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蓬一家属的申诉:柴树园给上级领导的信

市委并呈华主席、党中央:

我是北京大学哲学系教员孙蓬一的家属。

对于这次北大党委报请市委批准审查孙蓬一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我是表示支持的。我相信北大党委在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邓副主席的亲切关怀下,一定会很快把他的问题审查清楚,做出实事求是的、符合党的干部政策的结论。

我作为家属,有几点意见和要求想提出来,供领导参考:

(一)在四人帮及其死党严密控制北大时孙蓬一的遭遇

孙蓬一在文化大革命中,主要在一九六六年~一九六八年,是犯了许多错误的,有些错误也是严重的。对于这些错误,他是逐步有所认识的。在工宣队进驻北大后,他就想清理自己的错误。起初,由魏银秋到我家里亲自找他谈话,拉他一起批聂元梓。当时孙蓬一认为,对于文化革命中的错误除聂负主要责任外,自己也有一份,要批应当一块批,他不同意诿过于人。魏因此不满。在一九七〇年一月廿七日,孙蓬一参加写了要求抓“5.16”的大字报,触怒了迟、谢、王、魏、郭、李等人,于是一下子就把他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反复批斗长达一年有余。此后,一直把他按敌我矛盾对待,剥夺了他参加组织生活的权利,只让他劳动。七三年“反后倾”回潮时,又把他作为“复辟势力”在大会上点名批判;七四年原北大党委曾准备对聂元梓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而对孙蓬一则以敌我矛盾处理,且把许多以逼供信搞来的材料,当作既成事实,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上报,直至四人帮及王魏郭李垮台。基本状况就是如此。现在,北大党委重新审查他的问题时,四人帮搞的材料是否已经核实,一些颠倒黑白的歪曲事实的材料是否已经澄清?我希望组织上能注意这一点。

(二)在四人帮猖狂时孙蓬一的政治表现

孙蓬一虽然在文化革命初期由于受原中央文革江青、陈伯达等煽动起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干了一些错事,但是,事情是变化的。在四人帮的面目逐渐暴露后,他是坚决反对四人帮的。比如他在运动初期虽然给邓小平同志贴了大字报,但是后来,尤其是邓小平同志重新工作之后,他积极支持,而对四人帮诬陷打击邓小平同志他极为不满。在天安门事件后,系里派哲学系工宣队员张光明等二人来我家,动员孙蓬一回校参加班里批×,他严词拒绝。以后他曾表示:“不管将来对我的问题怎样处理,我是坚决拥护邓副主席的”。

孙蓬一对周总理是一贯非常热爱的。文化革命中,他坚决反对林彪、陈伯达的党羽王关戚,就是为了保卫敬爱的周总理。总理不幸逝世后,我们全家在长安街等候向总理灵车告别。他在家里,常常背诵总理的诗词,并且教导我们的孩子也背。王魏郭李竟给孙扣上“反总理”的罪名,完全是颠倒黑白,其罪恶用心正是为了掩盖他们自己反总理的罪恶阴谋。

孙蓬一对康×早在文化革命中就有怀疑,并在审查“5.16”问题时写了单行材料。又如,文化革命中他炮打过谢富治,为全校人所共知,这也是他后来一直挨整的一条很主要的“罪状”。事实证明,谢确是紧跟四人帮的。所以,孙蓬一尽管在文化革命初期犯有错误,但在后来一直受四人帮打击迫害,他和那些后来紧跟四人帮作恶的人,是有根本区别的。这是我向市委、华主席和党中央汇报的第二点。

(三)我作为他的家属,想对党提几点希望

1.既然对聂元梓的批判是作为对林彪、四人帮骨干分子的批判,孙蓬一与聂的问题有关联,那么,当然应当审查。但是,对于四人帮严密控制北大时对孙的审查也应当先进行再审查。因为不能设想,四人帮在别的专案上搞了那么多的诬陷不实的东西,唯独对孙的审查是实事求是的。

2.根据党的十一大和五届人大公布的新党章、新宪法精神,我希望在审查孙的问题时,应听取他本人的意见,应当由负责同志找他谈话,应当听取他对错误的认识,也应当允许他对某些不实之词进行说明和申辩。因为多年来,四人帮践踏了党的优良作风,一直剥夺他的发言权。现在,打倒了四人帮,在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党的优良作风得到恢复,所以应当给他发言的权利。

3.根据毛主席的教导和一贯传统,对人的处理应持慎重态度。在粉碎四人帮后,华主席和党中央也一再重申这一点。我相信组织上一定会根据这种精神,按孙蓬一的错误事实依据党的政策,做出实事求是的正确处理。

谨致 敬礼!

 孙蓬一的家属 柴树园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七日

孙蓬一亲属对他问题的询问和申诉

1979.08.04

我们是孙蓬一的亲属,因而对他的问题倍加关注。

孙蓬一以“反革命罪”被捕已经十六个月了,至今音信全无,更不得知对他的审查结果。为他之事,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也哭瞎了双眼,亲属中有的已受株连。而有些问题我们又长期不得自解,尤其是自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以来,和最近学习了五届人大会议通过的一系列法律之后,更觉对孙蓬一的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律之以绳,尽快解决。故上书加以询问也顺便表明我们的一些看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反革命罪系指“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尽管这一法律现在还未正式实行,但是根据党的一贯政策和传统,我们相信这一定义,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应该是定“反革命罪”的唯一法则。而孙蓬一的问题却是在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遭到林彪和四人帮破坏了的、且主要又是运动初期的一些问题,除此并无别的政治背景。其问题性质是否就已构成了像《刑法》中所指的反革命罪?其责任对于运动的参加者或作为当时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之一又应追究到什么程度?我们认为应作客观的、历史的、实事求是的分析。

(二)孙蓬一从 1966 年下半年回校参加运动,到 1968 年以迟群、谢静宜为首的“宣传队”进校以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上当受骗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甚至是严重错误。(对此他已做过多次检查,并多次向亲人们表示痛心,愿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而他早在文革初期(67 年)就反对谢富治,继之又反对王、关、戚和康生等人;坚决保卫周总理和几位副总理、老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后来又在实践中逐步认识了四人帮的反动嘴脸(这些是他经常与我们亲友谈论的,而且有当时大量书信为证,大量事实可查,同时也是他周围的人们所熟知的。)正因为此,早在 1967年,他即遭到陈伯达、江青之流点名斥责,并因此而遭到批判、抄家、通缉,被打成“二月逆流派”“老保”“右倾势力代表”以至被戴上了“反革命”的帽子。尤其 1968 年迟群、谢静宜之流进驻北大后,他一直被打成反革命而被长期隔离审查、批判斗争、劳动改造。不仅要定他反谢富治、康生之罪,而且说他反陈伯达、反林彪,以至公开威胁说:“若不老实交代你反林*的罪行就再也听不到《国际歌》和

《东方红》了……”。直到四人帮被粉碎,辗转折磨长达八年之久,

因此他对四人帮恨之切齿刻骨,也更加悔恨自己文革初期上当受骗所犯错误,每当与我们谈及这些,总是慷慨激昂、悔恨交加。

此外,他对邓副主席,在文革初期,在极左路线影响下,曾在一张大字报上签过名;但是后来他的思想却有很大变化,尤其是自邓副主席重新上台以后,他从内心敬仰、爱戴与拥护。1976 年在四人帮甚嚣尘上掀起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恶浪之时,正处在受审查地位的孙蓬一却断然拒绝了当时“宣传队”派人登门诱迫他参加所谓 “批邓”运动的可耻阴谋,并通过各种方式向亲友们揭露四人帮的反动野心、批判他们的反动文章直到投身于“四五”运动的革命洪流,这也都是有大量事实为证的。粉碎四人帮后,他更是到处向亲友写信宣扬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宣扬邓副主席的治国主张,把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都寄托于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把孙蓬一在文革初期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所犯的一些错误定为“反革命罪”甚至把他说成是林彪四人帮在北大的帮派体系代表,是不符合事实的、是不公正的,也是做为了解他在整个文化大革命中的全部思想演变过程、全部实际表现的所有的人所难以接受的。

(三)孙蓬一出身贫农家庭,他的一家是为革命前仆后继的一家。我们的父亲 1938 年参加八路军,1944 年惨遭敌人杀害。他本人 12 岁

(1943 年)就离家投奔了我山东抗日根据地,14 岁(1945 年)又继父志参加了八路军,15 岁(1946 年)入党。他的姐姐 45 年(17 岁)参加我地下党、46 年参军;他的弟弟 1951 年(16 岁)参军、1954 年入党;其爱人 1948 年(16 岁)参军、1954 年入党;弟媳也是党员。现在家中还有一个 70 多岁的老母亲,也是在旧社会饱受风霜、对革命做出过贡献、在家乡有影响的老人。孙蓬一的这种出身和经历,使他从小就在党的培育下成长。我们和熟知他的人都深知,他从来也没有忘过党的恩情,更未背叛过自己的阶级。他参加革命 30 多年来,在战争年代,勇敢不怕死,曾立过功;全国解放后,对党在各个时期的各项号召,都是带头响应的,因此也就成了历次运动的骨干。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因当时无力识破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而被卷入、犯了错误,是令人痛心的。但在我党实事求是等优良传统正在恢复的今天,我们也可大胆地认为,他的初衷并非出于歹心,而是从另一个角度的受害者;后来则是长期的、直接的身受其害者。因而我们认为,如果把他一生中短暂的两年内的失足之错说成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无产阶级政权以至是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那与我党对干

部“要看全部历史而不是看一时一事”和“允许改正错误,不要一犯错误就打倒”等优良传统是不相符合的。同时鉴于上述,我们也认为孙蓬一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是毫无阶级基础的。

(四)孙蓬一被捕的背景是在粉碎四人帮一年以后;在他(我们)欣喜若狂和所有熟悉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惨遭四人帮迫害八年的沉冤有了出头之日的时候;同时也是在党的“十一大”通过了新党章、五届人大通过了新宪法之后。他被捕的过程是:1978 年 4 月 3 日北大党委派人来到家里,以党委主要负责人找孙谈话为名,让孙立即回校。孙蓬一信以为真,认为是要为他澄清问题了,因此饭都顾不上吃,便欣然跟来人立即返校。然而他却万万没有想到回校之后却根本没有任何负责人谈话,而由几个素不相识的人空口无凭地宣布对他实行 “隔离审查”。孙蓬一强烈要求找校党委负责人谈话竟被置之不理,也不许申辩。后又给校党委写信并要求将信予以公布和转送中央,也被拒绝(这时并未宣布是敌我矛盾)。4 月 8 日突然召开全校批判大会,给戴上“反革命分子”的帽子,逼其低头弯腰。4 月 19 日他的姐姐从千里之外的宁夏银川专程赶到北大询问弟弟情况,竟遭蛮横对待。接着就以开批判大会为名,将孙拉到群众大会批斗,并当场宣布定为“反革命分子,清除出党,开除公职”逮捕入狱。至今已经 16 个月之久,也不起诉,也不审判,也不准家属见。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党章、宪法规定的,也是不符合我党的优良传统的。

另据我们所知,在逮捕孙蓬一的时候,对他的定罪材料并未认真核实,许多材料还是沿用了四人帮对孙蓬一的八年“专案审查”的材料。至今事过已经十六个月,其中大多数问题已经真相大白,人所共知,一些重大问题,当时竟完全是被颠倒了的。同案有关人员已经得到平反,那么也就说明不能再继续沿用原材料给孙蓬一定罪。

我们可以谅解的是,当时的法律还不甚健全;我们也可以谅解的是,当时北大党委主要成员是刚调北大工作不久。但是我们相信在 16个月之后,在我国法律已经健全的今天,在我党优良传统正在得到发扬的时候,只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孙蓬一的问题是不难查清、不难解决的。

我们强烈要求党组织和政法部门借当前全国正在清理积案之机,按照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会议精神,按照党纪国法,重新审理和复查孙蓬一的问题,事实构不成原定之罪,则应予以立即释放和“有错必纠”,未释放前应准许家属探视。并望对我们的询问和申诉予以认真处理和尽快予以答复。

 询问申诉人:柴树园(孙蓬一的爱人)孙韧之(孙蓬一的姐姐)孙金梁(孙蓬一的弟弟)一九七九年八月十四日

来源:《北京大学文革资料选编(中)》,美国华忆出版社,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