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原自治区党的核心小组成员权星垣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严重错误的报告(讨论稿)

中共中央:

原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权星垣同志自文化大革命以来,积极推行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参与制造所谓“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二月逆流”、“新内人党”、牧区重新划阶级等一系列冤、假、错案,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一)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权星垣同志就紧跟华北局李雪峰、解学恭,诬陷乌兰夫同志。1966年4月底解学恭来内蒙搜集整乌兰夫同志的材料,高、权当面向解汇报了乌兰夫同志“问题”。在1966年5至7月华北局召开的前门饭店会议上,给乌兰夫同志加了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政治陷害。6月17日权星垣同志在大组会上说:“这条错误路线是在乌兰夫同志直接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搞起来的,这是一条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路线”。会议中间,按解学恭、高锦明的旨意,划分两个战场,权提前返回内蒙,主持区党委工作,配合前门饭店会议在直属机关和大专院校派工作组,发动群众,揭发乌兰夫同志的问题,为前门饭店会议大整乌兰夫同志提供材料,同时把一大批领导干部打成“乌兰夫黑帮”,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7月18日和19日解学恭在大组会上发言说,“乌兰夫的错误不是一般性的错误,是路线错误”,“性质是民族分裂主义、修正主义错误,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妄图建立一个以乌兰夫为首的独立王国。”会后,按照上述调子,以华北局名义起草了《关于乌兰夫错误问题的报告》,中央以中发〔67〕31号文件批转各地,并罢免了乌兰夫同志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

前门饭店会议后,自治区党委的领导权已被解学恭、高锦明、权星垣等人所掌握。他们改组了党委办公厅,撤销了代常委,改组了呼市市委,并把奎璧、吉雅太同志打成乌兰夫的左右“承相”,把云丽文、浩帆、陈炳宇、云世英、潮洛蒙同志打成“五虎上将”,从而在全区刮起了大揪“乌兰夫黑帮”、“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走资派”的妖风,使许多老同志特别是蒙古族的老干部残遭迫害。

上海一月反革命夺权风暴后,高锦明、权星垣等人拉帮结伙,支持郝广德、高树华、那顺巴雅尔、王金保等坏头头,大搞打、砸、抢、抄、抓,挑动群众斗群众,冲击军区,层层进行夺权;1967年4月13日中央《关于解决内蒙问题的决定》后,高、权一伙得意忘形,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把不少同志打成“二月逆流”的“急先锋”、“黑干将”、“坏头头”,并私设公堂,刑讯毒打,不少人致伤致残,有的被关进监狱。区党委印刷厂一个工人因为打了几下权星垣竟被判了7年徒刑。

(二)

1967年11月1日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后,权星垣伙同滕海清、高锦明,在全区开展所谓“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的人民战争,把自治区一大批各族领导干部都打成“乌兰夫反革命势力”、“叛徒”、“特务”、“走资派”。而唯独他们一伙才是响当当的革命“左”派。当群众对他们“挖肃”的错误口号提出意见时,他抬出大叛徒江青压人,说什么:“内蒙的挖肃斗争是根据江青××的指示的一种创造。说不科学,什么不科学?挖肃是中央定下来的。”他又说什么:“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的结果,是比内蒙过去20年搞出来的东西还多,还重要,有国民党的特务,有日本的特务,有苏修的特务,蒙修的特务,美国的特务,有民族分裂叛国集团,乌兰夫就是头子。”

68年4月14日权星垣同志在党的核心小组会议上认定“新内人党”是乌兰夫的暗班子,同意对鲍荫扎布、巴图等负责干部隔离、拘留,组织专案,进行“突审”。同年7月自治区革委会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通过的在全区大挖“新内人党”的决议,权不仅参加了会议,而且对会议文件是完全赞同的。会后,权在一些场合大讲:“现在革命不革命,革命性强不强,就表现在挖‘内人党’问题上……”。“‘内人党’是一个里通外国比较庞大的国际间谍组织,要全力以赴破获这个反革命组织。”并亲自指挥自治区直属机关大学校挖“新内人党”的活动。他在一次会上讲:“大学校是挖‘内人党’的重点”,“‘内人党’的中央机关就在一分校(原党委机关)。”他还对一分校负责人说:“据交代,特古斯、克力更、厚和、沙梯等人都是‘内人党’中央委员,要好好攻他们。”69年2月24日权在常委会上讲:“大学校4800名,现在已揪出1080名,‘内人党’400名触动了”。在权的指挥下,把直属机关10%以上的干部错打成“内人党”,致死数十人,致残数百人。对此,权星垣是有直接责任的。

(三)

1968年,核心小组不请示中央,擅自决定在牧区和部分农村划阶级,权星垣亲自主持召开了阿巴嘎旗牧区划阶级现场会议。把10%以上的贫下中农牧错划为剥削阶级,中后联合旗打击对象高达50%。没收了他们的财产,剥夺了他们的政治权利,有的被扫地出门,赶进羊圈牛棚,进行了残酷斗争和迫害,死伤现象也十分严重。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

(四)

上述这些冤、错、假案,给内蒙各族人民造成了惨重的灾难。权星垣是自治区成立前就在内蒙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他对内蒙的历史和干部情况都比较熟悉,一些重要政策他是参与制定和执行的,但是在文化革命中,他一反常态,颠倒是非,出卖灵魂,卖身投靠林彪、“四人帮”,参与制造内蒙的三大冤、错、假案,亲自指挥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大学校挖“新内人党”,在牧区和部分农村重新划阶级,给内蒙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他在内蒙人民中是有民愤的,建议中央给予权星垣同志必要的纪律处分。

当否,请批示。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197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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