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同意省委改造右派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社会主义分子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转发你们迅速研究执行,力争在今年国庆节前后处理完毕,十月底能将尾数扫清。
中共四川省委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日
一、全省在1957年1958年,农村、城镇、街道和其他基层单位的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经过群众批判斗争戴了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的约有××万人左右,事实证明,社教运动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成绩是很大的,但另一方面由于我们作这一工作缺乏经验,干部政策水平不高,调查研究不够,在某些问题上混淆了敌我矛盾,因而发生了不少错斗、错戴现象。
二、根据中央在工人农民中不戴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和已经戴了应该宣布取消的指示精神,同时本人及其子女普遍要求处理他们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的问题的要求,我们认为有必要结合当前的适当工作,对反社会主义分子彻底清查处理工作,特就我省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处理,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1、对工人、农民、独立劳动、城市贫民、小商贩、乡以下基层干部、武装民警、学生和国营企业单营业员、售货员中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当参照中央1962年4月27日“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通知”的精神,由有关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宣布取消并应认真作好团结教育工作,原来未在群众中宣布过的只在有关干部和本人讲清楚,今后不再以反社会主义分子对待。
2、对国家供给的区以上机关干部、小学教师、医生和企业单位职工中本人成份资产阶级分子或其他剥削阶级分子的反社会主义分子以及对劳动教养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均应参考摘右派分子的“三个条件”摘帽处理。但要具体掌握上可以从宽对待。
对上述人员中经领导提出群众反映或本人家属申诉需要进行甄别的人以及第一条所列人员中,原属乡社干部、党团员的人均应实事求是进行甄别,对于确实批错了的,应报原批准单位党委审查报准予平反,原来是干部的应根据目前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原来是党团员的,原则上应恢复其党团籍。
3、对社会上的地、富、反、坏分子,在处理他们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问题,应在群众中宣布,今后仍按他们原来身份对待,不再称“反社会主义分子”。
二、组织领导
处理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问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相当细致复杂的工作,这项工作量大、牵涉的面很广、情况很复杂、政策性强,因此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抓紧适当时期,尽快地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否则对于调动这批为数很大的劳动人民和干部积极性是很不利的。
通过这次办理工作,对于劳动人民范围的应该采取一风吹的精神,不留尾巴,对属于摘帽范围没有摘掉帽子的少数反社会主义分子,今后在管理对待问题上均可参照对右派分子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便于工作,建议这一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可由党委改造右派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并责成基层党组织自行贯彻执行,同时党委各部门和政法民政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和分工密切配合搞好这一工作。
希望各市、地、州委能于1962年10月底前,将这工作基本处理结束,并作出总结报省委。
中共四川省委改造右派分子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