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是个很复杂的现象。对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化地认识和对待。但也不是讲不清楚的。有人认为“文革”,我们这些经过的一代人,说不清楚。因为我们是当事人。“当局者迷”“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由后人来评说、认识,这才更客观,也更便于说清楚。这话有一定道理。但我愿意向全国人民检讨“文革”,把这个错综复杂的问题讲清楚。季羡林教授在其新近出版的大著《牛棚杂忆》中攻击我“不学有术,智商实际低能,逻辑混乱”等等。我不学季教授至今仍采用“文革”中那拙劣的,动辄胡乱攻击人的办法;我不想攻击任何人。看看我这个“不学有术,智商实际低能,逻辑混乱”的人能不能说清楚“文革”。
我虽说自北大主持两年“文革”工作后,从 1968 年下半年至今(1998 年)历经磨难,受尽身心痛苦,人格侮辱和折磨;但我对我热爱的祖国的未来,没失去信心,也未失去我一生坚持的理想、信念。提起“文革”,我不是为个人的悲惨遭遇(我已 77 岁老妪,至今如同社会的弃儿,没有任何归属单位,没有地方领取生活费,更不用说医疗待遇)感到沉痛、沉重;而是为我们国家在“文革”中付出的惨痛代价,为“文革”中千万受苦受难,受到伤害的家庭和个人感到沉痛、沉重。
我在“文革”中最应该向全国人民检讨的是那张被党中央最高领导人推到风口浪尖,点燃造反之火,燃向全国的那张大字报。其实我写那张大字报的初衷是赞成毛主席提出的全党反修防修,保证江山永不变色。但是怎样反修防修,我具体想法却是修正主义分子,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在党内,恐怕仍是极少数。像毛主席 1966 年“五一六通知”中讲的位居高位的党内修正主义分子,一般群众是难以了解他们情况的。掌握情况的党中央,处置他们便是。谁不拥护?至于党的广大干部尤其各级领导干部,我觉得主要是通过学习、批评和教育,使其克服人民群众最有意见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作风不民主,脱离群众,任人唯亲等这些习见的毛病;有些人虽然犯了严重错误,仍然是内部问题。但如果不克服这些毛病,就有可能走向修正主义。
所以,根据我那时的认识,写那张大字报,并没有将校长陆平和党委副书记彭珮云这样的人当作敌人或坏人。不是这样的;我们是敦促他们和彭真等已被党中央点名的有严重问题的人划清界限,改正错误,再来跟群众一起参加并领导学校里的文化大革命。如果不改正就危险了,虽是“老资格”,老革命,也难过社会主义这一关;如果改正了,群众是不会拒绝他们的。如何克服这些毛病呢?毛主席的想法可能是要广泛地发动群众烧一烧他们。无非是开展党内党外的批评,以起到监督、提醒、警诫的作用。贴大字报是一种方式。我们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再则这张大字报能不能贴,当时我们是遵循组织手续,请示了上级的。你可以说曹轶欧是康生的老婆,但她是代表中央文革一个调查组的;而中央文革本身就是党中央、毛主席批准成立的指导 “文革”的一个机构。你可以说大字报内容有问题。但组织手续是没有问题的。不光是我们这张大字报,在我们贴大字报期间,运动初期那些大字报,好些也是对党委、领导干部们的思想、作风(主要仍然是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作风不民主等等那些内容)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我认为这些大字报大部分也是善意的,是为了促使党委和领导改进思想作风。其内容好些是合理的,党的领导应该重视收集这些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思想作风,改进工作的参考。
我和几人合写的那张大字报,的确起了煽动全国各地各单位,起来造党委的反的恶劣作用。我对这张大字报自然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这张大字报是我牵头写的,思想也是当时我的思想,没有谁指使或让我牵头写这张大字报(说这张大字报,是康生策划或指使,这是没有根据的。尽管康生已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但对历史负责的我,不能说瞎话。)真是说有谁指使,那是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我作为忠于共产党、毛主席的党员,自然是听他们的话,响应他们的号召。
当然我们今天总结历史的沉痛教训,认为“文革”是使全国全党全民,陷于灾难,痛苦,浩劫的大错误。毫无疑问,毛主席,党中央都犯了错误。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明确指出,这是长期的全局性的错误。邓小平在回答意大利记者法利奇提问时评说毛主席:“很不幸,他在一生的后期,特别在‘文化大革命’中是犯了错误的,而且错误不小,给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带来许多不幸。”毛主席为首、并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党中央犯的是“左”的政治错误,方针、路线的错误。在党的历史上,不乏制定或执行路线犯错误的人。制定错误路线的人如李立三、王明(陈绍禹);尤其是王明,他的第三次“左”倾路线,使革命根据地丧失百分之九十,白区工作几乎损失百分之百。在错误路线下,执行这一路线而犯错误的人,那自然是相当多的,当然也有抵制错误路线的人,那是一些先知先觉者或无私无畏的人。制定错误路线的人,其错误更严重。但无论制定或执行错误路线的人,他们的错误不管有多严重,例如王明、博古(秦邦宪)等人,其错误路线,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苏区丧失;白区工作遭受破坏,这都造成使千百万人,人头落地的后果;又如鄂豫皖苏区,执行错误的肃反路线和政策的张国焘、夏曦等人,错杀了好些革命事业的领导骨干,做了敌人想做而无法做到的坏事,简直就是罪恶,但他们错误性质,一般说,还是属于党内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张国焘如果不是逃到敌人营垒去,也不会将他当敌人对待。王明犯了那样大的错误,党的“七大”时,毛主席还说服思想不通的党内高级干部,让他们选王明继续当党的中央委员。可见,“七大”确认并高度评价毛主席为代表的党的实事求是是正确路线和政策,是十分注意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和挽救大多数犯了路线错误的人的。
七十年代中、后期,我们党先后粉碎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纠正了自 1957 年至“文革”恶性发展,为林、江两个反革命集团所利用的党的“左”的指导思想的严重错误;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正确思想路线,这才有可能纠正 1957 年以来的千百万件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错把自己人和朋友当作敌人整,使无数有功之臣,党的老干部,广大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遭受错整,遭受苦难的冤、假、错案。因之说到底,像我带头贴那张大字报,为“造反”煽风点火,经过最高领导批准向全国广播,影响扩大,错误广大,家喻户晓,但其性质,仍然是执行上级错误指导方针、路线的错误,不是敌我矛盾。
以上是就“文革”中总的情况说。但作为一个过来人,我还想较具体地回顾反思一下“文革”中的问题,包括领导的问题,毛主席和党的问题;我的问题;一般群众和别人的问题。
毛主席的问题。“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革”期间,中、外一般人都这样看。一定程度是这样的。毛主席感受和看到了党的领导层中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作风不民主,压制群众,脱离群众等方面的问题,所以,他提出反修、防修,要通过文化大革命发动群众来反修、防修。当然他还有别的考虑,就是怕“大权旁落”。这事,在我们普通党员,是一无所知,也难以觉察、了解的。这些,我们知道或不知道的,虽说是他个人的思考和见解,但很权威,因为他是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有威望的领袖。他自己以为已经思考成熟,并且通过制定党的文件(如“五·一六通知”)来这样做。虽说在一定程度是“一意孤行”,但仍难以阻挡。
党的问题、其他领导人的问题。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他们都是有实权有威望的党的领导人,为了党的团结统一,他们不能不拥护毛主席发动“文革”,反修、防修。所以,制定“五·一六通知”以及其后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十六条,他们中有的是参与者,并且都举了手的。这样说来,党有责任,他们也有责任。我们普通党员,各级干部,绝大多数也是拥护毛主席发动“文革”反修防修的,因为我们不少人也能看到或感受到执政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于“文革”,我们的问题是执行的问题。因为大政方针是上边定的。季羡林教授曾说,他在文革中受冲击,是因为他反对了我“老佛爷”。季教授当然是拥护毛主席发动“文革”,也拥护党中央制定的“五·一六通知”的。这通知中有一条,“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反动‘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有了这重要的一条,那么,季教授即便不反对聂某“老佛爷”,在那极“左”思潮猖獗的年月,季教授能够自保不被作为“反动权威”被群众揪出来吗?说实在话,季教授难道想“瞒天过海”吗?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毛主席的某些决策,如“文革”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但什么是“走资派”,什么是“反动权威”,一开始就概念不科学不明确不确切。它们的标准是什么呢?这就潜藏着被林彪、江青等一帮另有所图的人加以利用,无限扩大化的契机。再加上“文革”初期党中央的某些决策,例如 1966 年 6月1日派陈伯达去接管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
当毛主席批准向全国广播我们那张大字报后,6 月 2 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对这张大字报的评论就说陆平、彭珮云领导的北大 “是‘三家村’黑帮的一个重要据点,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顽固堡垒”,要将其“彻底摧毁”。这是首例党中央机关报将一个全国著名大学的当权派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走资派”“黑帮”,并且还是“顽固”的,这可超出我们写大字报的初衷。我们没有、也不可能随意给北大校党委,我们的上级领导定性。我还记得又过了几天,《人民日报》又给南京大学党委书记,一个久经风霜的老革命匡亚明定性为“反革命分子”。这些先例一开,于是全国各地的当权派几乎都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遭到冲击,而且几乎都被冠以反革命黑帮而遭粗暴对待,精神虐待加肉体虐待。于是当权派﹦走资派,走资派﹦黑帮、反革命,天下的当权派﹦都是黑帮、反革命;凡在文教部门工作的教授、教员、科学家、作家、学者,普通工作人员,天下的知识分子,都可能被打成反动权威,也﹦黑帮、反革命。真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而在“文革”相当一个时期,在毛主席、党中央眼皮底下,就是这样干的。
所以文化大革命,从它大发动之日起,可以说,就错了。一是混淆矛盾,颠倒敌我,将许多当权派、老革命,知识分子当作敌人打击,革命的对象错了。再是方法不对,不是与人为善,促其改正缺点、错误,而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人格侮辱,精神加肉体的虐待。更有甚者,是整人时没有不株连九族的这一赤裸裸的封建社会遗风,在“文革”中也普遍继承、蔓延。当党内有识之士有不同看法或提出不同意见时,则告知以林彪的话:“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提倡盲从;还有“群众运动天然合理”——提倡反马克思主义的自发性,盲动性,助长无政府主义的破坏性。但在文革中确实有不少老党员老干部包括我自己,当对某些事情难以理解时,常常用上述两句话来企图说服自己,以为是毛主席、中央文革对了,而我们自己错了。
毛泽东在“文革”中没有及时制止,这无异实际上催生了“打倒一切”的错误及粗暴对待干部和知识分子的错误到处蔓延,这恰恰给林、江两个反革命集团以可乘之机,被他们最大限度地利用去攫取权力,残酷无情地除掉他们的政敌和私敌并殃及大量无辜群众和干部;而毛主席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又是如此信用林彪、江青,并委以大任、重任,这也是国人共知的。这个错误,后果极严重。江青为代表的“中央文革”集团,林彪的军人班子,早在“文革”“一月风暴”(1967年张春桥等人在上海夺取《文汇报》《解放日报》,并进而夺取上海市委的领导权)中,毛主席支持张春桥等人并号召各地造反派向走资派夺权,即可感觉到,江青、林彪集团,是各自怀着他们的意图的。
一开头,人们不大好分清,他们到底是不是代表毛主席的意图,因为他们总是自称代表毛主席,打着毛主席的旗号行事。例如夺权, “一月风暴”后周总理和陈伯达为头儿的中央文革领导人都让我们去高教部夺权。在这些文教部门“夺权”过程中,我们先是嗅出,陈伯达、王(力)、关(锋)、戚(本禹)他们支持的人,如卢正义,吴传启(科学院社会科学部)等人不大对头;后来又感觉,江青、陈伯达、康生他们支持的王、关、戚一伙人,提出什么“新文革、旧政府”的荒谬口号,煽动红卫兵、造反派去揪国务院领导,把矛头对准几位副总理,最后对准周恩来总理。我领头的北大校文革和新北大公社,是不赞成他们的观点和做法的,所以江青后来曾指我们是“‘二月逆流’派”。但我们还是很快撤出了高教部等夺权单位,后来再也不去参加外单位的“夺权”了。这也是在“中央文革”这些人挑拨、煽动、插手下,造成大学的红卫兵分成“天派”“地派”最早的根由。林彪在内部讲话中则攻击朱德总司令和贺龙、徐向前等老帅,江青、康生等与之暗中配合。
我们新北大公社办的报纸在 1967 年初,发了几篇攻击朱总的文章,发表前我请示了中央文革康生,他是同意的。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后来我们很快发现毛主席是保朱总的,这才知道是上了林彪、康生等人的当。还有 1967 年 3、4 月份,上边提出“揪叛徒”,康生说彭真为首的旧市委中隐藏着许多叛徒,要我们去揪。但我们经过调查,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所以我们虽然成立了“揪叛徒”战斗队,但别人提出的好些线索,例如从原中宣部弄来了一份文革前掌握的文教系统有自首变节行为的干部名单,某些名人赫然在名单上。但我认为这曾经是极小范围内少数领导知道的绝密材料;况且这些人的问题早经组织上查清楚,并且做了结论。故不宜在公众中公开。我想,而今“揪叛徒”已经扩大化了,似乎凡是做过地下工作的人都成了叛徒。我们可不能助长这一势头。所以,我与那位送给我这份名单的同志商量了,取得共识:这份名单不走漏给任何人,不拿出去。这位证人现在仍在北京。
在“文革”中,我作为北大校文革负责人,全国许多造反组织,红卫兵,在“文革”发动并走向高潮的这一两年,也就是我在北大当政的 1966 年 9 月至 1968 年 8 月中旬的这两年,我们都成了毛主席和中央文革的工具。我是 1937 年参加共产党的,“文革”发动时,我已是 30 年党龄的党员了。我一向认为我是非常忠于党、忠于毛主席的,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我以为是天经地义的,我向来放在首位。共产党员为了党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生命,何况其它呢!而毛主席是我们党有威望的久经考验的领袖,我曾经是无限信任毛主席的。文革发动之初,也是这种精神状态,再加上“左”的指导思想,在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的年月,已相当深入我心。
所以,“文革”发动,毛主席批准广播我们这张大字报,我成为他的忠实工具,也是必然的了。比如 1966 年 11 月去上海“发动群众”,造上海“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反,就是经他女儿李讷转达他的授意,而并非后来那些整我的人硬说是江青授意。我对毛主席,相当长时期,确实有愚忠。比如我支持北大的“除隐患”战斗队坚持反谢富治。明知其不可为,仍去触碰权重一时、毛、江都倚重的副总理兼公安部长谢富治这堵“南墙”,碰得我头破血流,被江青、迟群这伙人整个没完没了,硬说我“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其实我正是为了保卫毛主席,要除掉他身边的隐患。所以,有的朋友当时就说我“愚忠”,傻,看不清毛主席对“文革”的想法做法,他本身就犯了脱离实际,“一意孤行”的大错,连周恩来和老帅们都没法阻止他,他能听你的吗?况且你连起码的“保护自己”意识都没有,有一天你就只好成为“众矢之的”了。他的预言说对了。
我不仅是毛主席的工具,充当他大棋盘上一小卒,只顾往前冲锋。 “文革”初期,相当程度的也是江青真正为头的中央文革的一个“打手”,那时有句话:“中央文革指向哪里,就打向哪里。”那阵子,我和我的同事们当然认为中央文革江青他们,是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线”一边,是毛主席、党中央将他们挑选出来,做助手,专门替毛主席、党中央具体办“文革”的事的。充当“打手”,这话虽说不大好听,但我今天心情仍是沉重的,多少干部、知识分子,包括我的上级、同事们,在毛主席、中央文革树起的我这面造反旗帜底下,遭罪,受难。我向他们道歉,就是他们原谅我,我自己长夜反思,也觉得自己罪过深重;虽然这也是历史将我身不由己地驱赶到这一尴尬处境。但我心境也有坦然的一面,因为我毕竟没有“入伙”,从来没有参与江青、林彪他们的阴谋。我普通小人物本来就够不上格,再加上我有点自知之明,不想攀附江青这类徒“发”起来,而名声又向来不大好的新贵。正因我不愿入伙,逐渐也不愿处处对他们言听计从,1968 年春天,我在北大演讲时说:“中央文革提他们的口号,我们提我们的。我认为应该有右反右,有‘左’反‘左’。当前应该反‘左’。”江青他们当然不悦。在 1967 年、68 年,江青、陈伯达曾一再说我“不听招呼”。所以林、江在他们远未垮台之前,就将我一脚踢开,这一脚踢得很重,将我囚禁、折磨近十年。而当林、江集团被粉碎后,我至今却还承受着将我与林、江集团扯在一起的沉重打击。
不光是我,我认为在“文革”中,那些造反组织,那些红卫兵,也是被人驱使利用的工具。“文革”,这绝非真正的民主,真正发扬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健康的运动,而是十足的运动群众。一面是极端不民主,绝顶的封建专制独裁,谁敢对毛主席提不同意见呢?那将被认为是“恶攻”;谁敢对权倾一时的中央文革,对江青、林彪、 康生、张春桥、姚文元、谢富治说个不字呢,那必遭灭顶之灾。另一面则是疯狂、愚昧,野蛮,扭曲人性和毁灭人性,助长恶行,诱发人性中那些最坏的东西,如嫉妒,报复,提供伪证,打“小报告”出卖朋友,以及灭绝人性的兽性等等。至于毁灭文化,破坏中华历史文明古迹,毁灭文化艺术珍品,则是“文革”中常见的惨不忍睹的现象。
“文革”中形成不同意见,两派、三派意见,本是极正常的事,但在唯我独尊,唯我独革的社会氛围下;而更主要是中央文革江青他们挑动派性,进而挑起两派斗争,以便火中取栗。北京的“天”“地”两派便是他们有意挑动起来的,并且都被他们利用,成为工具、打手。他们今天说某派为“保守派”,明天又封另一派为“革命派”,这样两派就势不两立地打起来,长期的灾难性的“全面内战”就难以避免了。这些造反派别,红卫兵派别,可以说,被玩弄于中央文革江青他们股掌之中。其实两派中大部分是好人。我们北大的“新北大公社”和对立面“井冈山”派,都是这样。
我应当检讨的是,我在“文革”中虽说没有攀龙附凤往上爬的野心,但权力欲望(想稳固自己权力)是有的,私心更不用说没有。派性就是私心,我总希望支持我的一派天天发展壮大;而对批评我、反对我的另一派呢,却期望他们一天天萎缩下去,甚至垮台。我不是站在超出两派之上的全校立场来看问题、想问题,最大限度地团结干部、群众。有了倾向性,这就有了偏向,往往偏袒一些人,排斥一些人。这是要不得的。当两派发生武斗,我曾尽力制止。因为事情很明白,不管哪派伤了人,我都有责任。而有的武斗,明明是上边有人在有意挑动,我虽努力制止,但当时局势已经失控,其它单位的局势也是这样,不是我能够左右的。为此,在 1968 年的两派武斗中,祸延无辜群众,使人员有伤亡。尽管我自己也曾被打伤,我绝不怪罪或怨恨打我的人;但一想起无辜人员的死伤,我至今仍深觉愧疚。
周总理、老帅们对“文革”错误的阻抑作用,在他们自己也受到攻击或冲击的情况下,是非常难得的;我们始终认为他们是“文革”中的中坚力量,健康力量。尽管他们(尤其周总理在他艰难的处境中)行事是非常委婉曲折的,必须在毛主席许可的情况下,方能起着缓冲或阻抑的作用。当然,他们一时也难以扭转整个局势。但最终毕竟是他们支持的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内健康力量,最终战胜了林彪、四人帮的黑暗势力。
毛主席将“文革”之火点燃起来,他自己也难以控制局势。他曾一再设想“文革”的时间表,但总是被打破。看来“文革”之火就像火山那样,有时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毛主席曾采取一些措施,力图扭转混乱不堪的局势,如派出军队支“左”。但因“文革”“左”的指导思想不可能根本改变,所以常常是以“左”支“左”,加上林彪、江青集团插手,仍然继续制造了“左”的冤、假、错案。如当年风行一时的所谓“北大”“清华”等“六厂二校经验”;还有的支左部队,也难免陷入派性。所以军队支左,解决问题有限,难以根本扭转“文革”混乱局势。然而毛主席对林彪、陈伯达,由信用,到察觉他们的问题;对江青四人帮,没有完全交给他们党政军大权,中国人民仍要感激他,这是他的历史功绩。
但毛主席不可能解决江青四人帮的问题,这不仅仅因为江青是他老婆;而更重要的是毛不可能改变他自己晚年形成的那违背客观规律的“左”倾空想,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那一套不正确思想。恰恰在这一点上,他一再为江青四人帮所利用。例如都什么时候了,很多干部、群众对江青一伙的倒行逆施已经“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他们为国运担忧,支持和赞扬邓小平同志复出。而毛主席仍在 1976 年同意发动针对邓小平的反右倾运动。他们说“翻案不得人心”,而真正不得人心的恰恰是这些违背大多数人意愿,为整倒人而制造的没完没了的“阶级斗争”。像毛泽东离世之前讲的“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过七、八年又来一次……”不用说真的这样做(“文革”中,江青他们不是真的这样做,大乱天下吗?老说“乱得不够”“乱了敌人”之类的话。明明是天下已乱作一团,还说乱得不够;明明是将执政党自己阵脚全搅乱了,却偏要说“乱了敌人”。但是,哪儿看见了“天下大治”呢?江青他们这样睁眼瞎话,还不是别有用心?)在 70 年代已经被这类专门整人的“阶级斗争”整得稀里哗啦,折腾得死去活来的人们,一听见这话,也要身体哆嗦,吓一大跳。所以,在林彪垮台后,毛主席虽然支持周总理做了些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但不可能彻底,更不可能否定他自己亲自领导和发动的“文革”,纠正“文革”的错误,彻底平反积年的冤、假、错、案,落实政策。这些事,包括粉碎四人帮,只有以叶剑英、邓小平为象征、为代表的党内健康力量来做。
下面是我经过多年认真思考的“文革”问题与教训,供国人参考。 一、独裁、专制的体制问题。无人监督——没有监督机制,不可能防止党、政、军等政权机构滋生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不民主,脱离群众,搞特权等腐败现象;也难以避免决策失误。“文革”,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毛主席发动文革的初衷是要“反修防修”,防止政权腐化。但是因为体制还是原来的,根本没有变,而且领袖本人的专制、独裁变本加厉,不但不能解决政权中的腐败问题,而且在“文革”后的现在,不是变本加厉吗;这且不说,文革一开始,从指导思想到做法,都陷入错误,又有谁能够纠正或制止呢?
一、个人独裁、领袖独裁,难以避免,也就难以扭转决策方面的长期、全局性的错误,“文革”,即是一个最突出,最能说明政治体制存在的一个大问题。2.同样也说明党独裁,——一党执政,没有与之平等监督的政党机制、立法和司法机制、舆论机制等,不可能避免执政党及政权的腐败现象及决策失误。
二、没有民主——真正表达民意的机制、体制,下情难以上达;即使上达了,也不能解决问题。连执政党内也没有民主。例如“文革”的举措——党内上层多数人不理解,不赞成,常委中多数人思想不通,但是仍然难以对党的最高领袖,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而执政党现有机制,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现有机制,“人大”和“政协”,能阻止执政党领袖关于文革的决策吗?(尽管他有很高威望,但他的决策是错误的。)不可能。
三、没有法治,只有人治。司法不独立,也难以“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文革”中囚禁、折磨国家主席,开国元勋,迫害众多干部、群众,“无法无天”。或者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言论自由等。但是司法界能阻止党和国家最高领袖,还有林彪、江青、康生这几个最有权势又不受监督的人违宪吗?“立法机关”的“人大”能出面制止吗?我聂元梓在四人帮被粉碎后的 1978 年,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形下,北京市公安机关将我非法逮捕,拘禁 6 年,然后法院又非法对我判刑17 年,这样做皆因司法难独立,人比法高,人站在法律上边;法律和司法机关、北京市的执法机关(从市委到公安机关),都莫可奈何;在某种情况下不过是某个当年掌握实权大人物的驯服工具而已。他说了话,一切司法程序只不过走过场似的照着大人物的旨意办就是了。我无罪被判重刑的事例,难道不是“文革”后,虽个别,然而不乏典型性的例子吗。请问累计数十年剥夺我人身自由和判重刑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哪儿?
四、“罪犯”无人权,在中国历来是这样的。但以现代国家标准来说,这不对啊!所谓“天赋人权”的意思是什么呢?这并非西方发达国家独有的标准尺度,而是世界通行的。天赋人权的意思是说,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真正的罪犯在内,他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权。可以依法判他有罪,但不能施以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虐待和侮辱,剥夺他的人权;而且,他们应享有为自己辩护和申诉的权利,而在我们国家,“文革”中对所谓的罪犯(主要是“政治犯”)人身迫害不亚于法西斯野蛮迫害,有人写信揭发,毛主席曾亲自批评过。我掌权的“黑帮大院”,有的管理人员用野蛮方法迫害过人,我至今感觉羞愧和真正的负罪。但在我之前之后,仍然如此。我被宣布 “隔离反省”,被长期当作反革命对待后,我是深受其害,饱尝其苦了。我被置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最难忍受的处境。我想在前面的篇章中采访人已有叙述,我只讲一件小事。1978 年 12 月,北京市开一次干部群众大会,在首都体育馆批斗我。那时已经拘捕我了。他们怕我在会上说话反驳他们,就由一个彪形大汉,站在我后边用无色细麻绳牵着我的脖子,两个壮女一边一个捏着我的手铐。他们低声威胁我:只要你敢开口,绳子、手铐立刻钻进你肉里。不是我亲身经历,这是人们能捏造出来,想象得出来的吗?
五、“舆论一律”与舆论监督机制。根据我国国情,毛主席在“反胡风运动”中提出“舆论一律”的观点,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下必须这样做的;在“文革”运动中林彪更进一步提出: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应有一个统一的思想,这就是毛泽东思想;他认为应该用毛泽东思想来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这就是文化大革命的目的。这话讲得漂亮,谁个不尊崇毛泽东思想?但怎么“统一”呢?对一切认为思想可疑、有问题的人,包括党内老干部像彭德怀那样的人,尤其是非无产阶级出身的人,知识分子;当然还有并没有什么问题,而被看成是自己“政敌”的人,就只有用揪斗,批斗,关进监狱等中世纪和类似法西斯的虐待、强制办法来“解决问题”了。这样能解决问题吗?当然不能。
其实,在任何社会,正因为每个人的出身、经历、性格、处境等不尽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的看法,往往也不尽相同,不可能都相同,这本是正常现象。共产党内,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也是一样。毛主席说过: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党外无党,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在一个政党内部,大的问题,经过民主讨论,能够取得相对一致、大体一致,就不错了;小的次要的不同意见,可以存疑,留待解决或求同存异。毛主席还说过:思想问题,只能用摆事实、讲道理的说服办法来解决,而不能用强制、压服的办法来解决。可是搞起 “革命与反革命斗争”的政治运动来,只能舆论一律,只能用压服的办法来解决。胡风问题本是文学观点的不同意见;可是反胡风运动一来,只能将牵头的有不同意见的胡风先抓起来,再抓一大批有类似不同意见的人;这还不够,有人不大同意这种做法,如学者吕莹,所有在场的人,所有舆论,便一齐声讨批判他,使其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灭顶”。
“文革”说是发动群众,说是用“大字报、大辩论”等大民主,但是最终只能在舆论统一的范围之内,而且愈演愈烈。结果只有山呼(山摇地动式地呼喊)“毛主席万岁万万岁”那样的呼喊来统一了。而报刊舆论呢,只能是大报小报,广播电视,千人一面,发展到 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江青大红大紫之时,更是“小报抄大报,大报听梁效”,神州八亿,只听江青写作班子一个人的声音。“文革”中个人迷信,造神运动盛行。不但毛主席被林彪、江青一伙人驱使到活神仙地位,“早请示,晚汇报”;人们得处处小心谨慎,编报印报的人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编报,几乎天天要出现伟大领袖的形象,假若印制效果有任何被认为亵渎或侮辱领袖,或人们在使用或放置报纸时不小心被认为侮辱领袖,则其后果不堪设想,一顶“恶攻”或现行反革命帽子会立刻戴在当事人头上,陷入灭顶之灾。至于林彪及江青的“中央文革”一伙人自封或被巴结者吹捧为“毛主席司令部”或“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要是对江青、中央文革一伙人讲点不同意见,“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帽子立马就会扣在谁头上,叫你“永世不得翻身”。不是讲 “大民主”,谁都可以贴大字报吗?可是人们记忆犹新,“文革”初期北京的大学校园内贴中央文革大字报的人,哪个有好下场,最起码也被谢富治的公安部抓去坐大牢了吧!这哪里是什么社会主义民主,大民主,难道不是地道的封建法西斯、封建专制主义吗?要说文革中除了变本加厉的舆论一律,还有什么真正现代意义的民主或现代国家所不可或缺的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真是连一点影儿也没有。
改革开放 20 多年,中国有很大进步,人们从“个人迷信”和“左”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思想活跃,议论风生;学术界贯彻“双百方针”大有进步;报刊,广播电视在舆论监督方面,也迈出了一小步。整个社会,离真正实现言论自由,舆论监督,恐怕还有一大段路要走。但是,要使执政党的决策避免失误,使政权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不走向腐败,腐化,则非有人民群众的批评自由、言论自由和政治体制的合理改革,及彻底、有效的现代法治和舆论监督等机制不可。
六、对待人的命运、人的遭遇问题。我们如果真接受“文革”教训,还能继续采取过去阶级斗争那套老办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我总觉得“文革”之后,并没有很好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受命主持“北大文革”工作的两年,错误尽管严重,但毕竟还是执行错误路线的问题。我既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也从来没有反对过 “无产阶级司令部”;我没有参与林彪、江青他们的阴谋活动。这些事情是不难查清楚的。江青他们在 1968 年将我弄下台,并持续折磨我将近十年,这的确证明,他们对与他们持不同意见的,看不顺眼的,不驯服的人,或被认为“异己”者,是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封建法西斯主义,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些制定错误的路线、政策的人,当他们错误的政策、路线,受到群众普遍不满甚至抵抗之时,他们总是要找出一些“替罪羊”,把错误、问题全推到这些人身上,为其受过,并转移、分散群众对自己的不满和注意力。
我起初很纳闷,我毕竟是拥护毛主席发动“文革”的“革命路线”的,为何江青指使她在北大的几个代理人对我整得那么狠,那样苦呢?后来,我逐渐想清楚了,这是他们的需要,不这样,江青他们怎么好推脱、掩盖他们犯的真正的罪行呢?比如煽动和挑动武斗,江青明明是罪魁一个;而我并没有支持和挑动北大的武斗,这是事实俱在的,可他们偏要指使他们在北大的代理人对我昼夜围攻、逼迫,非要我承认是“北大武斗”的挑动者、支持者不可。又如其他一些重大问题,明明是江青和中央文革几个人,如陈伯达、关锋等人,他们明明暗里煽动支持别人反对周恩来总理,他们先后“露馅儿”,垮台了;而江青自己,在 1974 年“批林批孔”运动中反对周总理,已是“司马昭之心”,天下人皆知了。可是,在 70 年代初发动的“深挖五一六反革命集团”,江青出头叫阵,大搞“打击一大片”,把中央一些单位的两派造反派头头,尤其年轻的造反派头头几乎都打成“五一六反革命”。
在北大,他们采取颠倒黑白,栽赃陷害的办法,将明明是人家反总理,而我和新北大公社一贯拥护周总理、保护周总理,将其反总理材料不扩散,一再上交总理和总理办公室的事实,硬说成是我“反周总理”,还由宣传队的头儿亲自出面找我谈话,企图逼我承认。我怎么可能承认不是事实的“事实”呢。他们恼怒了,在连续逼我、整我五年之后,仍然在 1973 年定我为“五一六反革命”骨干分子,有五大罪行。什么“反周总理”“反军”,都给我栽上了,不管是否站得住脚。那五条罪行中,只有“反谢富治”一条能站住,但历史证明我是对的。四人帮被粉碎后,拨乱反正,我曾抱有热切希望,期待反对“凡是派”,逐渐恢复了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正确路线和方法的党,能够解决四人帮制造的冤案,实事求是地推倒四人帮代理人强加在我头上的种种罪名。未曾料到的是,复出的党中央领导人反而说,“他聂元梓有什么案可翻!”在学校新上台的人为了紧跟领导,根本不愿重新审理我这个对他们当官掌权可能无甚益处,甚至沾了边儿还可能 “受牵连”,对他们“有害”的案件。甚至哪怕稍微认真地读读我写的申诉材料,都难以做到。
不仅如此,学校内有的人还乘机“顺杆儿爬”“落井下石”,送上所谓揭发检举材料,引经据典,某年某月,某中央领导人说过“聂元梓这一派很坏”,又有某个领导人说过“聂元梓这个女人很坏”。我心想,这不是跟当时“凡是派”的做法一个样吗?可是那个在“文革”中、后期指责我的领导人,当初为了发动“文革”的需要,支持我这个“新北大”派,支持我这个女人的,不也是你们吗?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70 年代),你们仍然根据现实需要,将我一脚踢开罢了。
于是,出现了叫人难以想象的奇怪现象:四人帮被粉碎一年多了,他们给我制造的冤案,不仅没有丝毫松动、平反迹象,反而变本加厉——1978 年 4 月,在找不到任何确凿罪证情况下宣布先将我“逮捕”,而后又非法关押 6 年,与刑事犯罪分子为伍;在经过一番“深挖细找”的调查过程后,对我的审讯,仍然拿不出任何一桩我犯有“追随林彪、江青”“颠覆无产阶级政权”的确凿罪行。尽管判刑根据是如此虚弱而站不住脚,但是,一位刚刚复出、担任中央政法小组主要负责人、又新被“选”为全国人大委员长负责制定和解释法律的大人物说了话,就由其指定的站在市委和检察院、法院之上、之外的“审查小组”,替代起草了一份漏洞百出,没有一条“罪行”能够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的判决书,就这样仍然以捏造出来的我 1966 年 11 月去上海“江青有指示”,我与她有“密谋”的虚假“罪证”。诸如此类的虚假“罪行”,宣判我犯有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陷罪,“追随林彪、江青集团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硬判我重刑 17 年,比有的林、江反革命集团成员判刑还重;并通知声言“不好执行”的北京市委、法院等下属单位强制执行。一个在新时期负责领导制定国家的法律并一再声称量刑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受我们尊敬的领导者,就这样粗暴地作践了自己制定的法律。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纳闷。
在长久的痛苦思索中,我终于理解了——我充当了在“文革”中遭整、而在三中全会后复出的大人物的一个出气口。我是个典型的“左右不是人”“两面不落好”的人。在江青四人帮肆虐时期,我遭整,是因为我不驯顺,又必须被挑拣出来,充当他们的替罪羊;不整我,整谁?不拿我当替罪羊,拿谁?在党的政策落实,大批文革中遭整的老干部、老领导复出的新时期,我,“文革”中被最高权威领导人树起的第一面对当权派造反的旗帜和样板的人,而今当众多当权派复出了,尽管我从内心是拥护他们复出的,他们要找一个对造反者泄气的孔,发泄他们对“文革”的一腔怨气、恶气,不找我找谁?不重重处罚我,以儆效尤,处罚谁?除此之外,实在找不出任何对我判刑、判重刑的理由。
他们这一处罚果真厉害,除了判我重刑,我被从监牢中释放后,还不给出路,我这个从小参加革命,忠诚地为党为革命效劳 30 多年,而仅仅响应最高领导的号召(那今日整我的领导者,作为党中央的领导成员,当年不也投了票,赞成最高领导人的决策吗?)参加了两年造反活动的人,便陷于万劫不复返的境地。没有任何单位收留我,给我这个体弱多病的老年人,以起码的生活费,医疗费,彻底剥夺了我的生存权,等于让我流落街头,自生自灭。这十年来,我在为争取生存权而苦苦挣扎着。但苦难这所学校已经造就了我,拯救了我。我已经从惊惶、恐惧、失措、困顿、哀愁中解脱出来。使我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我为争取我应有的正当的、舒舒展展做人的人格权利而奋发努力。我的确需要起码的生存权,即吃饭权、住房权、看病权(我已经丧失了这样的权利多年);但我不愿屈辱地为生存而生存,这不是一个老共产党员应有的态度,也绝不是我的生活目的。假使是这样,我早在 20 多年前,已经向四人帮屈膝请降了。这不是我聂元梓。我等待了这多年,我一直坚信,党终于会有一天,实事求是地来解决我的问题。我相信这个日子不会很远了。
我写上述这些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做人的权利;而更重要的是,我是向全社会、全民族呼吁真正总结“文革”的经验教训,在对待人的命运、人理应有的权利这个问题上,不要再走过去的老路,几千年封建家长制蔑视人权的老路。我们理应走一条符合世界进步潮流的新路,即不但尊重人的生存、发展权,也应尊重他们人格平等、尊严的权利。从这一角度看,我认为,“文革”后,复出的掌权者,对待曾造反过的人,是一个相当普遍,在不少单位曾经不同程度地存在的问题。
四人帮被粉碎后,根据上边指示,各单位都搞过一段清理“三种人”。的确,在文革中某些造反组织中也难免混进极少数“造反”动机不纯,做了坏事,迫害了干部,损害了社会,造成了罪恶的人。某些趁时而出,跟着四人帮“大乱天下”的,就属于这类人。这类人有的当然理应依法惩处。但是“三种人”这类概念如同“走资派”概念一样,很不确切,难以有科学的界定。在我们这个家长制影响很深很长久的社会,难免被有的复出的当权派“各取所需”“为我所用”了。 “文革”的实践证明,我们这个社会,虽然要显示自己“最革命”,但在很大程度,还是一个传统型社会。毛泽东虽提倡“造反有理”,共产党也是靠造旧社会反动统治者的反“起家”,发展到夺取政权的。但在一般人(从当权派到普通百姓)心中,还是会觉得“造反不宜”,不仅会触犯领导,风险大,且不会有好下场。大家都记得 1957 年“整风鸣放”,如王任重所声言的“枪打出头鸟”,或曰“出头的椽子先烂”的教训。
所以,文革发动时,好多人是按兵不动,持观望态度。只有两种人比较积极,一种是真诚拥护毛主席发动群众“反修防修”这一措施的革命者;一种则可能怀有不纯动机,企图投机取巧,“火中取栗”的冒险分子。后一类人中有共产党员,也有一些非党群众。但“文革”后的事实证明,最遭复出后当权派痛恨的,不是后一种人,而是前一种人。复出的当权派心想,我曾经在工作中信用过你,重用过你,甚至准备提拔你,你为什么在“文革”中带头造我的反?真是岂有此理!他就没想想,人家造反可能是真诚响应毛主席号召,即便造错了,但并非出自私心,个人有什么图谋。既然是这样,如果以政治家风度对待这样人的造反,那仍然是可以原谅的。无可否认,有这样对别人造反不计较的有风度的领导者。但同样无可否认,更多的当权者,是遵循了中国传统的“家长”作派,我是单位之长,你冒犯了我,那就是不行。我虽孤陋寡闻,但仍然听了不少这样的事。
一些单位的业务骨干,因为文革初期带头造了单位第一把手的反,等到这位首长复出,尽管单位需要,这个造反的人再也不可能回到原单位工作,尽管有单位二、三把手为其说公道话也无用。这样的人从来没有犯过打、砸、抢,也绝不是靠造反起家的人,而是靠自己的业务和工作能力。但怎么说,机关首长也可以将他说成是“三种人”,说不用就不用,你拿他有什么办法。这样事例恐怕不是很个别的。这些人都是中国的人才呀!谁都知道人才年难得。可是你若这样说,则那位机关的头儿可以这样回答你:你讲不讲政治?啊,一句话就堵住了你的嘴。
联想到 1957 年,有一批为了事业敢于直言,给领导提意见的人,结果这些才俊之士,不少人却因此而被错划为右派,他们的能力、才干被白白耽搁了 20 多年。这是国家、民族的损失啊!右派错划已改正了,看来是接受了教训。但是不少才俊之士,却因“文革”初期造反而被单位列入了有形无形的另册,而不再让其在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对我国的人才资源,实是一大损失。类似情形,却不见有人为了人才被白白糟践,而讲上一两句话。归根结底还是老的观念,老的做法作祟:“文革”造反就是犯上作乱,造反者无好人;你造了反就该惩罚你,不用你。这还算轻饶了你,不治你罪就不错了。咳,这样的你整我,我整你还有完没完?尤其是领导者,更应有从国家、民族利益着想,不计小隙的长远眼光。最好是改弦易辙,以更宽容态度,来对待“文革”中的造反者,则国家得益,民族得福。我个人受的委屈,虽说比一般造反者更甚,且至今仍不得解决。但只要我的进言,能促进国家在尊重人权,也尊重人才方面的进步,则我所受的委屈虽大,也能得到报偿了。
1998 年 10 月 23 日写稿,31 日改定
来源:《北京大学文革资料选编(中)》美国华忆出版社,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