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共中央“一二·一九”决定的光辉照耀下,在北京军区和呼市两级“前指”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族革命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活学活用毛主席的光辉哲学思想的群众运动深入发展,斗、批、改运动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一打三反”的群众运动正在深入进行,整建党工作已全面展开,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正在蓬勃发展。形势大好,越来越好。
但是,“一切反动势力在他们行将灭亡的时候,总是要进行垂死挣扎的。”一小撮阶级敌人大肆进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流氓犯罪活动;破坏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伟大战略部署,拉拢青少年犯罪;反革命翻案活动又有抬头。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继续有力地打击一小撮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的反革命分子,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发展革命大好形势,我军管会根据呼市“前指”的指示,将在最近公开宣判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现将芦白白等22名罪犯的罪行材料发给你们,请各级革委会及军管会(组)接此《公开信》后,立即认真组织广大革命群众充分进行讨论和批判,并将讨论情况和对罪犯的处理意见告知我们。
此《公开信》不准张贴,未经许可不准广播。用后由各单位如数销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70年12月6日
现行反革命犯卢白白,男,31岁,汉族,内蒙古呼市郊区人。1958年6月因盗窃罪被判刑2年半;1963年6月因巫神活动被判刑2年,后加刑1年,1966年5月刑满释放戴坏分子帽子,交群众监督改造。
卢犯虽经政府两次判刑改造,仍持恶不改,继续坚持反革命立场,于1969年春又在本村、邻村、集宁等地大搞巫神活动,诈骗民财,毒害群众;更为严重的是,在巫神活动中,大肆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地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还利用吃喝、介绍对象、磕头结拜等手段,拉拢腐蚀青年。卢犯于1967年至1968年流窜市内盗窃自行车3辆。在押受审中,拒不供认反革命罪行。
现行反革命犯王士杰,男,29岁,汉族,家庭出身资本家,内蒙古呼市人。其父系伪保长。
王犯思想反动,1968年8月,书写反动标语,经教育,仍顽固坚持反革命立场,竟于1970年9月24日,连续6次呼喊反革命口号。拘押审讯期间,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能供认其罪行。
杀人集团首犯任富贵,男,21岁,汉族,河北省怀安县人。
同案犯贾存柱,男,13岁,汉族,内蒙古丰镇县人。
同案犯宋蒙俊,男,13岁,汉族,山西省忻县人。
上列三犯,一贯偷盗,虽经政府多次教育,仍以流窜偷盗为生。1970年4月12日上午,以任犯为首,伙同贾犯、宋犯等人将一少年骗至呼市车站西场,进行殴打,并抢走了衣物。当晚10时许,受害者在呼市长途公共汽车站找到任犯,索要其衣物。任犯对此不满,即起图财害命之意,偕同贾、宋二犯将其骗至公主府大西庙小河畔的树林内,任犯首先将其按倒,双手卡住脖子,贾犯按腿,宋犯按胳膊,卡至昏迷,任犯怕受害者复活,而后在其咀内塞土致死。三犯扒走衣物,掩埋尸体,畏罪逃跑,罪行严重,后被 我公安机关追捕归案。在押审讯中,能认罪。
现行反革命犯李连枝,又名李世杰,男,42岁,汉族,山西省长子县人。其舅父常文魁因反革命罪被我政府镇压。
李犯思想一贯反动,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对党的政策不满。1969年春,竟然当众装扮《收租院》中受地主残酷压榨的“老贫农”,恶毒攻击诬蔑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政策,攻击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更为严重的是,李犯在1967年至1969年期间,竟多次当众以讲古旧黄色书为手段,含沙射影地恶毒攻击、诬蔑无产阶级司令部,并公然为修正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乌兰夫翻案。
盗窃犯张成通,男,18岁,汉族,河北省新河县人。
张犯自1967年以来,勾结社会上的盗窃分子先后在内蒙古医院、人民商店、东方红电影院、新华书店等处,进行盗窃、绺窃活动,作案20余次,窃得人民币200余元、布票32尺及其他票证,还盗窃军服、家禽等,折合人民币100余元。1970年4月被我公安机关军管会多次审查教育后,仍恶习不改,又绺窃作案8次,窃得人民币48元、布票25尺。
反革命流氓抢劫犯胡叔达,男,22岁,汉族,河北省献县人。其父胡超众系历史反革命分子,1964年因现行反革命罪和流氓罪被逮捕,后遣送原籍监督改造。
胡犯思想反动,对其父被红卫兵抄、斗、赶极为不满,妄图进行反革命阶级报复,并多次在信件中大肆散布反革命言论,对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怀有刻骨仇恨。胡犯以反革命为目的,以资产阶级腐朽糜烂思想拉拢、腐蚀青少年,教唆他们绺窃犯罪,从中分赃;并以各种卑鄙手段奸污少女1名,猥亵少女2名。1969年以来勾结流氓盗窃分子,冒充“群专”工作人员、身带匕首、钢鞭,活动于火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抢劫财物,严重破坏了革命秩序。拘押受审中态度恶劣。拒不认罪。
盗窃犯张巨川,男,19岁、汉族,山西省原平县人。
张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自1968年12月以来,与社会上的盗窃分子相勾结,大肆进行盗窃活动,在火车站、二毛、内蒙大学等处盗窃自行车5辆、各种衣物16件;1969年11月至1970年3月,两次盗窃锡林路菜市场人民币180多元、粮票811斤、油票54斤、布票15尺、转账支票18张及电池、肥皂等物品。此外还盗窃红旗区革委会、南马路小学等单位棉被2床、被里2块、手摇唱机、电唱机、油印机各1台及日光灯、手电筒、唱片等。还将盗窃来的自行车销赃后又盗回。被拘押后,在事实面前拒不认罪,态度恶劣。
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犯秦绍禹又名秦毓英,男、53岁,汉族,家庭出身地主,内蒙古和林县人。解放前曾在国民党黄埔军校受训并加入国民党和特务组织“复兴社”,毕业后充任反动军官,积极为蒋匪效劳,依仗权势指使其弟秦高室杀害长工祁德如;命令部下杀害我八路军和无辜百姓各1名。1952年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4年。
秦犯任外贸处办事员以来,借职之便大肆进行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活动。1961年以来,勾结原江苏省武进县魏村公社眼镜厂反革命投机倒把犯高士法等人,倒卖国家统一调拔物资水晶石,从中秦犯牟取暴利1776.25元,同时又索取魏村公社眼镜厂汇款470元,眼镜26付(出售值611元);1962年以其为首结成集团,倒卖国家统一调拔化肥20吨,又伙盗1.5吨,从中牟取暴利527.43元。秦犯上述罪恶活动。共计牟取暴利3380余元。在押受审中,狡辩抵赖,认罪态度恶劣。
盗窃犯李春,男,16岁,汉族,河北省丰润县人。
盗窃犯牛凤云,男,20岁,汉族,河北省获鹿县人,系下乡知识青年。
李犯1970年以来,在红色剧场、东方红照像馆等处自盗自行车4辆,伙同牛犯等人在文化局又盗窃自行车1辆。7、8月份,又伙同牛犯等人先后在车站百货大楼、人民商店等处,偷盗商店小商品数十件,折价100余元。二犯在押受审中能坦白交待罪行。
现行反革命犯段顺奎,男,19岁,汉族,家庭出身地主,内蒙清水河县人。
段犯在其反动家庭的影响下,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公开散布反动言论,谩骂我政府工作人员,打架斗殴。更为严重的是,1970年7月16日,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呼喊反革命口号,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
绺窃犯王庆元,男,34岁,汉族,山东省济南市人。1962年因绺窃被劳动教养2年。
王犯解除劳教留厂就业中,恶习不改,从1967年10月至1968年期间,先后流窜于北京、大同、呼市、兰州、五原等十余个市、县,进行绺窃犯罪活动,作案30余次,窃得人民币800余元、手表1块、自行车1辆、粮票500余斤、布票60余尺、工业卷40余个。此外,还与社会上女流氓相勾结,进行流氓活动。在押受审中,尚能交待罪行。
行凶打人犯崔来庆,男,35岁,汉族,呼市郊区人。其父崔铁中系国民党谍报员。
崔犯一贯道德败坏,流氓成性。1968年7月对×××之女多次奸污、威逼结婚,遭到拒绝后怀恨在心。1970年6月24日下午,崔犯乘×××在仓库称粮之机,寻机报复,发生争吵,之后崔犯手持锄头行凶,将×××头部连击数下,将锄柄打成3节,致使×××面部多处受伤,打掉门牙4颗,休克30多小时,造成严重脑震荡,虽经两个多月治疗,但已造成严重后遗症。
伪造公章、投机倒把犯樊存厚,化名郭开文、刘守义,男,30岁,汉族,家庭出身地主,内蒙古托县人。其父樊凯旺系恶霸地主、伪保长,于1950年畏罪自杀。
樊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从1958年以来,先后流窜于呼市、包头、太原、银川等十余个地区,与流氓盗窃、投机倒把分子相勾结,进行犯罪活动,被我政府抓获教育多次,仍不悔改,继续作案。严重的是复制公章印模6种,盗窃、伪造介绍信十余张,到处造谣撞骗进行盗窃、投机倒把罪恶活动,倒卖布票千余尺、粮票1500余斤、烟叶、瓜子各100余斤及其它商品、票证,共计牟取暴利600余元。在押受审中,拒不认罪。
流氓绺窃犯李天明,男,24岁,汉族,河北省河间县人。
李犯流氓绺窃成性,曾在上学期间受过处分,1959年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1964年被开除厂籍,1970年被隔离。更为严重的是,纠集社会上的流氓盗窃分子,以其家为据点,大肆盗窃、销赃,伙同他犯盗窃销赃自行车1辆,将一名正被我追捕的盗窃犯白六十七带领潜逃。仅1970年5至7月期间,绺窃作案8起,窃得现款150元及各种票证等。李犯并经常出没于公共场所追逐妇女,大搞流氓活动,与多人乱搞两性关系,实属屡教不改的流氓绺窃分子。
盗窃犯贾长云,化名牛文义,宗刚,男,32岁,汉族,家庭出身地主,山西省大同市人。1961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后戴坏分子帽子送原籍监督改造。
贾犯抗拒监改,从1968年以来更名改姓先后流窜于集宁、大同、呼市等地,作案30余次,窃得人民币300余元、自行车2辆、手表2块、毛毯、毛料等大量衣物。更为严重的是,在拘留审查中,于1969年10月潜逃,流窜于包兰铁路沿线继续作案20余次,偷盗大量现金、衣物。1970年10月被抓获归案。在押受审中,态度恶劣,拒不认罪。
流氓绺窃犯吴翠英,女,20岁,蒙族,黑龙江省宁安县人。其父因强奸生女罪被判刑20年。
吴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道德品质败坏,流氓成性,虽经多次教育和两次拘留、群众专政,仍恶习不改,勾结社会上的流氓盗窃分子进行流氓绺窃活动。仅从1969年7月至1970年4月期间,流窜行窃卖淫,与十多人乱搞男女关系,绺窃人民币180多元及各类票证。实属屡教不改的流氓绺窃分子。
汽车肇事犯王辑国,男,40岁,汉族,家庭出身富农,辽宁省开原县人。捕前系内蒙古送变电工程处司机。
王犯1970年7月9日驾驶载重大卡车从集宁出发,途经凉城时,酗酒后行车,于当日下午5时许行至呼凉公路20公里处,将车翻倒在公路旁沟内,造成乘车4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的严重人身伤亡事故。
贪污犯任怀文,男,38岁,汉族,河北省平山县人。其母乔花朵因反革命罪于1943年被我政府镇压。
任犯隐瞒家庭罪恶历史混入革命队伍后,利用职权,勾结商贩,抬高收购价格,泄露国家经济秘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多次受处分。但恶习不改,自1968年以来,借职之便,合伙盗窃、投机倒把国家统购统销的猪鬃90余斤和皮衣、眼镜等物品,牟取暴利2213.19元、布票10余尺。任犯在押期间狡猾抵赖,态度很不老实。
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犯李宝辰,男,30岁,汉族,河北省盐山县人。捕前系本市五塔寺东街小学教员。
李犯自1970年6月以来,向学生散布对上山下乡的不满言论,用许愿的手段,煽动学生对抗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伟大号召,破坏了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李犯并以各种卑鄙手段对学生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多次对一名女学生进行奸污。
讨论单位 参加讨论人数 参加批判人数 场次 11111 罪犯姓名 处理意见 批斗罪犯情况 处理意见 人数 处理意见 人数 处理意见 人数 参加 单位数 场次 人次 卢白白 王士杰 任富贵 贾存柱 宋蒙俊 李连枝 张成通 胡叔达 张巨川 泰绍禹 李 春 牛凤云 段顺奎 王庆元 崔来庆 樊存厚 李天明 贾长云 吴翠英 王辑国 任怀文 李宝辰
说明:此表由各系统、各口统计报我军管会;一次批斗数犯,只填写主要批斗罪犯栏内,其他罪犯栏只划同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