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职工闹事的情况报告

上海市工会联合会

(一)

最近几个月来,职工罢工闹事数量有了增加,从今年4月初到5月24日止,共发生大大小的闹事事件200多起,涉及工厂企业单位约有240个,参加闹事的群众有一万人左右,这些事发生在新合营企业多,国营企业较少,工作基础差的单位较多,工作基础好的单位较少,也有一些带有行业性质的,此外,最近有些税局、银行、医院等单位也陆续发生闹事,参加闹事的群众以青年工人和新工人为主,老工人一般都比较稳定。事件的性质大都是属于要求增加或改善工资、福利等经济方面的,但是又往往与领导干部的作风有关,5月份以来,则艺徒闹事占了很大比重。

据156起闹事的排队,其直接起因大致有其下几个:

一、要求增加工资和改善福利待遇不遂,因此发生闹事。二、艺徒闹事。得知国务院关于延长学徒学习期限的通知以后,艺徒思想不通,要求按期转正或缩短学习期限,要求提高工资待遇,要求转正以后经过考工来评定等级,同时加上工厂企业的领导上对他们不够关心,在享受劳保福利待遇方面与一般工人有差异,因此艺徒很为不满,不少就闹了起来,这一类共有53起,占34%。三、因不同意工厂外迁,人员随调问题而发生的闹事有6起,占3.8%。四、倒流工人闹事。一是前年动员退工会乡的工人,因无农业生产本能又缺乏参加农业生产条件(当初动员有很多毛病)因而不能维持生活来上海要求恢复工作,一种动员支援外地建设,因不安心外地建设或外地某些企业官僚主义使用上海的职工要求工作,这类占闹事事件的0.64%。五、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作风恶劣态度粗暴,严重脱离群众,群众提意见提批评却不虚心接受,甚至采取高压办法,从而引起闹事事件,此类事件共11件,占闹事事件的7%。六、有些临时工因为要转正政升长工,要求加入工会未获解决,这类闹事事件共3起,占闹事事件的1.9%。七、因其他问题而引起的闹事共5起,占3.2%。闹事的方式以怠工、包围干部为最多,部分也有罢工和向领导、机关集体请愿的,有的还轰走本厂干部,把公方代表“上缴”给专业公司,把干部扭送给公安局,有的不让上级派去的干部进厂,有些还抢在业工人的工作做,抢饭吃,有的并以自杀、绝食、组织游行等为要挟,最近有些厂的工人之间还设联络员、搞横幅,准备游行,贴大字报、写黑板报尖锐批评,提要求、问题,在会上堵住领导答复和解决。

(二)

这些事件的发生比较集中的反映出群众对社会主义的分配问题的意见,特别是新合营企业,合影后工资福利没有达到原来的理想,甚至还减了一些福利;原来私营企业离群众有斗争的传统,去年上海增添的大批新工人逼近带给工人阶级很多不良的思想影响,而且有人还带头闹事,但是发生的闹事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不少领导干部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官僚主义,一般说来群众的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解决时才迫不得已采取闹事的办法,领导的官僚主义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处理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资福利问题时,采取简单轻率和行政命令的做法。2、有些干部向群众随便许愿,事后不履行诺言,引起群众不满以至发生罢工闹事。3、政治思想工作薄弱不能做到以理服人。不向群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或只讲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不对工人的思想状况和具体的分析和说道理或直接以上级指示、政府规定作挡箭牌来压服群众,以致使群众反感引起闹事。4、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长期拖延不去处理,群众忍无可忍起来闹事。5、少数干部作风恶劣,激起群众义愤。

(三)

闹事非一日之功,一般是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先是群众对一件或几件事处理得不当有意见,向领导提出,领导不解决,后来,群众在写信或亲自到上级反应或向行政提书面意见,提出通牒式意见,领导再不解决,就闹起来了,当然,一般闹事的近因是当前发生的事,远因则是领导平日脱离群众,不了解群众的要求,不听从群众的呼声。工人在闹事问题上的看法有以下几种:①认为现在工人罢工闹事是合法的。②“领导是蜡烛不点不亮”“胡桃里的肉不敲不出来”。③认为要闹就要闹得大,闹得僵,这样问题就容易解决。④“力争合法”认为越轨不好,违反纪律不好,影响生活不好,可见工人闹市是迫不得已。⑤找“权威人物”,工人闹市一般直接找权威人物。

凡是闹事的地方,一般都是市委直接掌握,上级党政、工机关负责同志亲自下场并会同企业内部的力量共同处理的。处理中首先明辨事体是非,认真做好细致的群众工作,因而大多都是很快解决的,但在具体处理上如何站在群众之中,向群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还有很多问题。

总的说来,上海职工的闹事,从4月份同5月份的比较来看,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4月份有39件1200余人,5月份却有160余件8200人,4月份一般只是工业系统,5月份逐渐向其他行业蔓延,同时,内容也比以前更为复杂多样,而较多的是经济上、政治上算老账,因此,处理上也感到不很容易、不简单。

上海市档案馆,C1-1-189,第1-9页。

通知

沪工(57)一办发字第158号

我们为了全面、正确地掌握1957年以来所发生的闹事情况,特发下表格式样一张,请你们在6月25日以前填报(如区办掌握情况不全,望与区委等有关单位联系)。

 上海市工会联合会第一办公室1957年6月19日上海市工会联合会第一办公室盖章

附注:

1、闹事界限:是指罢工(停工)、怠工、包围干部限时限刻要求答复、集体请愿等破坏正常秩序,影响生产等。

2、处理情况是指:问题已解决,坐下来谈判,继续在闹等。

3、如由工会干部带头闹事或资本家从中煽动的情况可以填写在备注栏内。

4、如了解影响生产情况可一并填写在闹事方式栏内。

(只有此通知,档案中亦未见表格)

上海市档案馆,C1-1-189,第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