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榆林区委员会的报告

市委:

最近从基层中反映出关于专业公司在处理工资细则上的一些问题,反映如下:

缝纫机专业公司通知伙伴退伙的办法,在18元以下的按实际计算,18元以上的按18元计算,治昌缝纫机厂公方代表向下贯彻行不通。

丝绸公司所属绸缎冶炼厂,由于并厂伙食费不统一,原来的工人伙食在合营后约束为13元,并入厂有的15元、18元也按13元吃伙食,工人要求改食堂制(改食堂制后并进的工人会要求按18元、15元发差粮金),工人直接打电话给公司的吴科长,吴表示同意,厂里再做工作时,群众骂山门,认为公司已同意就是你们厂里不同意。

电镀公司所属毛锦记电镀厂,工人每月有四张浴券(共1.36元),1954年、1955年及去年因经济困难欠工人浴券1年3个月至1年6个月。约合现金2000元今年三月份工人 提出要行政拨出分给大家,请示公司(区工联也同意)后同意折合实物(面盆、毛巾、肥皂等等)发给工人,每人可拿到15元至20元的实物。

造漆颜料公司所属中国织业厂,25个临时工要求增加工资,向行政部,请示公司后同意修改合约后25人共增加工资100元(平均每人4元),区委的干部表示不同意,公司的干部讲“只要保证生产任务没有意见”,因之很难解决。

塑料公司所属新中纽扣厂,在其他两个厂并厂时有协议,新的制度未建立,原来制度不取消,但并厂以后公司又同意并进的厂有升工,隔了几天公司又不同意,结果公司科长下来检讨,工人要按原协议办事,公司又不同意。最近经理下厂,开大会,过去好多不同意的都宣传同意,群众反映是“阎王好看,小鬼难当”。支书、公方代表要辞职,你们上面做好人,我们下面好难人。

印刷公司所属时达印刷厂装钉车间用的10个临时工,本来已解雇,按合同规定没有什么毛病,最近这10个临时工到公司请愿要他们克服官僚主义。公司认为“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同意6月1日起进厂做临时工,将生产任务的50%给长工做,50%的任务给临时工做,厂里和群众都有意见。

螺丝公司所属的厂反映每人夏季可以发毛巾一架,肥皂公用,所有的职工都有,我们与螺丝公司经理室联系,他们说是机电局决定的,其他如绸缎公司也有类似情况,只要不是制度可以在夏季发毛巾脂皂。

以上的情况可粗略有出入。

1、各个局、公司在处理工资福利问题时能从全局考虑慎重考虑。

2、在一些重大问题决定时最好能与区委联系,有关的问题也能征求基层党支部的意见。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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