林,男,25岁,江苏省江都县人。在安徽省嘉山县古沛公社插队,从1968年就开始犯有奸污女学生、偷窃、打群架、赌博等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多次教育过。

1976年11月15日,丁犯从强劳工地逃跑,流窜扒窃。18日晚10时许,丁犯拦住过路女学生徐XX,将徐诱骗至汪犯信和(另案处理)家中,采取威胁手段,丁、魏两犯对徐进行轮奸,汪犯对徐进行猥亵。19日凌晨,丁犯将徐从汪犯家中带出,在暗弄中再次对她进行奸污。被害人遭受摧残后即向公安机关告发,并带领民警至汪犯家中,把丁、魏、汪三犯捉住。丁犯被捕后又乘机逃跑,流窜外地进行扒窃等犯罪活动。

三十二、强奸、抢劫犯张富根

强奸、抢劫犯张富根,男,33岁,上海市川沙县人,上海航道局船队工作。

张犯品质恶劣,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粮票500余斤,并偷窃公物。更严重的是,自1976年4月以来,张犯先后5次于深夜携带犯罪工具,挖壁洞潜入插队女知识青年房内,进行强奸、抢劫犯罪活动。其中,张犯强奸女知识青年1名;有两次因被女知识青年发觉后呼喊或与其搏斗,强奸未成,抢了手表1只逃跑;有两次因女知识青年不在房内,而偷去自行车、衣服等财物。在此同时,张犯还于1976年5月拦路行凶抢劫,劫得一女社员的手表1只。同年10月在拦路抢劫时用木棍击伤一女工的头部,因被害人呼救而抢劫未成。

三十三、严重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曹明良

严重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曹明良,男,35岁,上海市嘉定县人,曹犯流氓成性,自1975年至1977年2月,先后奸污妇女14名。其中特别恶劣的是,曹犯利用职权,以许诺“上调”、“选拔当女兵”、“帮助解决建筑材料”和“安排工作”等为诱饵,奸污了2名插队女知识青年和1名军属;利用2名妇女生活上的问题,以“核对材料”为名,采用威胁和流氓手段,进行奸污。同时,曹犯还猥亵插队女知识青年3名,并经常用下流语言侮辱妇女。曹犯的罪恶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在群众揭发后,曹犯即作了交代。

三十四、扒窃惯犯郑文龙包庇、窝赃犯郑文翔

扒窃惯犯郑文龙,男,25岁,江苏省阜宁县人,虹口区长春街道“防办”泥水工。

包庇、窝赃犯郑文翔,男,29岁,江苏省阜宁县人,上海医用仪表厂工人。

郑犯文龙是个扒窃惯犯,先后被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教育过30次,但屡教不改,继续犯罪。特别是从1974年以来,郑犯文龙作案更为猖獗,单独或结伙在公共车辆和闹市地区进行扒窃。仅在3年内,郑犯就窃得人民币8千余元、照相机1架、手表3只等大量财物,所得赃款穷奢极欲地用于狂饮滥吃,大肆挥霍,并购置了电视机、沙发、高级衣料、手表等,过着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的糜烂生活。逮捕后还搜出了现款2千余元。

郑犯文翔系郑犯文龙之兄,对郑犯文龙的犯罪活动百般包庇,积极帮助转移和窝藏赃物、赃款,并怂恿其他罪犯潜逃外地。

三十五、流氓诈骗犯傅建平

流氓诈骗犯傅建平,男,30岁,江苏省淮阴县人,江苏省沭阳县高苴公社付房大队社员。

傅犯曾因流氓活动被公安机关教育过,但不思悔改,继续进行流氓、诈骗活动。1967年起傅犯冒充采购员,流窜于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四川等省市,以帮助筹办副业工厂,代购拖拉机、电动机、建筑材料、自行车等为幌子,先后诈骗30次,共骗得单位和个人的现款12000余元(被追回5000余元),大肆挥霍。傅犯在流窜诈骗期间,还奸污、猥亵妇女10余人。拘捕后,能坦白交代,认罪态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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