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对右派分子不宜过早地作组织处理的指示

四川省委并告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八月二十七日电悉。

目前反右派斗争正在继续开展和深入,对于右派分子的斗争,应是从政治上和思想上进行彻底揭露把他们搞臭,但还不宜于过早地作组织处理,因为这样做会使斗争简单化,不利运动的深入和开展。在全国范围内,像张志和而且比他更多罪恶的人还有不少,对张志和过早进行组织处理,将牵涉到对其他右派分子的处理问题。请你们先在党内说清楚,并向党外说明这一问题。

 中央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撤消张志和代表资格的请示

中央:

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人民代表张志和,在“民主”“革命”外衣掩护下,一贯从事反党、反人民活动,罪恶极为严重。一九三○年九月三日,党所领导的江津部队起义,张(系该起义部队副师长,当时系党员)由蓉星夜赶回,亲自坐堂审问,当场杀死共产党员和起义人士六十多人。不仅如此,他还将一个起义领导人(党员)头上打三个眼,插上香腊“活祭”一个在起义中被打死的反动军官;还把一个受伤被俘的女党员浑身脱光,亲自百般侮辱和严刑拷打,致成残废。解放前夕,不顾民盟决议和我地下党的劝告,张在川、康各地大肆发展地主反动武装,企图割据西南,与我为敌并有他发表的反动宣言为据。解放后,该反动武装纷纷叛乱。此外,张还与张群及西南特务头子徐远举、徐中齐等相勾结,一九四七年六月虽被捕,但又得特别待遇释放,其中真假尚待续查。当年十一月,他同范朴斋联名登报解散四川省和成都市民盟组织,即系根据徐远举的指示。解放后,先后参加罗隆基集团和章、罗联盟,积极进行反动活动。

以上严重罪行,在此次省人代会上揭发并在报上披露后,群情激动。反映非常强烈,会内会外纷纷要求撤消其代表资格,并依法处理。工农代表更义愤填膺,坚决要求将其交回邛崃原籍或金堂原选区,由群众处理。而张本人则百般狡赖顽固,在人证俱全的情况下亦拒不承认,也不认罪,企图顽抗到底,群众对此尤为义愤,绝大多数人民代表(包括左派,中左,中中及多数中右分子)坚决要求处理。省委考虑:张志和过去罪行严重,他的反动本质很难争取改变。为了同对付一般右派分子有所区别,在这种情况下,确有对张志和加以适当处理的必要。不如此,我们将很难说服广大群众,对人代大会这样一个权力机关的多数意见也难于交代。因此,省委提议:通过省人代大会建议原选区撤消其代表资格,并交由省人委继续审查斗争,弄清他的问题。当否,请能于本月二十九日前复示。

 中共四川省委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来源:

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