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右派分子工作的几个问题的复示

中央统战部并平杰三、李楚离、张子意、章夷白、凌云同志:

你们七月二十六日“关于右派分子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及所附平杰三等同志关于安置右派分子的意见,已悉。中央同意你们今年八月下旬召开一次关于处理右派问题的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和再给一批确实已经表现悔改,或者有相当悔改的右派分子摘掉帽子的意见。此外有以下三点,请你们注意:

一、对右派分子不应当一般地提出甄别平反问题,只是对于其中个别确实完全搞错了的,即确实不曾有过右派言论、行动的,才作为个别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但是报告中所提:“如果……右派分子本人和其家属要求甄别的(包括已摘掉右派帽子的人员),应该进行甄别”的意见,是不妥当的。这样做起来,实际上会搞成一种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普遍的甄别,或者对很多右派分子进行甄别。这是没有必要的,也是对党和人民不利的。

二,右派分子在摘掉帽子以后,如果表现很坏,怙恶不悛,应该在审查确实后,选一部分恶劣的,再把右派帽子给他们戴上。

三、在精简中,对右派分子,既不要抱着卸包袱的态度,借机一概推出不管,也不能特殊照顾,应当按照一般精简原则处理和安置。对其中生活无着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应适当解决。

来源:

原载《干审工作政策文件选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