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党组、全国文联关于转发《全国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汇报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文化局、文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文化部党组和全国文联筹备组联合召开的《全国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汇报座谈会纪要》发给你们,请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附:

全国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汇报座谈会纪要

(一九七九年四月十八日)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党组、全国文联筹备组于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联合召开了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汇报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 自治区组织部、宣传部、文化局、文联的负责同志和国家计委、民委,财政部、民政部、劳动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一百六十人。

会上,各地同志汇报了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如何进一步加快落实政策的问题。胡耀邦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与会同志听了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重要报告,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鼓舞。

会议认为,粉碎“四人帮”以来,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地文艺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党的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的召开,更进一步推动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文艺界落实政策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情况总的是好的。但是,必须看到,各地进度不平衡,有的地方还有阻力,有的同志思想还不够解放,方法不那么对头,工作效率不高。一些文艺工作者,其中包括一些全国知名的作家,艺术家和

艺人,他们提出的正当需求,仍没有得到解决,党的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他们身上。大家认为,《中央组织部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三日)》这个文件,对许多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解决办法,现在应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结合文艺界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以落实。

会议着重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落实政策,团结起来搞四化

大家认为,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要求文艺界进一步安定团结,要求文艺事业更加繁荣兴旺,使文艺工作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斗争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落实党的政策,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分清是非功过,就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团结,更好地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要遵照中央指示精神,切实抓紧对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应该解决而又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有的问题,例如涉及群众经济利益和生活方面的问题,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只要我们向群众说明情况,讲清顾全大局的道理,群众是会理解国家困难、正确对待的。对不合理的要求,必须进行教育,不能迁就。要通过抓紧落实政策的工作,真正实现文艺界的安定团结,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心情舒畅、团结一致地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做好平反昭雪冤假错案的工作,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解放思想,同时也有个总结经验、改进方法的问题。在复查中主要应抓住分清政治上的大是大非,不要纠缠那些次要的、非本质非主流的问题,更不要纠缠相互关系中的历史旧帐。做复查工作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顾大局,识大体,如果是自己搞错了的,要勇于改正。被复查的同志及其亲属也要顾大局,识大体,不能要求过高。要使党内党外、上上下下,有一个一致的认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为了团结起来向前看,团结起来搞四个现代化。

二、抓紧做好复查和平反昭雪冤假错案工作

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凡是不实之词都要推倒,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都要予以纠正,做到全错的全平,部分错的部分平,不错的不平。

平反冤假错案,落实人的政策,要有一个基本要求和规格,讲求质量。要按照一九七八年六月一日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第一期《抓紧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一文中提出的五条基本要求,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

文化大革命中,凡是因批判“文艺黑线专政”、“三十年代文艺黑线”、“四条汉子”、《海瑞罢官》、“三家村”、“黑戏”、“黑会”、“黑画”、“黑线回潮”等等而受审查、点名批判和被株连的,一律平反昭雪,不留尾巴。

在文化大革命前历次政治运动、包括一九六四年文艺整风中,受到批判、处理,被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 “资产阶级右派”、“右倾机会主义”、“修正主义”、“民族分裂”以及各种“集团”等政治帽子,经过复查,确实搞错了的,要坚决予以平反改正。

一九五五年开展的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是完全必要的。鉴于胡风集团分子绝大多数是从事文学艺术和教育事业的知识分子,经过二十多年来的教育改造,一般表现较好。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议全部摘掉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帽子。对于那些被错划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或者仅因文艺思想上受胡风某些影响、同胡风有某些一般性联系而受到组织处理的,应该复查改正。其办法按照中央关于右派摘帽、改正的文件规定办理。

林彪、陈伯达、“四人帮”以及康生在残酷迫害文艺工作者的同时,把很大一批文艺作品、节目和理论著作打成“毒草”、“反动作品”、“黑论”、“黑线”、“黑画”等等,判处死刑;把一些民族、民间文艺,诬为“异国情调”、“低级下流”,横加摧残。另外,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们也批错了一些文艺作品。为了继续调整党的文艺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繁荣文艺创作和文艺批评,在给文艺工作者落实政策时,对 于他们的理论著作、文艺作品及节目,凡批判错了的,都应平反,错戴的政治帽子要改正撤销。在内部批判的,可在内部宣布平反;在报刊上公开点名批判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在相应的报刊上采取写文章、发消息或其他适当方式公开平反和改正。文艺作品的平反,指的是政治性的大是大非问题;至于文艺思想方面的争论和对作品内容批评的问题,不要写在政治结论里。有不同意见,可以继续通过百家争鸣来解决。

落实政策不仅要在政治上平反昭雪冤假错案,对受害者的工作安排,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也应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根据可能的条件积极解决。对于知名作家、艺术家,要恢复原待遇,能工作的要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该参加的会议让他们参加,该看的文件要给他们看,对他们的创作活动要给予支持。文化大革命中被迫退职、退休的知名作家、艺术家,凡工作需要、本人又能坚持工作的,可以复职归队;难以继续从事文艺工作,又已作了妥善安排的,要说服他们安心现在的安排。文化大革命前因错案被降低、取消工资的,参照错划右派改正的办法,恢复原工资待遇,过去的不再补发,生活确有困难者,可酌情适当补助。受株连的家属、子女的问题,也要依据政策规定,妥善处理。被占用的私人房屋,应予偿还。居住条件太差的,要努力逐步改善,其中,对全国有名望的作家、艺术家的住房问题,要优先解决。文化大革命中被抄的私人财物,特别是文物、书刊以及著作原稿等,要积极查找,设法退还。凡公家占用的财物一律退还本人,少数珍贵文物、书籍,本人自愿献给国家收藏的,应给予奖励。抄家财物被私人占有的,必须退还,隐匿不交者,查出后要严肃处理。

三、分级分工把散处社会上的有名望、有成就的作家、艺术家、艺人的落实政策工作管起来

各地有一些有名望、有成就的作家、翻译家、艺术家、艺人散处在社会上,没有人管他们的落实政策问题。这些人中,有的确有专长,但一向没有固定的所属部门,散居社会,靠自己著述、授徒、卖画等为生,或由有关部门发给补贴费,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被迫中断,有些人生活无着。有的曾在文艺部门工作,有名望,有成就,后来由于受到错误处理或其他原因,转到其他部门甚至流落社会。还有的是业余从事文艺活动,有所成就

的,受到所在部门的非难、歧视甚至受到错误处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歌手、艺人,也受到“四人帮”的摧残。这几种人为数不多,但是对他们的问题处理不当,影响甚坏。当前,首先要由省、市、自治区的文化局和文联进行调查,开列名单,分别情况,由省、地、县三级文化部门把对他们落实政策的工作管起来。其中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原则上仍由原来的定案单位进行。工作和生活的安排,可分别不同情况,有的吸收参加工作或复职复薪,有的作退休安置,有的则仍允许自由授徒,或同出版单位联系进行著译。生活无着的,由省、地、县文化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给予适当救济。在政治和业务上,有的可安排适当的名誉职务(如省、市、县政协委员,文史馆员等),有的可安排文联委员、协会理事。在其他部门工作的,如文艺部门确实需要,可以归队;其他不归队的,文化部门应适当吸收他们参加文艺界的活动。

四、妥善处理文化大革命中解散的剧团的遗留问题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大搞极左,迫使两千多个集体所有制的民间职业剧团和少量国营剧团解散,有一大批从业人员改了行,还有一些人回了乡,有的流离失所(包括少数确有造诣的艺人),许多剧种濒于灭绝,造成了严重的恶果。近年来,随着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各省、市、自治区文化部门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对一些流行于本地区、深受群众欢迎的剧种,恢复或重建了剧团,对一些紧迫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解决。但是,由于涉及面大,情况比较复杂,目前尚遗留若干问题未能解决。会议对这方面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剧团是否恢复或重建,应按照积极恢复有群众基础的地方剧种、扶植少数民族文艺的精神,结合当地整个艺术事业的调整,整顿工作来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原为民间职业剧团的今后恢复或重建时,还应保持原来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不要由国家包下来。要正确总结过去领导这些团体的经验,在政治上注意加强对他们的关心和指导,创作上则不要过多干涉,力求使这些团体比过去经营得更好。

(二)对于确有造诣的省内知名的艺人,因为剧团被解散而改行的,应吸收他们参加现有的和准备恢复的演出团体。有的也可安排到戏曲学校或艺术研究部门做教学、研究工作。对其中已失去工作能力、生活无着的,可按照本纪要第三部分的精神,给以生活照顾。

对于被解散剧团的一般从业人员,目前已安排了工作的,除极个别特殊需要回剧团者外,都应鼓励他们坚持现有的工作岗位,不再变动。少数目前仍流离失所、生活无着的人员,应会同民政部门给予救济,使其生活有所保证。

(三)由于剧团解散而产生的工资、公共财产等遗留问题,各地情况不同,可由各地文化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妥善处理。

此外,会议还讨论了在揭批查运动中妥善处理犯错误的人的问题。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有一批文艺工作者,其中包括一些知名的作家,艺术家和文艺工作干部,在不同程度上犯了错误。粉碎“四人帮”后,对一些人的问题进行清查,是完全必要的。他们中的多数,问题已经查清,并得到了谅解和解脱。揭批查运动已经取得很大的成绩。现在,还有少数人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应当坚决按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慎重地、稳妥地处理好他们的问题。对极少数证据确凿的“四人帮”死党,要坚决打击。同时,应该看到,我们党同林彪、“四人帮”的斗争,是在极其错综复杂的条件下进行的。有些文艺工作者当时写了不好的文章、作品,是迫于当时的形势,或是按照上级的文件、决议,或是由于思想被搞乱的缘故;有些文艺工作者,给“四人帮”写了一般性质的信件,是由于当时对他们的面目认识不清。对这些人的问题,要全面地分析当时的历史情况,分析他们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该解脱的要予以解脱,该恢复党的生活的要尽快恢复,该分配工作的要分配工作。凡是解脱了的,都允许他们继续发表作品,参加演出,从事

文艺活动。犯错误的同志,应该以老老实实的态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自我批评,承认错误,改正错误。

会议认为,全国第四次文代大会召开在即,为了把粉碎“四人帮”后的首次文代大会,开成一次团结起来向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进军的会议,一次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会议,各地组织,宣传、文化部门的领导同志和做落实政策工作的同志,要发扬革命工作抢着干的精神,把落实政策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力争在五月底以前,把全国知名的作家,艺术家、文艺工作干部特别是历届全国文联委员、各协会理事的政策落实好。其他人的落实政策工作也要力争在建国三十周年前后完成。

来源:

根据文件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