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东平农场委员会专政对象登记表--王俊衡

广东省广州市郊区 公社 大队 生产队( 村)

专政对象登记表

户主姓名 王俊衡 编号82

问题性质 右派分子 姓名 现名 王俊衡 性别 男 家庭出身 地主 曾用名 年龄 40 本人成份 学生 文化程度 中学 民族 汉 现在职业及职务 原籍 河南温县 现住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种职务 14岁时读小学,由校长介绍参加国民党,入党后没有党证,未交党费及活动。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姓名、政治面貌及社会职业 父,王文斗。妻,成洁贤。弟,王俊泰。子,王泽文。女,王鸣。 个人简历 1932年-1941在河南、安徽等地读小学,中学后失学作生意。 1943-1949在国立二十一中学、河南信阳中学、宝丰中原大学读书及当中原大学干事。 1949.9-1952年,在江西省吉安专署税局当付科长。 1952-1956在广州中区税局任股长等职。 1956-1958在广州中区手工业联社作科长。 1958.9-1963.2在工交农场,63年来东平农场。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注:(1)专政对象包括解放后外出、外逃的和四清运动中新划出来的。

(2)“问题性质”一栏,分别填写属于那一种“分子”。

(3)“主要问题”一栏,包括解放前后的主要罪恶和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 王传播反动唯新主义观点,反对马列主义,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污蔑苏联,说什么“共产主义制度不一定是最优越,社会主义制度不一定是最好的政治制度,将来会出现一个比共产主义政治制度还好的”等;攻击党的领导,煽动群众反对党的领导,57年整风时说:“今天还存在着阶级,一个政党要他讲民主好难嘅,党内层层有核心,鸣放也要看看风色才好”等,散播毒素,替右派分子言论喝采,对在报纸上刊出社会上右派分子的谬论“无产阶级专政是三害的根源。”表示十分支持和欣尝。 大队贫下中农协会意见 同意列为专政对象 中共红路支部 签名 1966年 月 日 大队党支部意见 右派份子,列入专政对象。 签名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东平农场委员会 1966年6月15日 大队工作队意见 同意列为专政对象 签名 1966年6月15日 备考 右派分子继续监督改造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四清总团三元里分团 66.6.15.

填表人 196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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