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批转省委肃反领导小组“于全省肃反运动的当前情况的报告”

各市、地委、县委,厂矿企业党委并转肃反领导小组:

省委同意省委肃反领导小组“关于全省肃反运动的当前情况的报告”,现发给你们研究执行。在执行中必须切实注意:

一、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肃反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到底,要正确地安排肃反和中心工作的结合,既要使肃反运动深透,又要不影响中心工作。当前肃反工作的重点是抓紧搞好第二批。

二、第一批肃反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虽然是少数的或个别的,但必须引起重视,认真地进行善后工作,妥善的加以解决。

三、省委“关于一九五七年的肃反运动的规划”现已下达,请研究执行。凡是有第三批肃反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均应立即着手组织力量,认真的充分作好准备工作,使运动及时顺利地开展,以保证今年全部结束我省的肃反运动。

 中央山东省委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全省肃反运动的当前情况的报告

省委并中央十人小组:

根据省委指示,我们于去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六日召开了第五次全省肃反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去年十一月肃反会议精神,重点的检查研究了如何抓紧搞好第二批肃反运动,同时并讨论研究了第一批肃反运动遗留下的问题如何妥善解决和一九五七年肃反运动的规划。最后刘秉琳同志作了总结,赵健民同志到会讲了话。与会同志一致感到中央十人小组向中央的报告和罗瑞卿同志的总结,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教育,对解决第一批肃反运动中的思想认识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对第二批肃反运动的特点和问题的分析是有力的,是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现将第二批肃反运动的情况和第一批肃反运动中遗留问题的善后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解决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

全省计划参加第二批运动的共453,052人,其中县级机关(包括部分区干)160,813人,厂矿企业及基本建设单位190,892人,完小教职员(包括部分中学教职员)35,437人,省、市、专区级机关66,010人。截止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底的统计,已在362,188人中开展了运动,尚有90,864人已经作了准备,即将陆续开展。在已开展运动的单位中,有197,256人已基本上结束了运动。其余164,932人将于今年第一季度结束。

第二批运动共确定肃反对象3,638名,占已开展运动总人数的百分之一。据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底的统计,肃反对象已甄别定案1,873名,占需要甄别定案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二点五四。定案在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有省级机关和青岛市;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有济宁、临沂、惠民、烟台、聊城、荷泽;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有昌潍、泰安、济南、淄博,莱阳是百分之二十二。

第二批运动已经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绩。

首先已清查出了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在已定案的1,873名肃反对象中,定案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881名,占百分之四十七。其中有血债累累的历史反革命分子,也有现行反革命破坏分子。他们有的已经混入党内,有的已爬上了比较重要的领导职位。运动中还清查出了四个派遣、潜伏特务分子,并发现了1个派遣潜伏特务嫌疑分子。如济南铁工厂孙洁民,一九五四年三月在香港参加了蒋匪保密局,同年七月由香港特别站派回大陆搜集我军政情报。该犯回大陆后曾先后向香港特务机关报送我回国志愿军的调动情况等情报数次,并进行散布反动言论及吹嘘美蒋军事势力等破坏活动。

其次,肃反运动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和劳动积极性。运动中有33,276人主动交代了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并收到检举材料73,165件。许多生产单位在抽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人员搞肃反的情况下,仍然很好地完成了国家生产计划,有的还获得了优胜单位的称号和奖金。

第二批运动由于有了第一批运动的经验和较充分的准备,由于利用了有利形势,发挥了政策的威力,开展了政治攻势,并且改进了斗争方法,因而比第一批运动有了许多改进,比较显著的是:第一,小组斗争的少,坦白交代的多。据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底的统计,在已经触动的2,606名肃反对象中,自动交代和经“和谈”后交代的占百分之七十六点九,经小组斗争后交代的占百分之十一点二,拒不交代的占百分之十一点九。第二,下降的比数比第一批少,完全搞错了的好人少。据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底的统计,在已定案的肃反对象中,下降的占百分之五十二。在这些下降的肃反对象中,大多数是经调查后下降和经“和谈”后下降的。完全搞错了的好人占已定案肃反对象人数的百分之零点六二。第三,小组斗争的时间较短,一般在半个月左右就解决了问题。第四,捕的较少,捕得准。全省共的捕了61名,占已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总数的百分之六点九二,据检查,没有捕错的情况。

第二批运动,由于各单位的情况和特点不同,因而所采取的方法也各有不同。

第一,厂矿企业的肃反运动,是按照中央十人小组指出的几种办法开展的。在准备阶段,普遍遇到的困难是许多工人没有档案材料,不易找到反革命分子。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就工人的劳保卡片进行排队;根据工人原籍分布的情况,在工人原籍集中的地方设立基点进行普查;召开老工人座谈会提供材料。通过上述几种方法反复排队,发现问题和线索再进行调查。究竟以那一种方法为主,须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

第二,完小教员的肃反都是以假期集训的方法进行的。由于接受了第一批运动的经验,在教员集中起来之后,首先说明集训的目的,宣布政策界限,解除多数人的顾虑,安定情绪。同时,不死板地强调集体生活,避免人为的紧张气氛。在转入专案阶段结束集训时,留下一定的骨干进行专案审查。对肃反对象分别不同情况进行适当处置:对问题已基本弄清的分子,让他们回去继续工作,听候处理;对问题重大,尚未弄清的分子则留下来继续审查处理。由于自上而下加强了领导,实行了较严格的控制,因而基本上没有发生混乱现象。

第三,区级干部的肃反,除个别地区已采取县区同时进行的方法外,多数地区准备在县级机关肃反运动基本结束后再搞区级肃反,但具体作法各有不同。鉴于目前农村中心工作繁忙的情况,为了更好的安排肃反和中心工作的结合,我们认为,比较好的一种是在准备工作基本成熟后,将肃反对象调到县集中进行审查。与此同时,调集一批区级骨干分子到县参加对肃反对象的审查,在实际斗争中对他们进行训练,然后回到本区传达肃反动员报告,并组织领导其他区干部进行肃反学习,在区干普遍受到了肃反教育,了解了肃反政策,提高了政治觉悟的基础上号召坦白检举之后,适时地宣布结束。

以上情况表明,第二批运动的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健康的,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是,当前运动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在专案工作中,由于各级领导缺乏具体指导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以致在具体工作中缺乏计划性,抓不住重点,因而,各地区都有一批大案和疑难案件进展不快,质量不高。如淄博大矿务局有个专案,光证明材料就搞到了六斤十二两,但能证明主要问题的却很少。其次,各地都有一批应该立案的案件未及时立案,仍然一般化的进行泛泛地调查和“谈判”,因而,这些案件进展也很迟缓。

二、在甄别定案工作中,由于对政策界限缺乏认真地学习,领会不全面、不深刻,因而在定案结论中存在忽高忽低的现象。如有的地区反革命分子结论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有的对应该惩办的反革命罪犯,没有给予应得的惩罚;有的对过去交代了反革命身份但仍在国家机关中挑拨离间、散布反动言论的分子不加追究。另一方面也有的地区把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和缺点错误的人定为反革命分子。

三、从已结束运动的单位初步复查的结果来看,已经发现了漏掉反革命分子的现象。如莱芜县仅在县供销合作社120人中,经过复查,又发现了五名肃反对象,其中有两名已经证实是反革命分子。茌平县在复查中,发现该县统计科长是一个有两条血债的反革命分子。另外,在肃反运动的后期,又发现了不少反动标语。如广饶县今年国庆节时,在县委肃反办公室的门上发现了“你们的工作过去了吗?蒋介石万岁”、齐东县发现“没有共产党也能建设新中国”、淄博市五O一厂发现“好消息,国家快要进攻大陆了”等等反动标语。这说明在某些单位中仍有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没有清查出来。

漏掉反革命分子的原因,除了某些反革命分子隐藏较深一时难以发现外,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发动群众不够充分。虽然政策宣传得比第一批深透一些,各种违反政策的现象大大减少,但是总的看来,就群众运动的声势和发动群众的广泛程度等方面来说,是不够充分的。有的县的区干部,受到肃反教育的只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六;有的单位没有很好的发动坦白检举。因而坦白检举的很少,济南仁丰纱厂就未收到检举本厂的人的材料,解放前该厂有十个国民党区分部的骨干分子至今一个也没有揭发出来,与此是分不开的。第二,有些单位,在运动后期,产生了草率结束的现象,对可能查清的对象未查清就草率下降了,或者把某些尚有疑点的人马虎地转交审干部门了事。第三,对现行反革命破坏分子的追查,缺乏应有的信心和毅力,未能围绕着性质明显的政治破坏事故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并组织必要的力量坚决追查清楚,而是将此类案件推给公安机关长期侦察了事。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由于各级领导,特别是省委肃反领导小组,没有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当运动进入专案和甄别定案阶段之后,加强具体指导。有些地区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在转入专案和甄别定案阶段后,松了一口气,忽视了专案和甄别定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不能经常深入到基层和具体工作过程中去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推动运动的进展,而往往以一般化的方法来领导运动,这是当前运动中存在问题的基本原因。

其次有些单位,对肃反运动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在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占百分之五或百分之二的情况下,搞肃反是合算的,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只占百分之零点几,就认为不合算了。因而领导干部就想下马,争相转向业务或赶时间、赶步骤,企图草率结束运动。

总之,第二批肃反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正常的,但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的。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根据当前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很好的安排工作。重点应放在指导专案斗争、甄别定案和复查工作上面。在专案工作中,强调逐案进行研究,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和具体办法,并将力量进行适当调整,把主要骨干放在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方面。在甄别定案方面,要特别注意防止草率下降的倾向(当然结论偏严的“左”倾情绪也要警惕)。复查工作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以保证不冤不纵。复查的重点应放在查漏方面,同时注意查错。要求通过复查来弥补发动群众不足的缺陷,特别是在运动搞得“夹生”,群众没有充分发动并握有一定材料,证实确有反革命分子或重大嫌疑分子未被揭发出来的单位,要进行补课,开展坦白检举或通过典型案件的处理开展政治攻势。

另外,必须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虽然第二批较第一批稳妥一些,伤害感情的现象一般不太多,但在某些单位,问题也是不少的,甚至还相当严重。因此,应吸取第一批肃反运动的教训,自上而下的重视并做好这一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群众觉悟,消除隔阂,增进内部团结,做好工作。

最后,为了保证第二批肃反运动善始善终的结束,必须坚决克服官僚主义,转变领导作风,切实地深入到基层单位和具体案件中去,进行具体帮助和具体指导。事实证明,只要自上而下地转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是能够使运动以更快的速度、更高的质量向前发展的。省委肃反领导小组准备今后继续组织工作组,深入到县和厂矿,有重点的进行检查帮助。要求各市、地、县委肃反领导小组的成员,经常深入到基层单位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有计划有重点地帮助落后单位,有计划地研究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

(二)

第一批肃反运动中共确定肃反对象7,042人,已经甄别定案的6,780人(占应甄别定案的百分之九十六点二八),定案结论不属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5,100名,其中应进行善后工作的4,565人,现已进行了的4,275人(占应进行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三点六五),尚未进行的290人(占百分之六点三五)。在已进行善后工作的人中,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4,018人(占已进行人数的百分之九十四),不满意的257人(占已进行人数的百分之六)。此外,在运动中虽未确定为肃反对象,但因运动初期曾用“剥皮”形式等被触动过须进行善后工作的有921人,现已进行了806人(占需进行的百分之八十七点五),尚未进行的115人(占需进行的百分之十二点五)。上述情况表明,由于贯彻执行了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认真地进行了善后工作,因而在已进行了善后工作的人中,有百分之九十四的人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这些人中的不满情绪和消极因素已基本上清除,一般作到了本人满意,群众拥护。事实证明,只要正确地实事求是地作出定案结论,认真细致地作好善后工作,就会消除由于运动中的某些偏差带来的副作用。

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由于某些单位对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认真作好善后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因而仍然存在若干问题。如博兴中学教员石应民,在肃反运动中被确定为肃反对象(后查明是好人),并停发其工资,其妻因生活无着,且时已怀孕,便将八岁的孩子卖了八元钱作为路费回到济南,后因生活仍然无法,临产时,便找人供其产期生活费用,应允把生下的婴儿给他作报酬,现在大女孩虽已找到下落,但尚未作妥善处理。枣庄煤矿山家林工程处工人王恩惠,在运动中因有现行破坏嫌疑被逮捕(现已查清是好人),并错误地将其妻赶出工人宿舍,王妻带着四个孩子到处流浪乞食,致使其两个孩子因饥寒成病而死。惠民师范语文教员赵洞,在一九五五年八月肃反运动中,因其不了解党的政策而自杀了,自杀后,学校将其悄悄埋掉,至今尚未通知其家属。

上述问题虽是个别的,但问题的情节是相当严重的,对党的政治影响是很坏的。至今仍未作好善后工作的人虽然是少数的,但对工作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各地各单位对遗留问题的善后工作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抓紧妥善的加以解决,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我们不可能设想作一次善后工作就一劳永逸了,还必须结合当前各项工作,认真细致地去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

(三)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我省今年的肃反任务是相当繁重的:第一批运动中遗留下的问题必须抓紧妥善处理;第二批运动的复查和善后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第三批还有三十万人要在今年完成。因此,决不允许我们有任何麻痹思想、松劲情绪,必须强调加强领导,转变作风,抓紧搞好第二批,充分作好第三批的准备工作,为开展第三批运动打下物质基础。只要我们能够始终不懈,坚持到底,就完全有可能在今年内全部完成全省的肃反任务。

以上报告,请省委和中央十人小组审查,如同意,请省委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肃反领导小组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中央山东省委肃反领导小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文件汇编》,1991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