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将中共中央交通工作部《关于如何在交通邮电企业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在企业中开展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的几点意见的报告》转发你们参考。中央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意见,请结合你区具体情况参照办理。
中央1957年9月30日
8月下旬,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交通工作部或工业交通工作部派人来京参加国务院交通部召开的民间运输和搬运工作会议。在开会期间,我们邀请了省市委的同志座谈如何在交通邮电企业和民间运输业中进行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的问题。现将座谈的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全国铁道、交通、邮电部门和民间运输业的职工共有400余万人,国营企业的职工和民间运输业的从业人员约各占一半。国营企业职工的情况是:解放前的老工人不到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上的新工人以1955、1956年2年内增加的为数最多,其中城市就业人员占有很大的比重。大部分新工人未参加企业的民主改革、“三反”“五反”、肃反等运动,加以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在生产上常年流动分散,受教育的机会较少,因此他们的阶级觉悟一般较低,政治情况也比较复杂。从事搬运和民间运输业的人员绝大多数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参加了运输合作社和搬运社;有一部分转入国营或公私合营企业;约有20%左右的人仍然单干。这些人员的政治思想情况,较之国营企业的职工复杂得多,解放以来,在这些人中间除反把头斗争进行得较为深入彻底以外,其他政治运动一般都搞得不深不透,有些单位甚至是“死角”,还潜藏着一些旧军警人员、逃亡地富、罪犯及其他坏分子。根据部分地区典型调查材料,这些政治上不纯的分子一般占总人数的10%——20%,有的高达30%。党的力量很薄弱,党员仅占总人数的1%左右,约有三分之二的单位尚没有支部。在许多合作社中原来的工人和贫苦的独立劳动者的领导优势还没有巩固地树立起来,少数单位则为小业主所把持。政治思想上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还很尖锐,而有许多社员对这一问题尚缺乏明确认识。在国营企业或合作社中,内部矛盾也比较突出,今年以来,仅在12个省市的搬运业中就发生过闹事事件121起,近3万人参加,可见问题的严重程度。因此,到会同志认为在铁路、交通、邮电企业及搬运业、民间运输业中开展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关于如何在交通、邮电企业中进行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的问题,到会同志一致认为,在总的要求和基本做法上应当和工业企业相同,但在具体指导上则需要从交通、邮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和照顾到这些企业的特点。对此,会议提出了如下几点意见:
一、交通、邮电企业及民间运输业,一般的组织机构比较复杂,小单位多,分布面广,甚至跨越几个行政区域,生产上流动性又很大,领导确有许多不便之处。过去多次政治运动,由于“条条、块块”领导分工不够明确,常有被遗漏和被忽视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小单位的运动,一般总是排到末期,往往因为领导的中心已经转移,而形成强弩之末,不是搞得不深不透,就是不了了之,以致有些单位成为死角。因此在这次整风中,如何避免过去的缺陷,做到不漏掉一个单位和一个人员,并且坚持到底,善始善终,使所有人员都能很好地受到这场社会主义革命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的锻炼,乃是一个首先要注意解决的问题。为此,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把本地区范围内的所有交通企业单位,统统纳入本地区整风规划以内,按口分工进行领导。凡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一般的应当以所在地的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即使不属于本地区领导的单位,地方党委也有责任加以督促检查。对于分散流动的小单位以及运输合作社的整风,要求地方党委组织必要的力量进行具体领导。
二、交通、邮电企业的某些小单位,特别是民间运输业的政治情况比较复杂,因此这些单位的整风,除了着重对工人和社员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并对技术人员和职员中的右派分子进行反击以外,还应当切实注意解决纯洁队伍的问题。但在做法上,不要把政治思想方面的斗争同组织方面的整顿混淆在一起。整风应以解决政治思想问题为重点,对于运动中发现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可另作专案处理,不要发动群众去追查,以免冲淡了政治思想斗争的意义。整风后期即应拿出一定的力量进行整顿队伍的工作,完成肃反和民主改革运动所未完成的任务。至于邮电部门和有关国家机要的部门,则应按照清理要害的要求,发现有政治上不可靠的分子,就要立即处理,不必等到整风后期再去解决。
三、运输合作社和搬运社的整风要与整社结合起来。整风整社要达到三个目的:第一,巩固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阵地。要使社员深刻认识合作社的优越性和服从国家领导的必要性,要批判原来的富裕独立劳动者和小业主的资本主义倾向和个人主义思想,打击他们当中的反社会主义的破坏活动。第二,树立和巩固工人和贫苦劳动者的领导优势,贯彻依靠工人和贫苦独立劳动者,团结、改造富裕独立劳动者和小业主的阶级路线。第三,切实贯彻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改善社干作风,改进经营管理制度,合理调整社和生产队的组织,同时要根据互利原则妥善处理入社生产资料和劳动分配等问题。总之,要经过整风整社,巩固提高现有的合作社,吸引单干户走向合作化的道路,进一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四、交通、邮电企业的职工及运输合作社的社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是长期在农村中进行生产业务活动的,有很多人的家庭就住在农村,他们与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农村中的重大的政治经济问题不能不反映到他们思想中来,因此,对于这一部分职工,除了组织他们讨论有关工人必须讨论的问题外,还有必要把农村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如合作社优越性,统购统销,农民生活等)辩论清楚。有些长期驻在农村的小单位还可以参加农村的整风,同农民一起进行辩论。
五、交通、邮电企业的整风步骤,一般可先整领导机关,后整生产现场,先整集中的单位,后整流动分散的单位,以便领导机关能够腾出手来帮助生产现场单位的整风。对于流动分散的单位,如何进行整风的问题,各地也介绍了一些好的经验。例如:利用运输淡季和修船、停工、整训的时机分批集中整风;分散准备集中鸣放,分散讨论集中争辩;分批分期互相支援(暂时不整风的单位,抽调人员支援整风的单位);派工作组随船工作,并在船舶集结的地方设立工作站;驻在乡村的小港、小站、支局、营业所的人员可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就地参加区乡整风等。我们认为,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采用这些办法。鉴于流动分散的单位,集中比较困难,而且集中的时间又不能过长,因此在这些单位进行整风,必须强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应当充分运用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使之在整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交通、邮电企业的整风,一定要在保证安全和不打乱运行秩序的条件下去进行,否则不仅会影响交通企业本身,还会影响社会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轮船在行驶期间尤应注意安全。在轮船上可以利用生产空隙进行鸣放、座谈和一般问题的争辩,但不要在船上开斗争会。如果发现有右派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可以调到岸上进行批判、斗争。对于船长中的右派分子应当慎重处理,如技术上离不开,问题又不很严重者,可谈而不斗。远洋船舶的整风,应由企业党委拟定计划,报省、市委批准后进行。
七、交通、邮电企业虽然在机构设置上比较分散,但经营管理上的集中性是比较大的,基层企业和生产现场的许多问题的整改必然会涉及企业领导机关和部局的规章制度,因此在整风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上下配合。各部局和各管理局应当密切注意所属企业和生产现场单位的整风情况,配合地方党委主动研究解决企业中存在的共同性的问题,和企业无权解决的问题。同时还应根据事权适当下放的精神,划给各基层企业和生产现场独立处理某些问题的权限。各基层企业和生产现场的负责人员,要大胆负责地处理本单位可以处理的问题,不要把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借口上级规章制度而拖延搪塞。为使上下级整风配合得好,企业领导机关整风时应吸收基层生产单位的同志参加,基层生产单位的整风上级也要派人帮助。
以上意见如中央认为可行,请转发各地参考。
中共中央交通工作部1957年9月21日
来源:根据中央文件翻印件打印